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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末世之劫-第27章

小说: 末世之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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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宝伸手捏了他脸蛋一下,抛开别的不说,罗浮这样子的确很招人,要让一些女人看见了,肯定得抱着一顿蹂躏。
  
  出去的时候蓝宝背着一个背包,肩上停了一只小鸟,红嘴蓝背黄胸脯,小孩似乎对小鸟很忌惮,不时瞄着它,蓝宝不明白这俩到底有什么古怪,小孩似乎不吃饭也行,要是给他吃的呢,他也能吃下去,似乎还挺享受的,吃完几个酱鸡爪,连酥脆的骨头也嚼碎了,吃完意犹未尽地吮吮手指,虽然依然是没有什么表情的样子,却也能够感觉到他举手投足间传递出来的信息多了起来,不再是机械般的冰冷。
  
  蓝宝给他换了身衣服,小孩个头刚到蓝宝肩膀,头发太长了,跟叫花子差不多,乱糟糟一团,都打结了,蓝宝拿剪刀给他剪了,手艺有些惨不忍睹,剪得一绺长一绺短,狗啃一般,他自己的好不了,只是因为给自己剪不方便,没有剪得很短,仍然长得垂到肩上,幸好天气不热。
  
  幻境内的泉眼不冒水了,蓝宝也不知道野外的水源干净不,也不敢随意用水,给小孩用湿毛巾擦擦脸就算了,幸好他身上不臭。
  
  时已黄昏,狗仔不在瞭望哨了,是另外两个不认识的,盘问了许久才扔下绳梯让他们进去,蓝宝也没有很在意,末世中警惕性高一些是必须的。
  
  狗仔不在基地内,他和几个人出去狩猎了,只是对象不是动物,而是丧尸。基地内还有几个人,他们一共才十几个,算是很小的团体。
  
  昨日狗仔便告诉蓝宝,环着B市的那条大河河上几座大桥不知道被谁炸了,因此市内的丧尸基本到不了樟木镇,基地比较安全,但天气开始冷的时候还要防着南下的丧尸团,他们准备秋天就离开樟木镇,不知道蓝宝的实力,也没有贸然邀请他加入团体。
  
  蓝宝不想结队,他打算直接去西北,反正有幻境,他单独一个人安全比较有保障,也不用顾忌什么。
  
  狗仔他们在天黑前回来了,蓝宝上午来的时候一直戴着放风面具,也没人要求他摘下,狗仔一时看见他的面目,露出意外而了然的神色。
  
  晚饭很简单,蓝宝不好吃白食,拿了几斤大米和一袋真空包装的腊肉出来,狗仔也没跟他客气,一手拿过去给了队里唯一的女人,也是厨娘,年纪有三十多,风韵犹存,也是很彪悍的人物,说话做事干脆利落。
  
  蓝宝将几个苹果给了狗仔,狗仔吃惊地瞪大眼睛:“苹果?他妈的我一年多没见到苹果了,从哪里来的,看去很好吃的样子。”
  
  也不等蓝宝答话,一口就咬了小半个苹果,含含糊糊地说了声“好吃”,将另外几个给了其他人分,至于蓝宝会不会回答他的问题,他也不在意。
  
  樟木镇往北去300里地有个大营,那里已经形成小规模的幸存人类集聚地,只是也不是固定不动的,会随着丧尸团的动向而迁移。
  
  第二日一早,蓝宝和狗仔道别,踏上了去西北的行程。
  
  第三天到达狗仔所说的大营,这大营就像个临时的集市,交易方式大多是以物易物,也有用丧尸能量晶石交换的,但是极少。
  
  蓝宝全身都裹在衣物里,只露出一双眼睛,连眉毛也遮挡起来,不过类似打扮的人也有,并不显得突出。因为没有需要交换的东西,他显得有些漫不经心。拐角的时候偶尔抬头,看见一个非常熟悉的背影,蓝宝浑身的血液热了起来,飞奔到那个人身边,还差两步他伸出的手就要搭到那人的肩膀,却在最后一瞬垂下。
  
  不是他。不是赵诺成。身高体型很像,但也仅此而已。那人被惊动,疑惑地回头,见蓝宝怔怔地站着,只是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走远了。
  
  自清醒之后,蓝宝总会不自觉就想到赵诺成,听到什么声音,就以为是赵诺成出现,现在连看到相似的背影,居然也要上前确认一下了。
  
  虽然天气一天比一天暖和,但蓝宝内心的冬天还远远没有过去。
  
  不能赶路的闲暇时间里,他开始练习射击,弓弩的机身比较重,有十几公斤,“入睡”的时间内他的身体得到能量的改造,无论是力气,速度,耐力等都比以前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他还没有习惯,意识和身体并不能同步,往往有时间差,他现在主要就是练习如何熟悉地运用自己的身体。
  
  或许是有前生记忆的残留,他熟练掌握弓弩的时间很短,仅仅一天时间就能隔着上百米射中固定的靶心,这也与弓弩的优质机能分不开,也不知道那个店主是通过什么渠道得到这些弓弩的。
  
  轻而韧的竹或木是箭杆的首选材料,一路上蓝宝收集了不少,开始学着做箭杆,不过竹木制作的箭杆的杀伤力始终不如铁制钢制的,罗浮说他可以运用法术给他批量制作,前提是要有钢铁,有能量晶体给他提高修为。
  
  罗浮能以飞鸟的形态在空中充当斥候,遇到大批丧尸的时候蓝宝就选择绕道或者直接进入幻境,等丧尸走过再出来,小批量的则直接干掉——主要打手是小孩,因为他不记得自己的名字,蓝宝给他起名从戎,出自唐刘商诗:“少壮从戎马上飞,雪山童子未缁衣。秋山年长头陀处,说我军前射虎归。”
  
  这两年小孩其实有长高,只是蓝宝也没想到自己都这个年纪了居然还能长高,穿以前的衣服短了才发现。蓝宝被动的“二次发育”,显得小孩没有变化,虽然小孩面上仍带有些许稚气,但逐渐棱角分明的轮廓和日显灵动的双眼,都足以证明他必将成长为一个能令女人疯狂尖叫的魅力男人。
  
  杀了几百头丧尸,才得到100多颗晶石,出现的几率不高,但是明显与其他丧尸不同的每一头丧尸都有晶石,晶石的体积也要大一些,或许这些晶石的出现就是丧尸进化的契机。只是不知道人类的进化是不是也伴随着晶石的产生,假如这个设定成立,那异能者的安全堪忧。
  
  虽然罗浮说晶石里的能量含量极高,但蓝宝对它们并不是非常重视,都丢给罗浮了,至于他是拿去修复阵法还是提高修为,蓝宝暂时不想干涉。
  
  除了惦记着家人和赵诺成,蓝宝心里还会想起多吉,这头贪吃的大狗,他询问过狗仔,一些偶遇的人,有没有见过多吉,他们几乎都是摇头,只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跟他说:“我见过一头很大很大的怪物,可是它的毛是金色的,不是你说的棕色。”
  
  蓝宝很失望,不知道多吉跑哪里去了,不过应该没有事吧,它很聪明,虽然有些贪吃,但不至于为了食物将自己陷入危险之中,对它威胁最大的,恐怕还是人,就怕有人要对它不利。
  
  进入C省后第二日,罗浮又找到一个移动营地,蓝宝照样进去逛了一圈,太久没有和人打交道,难免觉得遗世独立,即使不与人交谈,看看他们,听听他们说话也是好的。
  
  “需要特别服务吗?”一个站在街边的女人跟蓝宝打招呼,落落大方,没有丝毫的扭捏。
  
  蓝宝开始并没有注意到她,听到她跟自己说话才认真看了两眼。
  
  那是丁瑾瑜。
  
  蓝宝蒙着脸,丁瑾瑜并没有认出他来,兀自在搔首弄姿,她穿得很少,虽然冻得瑟瑟发抖,仍然努力说服蓝宝跟她走:“很便宜的,给点吃的就行。”
  
  两年前丁瑾瑜还不到三十岁,虽然有些狼狈,但是个很有教养的成熟女性,并没有现在这些风尘气,她仿佛一下子老了,眼角出现了明显的皱纹。
  
  蓝宝摇摇头,蹲在丁瑾瑜后面不远的面目模糊的女孩冲他吐了口水:“呸!吝啬鬼,我妈技术很不错的,别后悔啊。”
  
  蓝宝觉得胸闷,退开几步,转身走了。
  
  即将走出营地时,忽然远远听到一声熟悉的“嗷呜”声,蓝宝还没反应过来,一道金色影子闪电般从远处掠过来,蓝宝被撞得摔倒在地,一头拥有流金毛发的动物热情地伸出大舌头,在他身上舔起来,蓝宝顿时全身水淋淋的,犹如洗了个口水澡。
  
  蓝宝吃了一惊,眼前这个身影很熟悉,只是毛发颜色不对,虽然把他扑倒了,却没有恶意,就像宠物见到主人一样。蓝宝眯着眼睛看,看到这头动物的大头颅上两点白毛,内心一动,出声:“多吉?”
  
  是多吉没错,多吉听到自己名字越发地热情了,将蓝宝压得喘不过气,从旁边看去只能看见蓝宝两只手臂在挥动,想推开多吉又推不动,气得连声大喊:“走开,走开!你太重了,不要那么热情!”
  
  真是叫人受不了,虽然有些微的抱怨,蓝宝依然笑了起来。
  
  到这个时候,那边才跑来一群人,气喘吁吁的,看见多吉压着一个人,都心惊胆战,以为多吉咬死人了,一个个大骂着拿出电网麻醉枪。蓝宝从多吉身下爬出,多吉冲那群人嗷呜一声,呲牙一吼,胆子小的人当时就软了腿,坐地上去了。
  
  蓝宝站在多吉面前:“你们是谁?想做什么?”




☆、第 35 章

  一人似乎看出什么端倪,说:“你认识这头动物?”
  
  也有人说:“快点快点,放倒了!”
  
  蓝宝喝道:“你们想干什么!多吉我们走!”
  
  那群人虽然惧怕多吉,却是不怕蓝宝的,见他穿得严严实实,看不清真面目,有人傲慢地说:“你又是谁?谁指使你来指手划脚的?这头动物是我们圣龙会的,闲人别多管闲事,闲事管多了小心走夜路遇到鬼。”
  
  警告意味极浓。
  
  蓝宝冷笑:“是你们的?多吉什么时候属于谁的了?占堆死了,它只属于自己,仗势欺人也会走夜路遇到鬼的。”
  
  他懒得和这些人废话,转身就要和从戎离开,多吉自然亦步亦趋。
  
  那群人纷纷举起手中的枪:“站住!!”
  
  罗浮从蓝宝肩上飞起,低空飞了半圈,化身为《阿凡达》里的翼兽之王托鲁克,四五层楼高的躯体,满口尖利锯刀一样的利牙,橙红色的鲜艳双翼上下拍动,掀起的狂风卷起尘土,将那些人吹得灰头土脸。
  
  罗浮将大头颅伸到一群人上空,低沉如闷雷的吼声滚过,当即有人失禁,屎尿齐流,恶臭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罗浮长长的脖颈就在蓝宝头顶,他昂头看,罗浮正张着大口想把其中一人咬住,蓝宝喊:“罗浮!”
  
  他和从戎多吉跑了,罗浮冲那些人连吼两声,见那些人都吓得腿软跌倒在地,面无人色,这才满意地咂巴咂巴嘴,利牙相磕,发出清脆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转身拍拍翼翅飞走。
  
  刚走出营地那些人的视野,罗浮一头栽倒在地,转眼恢复原形,四仰八叉地瘫倒在地:“呼……呼……累死我了。”
  
  蓝宝冷眼看他:“变刚才那个耗了多少能量?”
  
  “……”罗浮不说话。
  
  “把能量晶石拿来,我突然想要拿它们换点东西。”蓝宝伸出手。
  
  罗浮不说话不行了,翻身爬起来可怜兮兮地双腿立着,大尾巴小狗一样摇来摇去:“刚才变托鲁克用完了……”
  
  虽然已经有猜测,但从罗浮口中说出来,那冲击不是一般的小,罗浮变形需要能量维持,保持某种生物形态,暂时拥有的能力与同种生物一样,体积越大,能力越高,需要的能量就越多,蓝宝万万没有想到罗浮居然能在短短两分钟内就把他们十几天杀丧尸得到的能量晶石给用没了,狗仔他们有时候一年也未必能够得到一百颗能量晶石。
  
  这个败家的……
  
  蓝宝头疼,不想跟它说话。
  
  罗浮其实脑筋也挺简单,它虽然已经知道多吉的存在,但毕竟没有对面接触,刚才看见蓝宝对多吉的态度,突然感到自己的地位受到威胁——鎏金身边一向只有自己,虽然蓝宝没有前生的记忆,但罗浮内心是将他当做鎏金的,它有种即将失宠的危机感,迫不及待地想挽回自己的地位,要跟多吉比威风,结果就是,蓝宝将它定位于“败家”,并且恶意猜想鎏金将罗浮封印起来,可能就是因为罗浮太败家了。
  
  罗浮它冤啊。
  
  鎏金很富有,也很大方,对罗浮也极好,物质方面几乎是有求必应,罗浮从来没有因为缺少能量而烦恼过。但脑容量太小,它仅仅记住鎏金很大方,却忘记了蓝宝并不等同于鎏金,不是说蓝宝不大方,而是蓝宝太穷了,他没有那些以前仅仅只在小说中看到过的能量晶石,罗浮用掉的那些晶石大部分还是从戎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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