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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异世血神-第118章

小说: 异世血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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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群里顿时一阵骚动,当初竞选议员,平民们不动心是假的。只是一来西斯丁准备匆忙,在学识等上面多有限制,平民大多落选。二来议员没有任何好处,只是有得罪贵族的危险,换做是任何人都不会去做的。

    而如今就不一样了,不但可以不参与劳动,还有好处可以拿,到底是让懒散惯了的人类大为欢喜。再加上互相监督权,这样一来平民议员面对贵族议员就不用再低声下气了。

    不过人群里还是有人大声质问道:“贵族家里都有家将呢,我们的安全怎么保证?”

    “是啊。”不少平民跟着附和道,以前可没少遭受贵族家将的欺凌,这方面不得不担心。

    福克斯胸有成竹的一笑:“刘云殿下已经下了手谕,三日之内所有贵族的家将必须解散,要么加入光明神殿卫队,要么成为平民,凡有反抗者,格杀勿论!”

    议会长脸色一变,自己家里就养着百十名家将,这是自己所能掌握的武装力量。虽然不能与正规军队相对抗,但在关键时刻还是能发挥不小的作用。刘云的这一招等于将贵族们的后路断去,以后贵族与平民之间不会再有任何界限。

    “不过。。。。。。”老议会长冷笑着摇了摇头:“以前人类帝国何尝没有这方面的限制,可是大多数贵族都将家将变为家仆,刘云这西斯丁之主毕竟还是太嫩了点,就凭这些也想扳倒贵族势力,实在是太幼稚了一点。”

    福克斯贵族似乎觉察到了老议会长的想法,挡在老家伙的身前,继续道:“贵族家不得有超过十名的仆人,不得聚居在一起,不得有超越平民的任何权利,以往所有的爵位全部作废,以后的贵族地位将由西斯丁认证,凡是有立军功者,对西斯丁有重大贡献的,均可称为贵族,但只是身份象征,没有任何特权。”

    人群里顿时一片骚动,平民们对于贵族的特权并不渴望,可是对于那名号却在意得很。做了八辈子的平民,如果在自己一辈成了贵族,以后哪怕死了见了祖先都倍有面子了。

    老议会长脸色的苍白的坐在地上,也不去理会木乃伊辛伯勋爵了,喃喃自语道:“这是要我们的命啊,这是要我们的命啊!”

    “好了,如果大家没什么问题的话,就先回家去吧,明天议员的榜单将会和西斯丁帝国建立的公文一起发出。”福克斯很善于把握人的心理:“只要你在大家心目中没什么污点,就很有可能,希望各位将要上任的平民议员们回家好好准备,西斯丁的未来就靠你们了。”

    事实证明福克斯的话及其有煽动力,人群已经开始散去。每一个人都脸上挂着笑容,似乎明天自己要称为议员一样,说话也开始变了。

    人群中对话有些异样。

    “啊,洛奇少爷,今天穿得不错啊,嗯,很有风度,哈哈。”

    穷酸得一塌糊涂的洛奇却哈哈一笑:“哪里,哪里,怎么能跟您比呢,不过明天就不一样了,唉,大家都知道我洛奇向来好心肠,如今恐怕是想不当都不成了。”

    “这个是自然,唉,刚刚我听他们说我是最有希望的,我也郁闷啊,你说这议员有什么好的,只是人心所向。”另一名头上有个大瘤子,外号叫独角龙,如今被改称地行龙的家伙叹气道:“我是真不想当啊,可是有什么办法,希望以后咱们共事以后要互相帮忙啊。”

    “自然,自然。。。。。。”

    维埃尔一碗茶水灌下去,忿忿不平的道:“老大,这都什么人啊,一个个拿自己当宝贝,见过自恋的,可没见过这么自恋的,真是让人受不了。”

    刘云笑着将一条毛巾抓在手里,仔细的擦拭着手上的水迹:“这些人虽然派不上什么用场,但是却能将议会弄得乌烟瘴气,再也不能当我的绊脚石,何乐而不为?如果非要说损失的话,就是咱们每个月要多浪费点粮食了,哈哈。”

    维埃尔肚子里咕噜一响:“果然是个奸诈的老大,我当初果然没看错,好在没抢我的河马小妇人,啊,老婆啊,现在干吗呢?”

    刘云瞧着维埃尔的脸色,幸福得就差流鼻血了,心里知道得差不多:“怎么?想你的老婆了?想就回家看看嘛,反正如今我在皇宫,也没人敢来捣乱,嗯,不过来回跑还是很麻烦,这样吧,你老婆也搬到皇宫里来吧。”

    维埃尔心里一紧,心想老大不会是看上我老婆了吧?河马小妇人虽然长得实在不怎么地,可在维埃尔心里那可是美若天仙啊。再加上刘云也实在是风流得太厉害了,几乎是过手的美女就没跑得了的,维埃尔不得不防啊。

    “那个,这个不太好办吧,议会说不定会拿这个说事,老大您好不容易才把议会搞定,可不能给他们翻身的机会了。”维埃尔不太好用的脑子一转,立即想出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刘云无所谓的摆了摆手:“那就赐你夫人个皇宫管事的身份,替媚儿处理皇宫里的用度问题,这样就算是名正言顺了,以后近卫队的其他兄弟也都按这个规矩办,不能老打光棍啊,现在最后之城人类寡妇可多得是,看上了就去追,别给我搞出事来就行,正好皇宫里的宫女我不太信得过呢,这下子可就是一举两得了,放心,到时候你们的夫人也干不了什么活,替我看住那些宫女就行,这待遇够丰厚了吧?”

    刘云给出的好处越多,维埃尔就越不能不提防,可是刘云的话也在理,咬了咬牙,维埃尔想着大不了到时候自己多在家门口转转,点头答应了。

    刘云可没料到这个看似粗枝大叶的手下会有那么多的想法,站起身伸了个懒腰,一摇二摆的逛街去了,也该好好看看自己的最后之城了。

    大街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人们刚刚得了消息,营养充足的脸上掩饰不住喜悦,见了刘云也纷纷开始行礼,变得恭敬起来了。

    刘云最后被逼得没办法,使了个法术,将脸变成一个粗狂大汉的模样,又和维埃尔到一家特拉维夫战士家里换了身一副,这才走出来,得了个安静。

    两人再走在街上的时候就没那么显眼了,除了那些兢兢业业的特拉维夫战士多打量两眼,基本上不会被众人围视了。

    “不错啊,小妹妹,跟哥们喝杯酒去。”前面忽然传来一声浪笑,刘云厌恶的皱了皱眉头,这种老掉牙的流氓词怎么还有人用。

    十几个华服少年将前面围住,身边的平民纷纷绕过,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模样。刘云个头虽高,也看不清里面的模样,于是加快脚步赶了过去。

    一个手下似的少年调笑道:“小妹妹,怕什么啊?哥几个还能吃了你?你这么好的货色,孤孤单单的多可惜啊,难道夜里就不寂寞?”

    接着是一声响亮的耳光,想来是说话的人被打了,少年们纷纷大怒:“反了你了,哥几个瞧上你算是给你面子,知道咱们这位是谁吗?这可是人类联队将军的公子,就算是西斯丁之主来了也要给面子的,你竟然敢打人!大家都瞧仔细了,我这可是重伤,马上带到巡逻队去,一定要好好惩治一下这恶妇人!”

    身边一个人擦身而过,刘云闻着味道熟悉,看背影正是维塔斯。如今换了一身青衣长衫,看来是跟着刘云学的,手上抱着一大堆绫罗绸缎,正着急的往人群里挤去。

    维塔斯虽然是祭祀,但身体孱弱得很,根本挤不进去,反而被一个少年一推,跌倒在地上。

    “怎么了?”刘云上前将维塔斯扶起,狼狈的维塔斯赶忙道谢,却听着声音熟悉得很,一看面容却不认识。

    人群里一个女子的声音高声呵斥道:“不长眼的小蟊贼,今天让你们见识见识姑奶奶的厉害!”

    刘云一听这声音就放心了,这可是莎朗姑奶奶啊,不知道这些少爷怎么会没事惹上了她,这次可是有好戏看了。

    果不其然,一道黑色的鞭影闪过,最前面的贵族少年应声倒地,吓得后面的人纷纷后退。

第一百二十二节 大战在即 忙忙碌碌
    一队特拉维夫士兵恰好从此经过,刘云急忙打了个眼色。原本围着的那些贵族少爷被特拉维夫士兵抓小鸡仔似的提了起来,一个个挨了顿老拳。

    “莎朗小姐,怎么样?我的最后之城还算漂亮吧。”刘云厚颜无耻的走上前去,笑得跟雪莲一样的灿烂:“在我的英明统治下,这座原本已经死气沉沉的城市,已经开始焕发它的生机了。”

    莎朗将长鞭收起,冲着刚刚领头的那个贵族少爷胯下踢去,一声清脆的断裂声让所有的男人不由得看了看自己的小弟。

    “流氓多了点,真是什么样的大哥带什么样的小弟。”莎朗大大咧咧的撇了撇嘴。

    刘云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一脸的无辜:“这些人可不是我的小弟啊,他们是纯种的人类,没点杂质,根本没有杂交。”

    “反正是你的地盘,随便你怎么说了。”

    刘云转过身唤过一名特拉维夫小队长,吩咐道:“这三位是我们的贵宾,你们二十四小时保护着,出了点差错,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小队长将手里的贵族少爷扔到地上,咵地声敬了个军礼:“保证完成任务。”

    随便闲聊了几句,刘云就离开了。现在最后之城百废待兴,时间上可不算宽松,刘云现在是一个人顶十个人用。

    进军凌风已经是迫在眉睫了,魔族现在如石牛如海般毫无音信,十有**已经被歼灭了。以魔族庞大的数量,肯定会对凌风造成不小的冲击。再加上如今凌风的军队全聚集在沙巴克,估计地方上已经开始混乱了,所以刘云决定提前出兵。

    但后方却是让人不太放心,人类总是关键时刻掉链子的好手,所以刘云还不得不留下一支力量来控制最后之城。那么可以出战的特拉维夫战士最多只有三万人,加上多洛特的军队,也就有五万人多一点。

    人类当然也要组织一支军队,刘云打算将人类里的男丁全部征调上战场。这样一来,最后之城就没有什么大的隐患了,而且人类男丁的大量战死,势必将造成特拉维夫人和人类血统的融合,这也刘云想要看到的。

    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刘云现在对人类并没什么恨意,只是不这样的话,便不能让远征军安心作战。

    现在最后之城储存的粮食已经不多,将这么大量的军队带出去,也可以缓解粮食带来的困扰。毕竟凌风王国要比刘云富裕得多,以战养战,这是刘云从一代天骄那里学来的经验。

    唯一可惜的就是地行龙没能大量的制造出来,按照刘云的计划七天以后出征,成年地行龙顶多有五百多头。骑兵的大量缺乏将是远征军巨大的缺陷,可刘云对此也是无可奈何,就算个人本事滔天,也没办法让地行龙批量生产不是。

    而对于军队的分配,刘云也有了新的想法。黄金铠甲虽然防御力极佳,但对于体力消耗也非 常(炫…书…网)之大,所以刘云打算只给一万特拉维夫战士配装黄金铠甲,而其他的特拉维夫士兵则轻装上阵。至于现有的人类重装士兵,刘云也懒得去收拾了,只等进入凌风王国后,搜刮足够的马匹,将他们改造成重骑兵。

    至于地精们所研制的新式武器,刘云并不打算全都搬上战场,除了机械傀儡外,其余的全都留在最后之城,作为未来的杀手锏。

    新组成的议会发挥了本该有的作用,原本的贵族议员和新议员战成了一团,而特拉维夫战士根据刘云的指示,两不相帮。

    剩下的几天刘云除了组建完整的军事体制外,还顺便拜访了维塔斯,毕竟这个天才祭祀也能顶上一个万人队。在与刘云讨价还价后,维塔斯答应随远征军出征,而报酬就是允许在未来的西斯丁共和国里建造神殿。

    引用古蒙古帝国的建制,每万人特拉维夫士兵设立一个万夫长,下设十名千夫长,最下面是百夫长,而每一个百夫长则配备一个血族政委。虽然相信特拉维夫战士的忠诚,但刘云还是觉得血族的绝对服从更让人放心。

    每个百人队除了一百名特拉维夫士兵外,还有一百名人类士兵,归血族政委直接统帅,作为一支宪兵队样的东西存在。

    其实宪兵根本毫无必要,但是这样的荣誉却能让人类臣服,毕竟宪兵是高于普通士兵存在的。不过宪兵由血族政委统帅,所以刘云丝毫不担心这些小兔崽子敢坏事。

    这条鬼主意完全来 自'炫*书*网'于福克斯,如今这家伙打消了回凌风王国的心思,一心一意的帮助刘云整(www。87book。com)理内政,勤奋程度让刘云也自愧不如。

    几日来所有的阵型教导任务落在了近卫队的肩膀上,这些五大三粗的熊族武士征战无数,对于这样的工作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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