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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走尸档案-第36章

小说: 走尸档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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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脾气再好的人,被一个认识不到一小时的人三番两次挑衅,估计也得炸毛,我忍不住了,低喝道:“我和小玲说话,你差什么嘴!”

    “你、你……”他显然没料到我会来这么一句,顿时气的满脸通红,手一扬,竟然是想打架。所幸乌史铃是个明事理的,喝止住了他,对我说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是我不该提这种让你为难的要求。天顾大哥,不论如何,谢谢你救了我,但我们不能抛弃傻大个,我们必须要去救人。”说完,她对我微微点了点头,紧抿着唇,一脸倔强,对其余人说道:“走吧,往西北走。”

    期间,那小眼睛的伙计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忽然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我,我一看,是张名片,上面写着活人堂的地址。

    “身体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来我们医馆。”他笑眯眯的说了一句,就跟着其他人,顺着绳索下去了。须臾,五人都下到了山崖地下,乌史铃站在下方,抬头看我,冲我挥了挥手,双手放在嘴边喊道:“天顾大哥,再见!希望你的同伴早点回来!”

    同伴?

    算上今天,离跟宋侨明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三天了,也就是说,我在这个山洞里整整待了十天!

    他们究竟是被什么事情给耽搁了?

    我看着乌史铃等人渐渐走入丛林的身影,于是做了一个决定。我撕下一张纸,留了言,以防有人回来。紧接着,便背上装备,下了山崖,追上了乌史铃几人。

    乌史铃明显觉得惊讶,张大嘴诧异道:“你、你怎么来了?”

    我道:“我的同伴也是往西北而去,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平安回来,我准备去找他们,所以,搭个伴一起走吧。”

    “太好了。有你在,我们可安全多了。”

    他们携带的武器是匕首和砍刀一类的,比起枪来自然差了许多。我们六人搭伙,开始朝野人山深处进发,沿途我时不时的会吹一下信号哨,期待着能从远处的某个地方传来一些回应,但始终一无所获。

    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或者和队伍错过,沿途我们还留下了很明显的记号,就这么白天走,晚上扎营,一直走了两天。

    此时,我们其实已经走到了野人山深处,也就是我们之前所计划的尸身的搜索范围,之前宋侨明所说的七天,是指来回往返加上进行搜索的时间。

    如果他们还在这里没有离开,那么在大面积的搜索下,或许会留下什么信息。

    沿途一直是卫冕在找路,一来他对丛林环境比较熟悉,二来他敏锐的观察力,也能最快的寻找到一些野人留下的踪迹,我跟着这几人一起行动,一面帮他们留意野人的动静,他们也同样帮我留心谭刃等人的线索。

    第三天开始,我们没有再前进,而是开始展开搜索,为了安全起见,众人也不敢分开行动,因此搜索的进展很慢。

    这地方山高林密,时不时能见到悬崖峭壁,河谷奔腾,适宜的环境,使得这里的植被疯长。极目所见的大树,盘根节错,连成一片,时不时的能看到一些树洞。

    这些树洞大多是树木生长年龄过久,病变而形成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些甚至大的都可以容纳野兽当天然洞穴了。

    我们在丛林里寻找其余人的线索,一直到了当天中午,热带丛林多变的天气又开始下雨。按理说秋天的雨一般不会下的很大,但这地方的雨,却下的跟豆子一样。

    刑磊峰骂骂咧咧抹着脸上的雨水,我们不得不找了一个树洞避雨。

    常识虽然是不能在树下躲雨,但搁在这地方其实都一样,反正不论怎么走,我们都是在树下面,与其如此,不如找个干燥的地方。好在这地方树洞颇多,没多久众人便找了个稍大的。

    躲进去时,还有一些昆虫爬来爬去,我顺手喷了些驱虫剂,便将它们给驱除了。

    众人缩进树洞里,脱了湿外套,一边休息躲雨,一边吃些干粮。

    “咱们这么找下去,得找到什么时候。”刑磊峰说了一句,一头红发上面全是草渣滓,跟鸡窝一样,脸上还有秋蚊子叮咬出来的大包,看起来挺搞笑的。

    乌史铃道:“坚持就是胜利,这才找了三天而已你就没信心了,你看天顾大哥,为了等他的同伴,可是一个人在山崖上等了十天。现在跟着我们走同样的路,人家说什么了。”

    刑磊峰被噎了一下,看了我一眼,讪讪的闭嘴了,不过那眼神实在是不怎么友善。

    倒是领路的卫冕像是想到了什么,问道:“如果找不到你的同伴,你打算怎么做?”

    这个问题说真的,我还真没有想过,因为潜意识里,我并不觉得周玄业等人会出事。但事实上,野人山太大了,如果真的出什么意外死了,我们这几个人,要想在这么大的区域内去搜索几句尸体,那成功的几率太小了。

    这实在不是个让人高兴的话题,我嚼了口压缩饼干,没有吭声。

    混血人william看起来精神十足,啃压缩饼干啃的有些不满,看了看外面已经变小的雨势,便道:“我刚才看见不远的地方,有野果,我去摘一点来。”

    乌史铃低喝道:“别摘什么野果了,万一你遇到野人怎么办。”一个人,手无寸铁的遭遇野人,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william耸了耸肩膀,露出一副相信我的模样,说道:“放心,现在不会有野人的。”

    听他这信誓旦旦的口气,我不禁有些好奇,问他为什么这么肯定。

    他回道:“野人身上有毛,但凡有毛的生物,都是很讨厌水的。现在下雨,它们肯定和我们一样,在洞穴里躲雨,不会跑出来的。”说完,自己批了个外套,拿着匕首就去弄野果了。

    这个外国人,体力还真是有些好的过头了,众人累的都只想躺着睡觉的档口,他竟然还肯为了口吃的跑出去,对美食也未免太执着了。william走后,我们其余人便卷缩着躺在树洞里,在山间攀爬行走了一上午,现在能躺下,实在是一种享受。

    或许是大雨减弱了人的防备意识,躺着躺着,我竟然有些昏昏欲睡的感觉。就在我几乎快要睡着的时候,丛林远处,忽然传来了一声惊叫。是william的声音!

    这声音惊的我一下子坐了起来,其余人也是一个激灵,面面相觑之下,二话不说,提起装备就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而去。

    william出什么事了?

    所幸那地方离的并不远,众人还没靠近,便听到了一阵吭哧吭哧的声音。

    “啊……咻、咻,滚!”william的声音从一颗大树上传来,抬头一看,便能看到这小子正爬在树上,眼睛盯着下方,似乎在驱赶什么东西。而那个不断发出吭哧吭哧的声音的,赫然是一头黑皮大野猪!

    这野猪块头很大,肌肉结实,毛发浓密,前面还有两颗翘出来的獠牙,此刻赫然正在撞树,那架势别提多凶恶了。

    乌史铃看见这情况,忍不住惊呼出声。这一声,立刻将野猪的注意力引到了我们这边。

    我心里咯噔一下,暗叫不好。

    山里有种说法,叫一猪二熊三老虎,说的是野猪比黑熊和老虎还厉害,因为野猪这东西脾气非常暴躁,打起架来有不要命的架势,往往黑熊和老虎都要避其锋芒。

    这密支那本来就生存了很多野猪和各种猛兽,只是沿途而来,我们都是避开兽踪而行,所以一直没有接触过。没想到这贪吃的william,一出来,竟然就惹到一头野猪了。

    那野猪撞树撞的那大树叶子簌簌往下掉,自己就跟不知道疼似的,这会儿见了我们几个在地上的,哪里还有顾忌,顿时朝着我们横冲直撞过来。

    情急之下,我喊道:“分开!”这时候扎堆儿,简直就是送死。

    众人立刻作鸟兽散,迅速的窜开,周围植被茂密,这一散开,也霎时没影儿。我也往右边的位置跑,没跑两步我就发现,这该死的野猪,竟然就认准我追过来了。

    难不成我长得特别招它喜欢?

    人哪里跑的过野猪啊,为了不被它追上,我只能在大树间绕圈子,利用野猪身体庞大不适合转圈的特征,勉强拖延时间,没被它给追上。这要是一追上,光是这蛮快头撞过来的冲击力,也能直接把我给撞死。

    一边跑,我一边朝野猪开枪,但我并没有经常接触枪支,也没有经过这方面的训练,明明是瞄准野猪打的,但后坐力总会使得子弹给大偏了。有时候野猪移动的快了,甚至根本就打不上。

    好不容易终于有一枪打中了,却只打到了野猪的后大腿上。

    那地方皮糙肉厚,子弹八成根本没伤到骨头,那野猪只是痛的吭哧吭哧直叫唤,却根本没有伤到要害,这一枪反而激发了它的凶性,一双猪眼霎时间不满血丝,速度更快的朝我冲了过来。
第六十一章 枪支
    几人叙旧完毕,对我一番感谢自然不必说,便听乌史铃道:“怎么就你们四个,傻大个呢?”她口中的傻大个是谁我不知道,但这话一出,其余四人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

    片刻后,队伍里那个小眼睛的年轻人看了我一眼,随后将乌史铃拉到了一边,看样子这件事儿不太想让我知道。我虽然好奇,但毕竟是别人的事情,便也稍微退后了一些,几人凑在一处,那小眼睛不知对乌史铃说了什么,便见这姑娘眼睛越瞪越大,片刻后大叫道:“什么!你们就这样丢下他跑了?!”

    她声音太大,小眼睛等人尴尬的看了我一眼,说道:“没办法,当时那种情况……他牺牲了自己掩护我们,如果我们不跑,岂不是辜负了他的一番心意。”

    我听出些眉目,看样子这四人能从女野人手里逃脱,八成和乌史铃口中的傻大个有关。不知那傻大个有什么本事,竟然能对付那么多女野人。这时,那红头发的人也急忙道:“是啊,小玲,当时的情况紧急,我们真的是没办法。”他明显是喜欢乌史铃的,因此此刻慌忙的解释,生怕给对方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乌史铃甩开他的手,压抑着怒气道:“事情已经发生了,我要去救人,你们怎么说。”那四个男人面面相觑,那个外国人直言道:“太危险了,我们救不出人的。”

    红头发和小眼睛的年轻人则没吭声,但两人的神情明显是不同意,反倒是那个沉默寡言的人说道:“不能不救,但得想个万全的办法。”

    乌史铃闻言,怒意小了一些,对着红头发和小眼睛道:“你们太让我失望了。”说完拽着那个沉默寡言的中年人走到我旁边,说:“天顾大哥,我们先回山崖上去,我要跟他商量商量救人的对策。”

    那外国人一看,立刻道:“我也没说不救,带上我啊。”

    红头发的一咬牙,道:“小玲我错了,救、救、救还不行吗。”众人都表态了,小眼睛自然没办法推辞了,无奈的点了点头。我领着几人爬上山崖,红头发看见洞里放着野果子,说都不说一声,抓起一个擦了两下就啃,把这儿当自己的地盘一样。

    我到是不在意这点儿果子,但对方这种行为,实在是让人升不起好感。通过交谈,我得知了几人的情况。那个外国人是中澳混血,名叫william,william和父母和乌史铃的父母关系很好,他本人为人也很热情,是自愿加入来帮忙的,所以乌史铃对他的态度不错。

    那个沉默寡言的中年人叫卫冕,和乌史铃口中的傻大个,都是是乌史铃雇佣的退役人员,这二人常在滇缅丛林的周边活动,专门从事一些小型探险队的领队工作,所以对丛林环境比较有经验,是乌史铃花重金雇佣的。

    至于红头发那个叫刑磊峰,是乌史铃国内的一个追求者,家境和长相都不错,名字听着很硬气,可见父母对他的期望。可惜,这人似乎并不如他的名字一般硬气,双眼透着一股贼光,一看就是心眼很多的那类人,并非磊落之辈。

    乌史铃似乎也不太喜欢他,具体什么原因,我就不清楚了。

    那个小眼睛的人来路却不简单,是活人堂的一个伙计。

    别小瞧了这活人堂,我以前从来没听过这么个名字,也是这两天听乌史铃说了,才知道这么个地方。它其实类似于中医管,而且非常特别的一点是,它规模并不大,但却是全球连锁,除了一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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