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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炼狱法则-第9章

小说: 炼狱法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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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虽然原本就想到小奥里尔的卫队不同凡响,但总认为这些淘汰的杀手至少也人人都是二级以上的实力,以相同的人数至少可以缠斗到城卫军赶到。到时候由我们挽救小奥里尔,落个人情,只是没想到……这种程度的卫兵,真是令人羡慕呢。”

    “二十名二级战士实力的淘汰杀手,一分钟不到吗?看来,我们低估了小奥里尔的价值呢。”

    “马车上那个小子,似乎年纪不大……哦,是刚才的那个小家族骑士,他好像只有十来岁呢。”

    “你的评价是?”

    “冷酷,果断,实力高于同龄人,潜力极大。”

    “这么说来,小奥里尔果然值得我们招揽。嗯,让那几个老家伙出面吧,给的价码高一些。”

    “嘿,你们这些败家子,谁让你们砍锁甲了,要是砍在头上,我们不就有二十件全新锁甲了吗,这可是几十个金币呢,你们这些败家子,还不快收剿战利品?”兰德斯的声音远远传来,正在谈论的两人不由相视一笑。

    “兰德斯,我是贵族不是盗贼头子。”内森忍不住打开车门钻了出来,笑骂道。

    “是的啊,所以少爷你什么都没看到。”兰德斯摊了摊手道,“你们,剥了他们的锁甲,自己修补好,谁拿到的就是谁的。记住,战后不等头领下令,不得私分战功和战利品,但头领下令后,嘿嘿,那就不要客气了。记住我们的名字。”

    “魔狼!”大汉们哄笑道。内森摇了摇头,坐回马车厢内,魔狼们也不客气,三下两下便将带血的锁甲剥走,卷在肩上带走。

    第二天,便有两个伯爵上门来拜访,奥里尔伯爵连忙出迎,然而,这两个同属于帝国第二大家族的伯爵,并不是来拜访奥里尔伯爵本人,而是来找内森的。

    一向胆小的奥里尔伯爵连忙问什么事,然而,两位伯爵显然并不把这个没权没势的世袭伯爵放在眼里,只是冷淡的客气几句,便要见内森。

    “内森少爷带着他的卫队,去城外训练了。好像是叫什么寒鸦峰。”管家报告道。

    奥里尔伯爵大急,便要派人去把内森叫回来,两名伯爵相视一眼,便要随同一起去。

    奥里尔伯爵越不明白出了什么事,没办法,他也只能一迭声的让手下备车。

    此时,魔狼们正穿着新补好的锁甲,在向山顶冲刺。

    这些锁甲已经是魔狼的私产了,想想自己身上穿着的是几十金币的私人财产,是日后自己能活多久的关键保证,不由得这些魔狼们不好好保养自己的宝贝。

    兰德斯一直认为,武器装备最重要的是保养,那么,自己的东西保养起来才会更用心。

    加重的短刀也换成了更重更长的砍刀,兰德斯邪恶的在刀头上加了一个孔,在其上缀了一个铅环。士兵们并不明白这个小铅环有什么用,而兰德斯的解释则是说那是能在战斗中带来幸运的饰品。

    士兵们当然不会怀疑兰德斯的话,而事实上,在实战中,士兵也的确觉得,这一刀挥出的力量比平日更快更强,而收刀时并没有不适应的感觉。

    以物理学的角度来看,这个铅环是利用了挥砍时向前翻动带来的重心前移而使砍刀更具威力,而收刀时,铅环向后翻转,则回复到如普通砍刀的稳定重心。

    士兵们不了解,于是他们便将这柄刀视为神祗的庇佑。显然,魔法武器是何等昂贵,兰德斯哪有能力去配备二十柄魔法砍刀呢……

    不过魔狼们的士气倒是因此一振。

    穿着锁甲,扛着大刀,背上还背着午餐和各种各样的杂物,魔狼们全身的负重差不多已经接近三十公斤,这个重量本不算什么,然而,要背着这样的重量全跑到千米高的寒鸦岭,却足以让一个壮汉脱力了。

    内森也在队伍中,不过,他是空着手,只要跟着跑就好。兰德斯的意思是,内森少爷既然有野心,就应该好好锻炼一下自己的实力,否则,随着身价日高,没有实力保护自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兰德斯和黑狼在一起,黑狼说兰德斯的身体素质已经相当出色,拨苗助长并不利于日后育,因此,兰德斯便没有继续他的力量训练,而是跟着黑狼练习肢体的柔韧性和爆力。

    一群人练得正热火时,兰德斯突然感觉到落在身后的目虫之一现了什么,他抬眼望向远处,似乎有几辆马车正在山脚下驶来。

    “唔?寒鸦岭这边也有马车路过吗?”兰德斯疑惑的自语道。

    “你的眼力不错。”黑狼笑道。

    兰德斯没好意思说什么,目虫本就是为了观察而创造的微型造魔,除了飞行和那只视力极佳的恶魔之眼,它没有任何优点,当然在眼力上要优于人类。

    “全体都有,就地休息。今天的训练计划取消,接下来恢复训练,之后实战训练。”兰德斯拍拍手,大声嚷道。

    士兵们一阵欢呼声,恢复训练等同于休息,而实战训练也要比负重爬山轻松得多,他们当然乐意。

    “出了什么事?”内森支着膝盖,喘息着问道。

    “有人来了,看起来,是来拜访少爷你的。”兰德斯一笑道,“大约是来观摩训练的,少爷你对付一下,我和黑狼去四处转转。”



………【1AT5 哥斯拉…2】………

    “诶?”内森虽然奇怪,但没说什么,对于兰德斯内森管得很松,多数事情他甚至不问兰德斯为什么,怎么样,只问目的和结果。

    事实证明,兰德斯没有让他失望,放开手脚的兰德斯以他出这个世界的见识,着实让内森狠狠的长了一把脸。

    顺便说一句,兰德斯训练魔狼的方法,是来自于美式足球训练方式……

    “兰德斯,你为什么不留下来呢?”山顶附近,黑狼问道。

    “哦?内森少爷毕竟是贵族,那些人不敢拿他怎么样,若是那些贵族老爷知道这训练方法是我提出来的,恐怕我家里……嘿嘿,虽然说我胆子不小,但还没嚣张到自找麻烦的地步。”

    “哦……你的训练手法很有趣。”

    “嗯,我自己就一直是这么训练的。你也看到了,这种方法侧重基础,而技术,经验,那些都可以在实战中慢慢提高,只有基础,是保命的本钱。”兰德斯解释道,“技术什么的,随便找个人教就可以。我认为士兵并不需要太复杂的武技,因为战场上很难找到周旋的空间,还是简简单单的砍杀最有效吧。”

    “没错,你是天生的战士。”黑狼夸奖道。

    “嘿嘿……”兰德斯挠头憨笑道。

    “汪……汪汪……”两人正谈笑着,身侧传来一阵犬吠声,兰德斯回头望去,只见一只瘦小的杂毛狗正龀着牙冲着他吠叫着。

    “这里怎么会有土狗……”兰德斯好奇道,他走近那只小狗。

    小狗虽然小,性情却似乎很凶猛,完全无视兰德斯相对它来说巨大的体型,只是狂叫不已。

    “听说咬人的狗是不叫的……”

    兰德斯话音未落,那只小狗猛的扑了上来,张开大嘴狠狠咬向他的手腕。兰德斯眼前一亮,扬手一拳将那只杂毛小狗砸飞出去。

    咬手腕,这是军犬警犬训练的目的之一,咬住人类的手腕,便能干扰甚至解除他们的武器使用。这只野狗,居然也知道咬人要咬手?

    只可惜,看起来这只狗已经很久没有吃饱过了,力量,度和身体强度都不及兰德斯。

    只是它的眼神……却有着兰德斯所没有的火焰。

    偏执,热血,或其他什么形容词……一种很复杂的火焰。

    “眼神很不错。这头狗我要了。”兰德斯笑道。

    臂力爆……眼见着小狗再次迎头扑上,兰德斯张开五指,抡圆了一掌抽了过去,猛一把抓住狗脖颈的乱毛,一头将它按倒在地,压制得它动弹不得。

    小狗挣扎着,然而兰德斯的力量又岂是它这只小狗所能抗衡的,不多时,它便一动不动了。

    “玩死了吗?”黑狼笑着用剑鞘捅了捅,小狗一动不动。兰德斯却是一笑,在背包中翻出他的午餐,就地坐在小狗面前大吃起来。

    未嚼干净的肉干,骨头……凌乱的丢在小狗面前。终于,这只小狗忍不住跳了起来,死盯着兰德斯。兰德斯也不在意,摆了摆手,指指一地的剩肉碎骨,咕囔着说了句什么。

    小狗盯着兰德斯半晌,终于还是忍不住,叼起一块肉跑到一旁大嚼起来。

    一人一狗,比赛似的将兰德斯的午餐吃得精光。

    兰德斯大笑,伸手拍了拍狗头。那小狗扭过头,上下打量着兰德斯,半晌,低下头继续和骨头较劲。

    “唔,我决定了,从今天开始你的名字叫哥斯拉。”

    小狗,哦不,是哥斯拉,疑惑的抬头看了兰德斯一眼,三口两口将剩下的一点骨头叼在嘴里,扭头就跑。

    “就这么让它跑掉吗?”黑狼问道。

    “没关系。”兰德斯伸了个懒腰道。

    果然过不了多久,那只小狗便又屁颠屁颠的跑了回来,冲着兰德斯吼了两声,兰德斯嘿嘿一笑,提着狗毛便将其拎了起来,回到内森身边。

    “一会工夫不见,怎么就多了一只狗?”内森讶异的看着兰德斯。

    “嗯,看起来有点用,就养了。”兰德斯憨厚的一笑道,“见过几位爵爷。”

    三位伯爵自然不会和兰德斯这样的平民多说什么,微微点点头,就算是听到了。兰德斯也不以为意,向内森行了一礼,便提着那只狗回到魔狼中间。

    “听好,不管老爷们问什么,只管捡无关紧要的说。要是逼急了,就说是少爷一手安排的,你们不知道,懂吗?”兰德斯头也不抬,嘴里低声说道。

    士兵们点点头,其实,他们所知道的本来就有限的,兰德斯要他们做的只是让事情看起来更神秘些。

    从士兵们那里弄来一条皮腰带,简单改装一下就是一个狗项圈。兰德斯回头瞧着那只小狗,嘿嘿笑着,那只小狗不知道为什么打了个冷战,莫名其妙的四下张望着。

    “嘿,一会的实战训练改成挑战制,谁要是连胜十场,一个金币的赏钱,不过要是一场都不胜……嘿嘿,你们的午餐就拿来喂它。”兰德斯指了指哥斯拉,道。

    “小鬼头队长,挑战你算不算?”

    “啥?哪个想死的要挑战我吗?太好了,不过因为我年纪小,败给我的要管它叫兄弟。你们想好了来。”兰德斯坏笑道。

    呃……还是算了吧,大汉们都知道,兰德斯虽然年纪小,但一身筋节皮肉却是从小练起来的,比起成年人并不惶多让,而少年的狡猾和灵活性,更是让这些大汉们都吃过苦头的。

    若是兰德斯用上暗黑手的力量,则这些大汉中间,除了最强的三个人之外,其他人都不是兰德斯十合之敌。

    看着内森和三个伯爵们胡扯,兰德斯只是暗笑,一边抚着哥斯拉一身瘦毛,一边看大汉们捉对儿厮杀。

    不知道是不是星相学说的有理,兰德斯一向很讨动物们喜欢,身为宅男时兰德斯便喜欢逗猫弄狗,虽然懒得养,但邻居家的几只小猫小狗却在他的调教下学会了不少把戏。这会儿,只是几根肉骨头外加一顿安抚,哥斯拉便像是兰德斯从小养大的一般听话了。

    不过,看其他人的时候,哥斯拉的眼神仍然是桀傲不驯的凶恶。

    “真是只好狗。”

    看着大汉们打得热闹,兰德斯突然心血来潮,他站起来大声道:“各位,黑狼大哥一向不怎么显身手,今天难得,你们挑几个人来和黑狼大哥较量一下。看看你们这些蠢货要多少人才能击败黑狼,谁上?”

    黑狼站起身,缓缓踱到人圈当中,一手按剑,冷眼扫视着四周。

    “咦?居然一个也没有?那我先来暖暖场。”兰德斯说完,便跳入***,“来,哥斯拉,上!”

    小狗汪的一声大叫,猛一步抢在兰德斯之前,只扑黑狼的右手。黑狼微微一笑,剑鞘一摆,便将小狗逼了回去。

    兰德斯及时的一剑刺出,与黑狼不同,他的剑却是出了鞘的,寒光闪闪,映着阳光分外晃眼。

    兰德斯分明就是故意的,借着日光反射,占黑狼的便宜。

    哥斯拉无愧于兰德斯的欣赏,它的狡猾甚至要过真正的狼,见黑狼双眼一眯,这小狗不声不响,悄悄的疾扑向黑狼的小腿,张开大嘴就要一口咬下。

    “笨狗,太着急了。”兰德斯一笑,手中的剑突然当头猛劈。他的武技本就粗糙,只是力量和度要优于常人,这一剑虽然全无技巧可言,威势却自是惊人,剑一出手,隐隐有破空声传出。

    上下夹攻,一人一狗配合的竟如此默契,大汉们不约而同的喝了一声彩。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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