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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重生魔兽世界之英雄王-第7章

小说: 重生魔兽世界之英雄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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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切,都依仗着银背钢铁般的皮肤,它一直都坚信着,没人能穿透自己的皮肤,可这次它却失算了,巨斧虽然没有造成它的**伤害,却砍到了它的灵魂!
    “疼痛!”银背从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创伤,它甚至无法分辨攻击的性质,不过它却更加暴怒了,它决心要将敌人作为今天的晚餐。
    银背蠢笨的脑子,是无法理解英雄的魔力伤害的,所以它挥舞着双臂,并且将那个矮小的人类,连续重创了数次。
    它一度以为,自己已经胜利在望了
    可那个人类,却一次次的爬了起来,将斧头再次的砍在了自己钢皮上,直到银背突然发现,自己已经生命垂危,而企图呼唤同伴时!
    一把由纯能量组成的锤子,砸在了它的灵魂上!
    诺斯自从知道银背会呼唤同伴,便一直都没有使用技能,等待最后的时刻来阻止对方的呼救,他成功了,直到最后那头银背也没有呼唤出来。
    最后的风暴之锤,结束了那头银背残暴的一生。
    “那头银背猩猩,至少有800点生命吧,太恐怖了,自己26-36的攻击,起码击中了它20下,结果还是最后风暴之锤的100点伤害,才杀死了它!好在竟然得到了五百点经验奇怪,怎么会有那么多经验?难道是因为越级击杀,可以有经验附加奖励?否则不可能那么多的!”
    诺斯看着银背的尸体,暗自想着,一回头却发现卡扎张大着嘴巴,惊讶的看着自己。
    “怎么了?嘴巴长那么大做什么?我都可以仍进去一个鸡蛋了。”诺斯奇怪的问道。
    “你刚才用的那是什么!战神在上,我敢说没有一个英雄有这种技能!竟然可以用魔法的力量,直接攻击灵魂等等难道说,你刚才的攻击,都在直接攻击它的灵魂!!!”卡扎不可思议的说道,上次和鱼人的战斗,由于他背对着诺斯,所以并没有见到诺斯施展风暴之锤。
    现在,卡扎是真的被惊呆了!
    这是什么力量!竟然可以直接攻击对方的灵魂,即便是那些英雄,也没有如此强大的技能啊!
    哪怕是那些魔法,也无法比拟眼前少年的技能,毕竟魔法是需要吟诵的,可诺斯竟然瞬间便施展了那个技能!
    卡扎又突然想到,诺斯的斧头明明没有砍穿银背猩猩,却每次都能引起它剧痛的咆哮,难道说
    “难道说,你每次的攻击,都能伤害到它的灵魂!”不过,卡扎问的时候,却还是有些不敢置信,这真的可能吗?可如果不可能,又该如何解释刚才的情况?
    “只是一个小小的技能。”诺斯平淡无奇的说道,在他看来,这只是一个基本技能而已,今后他还会有更多技能,更强大的技能。
    “小小的技能?就这还小!!!”卡扎有些嫉妒的说道,他完全无法想象,这么强大的技能,怎么可能用“小”来形容。
    “你还没告诉我,你的每次攻击,是不是能伤害到对方的灵魂呢!”卡扎继续追问道,他实在太好奇了。
    “攻击的时候,只要我的武器和对方身体接触,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伤害对方的灵魂。”
    诺斯其实隐瞒了一点,他用武器伤害灵魂的能力,会有有两秒间隔,来自动积蓄魔力,否则把武器搭在对方身上连续颤动
    诺斯幻想了下,自己跑到睡觉的巨龙旁边,拿把电锯,往巨龙身上一搭,然后巨龙被秒杀了,那也太搞笑了。
    “太夸张了!如果等你掌握了战斗技巧,恐怕任何英雄都不会是你的对手我我受不了了!我还是用酒把自己灌醉吧,希望这是个梦。”
    卡扎羡慕的说完,大口地往嘴里灌起了卖酒,他感觉自己的心脏,搏动的速度有些太快了。
    “有那么夸张么?”诺斯无辜的嘀咕着,眼见卡扎受的刺激不轻,觉得还是别告诉他,自己其实还能升级的事实,否则他很可能就要心肌梗塞了。
第九章 藏宝地精

           卡扎大口的往嘴里灌着麦酒,借此隐藏心中的喜悦,如果说之前的诺斯是希望之光,那现在的诺斯,在他心里就是冉冉升起的太阳。
    “诺斯一定能给世界带来光明,他有这个潜力!他终将达到其他人无法达到的高度!”见识到技能威力的卡扎,坚信的想到,这是却发现酒囊又空了。
    “诺斯,我建议你以后,尽量不要在人前使用那个技能,它太明显了。”卡扎一边说着,一边将背包摘了下来,呃,那是个大号的酒囊
    “嗯,除非生死之刻我还以为你已经知道,那次和鱼人的战斗时;你没看到我用技能?”诺斯将巨大的包裹放在地上,从里面拿出来二把锋利的剥皮小刀,“给你一把,不要指望靠我一个人!”
    银背猩猩的皮肤是坚硬的,可这并不代表,他皮肤和肌肉的也是不可分割的,虽然比其他猎物更困难些,可两人用了一个多小时,总归是将之剥了下来。
    一股浓郁的血腥味,远远的飘了出去
    “那个地精,怎么跟人类在一起?他们真不错,竟然能杀死那头银背猩猩。”哈克用地精语小声的说着,他和他的座狼,则隐蔽在茂密的草丛里。
    “也许他的部落,被巨魔袭击了吧,他真可怜。”哈克旁边的同伴解释道,声音也是同样的微不可闻。
    “瞧,他们放弃了肉,只收起了皮,他们难道不知道猩猩肉是最鲜美的么?”哈克的嘴里,永远都是无数的为什么。
    “小声点!不要惊动了他们呃,我们好像被发现了!”狩猎队长里克的声音,反而是最大的。
    -------------一只乌鸦晃晃悠悠的飞过----------------------
    诺斯刚剥完了皮,却听见草丛中传来了说话的声音,一抬头,他立马便惊呆了!
    天哪,整整一队座狼骑士!!!
    “诺斯,千万别冲动,他们不是我们能对付的!”卡扎连忙阻止了诺斯去拿武器的举动,紧张的说道。
    看着眼前的地精和座狼,卡扎有种窒息感,他知道对方的强大,在丛林里,座狼骑士几乎是无敌的存在,他们无孔不入的袭击,和追之不及的速度,是所有闯入者的噩梦。
    据说,曾经有一队英雄闯入了这里,最后却丢盔卸甲的逃了出来。
    “人类你涉嫌诱拐地精宣布以藏宝部落的名义逮捕你!”地精队长里克,用他那蹩脚的通用语说着,而他的身后则站着十多名,骑着座狼的地精。
    在他们的的认识里,其他种族都比他们高上许多,而略高的矮人是粗壮而有大胡子的,至于弱小的侏儒,还在矮人的庇护下,不为世人所知。
    所以,地精们将诺斯误认为同类即便他的相貌皮肤有些怪异。
    “诱拐地精?”卡扎有些愕然,转头看了眼诺斯,仔细一看,还真有点像
    “我”诺斯正要辩驳,却突然被卡扎打断了。
    “我和这个地精是朋友,我和所有地精都是朋友!”卡扎觉得这是个转机,连忙强调起了“朋友”,结果它奏效了。
    “朋友?”地精们在脑子中,搜索这个通用语词汇的含义,并很快便明白过来。
    “你是朋友我们藏宝部落热情的好客的尊重朋友的”地精们纷纷用走调的词语,表达着自己的感情,并围绕在诺斯的旁边。
    “我像地精?”诺斯奇怪的想着,可怎么看,自己都和地精毫无瓜葛啊!
    地精有着蓝色的皮肤,剑尖的耳朵和鼻子,诺斯唯一类似的,大概就是瘦小的体型了吧。
    “#@!#¥&;!#¥&;”哈克热情的跑到诺斯的身边,不停的用地精语说着。
    “呃,他因为长相怪异,所以从小便被他的部落遗弃了!”卡扎连忙用蹩脚的谎言解释道。
    “朋友!”哈克对着诺斯坚定的说道,并将之永远的贯彻了下去,即使是那些最艰难的时刻。
    哈克此时有些感伤,有些同情这个异样的地精,这是一种同病相怜,他的内心一直都有种悲哀,因为他的父母,却没想到对方比自己更悲惨。
    当然,哈克并不知道,这仅仅是个谎言
    哈克是一名年轻的地精,也只有十二岁,可是他三岁那年,父母便死于巨魔的袭击,他是作为那个部落唯一的幸存者,被藏宝部落收留的。
    诺斯并不知道这一切,他和卡扎只是感觉庆幸,毕竟他们可没有自信,能从这些地精们的手中逃生。
    “上来!”队长里克突然一把拉住了诺斯,将他拖上了自己的狼背。
    “来藏宝部落欢迎你们做客出发!”队长里克“辛苦”的说道。
    于是,诺斯便被地精们带向了藏宝部落,对于“藏宝”这个词,诺斯隐隐约约的感觉有些耳熟,却想不起来是什么。
    直到太阳落山的时候,诺斯到了一座巨大的山峰前,才恍然大悟,原来藏宝部落,其实就是“藏宝海湾的地精部落”。
    经过一段崎岖的山路,又穿过一个窄小的山洞,站在悬崖边的洞**出,诺斯的眼前豁然开朗起来
    这是一个巨大的峡谷,也是一个天然的港口,峡谷的中间是一处内海,三面环山,西面靠海,藏宝部落,就在内海边上,建立起了一栋栋简陋的木屋。
    “真是太漂亮了!”卡扎惊叹道,湛蓝的海边是无数的花草树木,菁菁生辉,无数的鸟雀在其中鸣唱着。
    “来”哈克突然从座狼身上跳下,将诺斯也拽了下来,拉着他向一处木屋跑去,而那头座狼则自己跑走了。
    “给你!!!”木屋里,地精哈克突然搬出来了一个箱子,里面则是五彩斑斓的贝壳和一些小东西,然后犹豫了下,还是推到了诺斯的旁边。
    这些,都是哈克积攒的“宝藏”,今天他要将这些送给自己的朋友!
    “给我?”诺斯奇怪的说道,却有些感动,虽然东西不多,却是一份真情,箱子里摆放的很整齐,箱子也被擦拭的很干净,都说明了它对哈克的珍贵。
    虽然,这些都不值钱,可却代表了哈克的真情。
    “朋友我的第一个朋友!”哈克努力的凑出了一个完整的句子,随后郑重的看着诺斯。
    也许别人不会相信这个“第一”,但是诺斯却完全相信,因为他前世也是孤独的
    诺斯一进入这里,便通过打量屋里简陋的摆设,惊讶的发现,年轻的哈克竟然是独居!
    通过观察,诺斯得到了一个结论,哈克是孤独而自卑的,就跟前世的自己一样,用人前的笑容隐藏内心的自卑,不会轻易的和别人交往。
    也许是妒忌,每当他们谈论自己的幸福时,就会有种刺痛的感觉
    也许是自卑,每当他们挥霍时,或者依偎在父母的怀中时,都强烈的羡慕
    他们,和自己是不同的!
    “朋友!永远的朋友!”两个有着相同,或曾经相同经历的少年,将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等我去拿晚饭!”哈克突然说道,然后便跑了出去,不多时便端着一盆油炸鱼回来了。
    “味道真不错!”诺斯吃了几口赞叹道,吃完之后,诺斯忽然注意到,自己下午被猩猩打掉许多的的生命值,竟然连续增加了二十多点!
    “这是什么?!”诺斯连忙问道。
    “油炸红腮鱼怎么?”哈克奇怪的问道。
    诺斯没回答,却独自思考起来,难道某些特定的食物,可以少量增加生命么?
    自己24点力量,每天只能增加24点生命,可一顿鱼,竟然就增加了20多,这样一来,只要有符合条件的食物,每天岂不是可以恢复100点生命左右!
    那样,即便是濒死状态,也只需要一周时间,便能完全恢复了!
    “诺斯,这里的长老找你”卡扎突然走进来喊道,他手中的最爱,则从麦酒换成了蜜酒,显然是这里的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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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贤者的宝物

           “我觉得你应该泡在酒缸里。”卡扎还没进来,一股酒气便冲天而起,让诺斯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嗝真是个好建议!你根本就无法理解,地精的蜜酒有多美的香甜,快走吧,人家长老没见我,指明要求见你的!”卡扎打着饱嗝说完,忽然感觉脚有些软,便靠在了墙上,而墙却有些滑
    “哈克,能领我过去么?”诺斯说完,扭头看了下已经躺在地上,却还在继续灌酒的卡扎,他是绝对指望不上了。
    “好朋友!”哈克高兴的应道,拉着诺斯的手便跑了出去。
    地精长老的住所并不远,而且他的木屋也很普通,即便是身份特殊,不过家具摆设却依旧和其他地精一样。
    “欢迎你,远方来的客人,你是人类吧。”地精长老用标准的通用语说道,让诺斯想起了前世的男播音员。
    那个长老已经非常的老态,似乎随时都可能被死神召唤,坐在地板的皮革上,平易而慈祥。
    “是的,尊敬的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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