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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重返狼群-第54章

小说: 重返狼群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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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面与陆军起冲突的,眼看美餐被饿狼霸占,他们只好靠边站,渐渐飞散,最后两只兀鹫恋恋不舍地在上空盘旋。乌鸦却是不死心的,他们聒噪地围在格林身边,趁他不注意偷啄一些碎肉残屑。

这牦牛残骸足够格林饱餐半个月,他懂得了一种叫做机遇的东西,他牢牢捍卫着自己的食物,这半个月的时间里格林也不回我的帐篷了,他就守在残骸旁边,吃饱了睡,睡够了吃,过着“无饿不作”的日子。如果有别的动物妄图分享他的美餐,他一定会怒吼着将他们赶开或者咬死加菜!

我每天爬上山头用望远镜观察格林,或者走近去探望他,边画速写边陪着他。格林并不介意我靠近他的食物,甚至拍下他进食的样子,他会骄傲地站在骨架前,昂首蓝天下,显示着他对猎物的绝对占有权。有时他吃饱了也会踱步过来亲昵地陪着我,或是煞有介事地看看我的画,似乎要指点一番。

狼、兀鹫、乌鸦都是草原的殡葬工,格林能利用兀鹫指引找到腐肉充饥,这无疑又给我注入了莫大的信心。或许在动物园中经人类驯养几代的狼野性会有所退化,但是格林是第一代的原生狼,他携带的野性潜能毫无褪色,加之他也在草原的自由环境中磨砺长大,自食其力,我不太担心他的食物问题了。冬天是狼的季节,只要舍得跋涉寻找,必定有更多类似这样过不了冬的弱羊病牛会成为他的食物。

一个月时间转瞬即逝,格林依旧夜夜跑上山梁呼唤着他的同伴,但那晚惊喜的回答却再也没在山间响起过。只有一次格林巡山的时候,在狼渡滩边他常留记号的地方找到一只用狼的方式掩埋着的完整新鲜的小羊。周围的软泥上留言般地踩踏着一圈大狼的爪印。我试图跟随这些脚印,然而它时而没入草丛,时而消失在光滑的冰面,时而前后相对地重叠在一起,我转悠了半个狼渡滩,最后却回到最初发现脚印的地方。格林已经吃饱了肉,默默地走到一边消食,他似乎早已读懂了“狼族留言”,并不再去做无谓的寻找。

又一个星期过去,小羊吃完了,连羊头骨都被我砸开,取羊脑花和着最后一袋碎方便面,像拌沙拉一样做了格林最后一餐。

现在,格林已经三天没有吃到像样的食物了,他的肚皮瘪得像撒了气的轮胎。而我也饿得浑身乏力,上次买食物的那家牧民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转场了,我后悔没有提前再到那牧民家多买些吃的来储备。没有了食物来源,我把背包最底下散落的饼干渣滓都抠出来吃得干干净净。我急切地盼望着格林能有所猎获。

这天,他终于发现了猎物,当看到格林扭头示意的眼神,我立刻停了下来,悄悄坐低看他狩猎。这已经成了我们的默契。

上次格林伏击野兔时,我看见他专注的猎手神情,心里腾起一股骄傲感,实在忍不住拿起相机抓拍了一张格林的伏猎照。单反相机的快门声惊动了野兔,格林迅速回头龇牙,匆匆射来责备的目光,立马冲出追击野兔,但是已经晚了,就差那么一点点,兔子逃匿得无影无踪。狩猎失败,格林转回来以后无明火起,咆哮着冲扑过来把我掀翻,抢过相机一阵猛咬!我内疚极了,冬季觅食艰难,一旦发现猎物,格林必定全力以赴奔袭擒拿。这不再是游戏而是生死攸关的角逐,我再不能因为贪图一张珍贵照片就挫败格林的猎捕。也是从那时起,格林极其讨厌带噪音的相机,只要有相机对着他发出咔嚓声,他非抢过来咬碎不可!

格林对我龇着獠牙一番警告发泄后,稚气未脱的狼脸上浮现出沮丧的表情。他举目眺望野兔遁逃的方向,情绪低落,步履沉重,走几步就绝望地哀叫一声,那惶恐惊悸的样子,像遭到了灭顶之灾。这和从前完全不同:在獒场“锦衣玉食”的日子里,抓不到猎物对小格林的生活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那时候没有压力也没有动力,没有饥荒也不懂苦楚。

从前总认为狼的凶残源于贪,走进孤独的狼世界,我才深深体味到狼的甘苦:对现在的格林而言,一场狩猎的失败,意味着饥饿与灾难的阴影笼罩头顶,意味着死神一步步逼近。当他饿得眼睛发绿的时候,狩猎成功就抓住了一线生机,狩猎失败就丧失了活下去的希望。猎手和杀手有着本质的不同,当我也像狼一样想方设法捕猎的时候,我发现我行为的驱使语言不是凶相毕露狞笑着的“我要杀”,而是乞望地祷告着“我想活”。我每一次看到格林猎捕的表情都是专注而虔诚,平静而渴求,却从没有任何恶毒、阴森、凶悍、残暴、满怀恶意或者眼放仇光!狼或许比人更加感恩于他得到的食物。

感谢上苍!格林这次终于有所斩获——是一只鼠兔。食物虽少,但格林愿意把它与我分享,对待亲人,狼性是无私的,在这荒野中,也只有母子相依才有共同存活的可能。格林是狼中之人,而我成了人中之狼。我学着分吃狼食,总是肚子痛,那是半生不熟的肉和虚弱的肠胃严重冲突的结果。然而即使多吃一口,对于草原上巨大的体力消耗,也是杯水车薪,饥饿的感觉从没停止过。

相机、电脑、钱、银行卡……我抱着这些贵重的身外之物号啕大哭一场后,把它们都留在了营地,除了可能救命的手机,我不再耗费体能,背负一丁点重量,当生命濒临困境的时候,很多平日里异常珍贵的东西都失去了意义……

几天前,我还抓到过两只鼠兔烤着吃了,现在是越饿越抓不到猎物,更帮不上格林的忙了。我知道凭我的能力,根本无法应付若尔盖的冬天,人,进化了,也退化了。我试过在公路上拦车求助,可路上几乎看不到车,也没有哪一辆车会不明就里地为我停留。我绝望透了,捧着手机这唯一的希望,终于想到向远在成都的亦风求援:“我在草原,我饿……”

超市、餐厅、火锅、大排档仿佛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中,我奇怪那个世界的我曾经有过挑食和减肥的念头。做人,真是太幸福了……

“风过草原,漪在哪里?”亦风的信息从天外飞来。他竟然接到我的电话就连夜出发,第二天就赶到了草原,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我。我又哭又笑地扑到他怀里,好久没见到人了!亦风刚拿出一只烧鸡,我一闻到味儿,抢过鸡就开始撕啃!看着我一头乱蓬蓬的头发沾满花茎草籽儿,脏兮兮泛着高原红的脸,一身的狼爪印和泥土,还有贪婪的吃相,亦风眼圈红了:“你们俩到底谁野化谁啊?……格林呢?”

我塞了满嘴的鸡肉,向狼山方向一指……

我们来到了狼渡滩。我长唤了一声,格林猛然从山腰上抬起头来凝神谛听,我领着亦风继续走近。亦风看着山腰上的大狼格林,惊讶道:“天哪,长这么大了!他还认得我吗?”

“喊他吧,他肯定记得你!”

亦风走上前去深吸一口高原的空气:“格——林——”期盼的长唤冲破草原的宁静,山腰上格林的身影为之一振。

“格——林——”亦风的呼唤再次响起,在山谷里回荡,叠加在第一波的声浪中。

格林应声冲下山来,以极潇洒的动作飞奔向我们。

“狼来了!”亦风的声音有点发颤,饱含了期待、向往、久别重逢的激动和一点点心虚的复杂情绪。毕竟迎面奔来的已经是一匹大狼,如果没有过去亲密的感情经历、没有我的鼓励垫底,他几乎有转身就跑的念头了。

亦风没有勇气再迎上前一步,却更加舍不得退后半步,又喜又忧,又怵又盼,紧张地钉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格林跑近了!更近了……越来越清晰的热烈眼神顿时打消了亦风先前的顾虑。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动物有没有敌意从眼神就能感受出来,解读眼神是每种动物的本能,人也毫不例外!转瞬之间格林已奔到亦风跟前,亦风大胆地伸出一只手,抚摸了一下这熟悉而又陌生的大狼头,连声呼唤着格林的名字。

名字是对上号了的,基于这一点,格林略带勉强地接受了这一记爱抚,但是先前的热烈眼神中罩上了一层茫然。他顺嘴溜上去咬住亦风的羊皮手套,甩头一撕就拽开了一道豁口。亦风连忙放开手,心底一凉:“他忘了?”看着格林与他擦肩而过向几十米后的我冲来,亦风怅然若失。饥饿的格林早就看见了我手里的烧鸡。

跨越物种的界限,穿越时间与空间,格林还清楚记得,在他孱弱幼小时代人类中的亲人。

突然,格林眼神大变,前进的脚步明显滞涩下来,好像有什么东西从他的脑海深处猛然浮现,这儿时记忆的砰然撞击震得他如梦初醒,浑身的狼毛都激动得奓开来。他一个急刹车,烧鸡也不抢了,掉转狼头就扑向亦风!错愕中,格林直接撞入了亦风的怀里,粗大的狼尾巴疯狂地摇摆着扫起一地的枯草,迫不及待的热情舔吻让亦风几乎透不过气来!格林每一根竖直的狼鬃都不顾一切地狂热颤抖着,俯首帖耳,吱吱依恋的叫声热切地传达着他久别的思念!这还不过瘾,格林干脆一个翻身躺下来,撒娇地使劲扭动腰肢翻滚着,两只前爪亲昵地抱起亦风的手掌放在他仰面朝天袒露的肚子上,如同儿时一般祈求他的爱抚。于狼而言,这是最顶级的欢迎仪式!

亦风感动极了,抬头努力眨着蓄满热泪的眼睛,使劲抚摸这阔别已久的野孩子。嘴里不断重复着一句话:“他还记得我!他还记得我!”男儿有泪不轻弹,似乎也再没有更好的语言能代替他此时的激动心情了。我见此情景心里也不禁颤抖起来,狼有着最丰富的肢体语言,这最单纯的感情表达比任何华美诗词都更具感染力。

是的,跨越物种的界限,穿越时间与空间,格林还清楚记得,在他孱弱幼小时代人类中的亲人,有时狼比人更记情。这份炽热的狼情让亦风也为许久不曾陪伴格林而歉疚起来。

亦风有哮喘,加上初到草原的高原反应,暂时不适合在野外过夜。一个多月的“野战”告一段落,我和格林也急需休息。商量了一下,我们决定暂时回獒场休整一段时间。我本想把遇见野狼的事告诉亦风,又怕他多余担忧,就忍住了。

帮我收拾帐篷时,亦风还在回味重逢瞬间的情景:远远呼唤的那会儿,格林是隐约感到那声音耳熟的,但他离开亦风时正值成都盛夏季节,亦风的穿着很单薄。如今亦风来到严寒的高原包裹得像粽子,兼且捂着帽子戴着手套,等到格林循声跑近了,一时无法将这“粽子”与记忆中瘦削的亦风联系起来,所以神情漠然没太大反应,等到擦肩跑过,那熟识的父味顺风袭来,他才骤然将亦风从记忆深处挖出来,赶紧回头认亲!

亦风长长地叹口气说:“其实别说是他了,就是在我的记忆当中,格林仍旧是当初那个调皮捣蛋让我一手就能握住嘴巴的小绒球,转眼他就长成大狼了,若不是你领着他,若不是这名字的维系,在草原上碰到,我绝不会认出他就是咱们的小格林。”亦风用手比画了一下:“当初就那么小一坨。我把他抱在怀里翻开肚子揉来揉去,好像都还是前两天的事情。”

我笑道:“你现在也可以把他揉来揉去啊!”

“免了吧。”看着眼前把烧鸡骨头嚼得咔嚓脆响的大狼,亦风还是难以适应地摇摇头。

我们把帐篷和所有东西都扛回了车里,亦风抽出一长根香肠让格林大吃特吃。这次他带来半车的压缩饼干、方便面、香肠、肉脯……亦风的到来让我精神上为之一松,疲惫感劈头盖脑地砸了过来。亦风开车把我和格林送回獒场的路上,我抱着格林睡着了。

开着开着,亦风突然把车停了下来推醒我:“快看,那是什么在跑?”我定睛一看,好几只麻灰麻灰的野兔,如果不跑动还真不容易发现他们。我拿出望远镜套住兔子细看,有一只钻进了兔洞!还有一只在草地上跳来跳去啃草。我心里一喜,先别打草惊兔,回獒场养足精神,明天就带格林来。

刚回到獒场,格林就迫不及待地找森格和风雪去了。

第二天清晨,“哗啦哗啦”一阵爪子刨窗声之后又是咚的一声响,亦风烦躁地翻了个身,抓被子蒙上脑袋迷迷糊糊又睡过去,直睡到十点过,亦风才再次被一阵嬉闹声吵醒,他揉揉因为高原反应而涨痛的太阳穴,起身向窗外望去:草地上,格林、我和三只大藏獒正在一起翻来滚去地玩耍着。太阳照得藏獒黑亮的皮毛黝黝生辉。格林兴高采烈地张着大嘴蹦来跳去,舌头快活地挂在嘴边,他蓬松厚实的冬季皮毛已完全长成,颈背的狼鬃在奔跑中极富动感。我在狼獒群中一会儿被风雪扑倒,一会儿又跟格林一起合力把森格掀翻在地,嘻嘻哈哈玩得不亦乐乎。亦风嘴角泛起笑意,他眯起了眼睛,把窗帘拉开一点欣赏眼前的美妙景致。

我伸腿跨过森格的后腰,趴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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