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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重生之相逢未晚 完结-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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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点,不过,我更怕表舅公知道。如果他知道了,阿勋的日子可能就不太好过了。”
韩忠愣了一瞬,他显然没想到林墨会突然提到韩勋,‘阿勋的日子不好过’……是啊,林墨现在才十七岁,是未成年,在他更小的时候,他就跟小少爷在一起了,如果这件事情泄露出去,小少爷的名声就全完了。更有甚者,林墨是程缓缓的儿子,是夫人寻了半辈子的安家后人,到时候让夫人如何自处?而他最狡猾的地方,无疑是看穿了自己,看穿了自己舍不得小少爷‘不好过’,一直以来替他们隐瞒这一切。
忠叔在心里叹息一声,老了,老了,现在的小孩儿才多大点儿,怎么就这么多心眼呢?
忠叔不知道的是,林墨并不是真正的十七岁,他经历过太多事情了,甚至是死亡。仅仅是一钞心平气和’的揭穿而已,还不至于让他手忙脚乱。
“阿虎给我说,你就是小少爷……算了,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小少爷是我看着一天天长大的,说一句逾矩的话,我一直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疼,他……受过许多不该他承受的痛苦,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他能够幸福快乐。我从未见过,他跟别人在一起时,会像跟你在一起时那么开心,那笑容好像能把太阳也融化了一样……”忠叔的眼底有感慨,有欣慰,也有无奈,“我知道你和小少爷之间是真心的,只是这样的真心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接受,我希望在你们二人在没有足够的能力自保之前,最好不要被其他人知道。老爷和太太那里我会给你们打掩护,其他的,你们自己多注意些吧。”
如果没有见过林墨和韩勋之间相处,忠叔也可能会像韩子杰那样认为,两人不过是年少轻狂时一段青涩懵懂的迷恋,许多年后,也许很成为朱砂痣也许会成为蚊子血,惟独没有继续下去的可能。而忠叔暗地里跟踪监视了韩勋和林墨许久,很多时候,他觉得那两人之间根本不像是才认识一两年的人,仿佛上辈子就相知相恋了一样,他们在一起时是那样的自然融洽,自然得让人觉得他们是天生就该在一起,融洽得让人不忍心拆散他们。
忠叔早年跟着韩老爷子混黑,然后跟他一起一点点将黑变白,这期间,什么光怪陆离的事情他没见过?远远比同性相恋更畸形更变态的感情他都见识过,他不会大惊小怪,甚至一开始老爷子让他来看着韩勋和林墨时,就给他说明了原因。他也曾犹豫过要不要跟老爷子汇报,然而,每当这时,他脑海里就会不由自主浮现出韩勋看着林墨时,那灿烂得没有一丝阴霾的笑容。心,不由自主的就软了……
这半年来,韩勋回到M国,忠叔没有放松对林墨的观察。每当看到林墨接起电话时,漾在嘴角的清淡笑容,忠叔总是被带得跟着扬起嘴角,那样清浅又会心的微笑好似有魔力一般,不经意间就拨动了那些深埋在心底的美好回忆。
罢了,罢了。
时至今日,忠叔终于决定放手,两个孩子能够走到一起是缘分,以后能不能走下去,就看他们自己了。
林墨没想到忠叔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他看得出,忠叔是真心疼爱韩勋的。韩勋曾经说过,他把忠叔当成像父亲一样的长辈,那今天,是不是意味着两个家庭,已经有第一个肯承认他们的长辈了呢?
“忠叔,谢谢您。”林墨由衷地感激。
忠叔和蔼地笑道:“光口头感激可不行。我老早就听阿虎说你做的菜好吃了,你是不是也该请我吃一顿大餐呢?”
林墨笑道:“这是应该的,择日不如撞日,今天晚上怎么样?”
忠叔丝毫不知客气为何物:“我以为你会连午饭一起请的。”


、第一一五章 琐事

林墨做菜的手艺一如既往的好;忠叔吃过以后,就喜欢上了那味道;三不五时的去林墨那儿蹭上一顿饭。韩勋从林墨那儿得知忠叔已经知道他们之间的事情,还帮他们隐瞒后,特地跟他道了谢。拿忠叔的话来说,小少爷从小长到这么大嘴巴还没这么甜过;那句话叫有了媳妇儿忘了什么来着,酸了好些天。
等林书的奥数培训课上完后;林墨收拾着东西跟他一起回老家。现在韩勋没在,忠叔需要花更多精力帮他处理国内的投资;没时间去;只得跟林墨约好以后有空的时候再去,还让林墨千万记得到时候做烤鱼给他吃,可见,韩老爷子回去后绝对在他面前炫耀了的。
林墨没什么好带的,只带了几件衣服,给奶奶和爸爸带了些礼物,轻装简行。林书带的东西就多了,光是书和零食就一大堆,小家伙现在自诩是‘学武之人’愣是不让林墨给他提行李,一张帅气的小脸憋得通红。又是小半年没见着儿子,林建心里早就盼着了,早早派了人去机场接机。老太太为了能够在第一时间看到两个乖孙,提前两天就来锦城了,这不,林墨和林书刚从面包车里出来,老太太就冲了过来,拉着兄弟俩心肝宝贝的叫。
林墨早就已经习惯了老太太的肉麻,淡定无比,林书脸皮薄,小屁孩儿好面子,看着周围不是扫过来的视线一张脸羞得通红。所谓死道友不死贫道,林墨默默移开视线,假装没看到弟弟求助的眼神,任由弟弟被奶奶搂在怀里揉搓,他退到旁边跟爸爸聊起了别的事情。
这半年,锦城分店的生意天天火爆,林建等分店的磨合期一过,所有事情走上正轨,立刻招聘人马将锦城的另一家铺面装修一新后,开了锦城的第二家分店。这样一来,林建手里就有了三家火锅店,而他还在积极筹备将分店扩展到周边地级市、县城,光靠他一个人来管理,肯定管不过来。跟林墨商量过后,他去注册了林氏餐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将股东、股份明确下来。林建拥有65%的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韩勋只要30%股份,成为第二大股东,按照早先与柳立的约定,给予他3%的股份,而林冬梅作为公司主管,拥有2%的股份。柳立与林冬梅所持股份为优先股,能够享受优先分红,没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
柳立的那部分股份是他心里早就有数了的,林冬梅的那部分却是完完全全的天降之喜,两人早就已经订了婚的,等以后两人结了婚,合在一起就有5%的股份,林冬梅一直管着几个店的账,比谁都清楚店里的收入。随着日后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他们能够拿到的分红只会越来越多,光想想,两人就觉得心花怒放,充满了将公司当成自己的来做事的干劲。
公司成立起来后,林建从基层提拔了一部分人,又外招了一些大学生,如今,公司的规模还很小,却五脏俱全,林建能感觉到自己肩上的压力轻了许多。随后,林建安排公司人员,一部分人负责招聘培训、一部分人负责监督装修进程,还有一部分人负责监督管理已有店铺,几相结合,林建预计,下半年至少能再开八家分店,甚至更多。
公司的事情,林墨只参与了最初的股份分配,和职位安排,后续的事情全部都是林建在做。曾经他在M国韩勋短暂的填鸭式教学里学到东西慢慢消化开来,自己也经常利用空余时间学习经营、企管等等,不断给自己充电,如今管理起公司的事情来相当得心应手。
养移体居移气,林建现在认识的人不一样,管理的事情不一样,整个人的气质跟以前比起来简直天差地别,也难怪老太太总说,‘我儿子越来越有老板的派头了’。
在家里休息了一会儿,林建带着一家人去新开的第二家分店。店铺选址在靠近市中心的二环路,几乎整条街都是餐饮店,生意极其火爆。火锅店的选址,在街道的尽头,与另一条商业街相邻,不过才刚到下午六点,店里就已经快坐满了客人。林建提前预留了包厢,一家人边吃边聊,开心又惬意。
“……小吃的味道差了些,没有程叔做的好吃。”林书一边往嘴里塞凉糕,一边不满地嘟哝。
林建说:“像你程叔手艺那么好的师傅,哪儿是那么好找的?”
林墨并不赞同爸爸的说法,“不好找不代表没有,无论如何不能降低了店里的要求。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想要找总是找得着的,实在找不着我们还可以自己培训。”
林建说:“我跟你想得一样,这段时间你冬梅姐一直在联系一个四星级酒店里厨师,他的手艺不比你程叔差,可惜他嫌我们这儿庙小,一直说在考虑,没个准话。”如果不是这人一直拖着,店里也不至于临到开店了,还没有把小吃师父定下来,最后只能临时选了个手艺平平的人顶上。
林墨说:“既然他嫌我们这里不如他现在工作的地方体面,那就算了,让冬梅姐尽快重新物色人选,总会有愿意来的人。”
一个手艺好的厨师对火锅店的发展固然重要,可手艺再好,没有合格的品质也不行。你不愿意来就说不愿意,自抬身价就算了,非要别人做出一副求了又求的高姿态,何必呢?小吃这一块儿,林墨自信给的薪酬已经足够高了,没必要上赶着去求谁。林冬梅作为公司的主管,她需要做的是知人善用,而不是‘非卿不可’,说到底,她还是太年轻,需要更多的历练。
这件事情,林建也烦得不行,点头道:“行,我一会儿回去就跟她说。”
一个小小的插曲很快在大家的闲谈中过去。
在锦城逗留了两三天,林墨兄弟俩和老太太一起回了L县。
阿灰大老远瞅见面包车的影子,颠儿颠儿的冲了过来。原先肥嘟嘟的小土狗已经长成威风的大狗了,中华田园犬悲剧就是,小得时候再乖再口耐,长大了也会变得很‘土’,阿灰一身灰不溜秋的毛,彰显着它纯到掉渣的纯血统。林书却一点都在意,跳下车,一把抱住扑过来的阿灰,被它舔得哈哈大笑。
在这一刻,林墨觉得,不管去了多远的地方,不管去了多繁华的地方,这个生机勃勃的小村落才是他永远的家。
今年早些时候,老太太做主将家里里里外外重新装修了一遍,门口换上了气派的大黑铁门,荒山那边修了小猪场后,索性把家里的猪圈鸡圈全拆了,让人在原址上修了两排房子,一边留作当车库,一边改成客厅和饭厅,家里楼上楼下全贴上的瓷砖,重新粉刷了墙壁,天花板也改成现下最时髦的模样,挂上漂亮的吊灯。家里的家具能用的做人情送了村里人,不能用的全都打了当柴火烧,几间卧房,从床到衣柜全换成了时下最流行的样式。
当初装修的时候,老太太还特别高兴的告诉韩勋,她专门给他留了一间房,以后再不用跟林墨挤了。
韩勋欲哭无泪地告诉老太太,他其实一点都不介意跟林墨挤,真的,比真金还真。
老太太‘净瞎说’三个字,把韩勋满肚子的牢骚全堵了回去,只能通过电话像林墨倾述,结果反被林墨幸灾乐祸了好久。
看着家里的变化,想起这一茬,林墨不禁勾起了嘴角。待会儿一定好好去‘观摩’一下韩小人的‘专属’客房。
家,与其说是一个地方,不如说是一种感觉。无论多久没有回来,无论家里怎么变化,只要一步踏进家门,心底就会禁不住生出一种‘到家了’的感觉,仿佛刹那间便能卸去所有的心防和疲惫。
老太太身体硬朗,但年龄毕竟大了,家里总她一个人,林建哪里放得下心?等家里的房子重新装修后,林建就让荒山农场那边一个女工过来陪老太太住。
这女人已经四十多岁,姓吴,叫吴兴华,打外地来的,离婚,独自带着一个儿子。儿子在外地读大学,她没有文化,只能靠四处打工维持母子二人的生活。她原先经亲戚介绍在县里一家皮革厂上班,今年生意不景气,皮革厂破产了,她早先在家里时就做过菜农,经验丰富,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荒山农场应聘农技管理员,虽然当时不怎么缺人,老太太见她勤快带个孩子挺不容易的,就将她聘了下来。吴兴华干活确实很有一手,有技术有经验又勤快,为人也正派,从不跟农场里其他男人嬉皮笑脸,做饭、打扫卫生都十分麻利,闲暇时,跟老太太也谈得拢。因此,林建就动了心思,请她进出照顾母亲,晚上住到他们家,多看着老太太帮老太太做点家务,额外给她算一份保姆的钱。
吴兴华拼命干活就是为了挣钱供儿子读书,将来还要买房、娶媳妇,一串串的都是花大钱的地方,忽然多一个赚钱的地方,她哪里有不答应的道理?老太太闲不住的性子,家里的那些家务都是跟她分着在做,更不会故意使唤她什么的,多数时候都在陪老太太聊家常。
知道林墨要回来,吴婶提前将家里楼上楼下的地板砖擦得光可鉴人,还提前准备了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
“李阿姨,我已经把饭菜准备好了,你们快去吃吧,不然一会儿该冷了,我先回农场去了,还有一拢茄子要掐苗。”吴兴华还是第一次见林墨兄弟俩,有些惊艳,也有些拘谨。
“走什么走,这会儿正是午休的时候,把饭吃了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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