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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命运降临夜之抉择-第76章

小说: 命运降临夜之抉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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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嗳?桂薇你真得生病了啊?”

似乎是被高文的话给吓住了,加赫雷斯就那么傻愣愣的被高文一脚踹得呈大字形贴到了马厩墙壁上,好半天才缓过来。

“……我生病很奇怪么?”

意识到现在不能再沉默下去了,所以我挑了一下眉反问道,“我的身体状况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不能怪我们,只是你素行不良罢了。”

放下了手中的马刷,银发青年露出了一个微笑,“所以我们几个,除了高文这个笨蛋认为你是真生病外,都当是你又因为闯祸所以被叔父大人给禁足了。”

“……”

这是吐槽吧喂?而且还一吐就是俩。

“谁是笨蛋啊混蛋!”

不过我这边还没反应过来该怎么处理,身边的高文已经跳脚冲了出去。

“我说许久不见,你就这么冷淡么?”

就在我目瞪口呆的看着那边已经扭成了一团的高文和拉莫洛克的时候,加赫雷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溜到了身边,哥俩好般趴上了我的肩膀,“真是太伤人心了啊……”

“加赫雷斯!”

那边,可以说是当方面被拉莫洛克耍得团团转的高文竟然还能抽空对着我这边吼上两句,“桂妮薇尔因为治病的副作用,有一些事情已经记不得了,你少欺负她!呜哇!拉莫洛克你这个小人竟然给我偷袭!”

淡定的抹去了额角的一滴冷汗,我肩膀一沉从加赫雷斯的胳膊下脱了出来。

“嗯哼,桂薇你的身手似乎有长进了啊。”

漂亮的海蓝色眼微微一眯,加赫雷斯吐出了一口气,“关于过去的事情,你还记得多少?”

“老实说,基本上全忘掉了。”

原本因为遇到了属于“桂妮薇尔”的旧识,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而产生的紧张感,此刻已经消散的差不多了。

所以我只是耸了耸肩摆出了一副“无辜”的模样,“我知道你是加赫雷斯,那边那两个是高文还有拉莫洛克,也知道我应该很和你们很熟悉。但是很抱歉……过去和你们相处的情况,我没有任何的印象。”

“这样啊,那还真是麻烦了。”

加赫雷斯突然勾起了唇角贴近了我,“毕竟桂薇你可是答应过要等我长大后嫁给我的,可是你都不记得了,这话还算……哇!拉莫洛克你这个小人!”

伴随着“嗖”的一声,加赫雷斯的话还没说完就急忙闪身从我身边跳了开来。

而我,则是对着此刻正稳稳插入了我脚边不远处的泥土之中的那根箭矢翻了个白眼——可以肯定,如果加赫雷斯没有避开的话,那么这只箭肯定会射中他的尊臀。

“啊,真不好意思,手滑了一下。”

另外一边,已经把高文给踩在了脚底下的拉莫洛克笑得温文有礼一脸诚恳。

前提是,忽略掉他手上那已经搭上了箭矢如同示威一样指向这里的长弓——话说回来,这弓是他是什么时候,从什么地方摸出来的啊?

“……”

除了黑线外,我找不到另外一种更适合此种状况的表情了。

“如果按照加赫雷斯的那种说法,那么基本上整个奥克尼郡(Orkney)里的美女都该等他正式获得骑士称号的时候嫁给他。”

又是一箭将正在嘀咕中的某太阳花给赶到了一边,在正在挣扎着想要爬起来的高文背上再次狠狠踩了一下让他安静的拉莫洛克,对着我露出了很温和的微笑,“真不好意思,家门不幸让你看笑话了。”

抽搐了一下嘴角,我决定选择性无视掉某些吐槽点满分的状况,切入正题:“可以问下你们为什么会到这里来么?”

“是梅林先生让我们过来的。”

拉莫洛克耸了下肩膀,神色淡定的收回了脚让高文离开,然后把弓和箭袋丢了过来,“虽然说过去的事情记不太清楚了,不过能力都还在吧?”

梅林么?

也不知道他到底对这三个人说了什么,“丧失记忆”这种不管怎么想都很匪夷所思的事情竟然如此轻易的,就被他们给接受了……

感觉真得蛮奇怪的。

“……”

接过了拉莫洛克丢过来的弓,我挑了一下眉,左手反握住了弓身,右腿踢起了被丢过来的箭袋,右手随手从散落在空中的箭矢之中夹住了两根搭弓上弦,侧转过身连续发射。

“嗖啪!”“嗖啪!”

两枚箭矢一前一后追尾射中了不远处的雪松,震落下了不少松针。

“好轻……”

不过我却不是很满意这个结果,掂量了一下手中的硬木弓后我看向了拉莫洛克,“你就用这种轻石弓么?太逊了吧?”

“别问我,这是加赫雷斯的弓。”

拉莫洛克摊手表示自己的无辜,然后轻轻拍拍手,“看起来和梅林说的一样,你的病痊愈后比以前更厉害了,我这个师父没白当啊。”

“……谁是谁的师父啊?”

当我“师父”?就算是便宜师父也要看看他有没有这个本事呢!

我直接丢了个白眼过去,将手中的弓丢还给因为警报解除而又蹭过来的那朵太阳花。

“怎么?不记得了就不想承认了?”

拉莫洛克的眉梢跳动了一下,随即碧绿色的眼眯起,露出一丝玩味的笑容,“你的弓术和枪术可都是当初你缠着我教的呢。”

“桂妮薇尔,拉莫洛克这点可没有胡说哦!”

跑到了另外一边把身上整理干净的高文这个时候也跑了过来,看到我和拉莫洛克的架势似乎准备上来劝阻,却被加赫雷斯给硬拉到一边去了。

“都说了我不记得了,还扯那些旧账做什么?”

我嗤之以鼻,手一挥召唤出了银枪握在了掌中斜指后方,重心同时后移退了半步,摆出了战斗的姿态,“想当师父,可以。打赢的人才有那个资格。”

“呵呵,有意思。”

随手解开了身上的披风,露出了半身铠,拉莫洛克同样抬手甩出了一杆长枪握在了手中,“看样子梅林先生对你的确很照顾。竟然也帮你在武器上设置了召唤魔术。”

“……”

你那种设置了召唤魔术的普通货色虽然的确很珍贵,但是和英灵宝具还是没得比好不好?

翻了个白眼,我也懒得多做解释了,直接伏底了重心,以左脚为支点,同时双臂展开将枪向后拉至极限,在锁定了拉莫洛克的身影之后,右脚蹬地,整个人猛蹿了出去。

在前的右手呈空心状固定了枪身的走势,握住了枪尾的左手借着前冲的力道将枪向前进行突刺。

“锵!”

身体猛得侧转,双手持住枪身及时架偏了飙射而来银枪,拉莫洛克原本带着戏谑的神色立刻转为了郑重。

紧接着,他整个人顺势旋身,凭借着腰力将长枪横扫了过来。

做了一次深呼吸,我的顿住了前冲的身体,左手收枪,右手前握枪身,在挡住了拉莫洛克的横扫之后,直接将长枪绕开,斜举过头顶,左手上撑,右手下压,让枪尖斜指向下后扭腰蹬地。

拉莫洛克猛得后跳再次避开了我的这击突刺后,立刻冲步上前,手中长枪急速点向了我的眉心还有咽喉要害。

这完全是以快打快的方式——不过不能否认,很实际。

挑了下眉,我以自己出色的动态视力还有计算力,推算出了他的枪尖轨迹之后,很轻松的以竖起的枪身挡开了拉莫洛克的攻击,然后翻身后跃,同时左手猛击手中的枪尾,直接将枪投掷而出。

“!”

拉莫洛克一惊,原本要追击的身形微顿了一下。

而我则是抓住了这个空隙追身上去,握住了枪尾随手一扫,带着强大离心力的枪身狠狠砸在了他的腰侧,将他横击了出去。

手中的银枪枪尖顺势斜插入地,我整个人直接下压,然后接着枪身的弹力弹跳而起,借势将长枪拔出,轮转一圈后,我整个人都伏压在了拉莫洛克身上,而手中的长枪则是狠狠刺入了他颈侧的泥土之中。

对着露出了惊容的拉莫洛克,我扬起了唇角:“愿赌服输,叫我‘师父’吧。”

第三章 因缘起

Fate中的关于Saber的回忆中,所谓的蛮族应该是指的通过北欧入侵到不列颠岛东部的日耳曼族的分支——撒克逊(Saxon)人。

我在这段历史的时间切入点为公元493年,这样公元500年的巴顿战役,还有公元520年的剑兰战役都能说的过去——我不认为外国中,一个人都五十多岁接近六十岁了还能往战场上跑,又不是咱们中国。

然后,关于成为骑士的过程,网络上面的资料有误,我核对了资料后确定了成为正式骑士基本上都要经历四个阶段。

首先是七岁时,选择成为骑士的少年将被送到另一个骑士家里作侍童(page),以学习各种骑士的礼仪。

在十四岁那年,将成为侍从(squire),接受各种训练及学习“侠义精神”。

到了二十一岁以后,他可以册封成为见习骑士,然后外出历练。

在二十六岁的时候,也就是在经历至少五年的历练(也有因为特别出色而缩短这个时间的)后,他才可以在自己所宣誓效忠的王的面前,被册封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

不过后来在中欧世纪,最后那五年的历练被省略了,到了二十一岁的时候就会直接成为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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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有因必有果,谁都无法违逆这个事实。



公元前27年,屋大维成立罗马帝国。而其全盛时期是五贤帝时期的安敦尼王朝中,由图拉真(Trajan)统治的时期(公元98年即位),此时罗马疆域总共控制了大约59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是世界古代史上最大的国家之一。

而到了公元392年的狄奥多西王朝时期,狄奥多西一世(Definition。I)在瓦伦提尼安二世(Valentinian。II)被杀后,宣布基督教为国教,反对一切异教和异端。

此后,狄奥多西一世在公元394年击败了西部的篡位者欧根尼乌斯(Eugenius)后,成为了帝国的唯一统治者,这是罗马帝国的最后一次统一。

公元395年狄奥多西去世,他把帝国一分为二,东部分给长子阿卡迪乌斯(Arcadius),西部分给幼子霍诺里乌斯(Honorius)。罗马帝国分裂成了西罗马帝国与东罗马帝国,其势力在其所统帅殖民的领地上日渐衰微。

不列颠岛,就是曾经幅员辽阔的罗马帝国一省,“不列颠尼亚”(Britannia)为其罗马名,其内的住民由凯尔特人和罗马人共同组成。

不列颠虽位于帝国的最北方,但自公元一世纪中叶起即被罗马人占领。可是在公元五世纪时,罗马帝国的势力在各地均日渐衰微。

公元407年,罗马帝国迫于西哥特人首领阿拉里克一世(Alaric。I)的包围,被迫从不列颠岛撤军,随后,渡过了莱茵河入住高卢的日耳曼人,切断了罗马帝国和不列颠的军事联系。

而此后,从未臣服于罗马统治的凯尔特部落,从不列颠西边的爱尔兰岛进犯。而另一批凯尔特人与皮克特人,从北边的苏格兰入侵。

与此同时三支血源与文化相近的日耳曼民族:撒克逊人(Saxons)、盎格鲁人(Angles)和朱特人(Jutes),也由欧陆大举来犯。航海技术精湛的撒克逊人突击不列颠南海岸与东海岸城镇,沿着河流向内陆推进。

公元410年,西哥特人首领阿拉里克一世(Alaric。I)第三次包围罗马,并且在成功攻陷后大举劫掠。此后,公元418年,西哥特王国建立,首都图卢兹(Toulouse)。该王国为第一个在罗马帝国境内建立起来的蛮族王国。(天音:也就是后世的西班牙。)

公元439年,由源自伊朗的游牧民族阿兰人所组成的汪达尔·阿兰王国(Vandals·Alan)建立,首都迦太基(Carthage)。

公元450年,撒克逊人在不列颠东南岸的据地,建成了永久的屯垦地。

公元476年,意大利半岛统治者奥多亚克(Odoacer)废黜西罗马帝国当任皇帝罗慕路·奥古斯都路斯(Romulus·Augustulus),将西罗马帝国的国徽转让给东罗马帝国,西罗马帝国就此灭亡。(天音:其后东罗马帝国也称为“拜占庭帝国”。)

公元486年,日耳曼民族中的法兰克人克洛维(Clovis)击溃西罗马在高卢的残余势力,占领高卢大部分地区,建立了法兰克王国(Frankish),以巴黎为首都。(天音:后来法兰克王国分裂成了法国、意大利和德意志。)

公元493年,东哥特王狄奥多里克(Theodericus)在宴请时杀死奥多亚克,收编其余部,建立东哥特王国(Ostrogothic),定都于腊万纳(Ravenna)。(天音:也就是日后的意大利。)

而在此期间,撒克逊人对不列颠岛的入侵一直都没有停止过。

虽然此刻的不列颠岛上的诸王都或多或少有联合起来抵抗撒克逊人的蛮族入侵,但是却没有一个统一的主心骨——反抗只是零零散散。

现在的不列颠民众,需要一个可以领导他们抵御入侵者的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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