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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让神偷传人为难的事-第17章

小说: 让神偷传人为难的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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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说,洛大哥的娘子是个很脱线的人,不过与我很投缘。经过我仔细观察,发现九哥出门三夫人会舍不得,所以我打算暂时留在京城,不到处乱跑了,这样九哥也能陪在他娘身边。我打算在丞相府住到和九哥成亲。到时候不会忘了通知爹娘的。等成亲之后我会带九哥回无忧山庄正式入赘的。谁让我是无忧山庄的少主呢?只好委屈九哥了。这样算来我起码要在京城住上三、四年。爹你很高兴吧?给你省了那么多粮。

对了爹,让飞扬和独孤冷寒也来京城吧。素儿想念飞扬了,虽然她没说。独孤冷寒是我的大弟子,我很久没教他武功了,不能让那么好的一块习武的好材料浪费了。总之,我和九哥都很好,爹和娘就放心吧。

萧逸不知何时进了书房:“无忧,你在做什么?”

我停下笔指了指书案上放着的一扁指厚写满了字的信纸:“我在给爹娘写信,把从纳兰城与爹分开后的事告诉他们。只差属名了。”

“怎么写了这么多?”

“因为事情多啊。”我属好名字和日期,“下面该飞鸽传书了。”

萧逸指着那叠纸:“你觉得哪只鸽子身上挂这么重的东西能飞到无忧山庄去?”

“也是哦,都不一定能飞得起来。”我把那叠厚厚的纸托在手上掂了掂,“九哥,你先看你的书,我去去就来。”

我拿着书信离开书房。半个时辰后,我回到了书房,见萧逸正在画画。咦?画的是我哟!

“信寄出去了?”见我回来,萧逸把笑放回架上。

“寄完了。”

“送到你大伯父的信局去了?”

“信局?我飞鸽传书啊。”大伯父在京城开信局了?没人跟我说过呀。

“飞,飞鸽传书?什么鸽子这么神勇?你确定那是鸽子而不是老鹰?”萧逸草容失色。

我得意地抬高下巴:“我放出了十五只信鸽,每只腿上绑了两张纸。怕我爹分不清顺序,我在每页纸上标上了页数。怎么样,我聪明吧?”

萧逸表情很是怪异:“能想出这样的办法,确实也够聪明了。”

次日,早朝前,朝房中,一干大臣围成一圈,被围在中间的自然是包打听的陆大人。

“不得了啊!”陆大人捶胸顿足,好像就要天塌地陷了一样。

“什么事不得了啊?”苍国大臣的求知欲历来是很强烈的。

“九公子那样一个京城名门闺秀争着以身相许的人物 ——,哎!”陆大人连连摇头惋惜。

“怎么了?”众人摒住一口气。

“九公子,九公子他要入赘到无忧山庄去啊!”

话音一落,一片哗然。

“什么?”

“这怎么可能?”

“九公子怎能如此屈尊降贵?”

陆大人撇撇嘴:“信不信由你。”

“你怎么知道的?”有人问。

“我昨天路过丞相府西大墙,看见一只接一只的信鸽从墙里飞出来,我拦住了最后一只,一看,竟是百里姑娘的家信,信里说了,三、四年后九公子要到无忧山庄去当赘婿呀。”

“你,你怎么可以私看他人信件?这是卑劣的行为,有辱读书人的颜面!”有正义之士愤愤道。

“我不看,你们从哪知道这么多事情?”陆大人不满。

“对啊,对啊。”众人的正义感立即躲进被窝里睡大觉去了。

所以说,圣治天子长久以来的疑惑并不是毫无根据的。这样的一个国家,这样的一班大臣,怎么会至今尚未亡国,反而国泰民安的呢?

与此同时,正宫内

纳兰舞雨手中拿着一支金钗,指着桌子上数目不少的首饰:“哪来这么多首饰?”

我嘿嘿一笑:“我前两天去城东李府转了一圈。发现涪流派的无上令在那里。”

纳兰舞雨惊呼:“就是那个比镇国将军金印还大一圈的无上令?”

“是啊,要不怎么说涪流派有钱呢?好大一块金子啊!”

“等等,”纳兰舞雨看看手中的金钗,又瞧瞧桌上那堆首饰,最后把目光移向我,“你不会告诉我这是 ——”

“是的,是的,就是这样。知我者舞雨也!这东西我也用不着,摆在那里又碍眼,所以偷出来后,我就用月魄把它切成小碎块,分成几份,分别在几家首饰铺里打成了首饰。我已经把大部分拿出去送人了。这份是你和我的,你挑一挑,咱们把它分了。”

纳兰舞雨是行动派的,立即动手分首饰。

门外,两个男人听到正在分赃的两个女人的对话后相视一笑。都在暗自庆幸,那个被切碎打成首饰的是涪流派的无上令而不是镇国将军的金印。

我们这个故事的结局显而易见。纵然萧大侠有再大的本事,也只能耐心等待着百里无忧长大。而百里无忧则继续无忧无虑地作乱世间。可怜的京城中发不易之财的富贾和贪官们,我们虽然一贯痛恨这种人,但出于同情,仍要为他们默哀一秒钟。

大功告成,小人者鞠躬退场。

后记

您问我刚才不是已经退场了吗?怎么一转身又冒出来了?

终于把这个故事写完了,当然要出来多说两句。

着手写这个故事时,我把它定位在一个小孩子闯江湖的故事,所以写到第三章时男主角仍是神龙见名不见人。写完前三章给朋友看,朋友问我哪个才是男主角。这提醒我,让女主角一个人唱独角戏太久了。当然,我也可以让她从头到尾都无关爱情,不过我还是让男主角翩然登场了。而女主,那个闯荡江湖的小孩也因此被破格被升级成为一个闯荡江湖的早熟小孩。

既然女主已经早熟了,就想让她智慧懂事。但转念一想,她如果太智慧了哪里还算是小孩子?所以小作者就让她一会明白一会脱线,一会乖巧一会胡闹……

(无忧从已经落幕的故事里拖出月魄宝剑,用剑鞘敲小作者的脑袋:你想把我弄成人格分裂呀? 小作者无辜地揉揉头:我不是想把你写得丰富些嘛。 无忧:哼!你当我是拼图呀?)

至于我为什么要选一个十四岁的女孩作女主角。现在的言情小说里写hing的部分似乎已经成了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我根本就不会写hing的部分,所以就干脆把女主搞得小一点点,避开那一部分。下次我会努力把主角的年龄定得正常些,然后考虑如何避开hing的部分的。

总之,这个故事到此落幕。我也只能写到这里了。每个美好的故事的结局只能写到王子和公主就这样生活在一起了,我绝不会让人知道在经过无数岁月的消磨之后王子成了一个匹夫,而公主则成了一个泼妇,那不是我们所乐见的,而事实往往如此。就算是如此,再经历更久远的岁月后,再回首时,也该是一片温暖的夕阳洒满大地吧。所以,我想结局还是应该这样说,最后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至少应该是曾经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吧。那时,另一段王子与公主的童话将悄悄登场。

2006年11月11日(光棍节) 14:00

于家中我房间的地板上完稿

2007年6月9日 20:25

完成录入

番外一 两个懦弱的人

纳兰舞雨:

许久以来,我都很想去浪迹天涯,然而我依旧呆在这座楼里,看着人来人往,有人相逢,有人分别。其实我也走过不少地方,不过不是去流浪,而是游玩,也并非只去游玩,我每次外出都要办些事情,有大事,也有芝麻大的小事。我亲自去办的事不在大小,只在我喜欢与否。

那年我遇到了百里无忧,从此,这个终日笑嘻嘻的小女孩便成了我楼外楼的贵客。其实,我如此礼遇她并不只是因为她对我有救命之恩,另一层原因,我想以她的性子是不会清楚的。我们两个本质上来说是一样的人,骨子里都是向往无拘无束、流浪四方的,只不过她真的那样做了,而我没机会去做,也没有勇气那么做。所以,我很欣赏她,也把我做不到的事寄希望于她。她走到哪里都会写些见闻、感触寄给我,虽然她的文章总是不伦不类,但我已经满足于那种万里江山任我飞渡的情怀了。她带给了我许多希望和期盼。她看上去很单纯,脑子只一根弦,其实有什么事她不明白呢?只是她不愿去明白,故意忽略真相罢了。一个只看一遍就可以学通绝世武功的人,怎么可能是个傻瓜?我们都是懦弱的人,我没勇气放下现在拥有的去自由飞翔,而她却用漂泊四方来逃避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本就在这世间漂泊,又如何真的能逃开呢?

百里无忧:

大家都说纳兰舞雨是个极端复杂的人。对于这种说法,我只能说,这样讲的人是蠢材。其实她不过是故作神秘而已。好像很高深莫测的样子,其实还很孩子气,经常做些与她亲自制定的楼规相抵触的,没什么利益,而且没什么意义的事。

比如说,那年秋天,她就带着一坛梅子酒跑了几千里,夜半三更把我从被窝里挖出来与她饮酒赏月。谁知她酒量那么差,才三杯就醉了,非要我舞剑给她看。我不答应不,她居然哭给我看。没办法,我只好拔剑。平时我是不太喜欢在月光下拔剑的,因为那把名为月魄的剑,在月光下光洁通莹似水,太炫目、太凌厉。我不喜欢那样的感觉,一如我并不喜欢自己在无忧山庄的特别身份,不喜欢无忧山庄在江湖中的显赫地位。我总是在极力掩饰锋芒,可是就像我手中的这把剑,虽然剑鞘掩住了它的锋芒,可终究还是在极能突显它锋芒的月光之下出鞘了。

纳兰舞雨看到那把剑时,表情很呆,呆得很可爱,没有半点平日里的高深感觉。那夜,她拔琴,我舞剑,碧儿又给我们开了几坛好酒,我们都有些醉了。我很少会醉酒,那天我只是想醉。她说我逃避现实,我说她故弄玄虚。谁说她复杂?她也不过是个懦弱得与我无异的人,其实女子之间也可以惺惺相惜,也可以有如男子之间的那种友谊。于是我继续四处漂泊,我知道,我该为她去完成她的梦,也是我心所向。每个流浪的人,在他的心中都有一个家,那也许是一个具体的地点,也可能是一种信念,或者是关于家的记忆。纳兰舞雨守着信念,而我把信念带向远方。

番外二 碧儿治病

靖王府的小王爷衷情于碧儿。

某日,小王爷为见碧儿,装病。派人请正在随小神医柯少棠学习医术的碧儿来为自己治病。

碧儿很爽快地来到靖一府,为小王爷诊了脉,又看了看舌苔,给小王爷服下了一粒药丸。

小王爷:多谢碧儿姑娘前来为小王诊病。

碧儿:小王爷不必客气。我去院里转转,一个时辰后回来。

小王爷:小王现在不碍事了,可以陪姑娘走走。

碧儿:那怎么行?你老实在这儿躺着。否则走到半路你毒发了,还得让人抬你回来,太麻烦了。

小王爷:毒,毒发?(冷汗…ing)

碧儿:你只是虚火过旺,不值得一治。我刚才给你服用了我和柯少爷新配治的毒药,名叫引魂。只在动物身上用过,用在人身上这还是第一次。不'奇。书'是每个人都会像你一样幸运地成为第一人哟。呆会儿毒发了,我再回来为你诊治,这样才叫看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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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者诚肯地建议小王爷:追女孩的方式要改进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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