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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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天上午,我剁肉骨头,一不小心就剁到了手,血流如注,痛得我蹲坐在地上。小格林循声赶来,关切地呜呜叫着,一看我受伤了急忙伸出舌头来舔我的伤口,我本能地把他推开。格林还没打疫苗,况且狼的唾液中有太多的细菌,怎能让他在开放的伤口上舔舐?而且,天啊,鲜血对即将换食的他是多大的刺激啊?狼毕竟是食肉动物,马戏团的驯兽师还常常因为伤口的血腥味引得长期驯养的食肉兽野性大发,何况这来自原生荒野的狼,如果他从此熟悉了我的血味……不敢再想下去,我背后一阵寒意。
格林委屈地叫着,不明白我为什么断然拒绝他的关心。他试探着再凑近,伸出舌头。我仍旧把他推开,虽然已不像刚才那么用力,可他还是伤心极了,退后几步一脚踩滑,爪子上沾满黏黏的红色液体让他很不舒服,他下意识地舔了一下小爪子,又舔一下……格林的眼神一下子就变了,他立刻狂野地舔舐起地板上这些红色腥味的液体来,脚踩在血上站不稳,几次滑倒,身上、嘴上、脸上,到处都沾满了刺目的鲜红。格林仍不顾一切贪婪地舔着,一边翻起眼睛注视我,那神情和饥渴比起喝牛奶要疯狂多了。
讽刺啊,我心爱的小狼第一次展示野性竟然是舔我的血。我呆站一旁,不知所措。
绝不能让他把我血液的味道归类为食物,我勉强站起来,拿起光秃秃的扫把将格林挑开,格林退后几步,竟然对我皱着小鼻子龇起了牙!耍狠也没有用,绝对不能开这个先例!我也照样露出了牙齿,发出低吼恐吓的声音,看谁更狠!格林愣了一下又退后了几步,仍旧露出沾着血的牙齿,意犹未尽地用舌头舔着牙尖,死死盯着地上的残血,迟疑不前。我赶忙拿来一坨纸巾盖在地上把血污擦拭干净,格林喉咙里如随时启动的引擎般低吼着,眼睛泛红,埋低脑袋,蹲下后腿,做出要扑上来的动作,但他终究还是没有扑上来,而是很不甘愿地看我把这些“美味”统统抹去,扔在垃圾桶里拎出了门外。格林嗅嗅紧闭的大门,又嗅嗅刚才流淌着美味的地面,怅然若失。
狗改不了吃屎,狼改不了嗜血,格林这么小就已经显露出对血的狂热,这也是我们最担心的。亦风让我千万别喂生肉,不能把格林的野性激发出来。我犹豫不决,格林已经换食了,这是迟早要面临的问题,喂不喂食生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意味着是把他当宠物还是当野物来养,以及驯化与不驯化的抉择。
傍晚带格林在小区散步的时候,亦风对我说:“狼毕竟是食肉猛兽,一天天在长大,他吃饱了倒也罢了,哪天如果饿了,我真担心你的安全。”
“我理解,但是相处这么久了,你也能体会得到格林对我们有多依恋。狼和人一样是有感情的,如果万事都要忽略感情来看待,人也会吃人的。网上关于婴儿汤的报道又不是一次两次了,相比之下有些人还不如狼。我相信任何事情都有一个极限,当没有达到饥饿极限的时候,狼是不会对自己身边最亲近的同伴丧失理智的。”
“可你不是他的同类,你是人,人和狼之间会有超越饥饿的感情么?那简直是童话。”
“不试怎么知道?我们都听过太多编造的童话了,为什么不看看真实的童话是什么样的?”
亦风叹口气:“狼是爱吃肉的,我只怕你养狼为患。”
“爱吃肉的不光是狼,人也爱肉,狼众食人,人众食狼!人与狼之间的关系本来就是相克相制的,而且现在这个天平早就严重倾斜了,人众狼寡,狼有多怕人可想而知。但格林都相信我,我为什么不能相信他?”
亦风眉头轻蹙,默不做声。那边,格林爬向睡莲池,伸长了细细的脖子全神贯注地看里面的鱼,还伸鼻子去嗅一嗅,小脑袋里不知道在转着什么念头。看着那些此起彼伏的鱼背,格林终于忍不住伸爪子挠过去。“哗啦!”鱼群一哄而散,翻腾的鱼尾巴溅了他一脑袋的水花。格林猛甩着湿毛,霎时间抖出一层晶莹的水雾。格林又看了看空荡荡的水面和躲入深处的鱼群,这才怅然若失地向我们跑来。
“我会照顾好自己的,相信我好么?”我柔声宽慰。
亦风点点头:“我多帮你收集些关于狼的资料吧,特别是他的性格和行为方式,希望对你有帮助。但是我无法辨别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我会在和格林慢慢的相处中辨别的。”
“手怎么了?”亦风突然发现了我胡乱包裹的伤口。我忙缩手往身后藏,亦风急了,一把抓过我的手来:“是不是被咬了?”
“不是,我自己剁骨头不小心。”
“你让人省点心好不好?”亦风一把抱起格林,拽着我就上楼,“回家擦药!”
第06章 绝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
从第一次允许格林走出家门而没有引起太多人注意后,我渐渐带着他越走越远,有时甚至带他到浣花溪边的草地上去散步。一只野狼气定神闲地在城市的大马路上散步,这是很多城市人做梦都想不到的事,但我每天都在与狼同行。
然而基于亦风第一眼就认出格林真面目的经历,走在大街上我总有点心虚,左顾右盼地留意旁人的眼神,有谁多看格林一眼我都会忐忑不安地招呼着格林赶紧走开。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格林是小狗,我最怕遇到的是专家,毕竟现在是一个专家泛滥的世界。不过,就算遇到真的专家,恐怕他一时半会儿也只会认为自己眼花了吧,毕竟在城市养狼还胆敢出来溜达,并且这狼还很听召唤,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搁谁面前都不会信。
一个凉爽的下午,暖暖的阳光洒在草地上,亦风和我刚把格林抱过街,格林老远就看见了他的同伴——几只牧羊犬和秋田犬在草地上玩耍,接着飞盘,追逐主人扔的球,格林很激动,急切地要挣开我的怀抱去找同伴玩耍。几个狗主人招呼:“放他过来耍嘛!”我有些迟疑,毕竟格林的牙齿尖利,而且他除了狐狸还没见过其他的狗。狗主人们又招呼:“没事儿,狗儿们玩闹有轻重的。”
我想想格林是吃得饱饱才出来的,应该没事,就放下了他。格林飞奔着跑向几个同类伙伴,狗狗们对这小不点的加入感到新鲜,很快就把格林包围起来。
我手心捏把汗目不转睛地盯着格林,既担心大狗把他踩伤,又担心格林痛急眼了下口。然而狗狗们玩了半小时都相安无事,亦风拍拍我的肩:“你看这不好好的么?放心吧。这些虽然是牧羊犬,但世代身居市区几时见过狼啊?记忆中的那种敌对本能早已退化得差不多了。”我心里的石头这才落了地。
狗主人们继续训练狗狗们捡网球,格林一看见草坪上跳跃的网球,迅速冲过去抢先一步一口咬住,叼着球就跑到一边撕咬起来,接踵而至的狗们大叫着抗议,又看见格林捡了球不但不叼还给主人还自己啃咬就更是奇怪,有的狗愣在一边扯着嗓子大叫大嚷,有的狗上前来为主人抢球。格林把网球咬了几口才发现自己追逐来的东西并不是个活物,顿时索然无味,吐在地上任狗们哄抢叼去给主人请功。
格林百无聊赖地舔舔鼻子,他不明白狗们对这不能吃的网球为什么那么热衷,一次次地费劲抢来再一遍遍拱手让人?格林感觉口渴了,伸鼻子嗅着四周找水源,他发现了一个水管,那是环卫用来浇花的,水管中透出潮湿的气味,格林伸舌头舔了舔更加确定这是水源,可是怎么才能喝到呢?他对这奇怪的装置前前后后地查看,并用牙去拽咬,最后咬到了金属的扳手并碰巧扳动了它,一股涓涓细流从水管中流了出来,那是水管中残余的水。格林欣喜若狂,立刻伸舌头舔喝起来,他为自己的聪明感到很满意!才刚喝了一点点,剩水就流完了,格林立刻又去拽扳手,然后马上伸嘴接水,他已经把扳手和水这两者建立起了联系。但是水管中除了悬挂的几滴水珠再没有残水流出,格林又试了几次仍旧不奏效,他失望了。
格林举目四望,一个中年狗主人正倒了一碗水招呼他的小比熊犬过去喝。格林抢上前去,一爪子扒开小狗,尖嘴立刻扎进碗里,喝了个痛快,比熊嘴短,争不过他,委屈地汪汪叫着。狗主人愣了一下,出于对狗狗的喜欢,伸手去摸格林,比熊犬以为主人要为他主持公道,马上凑了过来。格林的嫩嗓子里爆发出威胁的低吼,狗主人吓了一跳,手立刻缩了回去:“连水都护?”格林的小脑袋里当然没有谁是谁主人的概念,更没有施舍和恩惠,他认为所有的食物都是抢来的,谁先抢到谁先享用理所应当。他霸道地喝完水,才把空碗丢给在一边眼巴巴地摇着尾巴的比熊。我连连道歉,狗主人满不在乎地说:“没事,喂谁都一样。”
格林喝饱了水又在草丛里溜达,他撅着小屁股在柔软的草坪上打起滚来。一个路过的小姑娘看格林这样的憨态实在可爱,忍不住蹲下来叫他:“小狗狗,过来。”格林似乎天生喜欢无心机的孩子,他乐颠颠地跑到女孩跟前,像只小猫似的蹭着小姑娘的手心,痒酥酥的,逗得她咯咯直笑。带着小姑娘的老太太仔细端详着格林,有些疑惑,一口浓重的北方口音:“你这是什么狗啊?”旁边几个狗主人也竖起耳朵投来了好奇的目光。面对这些多多少少了解狗品种的人,我不知如何作答,嚅嗫了好一会儿才从牙缝中小心翼翼地挤出两个字:“小狼。”轻如耳语的一句话却似一颗重磅炸弹,炸得老太太尖叫起来,英勇地一把抓起小姑娘,一脚把还在地上撒娇的小格林挑得飞了起来,格林“吧唧”一声摔在一米之外的草坪上。草很厚,格林没有摔疼,他也并没意识到这是个不友好的举动,还以为是粗鲁的玩笑,翻身起来继续找小姑娘撒娇。
“走开!走开!我就看出不对劲。”老太太声音都变了,把小姑娘扯到身后,摆出武松打虎的架势。俗话说“打狗看主人”,打狼却大可不必。我急忙捉住格林,连声解释:“别怕,他不咬人的。”
“狼会不咬人?你们这些年轻人怎么想的?啥玩意儿都养?”见多识广的老太太现场训话,“为啥不送到动物园?”小姑娘看着还想亲近她的小格林,难以相信这小东西会吃她。
“这是狗。”亦风出来打圆场了,“跟您开玩笑的。城市里哪会有狼啊?”
“什么狗啊?”几个遛狗的主人也纷纷表示没见过。
“格林犬。”亦风的脑子相当够用。
“格林犬……那应该是德国品种吧?”
“德国猎兔犬!”那个喂水的中年狗主人肯定地判断,“这狗跑得特别快,我朋友养过,很聪明。”
“对对对!”亦风和我对视一眼,憋住想笑的尴尬给格林的出身定性了。
总算应付过一场惊慌。老太太牵着女孩走后,我坐在树阴下,远远地看着亦风和格林在草坪上玩耍,轻轻叹了口气。
“喝水吗?”先前那个帮腔的狗主人,拿出两瓶矿泉水递过来。
“谢谢,不渴。”
“可以给格林喝嘛。”
我笑笑接过了一瓶,点头致谢,我不是很善于跟“假老练”搭讪,但别人确实帮我解了围,应该感谢。我打开矿泉水瓶盖召唤格林过来喝水。
“这小狼是哪里来的?”他看着喝水的格林淡淡地问。
我心头一激灵,到底还是有人发现了。他喝了口水,轻轻一笑。“他来抢水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我在西藏当兵的时候也喂过一只小狼,”他轻描淡写地说,“小狼每天都跟着我,忠诚得很,比狼狗更聪明骁勇,我把罐头啥的好吃的都留给小狼,退伍的时候把他带回城里,养到八个月大不能再养了,想送进动物园,谁知道动物园不收……”
“动物园为什么不收呢?”
“动物园的动物都是有户口的,按指标放粮。又不是流浪动物收容所,狼的胃口又大,谁来养?况且那时狼又不是什么金贵动物。后来,我只好把狼送给一个当老板的朋友,他在乡下有个别墅。”说着,他的脸痛苦地扭曲了一下,“我万万没想到啊,那孙子居然把狼煮来吃了,还约了几个兄弟伙,我过年去看他的时候,进门就看见狼皮,那四颗狼牙配着金链子挂在他脖子上,洋盘得很!”他仰头喝了一大口水,透出几分军人喝酒的作风。我心里一阵酸楚,深知这种感觉就像自己的爱子被人烹而食之的痛。多年过去了,但与狼的深情厚谊和狼的悲惨结局,仍让这硬汉难以释怀。
“那孙子一天到晚跟我说他爱狼,做生意都要有狼性,结果是这种爱法,老子后悔啊。”
我苦笑着,现在有多少号称爱狼之人不是叶公好龙式的追捧啊,人们已经脱离物质实体而玩起了精神概念,爱的只是狼的概念和自我比拟的炫耀,又有多少人能实实在在地为爱做一点事情呢?如果人类世界中尽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