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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哈佛女孩刘亦婷-第52章

小说: 哈佛女孩刘亦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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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一个月以来的所见所闻,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美国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发达和富裕。这些方面,我在到美国之前,就已经有很多耳闻,到美国后也已经见惯不惊了。
在长时间的回国飞行途中,我经常浮想连翩。纷乱的思绪最终被疏理成两个问题:这些物质上的成就是靠怎样的人创造出来的?这些人又是怎样培养出来的?
顺着这个思路,我把中美两国中学生的素质作了一番对比。尽管这种对比,更多的只是一些直接所见的印象。但我还是觉得把它们写出来,可能更有助于对素质教育问题的进一步探讨。
1,身体素质对比:美国学生占较大优势。
体育是美国学校里的重要课程。每天下午两三点钟开始,兰登和圣安德鲁的学生就把时间都用到了运动场上。美国孩子,从小学开始,简直就是泡在运动场上长大的。大量的体育锻炼,加上合理充足的营养,美国学生大都长得“牛高马大”。就连女孩子对体育也十分热衷。体育好学习也好的学生,才最受同学们的推崇。
身强体壮,就会精力充沛后劲足,往往也利于培养意志坚强,积极进取的性格。体育锻炼的好处确实很多。相反,一个身体赢弱,无精打采的孩子,意志力也容易受到损害。
在我们的不少学校里,“豆芽菜”式的体型比比皆是。“小胖墩”式的身材也越来越多,但是,那种肌肉发达、动作灵活的运动员型学生,却很少见。而这在美国的中学里,却是十分普遍的类型。
我很庆幸,十几年以来我的父母一直重视体育的功效。我也有几分遗憾,从小学到中学,锻炼的时间总嫌不够。
如果每个中国家庭都把孩子的体育锻炼,看得像语文数学的分数一样重要,就给自己的孩子送了一份终身享用的厚礼。如果重视体育能成为每所校园里的“硬政策”,那就更会给中华民族的未来,铸造无数坚实的基石。
2,独立能力对比:多数美国学生胜过中国学生。
一方面,这是因为美国家庭普遍重视培养孩子的独立能力,另一方面,美国学生锻炼独立能力的机会,也非常多。自己动手,几乎成了与生俱来的习惯。
不分担家务劳动的孩子很少见。不是操汽车,就是剪草坪。年级稍大的小学生,就可能当上了小报童,挨家挨户送报纸。钱虽然挣得不多,却从小小年纪就学着面对社会,独立处理问题。到中学阶段,好工变得更为常见。一到暑假,加油站、快餐店、超级市场,到处都有中学生在忙着干活。一个暑假下来,往往能挣两三千美元,这对中学生来说,是一笔大数目了。到了这个年龄,很多中学生都已经变得相当老练、自信了。
相比之下,很多中国家庭的父母,往往把得到好分数看成孩子的唯一任务,其他一切家务事,就通通由父母包办代劳了。这可不是帮忙,而是剥夺了培养他们能力的机会。其结果,在几年前震惊全国的《中日下一代的较量》中已经看得很清楚了。在内蒙古草原上的野外生存比赛中,我们中国的下一代因为父母的溺爱和娇惯输给了日本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培养出来的寄生依赖思想,是我们这一代致命的弱点。望子成龙的父母们,何不从小多给孩子一点“放单飞”的机会呢?
3,基础知识量对比:中国学生超过美国学生。
从我所见到的情况看,中国学生的基础知识量,特别是数理化方面,多于美国学生。这是中国学生的重要优势之一、然而中国学生掌握知识的方法,却不如美国学生那样灵活主动,富有探索精神。
这次访美期间,兰登学校的教学老师为我们安排了一场“国际数学友谊赛”。考题一共有10道,难度都在现有的教材之上。时间一到,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我们学校的高三的欧鹏做对了8道题。上海的高三学生任海云,十道题全都做对了,得了满分、再看美国学生,就连兰登学校最棒的数学尖子,也只做出了六道题,其他美国学生的得分当然就更低。
我也接触到不少大陆留美的中国学生,他们大都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秀。但最有成就的学生,却不一定是分数最高的学生。因为成就不光来自考试的高分,更要靠创造力和探索精神。
中国的教育改革,如果能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同时,继续保持基本知识扎实的长处,那么,中国学生的素质将不再比欧美学生逊色。
值得注意的是,今天美国人也正在反省他们的教育,认识到以前忽视对基本知识的掌握是一个错误。这个错误,造成美国的基础教育落后于其他主要的发达国家。我父母认识的一位在美国留过学的日本女博士,就不肯把女儿送到美国读书,认为美国的中小学学得不如日本扎实。如今美国也要搞教育改革,弥补以前的漏洞。
4、团队精神:中国学生不如美国学生。
在美国学生口中,我经常听到的一个说法是Teamspirit,意思是“团队精神”,说的是一个人与大家协同工作的能力或态度。一场蓝球赛里,如果哪个家伙为了自己出风头,老爱独自卖弄球技,连累大家输了球,他就会被大家一致斥为“没有团队精神”。
体育和其他活动,都是美国学生培养TeamsPirit的课堂。
无论是圣安德鲁,还是兰登,各种体育比赛一场接一场,一年四季,几乎每周不停。如果加上平时的训练,美国学生在运动队里度过的时间就是个很可观的数字。再加上各种广义的“运动队’——一戏剧小组、乐队、舞蹈队、唱诗班。。。大概就很少有不具备团队经历的美国学生了。这对培养他们协同工作的好习惯,起了很大作用。
把团队精神放大来看,如果一个国家的大多数公民,都具有与他人紧密协作的习惯,就会减少许多内耗,产生许多生机勃勃的企业和团体,使整个社会更有活力。
相对而言,中国的中小学生,由于长期以来习惯于独自面对书本和考卷,缺乏长期与同学紧密合作的经历,这就容易造成团队意识的淡漠,从而影响到他们日后在工作岗位上与同事“拧成一股绳”的能力,并可能产生各种不必要的内耗。站在整个社会的角度看,就不容易产生强大的“合力”。
我们的中小学里,是否也有必要把“协作能力”列为培养目标之一,使“集体主义”的内涵变得更有建设性?
5、主动性和首创精神—一美国学生一般强于中国学生。
中国学生往往做事先考虑是否有章可循,而美国学生则显得更放得开。他们习惯于“只要没被禁止的,就都可以做”,玩起来花样百出,做起事来也较少有框框的束缚,敢想敢干,容易取得成功。
6、人际交往能力—一美国学生大都比中国学生强。
这是因为美国学生之间的交往机会特别多的缘故。首先是学校里的各种名目的社团多,活动也多。办校报、搞演出、体育比赛令人目不暇接。此外,美国学生也喜欢自己在周末搞各种聚会,生日Party之类。这位美国学生在交往时,往往比中国学生显得更轻松自如,游刃有余。
7、动手能力—一美国学生多数强于中国学生。
他们在课内和课外,都有很多动手实践的机会。不仅有课内的许多实验和操作项目可做,甚至到博物馆、展览馆参观,也有不少展品是允许孩子们去摸、去动、去操作的。美国人在家里也喜欢凡事自己动手干,于是孩子们从小习惯于自己动手,也就不足为怪了。
8、刻苦学习的态度—一中美名校的学生差不多。
在圣安德鲁和兰登这样的名校里,美国学生刻苦学习的态度跟我所知道的中国名校的学生相近。多数学生放学后,都要自学3-4个小时。但是,美国学生通常也比中国学生更注重对生活的享受。
就我有限的见闻来看,中国中小学生在素质上还落后于美国学生。我真心希望这只是暂时的现象。既然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中国社会各阶层的高度重视,我相信,离解决它的日子也就不会太远了。
据我的观察,美国学生的素质教育,主要靠的是合理的目标和有效的制度,对硬件的依赖程度并不算大,其大多数素质的培养方法,在我国的学校里也是能够实行的。例如,实行多元目标的奖励制度,大力加强体育活动,变填鸭式的授课方式为启发和探索的方式,加强协作精神的培养,鼓励创新精神,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公德心等等。
同时,家长如果想当“有心人”,也不必一切都坐等学校来做。我的亲身经历说明,许多良好的素质,一样可以通过家庭教育培养出来。
中国学生一点也不比欧美学生笨。从小学到大学,在很多美国学校里,华裔学生总是名列前茅。由于重视教育,美国华裔已经成为美国平均受教育程度最高的族裔,超过了当初居于榜首的美国犹太人,更在日裔之上。在美国加州的硅谷,由于大量华人高科技人员的聚集,汉语已经可以成为很多硅谷公司的工作语言了。
这样看来,只要有一个科学有效的教育体系,有良好的运行机制,位既定的素质教育目标得以实现,我们的中小学里也一定能培养出大量高素质的学生来。
一路走好!一路顺风!我为我心中永远是那样亲切的中国校园默默祝福。
第十二章  挑战人生,冲刺哈佛
(爸爸张欣武自述)
1998年2月中旬,婷儿和欧鹏登上了回国的飞机。当他们还在大西洋上空飞行,拉瑞的报喜邮件已经抢先一步飞到了成都外国语学校。婷儿他们一到家,报社的记者就连夜进行了采访。第二天,《成都晚报》在头版用大红标题登出了《蓉城中学生访美载誉归来》,其它媒体也争相报道。不论是学校的老师同学还是一般市民,都认为他们在美国的出色表现给中国青少年争了光,也给家乡人民争了光。
欧鹏和婷儿在积极配合媒体的同时,心里却急得够呛:这次访美足足用掉了1个月呀!高三和高二的同学们,在高考的峭壁上又攀登了一大截了。他们得集中精力尽快赶上。拉瑞问:你是否愿意接受挑战?
1998年6月,婷儿正忙着高中会考时,收到拉瑞的电子邮件,他以惯常的简洁方式,开门见山地说:
“艾米,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得知哥伦比亚和威尔斯利都有专为中国学生设立的全额奖学金,当然,他们只接受最棒的中国学生。不知你是否愿意接受这个挑战:直接申请到美国大学读本科?”
很明显,婷儿到底愿不愿意到美国读书,拉瑞还没有把握,因为在美国的C-SPAN电视台答听众热线的时候,婷儿是惟—一个表示不打算到美国读大学的中国学生。在婷儿访美之前,我们全家曾经商量过对婷儿读大学的设想,大家一致的看法,都觉得在研究生阶段再出国更合适。在C-SPAN,婷儿回答的,就是当初的这个设想。正因为如此,拉瑞感到有必要先征询一下婷儿的意见。
对拉瑞的这个邮件,婷儿还是重申了原来的设想,并好奇地问:你认为我有多大的把握竞争美国名校的全额奖学金?
很快,拉瑞又来了一封邮件。拉瑞说:“竞争的成败不取决于我的推荐信,而在于你有多优秀。不过,我以前推荐的两名学生,被录取后表现得都很出色,因此,我的推荐在学校方面应该有点信用。但这不是有绝对把握的事,这种竞争总是有些不确定的因素。”接着,拉瑞进一步分析了婷儿在中国和美国读大学的利和弊。他毫不含糊地认为,婷儿如果能直接申请到美国大学读本科,显然更有利于将来的发展。他觉得这是一次有价值的冒险。不过拉瑞毕竟是个执业多年的律师,职业习惯使他没有把这个结论强加给婷儿,而是希望婷儿认真考虑他的建议。
当时婷儿才满17岁,做什么决定,都还需要监护人的同意。所以拉瑞也没有忽略从法律的角度让婷儿征求父母的意见。
得知拉瑞的来信内容后,我们3个人先都兴奋了一阵—一我们觉得,拉瑞的态度又一次证实了婷儿的发展潜力。接着很快就冷静了下来。到美国读书,毕竟是关系到一生成败的重大安排,不仔细权衡利弊,不能轻率做决定。况且它涉及到的具体问题太多太多。一旦确定出国读书,婷儿现有的整个生活安排都需要做出大调整,这就像一辆飞驰的汽车想转急弯一样困难。
再就是申请美国大学的条件。首当其冲的就是托福考试成绩。
除了其他各方面的优秀表现之外,拉瑞对托福成绩也很重视,他给婷儿提出的标准是要考到640分一一想得到美国名牌大学的奖学金,就得考到这么多。这可是一个不低的要求!如果托福考得不好,或者其他方面达不到哥伦比亚大学和威尔斯利学院的要求怎么办?拉瑞也没忘了加上他的看法:如果不能被第一流的大学录取,就不如不到美国读书。
拉瑞爱惜人才,那份无私就像洋雷锋,心情的殷切和执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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