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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重返狼群-第3章

小说: 重返狼群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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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狗尾巴看谁最后放手……我通常是最后放手的人,但奇怪的是尽管狗儿大发雷霆,却从来没咬过我。

外婆管不住我了,我妈常常气得说:“你啥时候才能像个女孩子啊!简直是个野丫头,以后不准出去耍!”因为这些捣乱事迹,我没少挨过打,但我还是野性不改。谁要是想限制我的自由,我就直挺挺地“倒硬桩”(像木桩似的硬倒在地上),经常把自己摔得鼻青脸肿也要争取出去的权利!

不能放任我野下去,我父母毅然割爱把我送到了成都的亲戚家。独自来到这个陌生城市的那年我八岁,没了父母在身边的管束,我更是调皮捣蛋:给校长的照片画胡子,钻到大医院的太平间去开抽屉箱。我还迷上了射击,参加了射击队,每天扛着步枪神气活现地去打靶。因为我的身体基础比城里孩子好,从小学到初中,田径比赛样样全校第一,参加市里省里的体育比赛每次也都捧了奖牌回来。我的身体素质很让父母欣慰,但学习成绩就让他们大喜大悲了。

我的学习是随心情而变的,成绩好时全校第一,成绩不好时名落孙山。能在大考的试卷上把丁玲的代表作《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写成《太阳照着三个和尚》。

“这学生纯粹没看书,而且作弊的时候都没仔细听清楚。”班主任批改我的试卷,能把头皮屑摇得一桌都是。

真正改变我性格与爱好的,是刚踏入初中校门,一个微风习习的下午,我路过音乐教室,看见一个长发齐肩的姐姐在钢琴前弹奏乐曲《少女的祈祷》,窗外婆娑的树影投印在她淡紫色的纱裙上,恬静、优雅,和着柔美婉转的乐声,让人怦然心动。一瞬间,我的整个精神世界都被震慑住了,这世界还有这么美好的淑女形象,还有如此随情而至自由弹奏的音符,我一定也要驾驭属于我自己的自由和艺术。

从此我爱上了音乐,爱上了画画、刺绣……只要是艺术的东西我都去学习,一用功就是十多年,性格又文静到了极致。但在文雅的表面下,童年生活植下的野性狂放和不受约束的根茎还在,时常在不经意间长出刺来。高中时候,我常逃课翻窗去音乐教室弹琴,后来音乐老师发现有人翻窗的脚印,就把窗户锁住,还拿铁丝绑牢。我折腾半天打不开窗子,干脆转到音乐教室门口,看看四周没人,就提起裙子,一脚踹开教室门,然后理理裙摆,恢复斯文形象,坐下弹琴。

高中也曾有过一个男生喜欢我,悄悄看我画画,听我弹琴,看过我的个人画展以后,更认定我是他心目中的淑女。结果有一天,他看见我飞身跳墙进学校,最倒霉的是我跳进来的时候正好面对面落在他眼前。那一瞬间,他大嘴张得可以塞下一个馒头,眼睛里写满了幻灭,从此他再也不喜欢我了。不喜欢算了,我还是我,一个自由自在、胆大妄为、好强执著、坚决不喜欢受约束的人。

毕业以后,已经调到成都的父母想把我安排到机关单位去工作,但我执拗地选择走艺术这条道路。画画是我从小的梦想,人各有志,自己的命运应该掌握在自己手里。

我喜欢四处游历,画我所爱的东西,这才是我所向往的生活。我曾做过十年的美术教师,后来从学校辞职做起了职业画者,多数时候潜心创作,有时画些连环画……生活挺知足。人对物质的追逐总是很难有止境的,我常常见到一些朋友永远在付出时间挣钱,却连花钱的时间都没有,那么挣钱为什么?有些富有的朋友羡慕我拥有一份自由,而他们自己却身不由己。其实每个人都有自由,只是他们舍不下用自由换来的太多东西。有时间尝试放松一下吧,如果自信一辈子都有能力挣到钱,又何必急于一时呢?

对于一个画画的人而言,感性与冲动常常支配我的行为,而天性倔犟执著的我只要认定了一个目标,便像狼见了肉,想方设法必穷追到底。

寻找小狼或者狼夫妻的踪迹就是我的下一个目标。

中午,顶着太阳赶路,吸进肺里的空气都是烫的。当我终于走到公路边时,傻眼了,几乎笔直的公路前后都望不到头,光秃秃的路两旁哪里看得到任何饭店旅馆。间或来往的车都呼啸而过,任凭我怎么招手都不予理会,行色匆匆的人们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叫苦不迭,拿出水瓶,节制地喝了一小口水,把画板顶在头上,勉强遮一小片阴凉。我蹲在路边伸长了脖子,等可能停下的车。太阳继续发威,汗水还来不及流过滚烫的皮肤就被烤干了,水泥路面把旅游鞋的胶底烘烫得发软,路中间一只来不及翻面的倒霉甲虫没挣扎几分钟就被烤得酥酥脆脆的。高温蒸烤下,长长的公路尽头渐渐有了些朦胧意味,像海市蜃楼的幻境。

水已经喝完了,上烘下烤,这真是名副其实的“干”等……终于出现了一个骑摩托车的藏族小伙儿,当地人是最愿意停车的,为求助的路人稍作停留也是一种淳朴的信任感的体现,这在城市人中已经很少有了。我老远就跳起来,大叫着猛挥双手,藏族小伙子慢慢停了下来,我赶忙迎上去问他关于狼的事,他摇头,懵然不知。我哪里肯放过这根救命稻草,马上塞给他一百块钱,一定要搭他的车,让他送我到有饭馆的地方。小伙子眯着眼睛笑了笑,摆手把钱推还给我,大方地指了指后座。我感激地跨上了车。

我搭摩托车走了大约几十公里,终于找到一家给货车司机打尖的路边小饭店,我向店主买了些水和干粮。几瓶水灌下去我又来了精神,守在店门口见到路过的人就上前打听,但问了一下午仍一无所获。晚上我在小饭店里狼吞虎咽地扒着饭,想着下一步该怎么办。邻桌的老司机教了个方法:“姑娘,你不是还想找皮匠吗?每天清早的时候,一些收皮子的人就会在进县城的路边蹲候。到时候你问问他们。”

一语点醒梦中人!

第三天天刚亮我就搭车往县城方向赶,果然有些藏族人零零散散地蹲在路边,面前的地上摊放着刚收来的牛羊皮。我连问了几个收皮人以后,终于有一个开着拖拉机的收皮人说:“好像是听说过这么回事儿……”

终于有了线索,我兴奋得心都要从胸腔子里面蹦出来了。

“但是野生动物是要保护的,那些皮子我们可从不敢收。”收皮人警惕地补充。

我强压兴奋,仔细想了想,从上衣外包里抽出两百块钱:“我只是个普通人,只想看看那些小狼崽,你如果肯告诉我,这钱就给你。”

他看了看钱,把我上下打量着,目光闪烁:“我不知道……”

我死盯着他的眼睛看了有一分多钟,又抽出一百,语气更加肯定:“你知道!”

他看看我,低声说:“很远……”

我领悟地点点头,把外包里剩下的两百也全摸出来。“带我去,五百,全都给你了。”我边说边把空空的外包里子翻出来给他看。收皮人抠着脑袋,眼珠在我翻出的包里子上转悠。

“不行就算了。”我把钱放回包里,开始以退为进,转身向其他收皮人那里走。

“等等,”他纠结了片刻,用挡风的围巾把嘴脸捂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然后绕到拖拉机后面,卷起拖斗上的几张牦牛皮,腾出点位置,干脆地说,“上车。”

拖拉机开在草原的公路上,头顶烈日,大风刮得我睁不开眼睛,但我的心情却敞亮起来,两天来终于有了确凿的线索,我又喜又忧,喜的是眼看就能到事发地,甚至有可能见到生平从未见过的野狼崽,忧的是不知道见到的小狼崽是死是活。我还想跟收皮人多打听几句,但一张嘴,风沙就嗖嗖地往肚肠里灌。“那些小狼还活着吗?在什么人手里?”我拢着嘴巴冲他后背喊话。

收皮人一心开着拖拉机,捂住的围巾下看不出说话没,或许是拖拉机声音太大他听不见,或许是他回答了,我却听不见。当然,也或许他对我这个奇怪的外来人还有所顾忌。几番喊话问不出个所以然,我也就安静下来,等待着到达的时刻。我满心祈祷小狼们还活着,我总觉得母狼临死的哀嚎是有意义的,我不能让这对狼死不瞑目。在内心深处我总觉得自己与狼有一种神秘的缘分,这缘由得从我十多岁时在红原与狼的一次遭遇讲起。

中学毕业的那年,我和几个驴友合伙租了一辆吉普车到邻近若尔盖草原的红原去旅行。傍晚的时候,吉普车水箱开锅了,一车人下来活动筋骨,在附近聊天拍照,等着司机把水箱冷却,加水。

横竖有时间,我看见天边的玫瑰色夕阳特别美,而似乎在对面小山包上可以看见夕阳落山的全景。我跟大伙儿简单地打了个招呼,便独自往小山包上爬去。爬上这个小山包一望,却发现还有一个更高一点的山头视野更广阔,于是兴高采烈地转过山垭子,沿着斜坡往更高的山包上爬去。

走着走着,我突然一阵颤抖,莫名紧张起来,本能地停下了脚步张望。前方山坡上不足百米处的长草微微一动,我猛然发现几只灰黄色的大狗趴在草里面晒着黄昏的太阳。他们看见我这个手无寸铁的孤身小女孩出现在他们的地盘,显然很惊讶,四个脑袋向右看齐,八道冰锥般的目光齐刷刷地向我射过来。其中一只最大的狗“嗖”地站了起来,用威严而警惕的目光直勾勾地打量着我。另一只狗则缓缓地站起来,朝侧面踱了几十步,向我身后打望。当确认我身后没人跟来时,大狗们交换了一下眼神,难以置信地盯着我,更加诧异了。

陡然遇见陌生的狗,我本能地保持距离不再前行。“遇到狗别跑”,这是祖训。僵持了一会儿,我看大狗们也没冲我龇牙咧嘴地汪汪叫,似乎没显出什么敌意,也就渐渐放松下来,抻着脖子看我的夕阳。我是从小揪着野狗尾巴淘气长大的野丫头,对狗本来就没有太多惧怕之情,记忆中,随我怎么捣蛋折腾,都从没被狗咬过。看见狗多的时候,大不了别去招惹就行。

我一会儿张望风景,一会儿看看大狗们。他们面面相觑,过了半晌,终于松懈下来,略带讪笑地打个哈欠,转开目光继续晒太阳,时不时地回头盯我一眼,目光柔和多了。只有那只最大的狗慢慢走上前几步,缓缓地坐下去,依旧保留几分戒备地挡在我与其他狗之间,密切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我也偶尔好奇地看看他们。

也不知过了多久,山那边依稀有了人声,接着吉普车尖利的喇叭声打破了黄昏的宁静。四只大狗扭头望向我身后,尖尖的耳廓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转动了几下,不慌不忙地站起身来,又回头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身在长草中连着几个拱动跳跃,就悄无声息地消失了。除了几个趴伏的草窝子边还有几根长草在慢慢回直之外,似乎那些狗根本就没存在过。

这么神出鬼没的狗还很少见呢,我心里嘀咕着,掉头循着喇叭声回去找大伙儿。

刚回到车里大家就埋怨开了:“你这家伙跑哪儿去了,喊你半天了!”

“单个儿人别乱跑,这里狼多。”这个有经验的司机经常跑红原。

“狼?不会吧,倒是有几只大狗盯了我好半天……”

“狗?这荒山野地,人都没有,哪里来的狗?”司机一愣,“长什么样的?”

我大概描述了一下那些狗的外形和遇到他们时的情景,司机倒抽一口冷气:“那些就是狼!他们要咬你根本不需要汪汪叫!”

我惊呆了,一瞬间魂飞天外,突然觉得整个世界都没了声音,一车人七嘴八舌地说着什么话,一句也没钻进我耳朵里,这种毫无知觉的寂静中,只有心脏的咚咚巨响闷雷般直轰脑门。直到朋友抓住我的肩膀猛摇大喊,我这才后怕地哆嗦着收魂入体,内衣已被冷汗浸透。

“是狼为什么不吃我?”我声音抖得厉害,努力让自己的灵魂归位,长这么大还没这样害怕过,但是却莫名其妙地怕从没见过的狼,因为在从小接受的传统观念当中“狼是吃人的恶魔”。我刚才无异于去鬼门关走了一遭。

回家以后,我恶补自己的动物知识,特别是大量地阅读关于狼的资料和书籍,想解开这次遭遇之谜。

“那些狼大概是吃饱了懒得理我吧。”我最初这样跟自己解释,但很快我否定了这个猜测,因为资料中显示,狼遇上落单的、弱小的猎物都会有猎杀的欲望,哪怕他们并不饥饿,遇上唾手可得的猎物也会杀死作为存粮。而当时,我的确称得上是地地道道的“唾手可得的猎物”,四只狼困而攻之,一个小女孩根本没有招架之力。又有资料告诉我,遭遇狼的时候,往往狼也在权衡我的力量和胆识,狼会读心,在狼面前绝不能示弱,如果在狼面前显示出自己很怯弱,就很容易被狼当成猎物而引发攻击。回想当时,其实自己是因为没见过,也不知道面对的就是狼,仅仅把他们当做大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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