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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烈日微蓝-第3章

小说: 烈日微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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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脩迩也睡不好,担心景夙,担心云湛。
只能侧过身把他抱在怀里,轻轻地拍。
云湛的心软得可怕,一如七年前。
景夙恨不恨他,云湛不知道,但他知道短时间内景夙一定不会接受他,接受他和蓝脩迩之间的感情,执着是一个可怕的东西,但是绝对可敬,可是,他没有办法,也没资格帮那个女孩想办法,担心是担心,可不爱就是不爱,他不想让,也不能让,这男人留下他就证明已经有了选择,即使他走了,蓝脩迩也不会爱上景夙,有些残酷,却是事实。
云湛觉得,自己还是自私的,伤了景夙他很难过,很担心,可是他真的从未想过蓝脩迩会爱上别人,从未想过要把蓝脩迩让给任何人。回来前的自己和自己打赌,如果蓝脩迩爱上别人,那么他就永远不会再回来这个城市,如果蓝脩迩还爱他,那么,他就紧紧抓住,绝不放手。所以云湛其实没有那么懦弱,他只是想逼着蓝脩迩说句别走,给他一个回来不再离开的借口。也给蓝脩迩一个不再离开的承诺。
事实上,从那男人从看他的眼神由游戏变得专注再变得只有自己的时候开始,那种种微不足道的往事就开始在他的心里占据一席之地,慢慢的沾满整颗心,他知道这辈子,除非蓝脩迩说不再爱他,否则他不管走得多远都不可能会真正离开。
那是自己对自己许下的誓言,也是自己对蓝脩迩许下的誓言。隔了七年,已经很迟。
事实上,除了失恋的心痛,郁闷的心情。景夙过的还不错。
她没有问过医生自己的伤到底有多严重,需要住多长时间的院,甚至希望越长时间越好,她知道自己的伤一好,就该回去,在心情还没有变得晴朗之前,她希望越晚回去越好。
叶幸司也似乎没有赶她出院的打算。
似乎是自己那天的诅咒灵验了,那个叫叶幸司的男人大概把自己的办公室搬到了自己的病房,早九晚五,甚至到深夜,然后再匆匆开车回家,隔天又准时来报道。
手提电脑,传真机,还有,足足三大整理箱的文件。
那男人几乎是每天都在工作,从早上来了开始,一直到晚上11点,甚至更晚。
景夙心里想,自己要不要付给他全勤奖。
有时景夙会睡着,有时没有睡意了,就瞪着大眼睛看那个男人工作,兴致来了就随便的画几笔,叶幸司说画的不错,景夙不置可否,把画板扔到一边拿起手机玩儿游戏,直到睡意袭来。
景夙怀疑这男人没有家。
甚至有时候无聊时坏心眼儿地想,这个叫叶幸司的男人一定智商不够,最起码,自那男人管理蓝氏开始,就从来没有工作多到需要做到深夜……
景夙狠狠的想。
那男人,一直都是那么完美,不管是内在还是外在。
不管是情商,还是智商。
可事实上,景夙不知道的是,云湛的智商,比蓝脩迩的,还要高十个数。
有时景夙会特意在叶幸司电视会议的时候告诉他自己要上洗手间,可几乎每次都会得逞。不管是多重要的事情,那男人都会示意大家停下,等把她再次放在床上安顿好了,才回去继续,从来没有不耐,也从未多说一句。
这是礼貌,大概这男人把她住院这段时间的生活当成了自己的责任,景夙从来不会客气,以后谁还见得到谁,她从来不会委屈了自己。
人都犯贱,叶幸司的没有怨言让景夙有挫败感,就像是恶作剧的小孩子高兴地等着自己的成果,可别人并不知道她玩儿的是什么。
她不知道这男人是真的这么耐心还是装的,总是一副成竹在胸的表情,景夙不爽,这个世界怎么会允许一个人成竹在胸。睿智如蓝脩迩都没想到她会爱上他不是么。
不过,似乎,他也没有必要装绅士。
大概好了三成的时候,医生建议景夙到外面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景夙看着叶幸司没说话,她觉得没什么差别,心情不会因为走出去就豁然开朗,开着窗户飘进来的空气不会比院子里的差到哪里去。
奇怪的是,叶幸司竟然真的听了医生的话推着景夙到花园里转一圈,早晚各一次,景夙心想,叶幸司一定有早晚刷牙的习惯。然后自己开心。
实际上,他们之间的交谈并不多。
那男人从来没有问过她家在哪里,要不要联系家人,这多少让景夙有些不是滋味,却也让她少了很多负担。
她一直固执的叫他叶幸司而不是Shins,因为她觉得他们之间大概没有亲密到不带姓地叫对方名字,事实上他们连朋友都不算。
她是被害人,而他是肇事司机。
大概是太无聊,景夙给每个人都取了一个外号,常常想着想着就自己笑到控制不住。
她叫蓝脩迩负心汉,叫云湛笑面虎,然后叫叶幸司肇事司机。
景夙想自己大概掉进了那个叫蓝脩迩的陷阱出不来,不管是骂人,或是思念,那人都理所当然的第一个出现,景夙控制不了,也无力控制。
景夙想起蓝脩迩叫她夙夙,从来没叫过她景夙。她又突然想到蓝脩迩叫那人云湛,云湛,奇怪,从来记不得蓝脩迩那些女朋友的名字的自己,这名字,只一遍就记了个踏实,想忘都忘不掉。
景夙突然想笑,瞧,她自己都认同了云湛的与众不同。
景夙觉得如果蓝脩迩叫自己景夙的话她大概会很开心,为什么开心她说不清。
景夙,你还是不想回家。
男人停住推着景夙的轮椅,站在阳光最充足的地方。
叶幸司依然面无表情,说的是肯定句,并不是疑问句。
景夙回头看着面对阳光的男人。
轻轻笑开,原来,这男人早就看出她的狼狈。只是他比较倒霉,撞上了自己。自己比较幸运,摊上的是个有钱的、不屑于逃跑的肇事司机。
也是,商界哪有单纯的人,吃人不吐骨头也是最基本的本事。
景夙转过头,面对阳光闭上眼,大大的笑容,大大的声音。
不想,不想回去,叶幸司,我是个大麻烦,真的,你相信我,我是个骗子,就是专门骗吃骗喝的那种,你就是我看上的第一单生意,所以,我不吃够本儿了,绝对不会离开。
叶幸司愣了一下,轻轻的弯起嘴角。
是吗?本儿翻个十倍可是我的强项。


 、不算初遇的初遇


世界很小,云湛一直都不怀疑这句话,兜兜转转的身边还是那些人,挣挣扎扎的结果早上睁开眼还是在原地,一步都没有逃出去。
回来后第一次,蓝脩迩忙到没时间陪他吃饭,云湛一个人找了家离公司最近的法餐厅,放下杂志看了眼快要被文件埋掉的蓝脩迩,云湛想着自己是不是有些愧对于自己天价的薪水……他看到蓝脩迩抬起头冲他笑了下,云湛摇摇头随手拿起车钥匙出门。忘了是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即使是一个人也不会将就着吃。
他隐约记得多年前的自己是什么都吃的,泡面,面包,披萨,汉堡……可现在自己竟然有十几年没有碰这些东西了。
最后一次是什么时候……记不清了,只是记得蓝脩迩把所有垃圾食品都扔到了一个大袋子里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全部从他们俩的公寓清了出去。
人大概都是有一种逆反心理的,他觉得从某些方面而言,泡面算是人间美味。他记得自己在蓝脩迩不得不出差一周左右的时间里,自己用泡面代替了所有的餐点,早中晚。
蓝脩迩在会议进入最重要阶段的时候硬是提前回来直奔医院,然后对着因为急性肠胃炎被送到医院的云湛发了好一顿脾气摔门离开,没到半天又阴沉着脸跑回来把刚做好的营养粥一勺一勺的喂云湛吃下,那是第一次云湛顺从了蓝脩迩所有的安排,包括在医院过夜。
他始终记得第二天清晨自己醒来时看到在自己的病床边就那么趴了一夜的蓝脩迩眼睛下面深深的黑眼圈,匆忙赶回来时的样子,竟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第二天他出院回家后,蓝脩迩又整夜的处理堆积的公事,然后隔天又马上出差。
云湛觉得可能就是那时候吧,自己开始慢慢的离不开。
那大概也是自己第一次对蓝脩迩说爱,也是第一次和他发了那么长的短信,不管是时间还是字数。
蓝脩迩,你今早走的时候为什么不叫醒我?
对不起,看你睡得沉,不忍心叫醒你,我大概还要两天才能回去,不要再吃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你……在飞机上有睡一会儿吗?
有,不用担心,我还年轻,熬个几晚不成问题。
蓝脩迩……
不用抱歉,这对我来说是一种权利,除了我没有谁能在你生病的时候守着你。
就是觉得你太累,两晚上没睡觉……
看到这条信息我就不累了。
怎么会不累……
我爱你。
云湛记得自己好长时间没回,坐在床上捧着手机,屏幕灭了,又点亮,又变暗,后来,他终于决定迈出那一小步,其实对自己来说没有差别,但是蓝脩迩的话,应该会高兴的吧,他突然有一种小小的心态开始发酵,就是想让那人开心些。
我也……爱你。
不过四个字而已,云湛想起自己第二天下午演讲结束时看到在校门口等着自己的人,第一次真的目瞪口呆。
那是蓝脩迩几近疯狂的一夜。
这些,都是他和蓝脩迩之间的记忆,算不上甜蜜,却是实实在在的爱情。
云湛把最后一点鹅肝放在嘴里吃掉,微微的扬了扬嘴角,自己好像有很多地方被蓝脩迩惯得挑剔。就算是在国外的这么多年,每年也不过几幅作品,可只要是发到设计部,不管会不会用,隔天信用卡里总是有天价流入。
他知道蓝脩迩怕他委屈自己,他也知道自己身体的零件大概只是勉强运作着,可是他竟然连吃一般的牛排都会胃痛到整晚睡不着。
韶鸾说那是因为多年前洗胃时用了强效药留下的后遗症,云湛莞尔,他全身都是毛病不是么,坏掉了一样,竟然还能活得好好的。
他记得某一夜整夜的欢爱后自己对蓝脩迩开玩笑说自己大概只有肾脏还是好用的,却没想到蓝脩迩抱紧他的腰把脸埋在他的肩膀久久没有抬起头来,那时他才知道,蓝脩迩生命中的痛大概都是因为他。
外面的天气不错呢,打了响指点了蓝脩迩最喜欢吃的东西外带,云湛拿过灰蓝色风衣搭在手臂上,顺了顺裤子抬步离开。无视掉旁边的年轻服务生因为他的动作微微红了的脸。
这个年纪的他们虽然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但是却已经过了会对集中在自己身上的视线悄悄满足的时代。但是遇到他不想遇到的故人却是始料未及。
云湛有些无奈,顿了下还是先打开副驾驶的车门把外带的餐点和风衣一起放进去,回身面对着和自己隔了一个车位距离的人。云湛心想,大概以后他不会再来这家餐厅。
虽然说知道回到这个城市就一定会有那么一天遇到这个人,可云湛没想到会这么快,只是吃个饭而已,就这么遇到了。巧的是,这么多天来,这是第一次蓝脩迩没有陪自己吃午餐。
那人紧紧盯着云湛,不知道是忘了说话还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云湛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没有想说的话,也不知道该不该转身走开,蓝脩迩不在身边,自己面对这个男人心里没有底。
没有打招呼,本身就不是朋友,两人看起来更像是仇人相见,却没有分外眼红,相对无言的姿态,很可笑。
那人显得很不自在,踌躇了许久才慢慢的说了一句好久不见。
云湛突然想笑,不管是朋友还是只是认识,两个认识的人再见面永远都是那句好久不见。这老套的词大概永远也改不了。
就连自己步出机场的时候看见愈发迷人的蓝脩迩,也会情不自禁地说。
好久不见。
云湛把双手插在裤兜里眯眼。
这人变得愈发成熟,俊美的脸还是一如既往,只是眼里竟然也多了惆怅。
大约是想打破这沉默,男人挣扎着开口,却让气氛更僵。
对不起三个字像是一座山一样压在云湛的身上,那一晚的可怕记忆,即使过了这么多年还像昨夜般清晰,云湛想,大概没有那件事的话,自己永远学不会用爱来治愈痛。
可是,活着的人,还能再见,死了的人呢?
一走就是七年,自己心里的苦又有谁知道。逼自己放他走的蓝脩迩又情何以堪?云湛很少把过错全部推到别人身上,可这些,他所经历的,他们所经历的,竟然一件不差全是拜眼前的男人所赐。
所幸的是,七年的磨砺,把自己的坚强磨得更加坚韧,却慢慢的把那嗜血的仇磨得云淡风清。
他恨过这个男人,很恨,没有爱就没有恨的恨。可现在,什么都不存在了,这男人,也只不过是一个被宠坏了的公子哥儿,自私过分了而已。而自己,也当真没有真的失去过什么生命中的最重。
最起码,蓝脩迩还在,命还在。
反倒是蓝脩迩,为了他丢掉了的,舍弃了的,失去了的,太多。
他想,即使是再来七年的青春,也抵不上。
所以,他只想平静的呆在蓝脩迩的身边,说话或者是吵架。想把时间都给那个人,所以他没有多余的时间能用来浪费在恨或者是怨上。
七年的孤单让他觉得有个人能陪他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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