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修的推理书柜-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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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这个……
一下子,钱肆万显得尴尬起来,局促不安地在证人席上移动了一下身子。
沈小天不给他思考的时间,急切地追问道,那一瞬间她的神情变得果断而又自信,一扫刚才示弱的姿态。
答:这个……有很多次。
问:很多次,很多次是多少次哪?能给一个具体的数字吗?十,二十,五十,还是一百,两百?
答:差不多。
问:差不多?差不多是多少次?能给个具体的数字吗?
答:大概我想有两百多次吧,平时每三四天就有一个女孩和黄先生回家,或者她们在家等他。
问:哪些人在家等他?
答:黄先生亲密的女朋友。
问:哦,那么据你所知,在家等过他的女朋友,有哪些人呢?
答:有耿芳芳。
问:还有呢?
答:还有……还有刘燕、冯丫丫、何欠他们。
问:很好。最后一个问题,钱肆万先生,你说那天晚上你开车送黄大杜回家有看见耿芳芳,你是怎么看见的?你能详细描述一下你看见的景象吗?
答:好的,我开车送黄先生到家,他下车后,门就打开了,我看见耿芳芳在门口迎他进屋。
“对不起。”沈小天打断他的叙述,插话说,“我请你再说详细一下,你看见耿芳芳的脸了?据我所知,你在驾驶座的位子上是看不到对方的脸的,尤其是当黄大杜挡在她的面前时。黄大杜的身高是一米七五,而耿芳芳只有一米六六。”
“这个……”钱肆万说话不顺流了,而公诉人石安平的脸色异常凝重。“我没有看到她的脸,但是我看见了她穿的衣服。那身淡黄色的的确良连衣裙就是前一天早晨我看见耿芳芳她所穿的,所以我认为那是耿芳芳。
“好的,好极了。谢谢你钱肆万先生。”沈小天以不怀好意地笑容结束她的问话,然后隐藏着她的杀手锏等待自由辩论。
因为在之前的法庭调查阶段,控诉双方已经一致认定案发当晚出现在案发现场的那个女人就是本案的最大嫌疑人。所以现在本案双方争辩的关键就是那个女人是不是耿芳芳,虽然公诉方在之前非常自信地认为钱肆万的证言可以是耿芳芳有罪,但是现在他们却不敢肯定了。石安平明白沈小天刚才的问题非常犀利,她在审判长和审判员的心里已经埋下了案发当晚的女人可能并不是现在法庭上的被告人的种子。他不知道他年轻的对手是不是还有其他养料,能够使得这些种子生根发芽。
沈小天的行动告诉了他,是的,她还有。她出示了一份有三个人签名的证言证明案发当晚,也就是在法医鉴定的案发时间11:50——00:20这段时间里,耿芳芳正在黄大杜的金山娱乐城跳一个叫“午夜达令”的舞蹈,而这三个人之中的一位还是市里面举足轻重的大人物。
审判长看着这份长达二十多页的证人证言,直皱眉头。但不管怎么皱眉头,这份证言都成为了耿芳芳当晚的不在场证明。于是法庭当场宣布耿芳芳无罪释放。沈小天第一个刑事辩护案子,以她的完胜结束。
不过对我来说,黄大杜的案子才是刚刚开始。要完全找出这个案子的真相,我有必要从头开始叙述这个案子。
我最初接触这个案子是在七月十一日下午。那一天正是小泉的爷爷奶奶结婚五十五周年的纪念日,小艾策划了庆祝的方案,我就去她的事务所等她下班。五点的时候,我旁若无人地向她的私人办公室里走进去。
一个年轻的女律师就在门口拦住了我。我推理她应该就是小泉上个月刚刚录用的新律师——沈小天。她很年轻,长得很清秀,但不能说是漂亮,不过也可能是我眼光太高的缘故。在这个律师事务所里,只要和她们的主任相比,任何姑娘都是只能用清秀、可爱之类的形容词。她长得比较高大,身高将近一百七十厘米。穿着宽松的V字领体恤衫和蓝色的中裙,为了点缀她露出的长脖子,她还特意挂了一条颗颗光泽圆润的珍珠项链。
“请问你的名字,有预约吗?”
“我?”我一愣,自从白水律师事务所开业以来,除了第一次,我还没有一次通报了再进去的呢。
“是的。先生你的名字,因为什么事找律师?”她不依不饶地站在我面前,阻止我前进。
“我么,我叫网维……”有些无可奈何,我摸着下巴,自报家门。
“网维?”她突然一声大叫,转而改为敬语说,“您就是泉姐姐的先生?那个传说中的大侦探。”
“前面的对了,后面的不敢当。”我笑着,看着她不好意思地给我让路,“你是沈小天吧,你们泉姐说了,你是个不错的律师。”
“谢谢。”她一笑,低下头,腼腆得红了脸。
我推开小泉办公室的门,同时张刑的电话也光临了白水律师事务所。
“喂,是江律师吗?我是张刑。”
“哦,张局长啊,什么事?”小泉笑眯眯地看看我,示意我先坐。
“接到一个案子。”张刑说,“今晚上我恐怕要辜负江老先生的一番好意了。”
“没关系,我相信爷爷能理解。”
“嗯。”他在电话那头吞了口唾沫,“还有一件事,江律师,你们事务所是不是有一个叫沈小天的律师?”
小泉的表情立刻凝重起来,回答说,“是的,怎么了?”
“我这个案子的犯罪嫌疑人和沈小天律师合住在一起。”
“什么?难道,你那个案子的犯罪嫌疑人是耿芳芳?”
“原来你也知道那女人。我们马上要去她家搜查,你是不是可以让沈小天先回家?我不想带耿芳芳回去。”
“当然可以,反正也下班了。我和她直说吗?”
“直说好了。反正这个案子也挺简单的。”张刑一个托大,结果栽了个大跟斗。
小泉挂上电话,把沈小天叫进办公室。
“小天,刚才市局的张局长打了个电话过来。”
“有什么事?和我有什么关系吗?”她偷偷地偷瞅了我一眼,问。
“和你没什么直接联系。只是你那朋友耿芳芳现在涉嫌一起命案。警察马上要去你们住的地方搜查。”
“啊,芳芳,杀人?这不可能。”沈小天叫起来,“这一定是什么地方弄错了。”
“这案子的详情我也不清楚。”小泉脸上的表情严肃起来“你先回去吧。小天,你要记住,你是一个法律工作者。”
小泉最后的告诫意味深长。沈小天没有说话,倒退着走出办公室。
“嘿。网大侦探,又有漂亮的女崇拜者了哦。”小泉站起身,半唬着脸,揶揄我说。
“别开玩笑了。”我摆摆手,接过她给爷爷奶奶买的礼物,“蒻水三千,只饮一瓢。这瓢泉水我可是已经喝到了哦。”
“哼,臭美。”她调皮地笑起来,和我一起走出办公室。
三天以后,张刑似乎已经把手上的案子完全调查明白,正式移交检察机关,准备起诉。然后根据刑诉法的规定,沈小天被耿芳芳聘为辩护律师,并且她本身也是义不容辞。
“泉姐。”那天晚上,她来到我们家,“你知道我才做律师不久,事实上,我对于刑事辩护根本没有什么经验。”
“你不敢接这个案子?”小泉给她泡了杯咖啡,“如果你不想做,我可以让可儿来做,或者你想让我来帮你朋友辩护?”
“不,泉姐。我想自己做。只是我希望有人能帮助、指导我。”她的话吞吞吐吐,但小泉立刻看穿了她的意图,“你是想让网维帮你取证?”
我急急忙忙端正坐姿,仔细地看着她。
“是的,如果网维先生同意的话。”
我有些尴尬,甚至显得有些如坐针毡。我不知小泉对这事怎么看,非常艰难地看看她。我发现她脸上的一层阴影。
“阿维,帮帮我这个新妹妹吧?”
“这个,当然。没反正我最近也没什么事做。”我笑着,打起哈哈。
第二天,我开始正式插手这个案子,第一步是查看沈小天翻印来的所有卷宗。案子本身并不复杂,案情和证据加在一起也不过区区几十页。整个案件从表面看来根本就是无懈可击。
关于七·七凶杀案的结案报告书
S公刑字(2003)第17号字
一、 案件情况:
2003年7月8日上午10:07,市110接到报警:本市平家巷一百三十四号发生了一起恶性凶杀案,户主黄大杜于卧室中被害。在110到达现场后一刻钟,刑侦大队与其他相关部门同志赶赴现场。
据现场勘查,大门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案发第一现场为一楼的大厅,死者仰面倒地,头部左侧颞部(太阳穴)有钝器打击形成的创口,创口上残留有玻璃碎片和红酒酒渍。大厅内有轻微的搏斗痕迹。现场有两个掉落在地毯上的高脚玻璃酒杯和一瓶被打破的张裕红葡萄酒,但在酒杯和酒瓶表面都没有提取到任何指纹。另外在地毯的夹缝中,发现一颗穿孔的印度珍珠。对屋内其他地方进行勘查的结果,只在厨房的垃圾桶内发现一只空的安眠药盒。
据被害人尸体检测结果:被害人黄大杜被人用钝器(即现场发现的玻璃酒瓶)重击颞部(太阳穴)致死。死亡时间为2003年7月7日21:40——22:10之间。此外法医还在被害人体内检验出巴比妥成份。
二、 案情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和验尸报告,结合被害人生前经营舞厅的情况,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为被害人熟识的女性,于当天晚上和被害人一起喝酒时,将安眠药(巴比妥)放入被害人酒杯内,等到药性发作,被害人昏昏欲睡时,就用玻璃酒瓶猛击其头部,将其杀害。犯罪嫌疑人在清除了玻璃酒瓶和酒杯上的指纹后离开。这说明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不排除有其他人合谋作案的可能性。
三、 侦查措施
根据以上分析,负责此案的侦查人员采取了如下措施:
1。 询问报案人钱肆万更多相关情况。
2。 走访调查被害人生前经营的舞厅,寻找与其关系密切的女性。
3。 追查现场留下的珍珠来源。
四、 破案经过
2003年7月8日,市刑侦大队干警张刑、典超仔细询问了报案人钱肆万。根据其证词,案发当晚他送被害人回家时,看见耿芳芳已在被害人家中等候。耿芳芳是黄大杜经营的金山娱乐城新来的舞女,也是黄大杜的情人之一。两人虽然关系亲密,但也有芥蒂。据钱肆万反映,黄大杜是用强迫手段将耿芳芳弄到手的,耿芳芳具有杀人动机。因此,我们将耿芳芳列为本案头号嫌疑人,并于7月8日14:45分将她抓获。
据查,耿芳芳,22岁,于今年六月毕业于S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住鹤台新村9幢602室。经审讯,耿芳芳仅交代其在7月7日晚上去过平家巷一百三十四号这一事实。
我们于7月8日17:00取得市检察院批准的搜查令后,立即搜查了耿芳芳在鹤台新村9幢602室的住宅,在其房中搜查到与案发现场一致的散落珍珠17颗。本案取得重大进展,但耿芳芳面对大量铁的证据仍拒绝交代其犯罪事实,并要求聘请律师。
至此,我们认为耿芳芳符合本案犯罪嫌疑人的所有特征,又有大量证据证明我们的推论。即使犯罪嫌疑人耿芳芳拒绝交待其犯罪经过,本案亦已真相大白。
五、 处理意见
耿芳芳,女,22岁,住本市鹤台新村9幢602室,无正当职业。于2003年7月7日晚于本市平家巷一百三十四号杀害金山娱乐城经理黄大杜。现已查获空安眠药盒、玻璃酒杯、酒瓶、印度珍珠等物证,以及报案人钱肆万的证词。各证据之间,能相互印证,证据确实、充分。耿芳芳的作案手段异常残忍,影响恶劣,危害极大,拟对其提请逮捕。
承办单位:S市警察局刑事重案组
承办人:张刑
典超
2003年7月9日
“网维先生,你如何看待这份报告书?”沈小天认真地看着我,问道。
我没有直接回答她,拿着那份报告,细想了好一会儿,反问她说,“你如何看呢?”
“我?”她吃了一惊似的,“我,我觉得这纯属胡编乱造啊。”
“沈律师。”我以告诫的口吻对她说,“你这是感情用事。作为一个侦……律师,无论何时都应该保持理智。我认为,现在你应该做的就是你见见你的朋友。如果她能把一切告诉你,我们自然下一步会好办的多;如果她对你说谎,那么我们要搞清她说谎的原因。”
“那么网维先生你要做什么呢?”
“我?当然是看看书啦。”我轻松地说,“等待着你搜集资料来给我。当然了,在看书之前,我还想去见一个人。”
“网维先生要去见谁?”
“一个你不能去见的人。”我这么回答她,打定主意在她去会见耿芳芳时,仔细地和张刑谈谈。
张刑新的办公室在原来刑侦大队的楼上,一走进去就见一个漂亮的女秘书在一台电脑前拼命敲打着键盘。又是一批新的毕业生,又是一群新近被剥削的可怜孩子。我望着那个手忙脚乱,不时敲打Backspace健的短发姑娘,不禁在心里狠狠咒骂张刑。
“呦,网维你怎么有空过来啊?”他正巧从里面那间办公室出来,一见我,就鬼笑起来,“你该不是为了黄大杜的案子吧。”
“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