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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人性的枷锁-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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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那儿欣赏到优美动听的音乐,说不定还能免费喝上几口。座位不怎么舒适,场内听众挤得满满的,浑浊的空气里弥散着一股浓重的烟丝味儿,憋得人透不过气来,可是他们凭着一股年轻人的热情,对这一切毫不介意。有时候他们也去比利埃跳舞厅乐一下。逢到这种场合,弗拉纳根也跟着去凑热闹。他活泼好动,爱大声嚷嚷,一身的快活劲,常常逗得菲利普和劳森乐不可支。跳起舞来,又数他最在行。进舞厅还不到十分钟,就已经同一个刚结识的妙龄售货女郎在舞池里翩跹起舞啦。
  他们这伙人谁都想搞到个情妇。情妇乃是巴黎习艺学生手里的一件装饰品。要是到手个情妇,周围的伙伴都会对他刮目相看,而他自己呢,也就有了自我吹嘘的资本。可难就难在他们这些穷措大连养活自己也成问题,尽管他们振振有词地说,法国女郎个个聪明绝顶,即使养了个情妇,也不见得会比单身过日子增加多少开支,可惜同他们长着一样心眼的姑娘,就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啊。所以,就大部分学生来说,他们也只得满足于酸溜溜地骂那些臭娘们狗眼看人低,瞧不起他们这些穷学生,而去委身于那些功成名就的画家。万万想不到,在巴黎物色个情妇竟这等困难。有几次,劳森好不容易结识了一个小妞儿,而且同她订下了约会。在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内,他兴奋得坐卧不宁,逢人便夸那尤物如何如何迷人,可是到了约定的时候,那妞儿却影踪全无。直到天色很晚了劳森才赶到格雷维亚餐馆,气急败坏地嚷道:
  〃见鬼,又扑了个空!真不明白,凭哪一点她们不喜欢我。莫非是嫌我法语讲得不好,还是讨厌我的红头发怎么的。想想来巴黎已一年多了,竟连一个小妞儿也没搞到手,真窝囊。〃
  〃你还没摸着门儿呗,〃弗拉纳根说。
  弗拉纳根在情场上屡屡得手,可以一口气报出一长串情妇的名字来,还真叫人有点眼红。尽管他们可以不相信他说的全是真话,可是在事实面前,他们又不能不承认他说的未必尽是谎言。不过他寻求的并不是那种永久性的结合。他只打算在巴黎呆两年;他不愿上大学,他花了一番口舌说通了父母,才来巴黎学画的。满两年之后,他准备回西雅图去继承父业。他早拿定要及时行乐的主意,所以他并不追求什么忠贞不渝的爱情,而是热中于拈花惹草,逢场作戏。
  〃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把那些娘儿弄到手的,〃劳森愤愤不平地说。
  〃那还不容易,伙计!〃弗拉纳根回答说。〃只要瞅准了目标,迎上去就行了呗!难就难在事后如何把她们甩掉。这上面才要你耍点手腕呢。〃
  菲利普大部分时间忙于画画上,另外还要看书,上戏院,听别人谈天说地,哪还有什么心思去追女人。他想好在来日方长,等自己能操一口流利的法国话了,还愁没有机会!
  他已有一年多没见到威尔金森小姐。就在他准备离开布莱克斯泰勃的时候,曾收到过她一封信,来巴黎之后,最初几个星期忙得不可开交,竟至没工夫回信。不久,她又投来一书,菲利普料想信里肯定是满纸怨忿,就当时的心情来说,他觉得还是不看为妙,于是就把信搁在一边,打算过些日子再看,谁知后来竟压根儿给忘了。事隔一月,直到有一天他拉开抽屉想找双没有破洞的袜子,才又无意中翻到那封信。他心情沮丧地望着那封未开封的信。想到威尔金森小姐准是伤透了心,他不能不责怪自己太薄情寡义。继而转念一想,管她呢,反正这时候她好歹已熬过来了,至少已熬过了最痛苦的时刻。他又想到女人说话写信,往往喜欢夸大其词,言过其实。同样这些话,若是出于男人之口,分量就重多了。再说,自己不是已下了决心,今后无论如何再不同她见面了吗,既然已好久没给她写信,现在又何必再来提笔复她的信呢?他决计不去拆看那封信。
  〃料她不会再写信来了,〃他自言自语道。〃她不会不明白,咱们间的这段缘分早尽了。她毕竟老啦,差不多可以做我老娘呢。她该有点自知之明嘛。〃
  有一两个小时光景,他心里感到不是个滋味。就他的处境来说,显然也应该取这种断然的态度,但是他思前顾后,总觉得整个事儿失之于荒唐。不过,威尔金森小姐果真没再给他写信,也没有出其不意地在巴黎露面,让他在朋友面前出丑……一他就怕她会来这一手,其实这种担心还真有点可笑。没过多少时候,他就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
  与此同时,他毫不含糊地摒弃了旧时的崇拜偶像。想当初,他是那么惊讶地看待印象派作品,可是往日的惊讶之情,今日尽化为钦慕之意,菲利普也像其余的人一样,振振有词地谈着马奈、莫奈和德加等画家的过人之处。他同时买了一张安格尔名作《女奴》和一张《奥兰毕亚》的照片,把它们并排钉在脸盆架的上方,这样,他可以一边修面剃须,一边细细揣摩大师们的神来之笔。他现在确信,在莫奈之前根本谈不上有什么风景画。当他站在伦勃朗的《埃默斯村的信徒》或委拉斯开兹的《被跳蚤咬破鼻子的女士腼前,他真的感到心弦在震颤。〃被跳蚤咬破鼻子〃,这当然不是那位女士的真实姓名,但是他正因为有了这个浑号才在格雷维亚餐馆出了名。从这里岂不正看出此画的魅力吗,尽管画中人生就一副令人难以消受的怪模样。他已把罗斯金、布因一琼司和瓦茨等人,连同他来巴黎时穿戴的硬边圆顶礼帽和笔挺的蓝底白点领带,全都打入冷宫。现在,他戴的是宽边软帽,系的是随风飘飞的黑围巾,另外再套一件裁剪式样颇带几分浪漫气息的披肩。他在蒙帕纳斯大街上悠然漫步,那神态就像是他一生下来就知道这地方似的。由于凭着一股锲而不舍的韧劲,他居然也学会了喝苦艾酒,不再感到味儿苦涩。他开始留长发了,心里还很想在下巴颏上蓄起胡子,无奈造化不讲情面,历来对年轻人的非分之想不加理会,于是他也只得将就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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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威廉·萨默赛特·毛姆/著
张柏然 张增健 倪俊/译
 
  



 
第四十五章

  菲利普不久就意识到,正是克朗肖的灵感,使他那伙朋友变得聪明起来。劳森嘴里的那一套奇谈怪论,是从克朗肖那儿搬来的,就连那位力求不落入窠臼的克拉顿,在发表自己的高见时,也有意无意地袭用了那位长者的一些措词。他们在餐桌上议论的是克朗肖的一些想法;他们评判事物的是非曲直,则更要援引克朗肖的权威见解。他们无意间会对他流露出几分敬意,为了弥补这一过失,他们故意嘲笑他性格上的弱点,为他身染多种恶习而悲叹连连。 
  〃不用说,可怜的老克朗肖再也成不了气候啦,〃他们说,〃这老头已无可救药。〃
  事实上,也只有他们这个圈子里的几个人欣赏他的天才,而他们自己颇以此为骄傲。出于青年人对干傻事的中年人所特有的那种轻蔑之情,他们在背后议论到他的时候,免不了要摆出一副纤尊降贵的架势。不过他们认为,此公郁郁不得志,实在是生不逢时,如今这个时代只允许一雄浊步群芳嘛,而他们能结识这样一位人杰,毕竟脸上很有几分光彩。克朗肖从不到格雷维亚餐馆来。近四年来,他一直和一个女人同居,只有劳森曾见过那女人一面。他们住在大奥古斯丁街的一幢破旧不堪的公寓里,靠六楼上的一个小套间栖身,境遇甚为糟糕。有一回,劳森津津有味地描绘了那屋里污秽凌乱、垃圾满地的情形:
  〃那股扑鼻的臭气,熏得你五脏六腑都要翻倒出来。〃
  〃吃饭的时候别谈这些,劳森,〃有人劝阻说。
  可劳森正在兴头上,哪肯住嘴,硬是把那些曾钻进他鼻孔的气味绘声绘色描述了一番。他还惟妙惟肖地讲了那个给他开门的女人的模样,讲的的时候,那股得意劲儿就别提了。她肤色黝黑,身材矮小而丰腴,年纪很轻。满头乌黑的云鬓像是随时都会蓬松开来。她贴身裹了件邋遢的短上衣,连紧身胸衣也没穿。那张红扑扑的脸庞,那张富有性感的阔口,还有那对流光泛彩、勾魂摄魄的双眸,使人不禁想起那帧陈列在卢佛尔宫内的弗兰兹·海尔斯的杰作《波希米亚女子》。她浑身上下透出一股招蜂引蝶的浪劲儿,既让人觉得有趣,又令人不胜骇然。一个蓬头垢面的婴儿正趴在地上玩。那个荡妇背着克朗肖,同拉丁区一些不三不四的野小子勾勾搭搭,已不成其为什么秘密。然而才智过人、爱美胜似性命的克朗肖竟然和这样一个宝贝货搅在一起,真叫那些常在咖啡馆餐桌旁汲取克朗肖的睿智敏慧的天真青年百思而不得其解。克朗肖自己呢,对她满口不登大雅之堂的粗俗言词倒似乎大加赞赏,还常常把一些不堪入耳的粗话转述给别人听。他调侃地称她La fille de mon concierge。克朗肖一贫如洗,就靠给一两家英文报纸撰写评论画展的文章勉强糊口,同时还搞点翻译。他过去当过巴黎某英文报纸的编辑,后来由于好酒贪杯而砸了饭碗,不过现在仍不时为这家报纸干点零活,报道特鲁沃饭店举行的大拍卖啊,或是介绍杂耍剧场上演的活报剧什么的。巴黎的生活已经渗入他的骨髓之中;尽管他在这儿尝尽了贫困、劳累和艰苦,但他宁肯舍弃世间的一切,也不愿抛开这儿的生活。他一年到头都厮守在巴黎,即使在酷暑盛夏,他的朋友熟人全都离开巴黎消夏去了,他也不走:只要离开圣米歇尔大街一英里,他就浑身感到不自在。可说来也是桩怪事,他至今连句把像样的法国话也不会说。他穿着从〃漂亮的园丁〃商场买来的破旧衣衫,始终是一副英国佬的气派,大概至死也改不了啦。
  这个人确实是生不逢辰,要是在一个半世纪之前,那他一定会混得很得志。因为那时候单凭能说会道这一条,就能出入于社交界,结交名流,觥筹交错地喝个大醉酩酊。
  〃我这个人啊,本该生在十九世纪的,〃他对自己这么说道。〃我缺少有钱有势的保护人。否则,我可以靠他的捐赠出版我的诗集,把它奉献给某个达官贵人。我多么希望能为某伯爵夫人的狮子狗写几行押韵的对句。我整个心灵都在渴望能和贵人的侍女谈情说爱,同主教大人们谈天说地。〃
  说着,他随口援引了浪漫诗人罗拉的诗句:
  〃Je suis venu trop tard dans un monde trop vleux.〃
  他喜欢看到一些陌生的面孔。他对菲利普颇有好感,因为菲利普在同人交谈时似乎具有这样一种不可多得的本事:言语不多又不少,既能引出谈论的话题,又不会影响对方侃侃而谈。菲利普被克朗肖迷住了,殊不知克朗肖说的大多是老调重弹,很少有什么新奇之点。他的谈吐个性鲜明,自有一股奇异的力量。他嗓音洪亮悦耳,面阐明事理的方式,又足以使青年人拜倒折服。他的一字一句,似乎都显得那么发人深思,难怪劳森和菲利普在归途中,往往为了讨论克朗肖随口提出的某个观点,而在各自寄宿的旅馆之间流连往返。菲利普身为年轻人,凡事都要看其结果如何,而克朗肖的诗作却有负于众望,这不免使他有点惶惑不解。克朗肖的诗作从未出过集子,大多发表在杂志上。后来菲利普磨了不少嘴皮子,他总算带来了一圈纸页,是从《黄皮书》、《星期六评论》以及其他一些杂志上撕下来的,每页上都刊登着他的一首诗。菲利普发现其中大多数诗作都使他联想起亨莱或史文朋的作品,不由得吓了一跳。克朗肖能把他人之作窜改成自己的诗章,倒也需要有一支生花妙笔呢。菲利普在劳森面前谈到了自己对克朗肖的失望,谁知劳森却把这些话随随便便地捅了出去,待到菲利普下回来到丁香园时,诗人圆滑地冲他一笑:
  〃听说你对我的诗作评价不高。〃
  菲利普窘困难当。
  〃没的事,〃他回答说,〃我非常爱读阁下的大作。〃
  〃何必要顾及我的面子呢,〃他将自己的胖乎一挥,接口说,〃其实我自己也不怎么过分看重自己的诗作。生活的价值在于它本身,而不在于如何描写它。我的目标是要探索生活所提供的多方面经验,从生活的瞬息中捕捉它所激发的感情涟漪。我把自己的写作看成是一种幽雅的才艺,是用它来增添而不是减少现实生活的乐趣。至于后世如何评说…一让他们见鬼去吧!〃
  菲利普含笑不语,因为怎么也瞒不过明眼人:眼前的这位诗人,喜欢在纸上涂鸦,从未写出过什么像样的作品。克朗肖若有所思地打量了菲利普一眼,给自己的杯子里斟满酒。他打发侍者去买盒纸烟。
  〃你听我这么议论,一定觉得好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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