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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人性的枷锁-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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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过坚信礼之后,学校放圣诞节假。节后新学期一开始,菲利普搬进了另一间书室。同室的孩子中,有个叫罗斯的,是菲利普的同班同学,菲利普对他既敬慕又忌妒。那孩子其貌不扬:他粗手大脚,腰宽肩阔,说明他将来准是个大高个儿。他长相粗笨,但那双眼睛倒是挺迷人的,每当他咧嘴一笑(他经常笑逐颜开),眼角周围的皮肤就皱编起来,样子挺有趣。罗斯这孩子谈不上聪明,也算不得尽笨,不过功课还不错,在游戏方面更是样样拿手。他是教师和同学心目中的宠儿,而他自己呢,也喜欢周围所有的人。
  菲利普被安置在这间书室之后,一眼就注意到同室的其他人对自己相当冷淡。他们几个朝夕相处,已在一起住了三个学期。他颇感不安,觉得自己是个擅自闯入的异客。不过,他已学会了如何掩饰自己的情感,所以给人的印象是整天门声不响,挺安分守己的。菲利普同其他孩子一样,无法抵御罗斯的魅力,在罗斯面前越发显得羞涩、慌张。哪知正是这位罗斯,首先采取行动,把菲利普拉进了他们的生活圈子。至于罗斯为什么要这么做,是由于见到菲利普的扭妮、慌张,情不自禁地想在他身上试验一下自己的特殊魅力呢,还是纯粹出于一片好意,这就不得而知了。一天,他相当突然地问菲利普是否愿意同自己一起去足球场。菲利普涨红了脸。
  〃我走不快,跟不上你的,〃他说。
  〃废话,走吧!〃
  他们正要动身,有个学生打书室门口探头进来。招呼罗斯同行。
  〃不行,〃他回答说,〃我已经答应了凯里。〃
  〃别为我费心,〃菲利普赶紧说,〃我不会介意的。〃
  〃废话,〃罗斯说。
  他用那双温厚的眼睛打量了菲利普一番,哈哈大笑起来。不知怎地,菲利普感到心头一阵颤动。
  他俩就像一般男孩那样,说好就好,没多久,便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友伴。别的同学看到他俩突然这么热乎好生奇怪,有人问罗斯看中了菲利普哪一点。
  〃噢,我也不知道,〃他回答说,〃说真的,他这个人一点儿也不赖嘛。〃
  不久同学们也习惯了:他们经常看到他俩手挽手地上教堂,或是在教堂园地里漫步交谈;不管在哪儿,只要发现其中一个,另一个也必定在场。凡是有事找罗斯的,都会托凯里传个口信,似乎是承认罗斯已是非他莫属。起初,菲利普还颇有几分节制,不让自己因喜从天降而忘乎所以;但是没多久,他对命运的怀疑在如醉似狂的幸福面前涣然冰释了。他认为罗斯是他生平遇到的最了不起的人物。他爱不释手的那些书籍,现在也变得微不足道,可有可无的了;还有某些不知重要多少倍的事有待于他去做呢,岂能死捧书本不放!罗斯的朋友们无事可干的时候,常常到他书室来喝茶、闲坐……罗斯生性爱热闹,从不放过逗乐的机会……他们觉得菲利普是个挺正派的人。菲利普自然是满心喜欢。
  转眼已是学期的最后一天,他和罗斯筹划假满返校时该乘哪一趟班车,这样他们就可以在此地车站碰头,一起在城里用茶点,然后再回学校。菲利普郁郁不乐地回到家里,整个假期,没有一天不在思念罗斯,脑瓜里浮想联翩,已在想象着下学期他俩会在一块儿做些什么了。他在牧师公馆里都待得发腻了。到了假期的最后一天,他大伯照例用那种开玩笑的口吻问他那个老问题:
  〃嗯,要回学校去罗,心里可高兴?〃
  菲利普快活地应了一声:
  〃那还用说!〃
  原来已讲好什么时候在车站碰头,但为万全起见,菲利普特地改乘早一班车提前来了。他在月台附近等了一个小时。等那趟从法弗沙姆开来的班车进站时,菲利普激动得随着火车奔跑起来,他知道罗斯一定得在法弗沙姆换车的。但是罗斯没乘这班车来。菲利普向搬运夫打听了下班火车什么时候到站,又继续等下去,然而再次大失所望。他又冷又饿,只得穿小巷,经贫民窟抄近路走回学校。哪知罗斯人已在书室里了,只见他两只脚搁在壁炉架上,同六七个同学海阔天空地闲扯,那些同学东一个西一个到处乱坐着。罗斯很热情地同菲利普握手,菲利普却拉长了脸。他明白,罗斯早把约定好要在车站碰头的事忘了个精光。
  〃嘿,你怎么到这时候才来啊!〃罗斯说,〃我还以为你永远不来了呢。〃
  〃你四点半就到火车站了,〃另一个同学说道,〃我来的时候看见你的。〃
  菲利普的脸微微泛起红晕。他不想让罗斯知道自己竟像个傻瓜似地候在车站上。
  〃我得照顾家里的一个朋友,〃罗斯随口编了套词儿,〃他们要我送她一程
  不管怎么说,朋友的爽约使他有点悻然。他一声不吭坐着,有人同他说话,他只是哼哼哈哈地勉强应付。菲利普打定主意,要等自己同罗斯单独在一起时,再向他兴师问罪。但是,等别人陆续离去之后,罗斯马上走到他跟前,菲利普则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罗斯一屁股坐在那把椅子的扶手上。
  〃嘿,我好高兴哪,咱俩这学期又是住在同一间书室里。真带劲,不是吗?〃
  见到菲利普他似乎真是打心眼里感到高兴,这一来菲利普肚子里一股怒气顿时烟消云散了。他俩就像分手还不满五分钟似的,又津津有味地谈起他们感兴趣的千百桩事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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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威廉·萨默赛特·毛姆/著
张柏然 张增健 倪俊/译
 
  



 
第十九章

  起初,菲利普对罗斯向他表示的友情简直是感激涕零,从不对他提出任何要求。他一切听其自然,倒也过得很快活。但是时隔不久,他看到罗斯在任何人面前都那么和蔼可亲,开始忿忿不满起来,他要求的是一种专一笃实的情谊,过去作为恩惠接受下来的东西,现在却视为非我莫属了。他用妒忌的眼光注视着罗斯同别的孩子交往,尽管自知理亏,可有时还是忍不住要挖苦罗斯几句。要是罗斯在别人书室里消磨了个把小时,那么等他回到自己书室时,菲利普就皱眉蹙额给他看冷脸子。他常常一整天闷闷不乐;而罗斯呢,不是没有注意到他在耍脾气,就是故意不加理会,这就使菲利普倍觉伤心。他明明知道自己傻透了,但还是不止一次地同罗斯寻衅吵架,接着两人一连几天不讲话。然而翻脸的时间一长,菲利普又熬不住了,即使有时相信自己没错,也还是低声下气地向罗斯赔礼道歉。后来他们又言归于好,像过去一样亲密无间地好了一个星期。但是,友谊的黄金时代已去而返,菲利普看得出来,罗斯同他一起散步,往往是出于固有的习惯,或者是怕他发脾气;他们已不像当初那般情投意合,无话不谈。罗斯常常感到不胜厌烦。菲利普感觉得到,自己的瘸腿开始惹罗斯讨厌了。 
  学期快结束时,有两三个学生染上了猩红热。学校里一时议论纷纷,要求把他们送回家去,免得疫病传播开来。结果患者给隔离了起来,后来也没有学生再被感染上,大家这才放了心。一场时疫总算及时制止住了。菲利普是猩红热患者之一,整个复活节假期都是在医院里度过的。夏季学明开始时,他被送回牧师公馆疗养,透透新鲜空气。虽然医生打了包票,说菲利普的病已过了传染期,但牧师仍疑虑重重,认为医生建议他侄子到海边来疗养实属考虑不周,而他同意菲利普回家来,也是出于无奈,因为实在没有别的地方好送他去。
  菲利普过了半个学期才回到学校。他已经把同罗斯口角争吵的事儿忘了,只记得罗斯是他的莫逆之交。他明白自己过去太傻了,决心以后要通情达理些。在他养病期间,罗斯曾寄来过几封短信,在每封信的结尾处,都祝他〃早日康复返校〃。菲利普想,罗斯一定在盼着他归来,其心情之迫切,就像自己想见到罗斯一样。
  菲利普得知,由于六年级有个学生死于猩红热,书室已作了一些调整,罗斯边不再同他住在一块了。多扫兴!菲利普一到学校,直奔罗斯的书室,径自闯了进去。罗斯正坐在书桌旁,同一个名叫亨特的同学一道做功课。菲利普进门时,罗斯倏地转过身来。
  〃是哪个冒失鬼?〃他大喝一声,然后定睛一看,〃哟,原来是你啊。〃
  菲利普尴尬地收住脚步。
  〃我想进来瞧瞧你身体可好。〃
  〃我们正在做功课哪。〃
  亨特从旁插了一句。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才一回来五分钟。〃
  他们端坐不动,只是盯着他望,似乎嫌他来得不是时候。显然,他们巴不得菲利普快点走开。菲利普飞红了脸。
  〃我这就走。你做完了功课,是不是请到我房问来坐坐,〃他朝罗斯说。
  〃好的。〃
  菲利普随手带上了门,一瘸一拐地朝自己书室走去。他好不伤心。罗斯见到自己,非但一点儿也不感到高兴,反而面现愠色,似乎他俩一向不过是泛泛之交罢了。他守在自己书室里,一步也不敢离开,生怕罗斯正巧这时来找他,不料他那位朋友始终没露面。第二天早上,他刚开始做晨祷,只见罗斯同亨特勾肩搭背,大摇大摆走了过去。别人把他走后的情形,一五一十地说给他听。菲利普忘了,在一个人的学生时代,三个月的时光。可不能算短哪。在这段时间里,他离群索居,养病在家,而罗斯却是生活在熙熙攘攘的人世之中。亨特正好填补了这个空缺。菲利普发觉罗斯一直在悄悄地回避自己。然而菲利普叶不是那种遇事迁就,有话也任其憋在肚子里的孩子;他在等待机会,等到确信只有罗斯一个人呆在书室里毕的时候,他走了进去。
  〃可以进来吗?〃他问。
  罗斯瞪着眼,尴尬之余不禁迁怒于菲利普。
  〃嗯,随你的便。〃
  〃那就多谢您罗!〃菲利普语中带刺地说。
  〃你来有何贵于?〃
  〃听我说,打我回来后,你干吗变得这么窝囊?〃
  〃噢,别说蠢话了,〃罗斯说。
  〃真不懂你看上了亨特哪一点。〃
  〃这你可管不着。〃
  菲利普垂下眼睑,满肚子的话却不知从何说起。他怕失言丢丑。罗斯站起身来。
  〃飞得上健身房去了,〃他说。
  他昂首阔步走到门口时,菲利普硬从喉咙日挤出一句话来:
  〃听我说,罗斯,别那么不讲情义。〃
  〃哼,去你的吧。〃
  罗斯砰地一声把门带上,任菲利普一个人留在房里。菲利普气得浑身直哆嗦。他跑回自己的书室,脑子里反复回想着刚才的一席话。他现在恨罗斯,一定要设法报复,也让他难受难受,又想到刚才原可以说点什么挖苦他一下。菲利普沮丧地暗自嘀咕,这场情谊就此告吹啦,不知旁人会在背后怎么风言风语呢。他出于神经过敏,似乎在其他同学的言谈举止中看到了各种嘲讽和诧异的表示,其实他们才不把他放在心里呢。他想象着别人在怎么私下议论这件事。
  〃毕竟是好景不长嘛。真不知道他怎么会和凯里好上的,那么个讨厌家伙!〃
  为了显得白己对这事满不在乎,菲利普突然同一个自己一向讨厌而且瞧不起的同学打得火热。这同学叫夏普,是从伦敦来的,一副粗俗相:矮胖个儿,嘴唇上盖着一层刚长出来的绒髭,两道浓眉在鼻梁上方合到了一块。一双软绵绵的手,举止斯文得同他的年龄不相称。说起话来,带点儿伦敦土腔。他是属于行动过于迟钝而干脆什么游戏也不参加的那类学生,为了逃避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活动项目,他还挖空心思编造些借口来。同学和教师对他总隐隐有种厌恶之感。而菲利普现在主动同他结交,纯粹是出于牛心眼赌气。再过两个学期,夏普将要去德国,在那儿呆上一年。他讨厌上学,把求学念书看作是有失体面的苦差事,而在长大成人踏入社会之前又非得忍受不可。除了伦敦之外,他对什么也不感兴趣,而关于自己假期里在伦敦的活动,他有一肚子的故事好讲。他说起话来柔声细气,喉音低沉,言谈里似乎萦绕着伦敦街头夜生活的袅袅余音。菲利普听了既心荡神迷,又不胜厌恶。凭着他活跃的想象力,菲利普恍惚看到了剧院正厅门周围蜂拥的人流;看到了低级餐馆和酒吧间里的炫目灯;光,一些似醉非醉的汉子坐在高脚凳上,同侍女们搭讪攀谈;看到了路灯下影影绰绰的人群,神秘莫测地来来往往,一心想寻欢作乐。夏普把一些从霍利韦尔街买来的廉价小说借给菲利普,菲利普便一头躲进斗室,怀着某种奇妙的恐惧看了起来。
  有一回,罗斯试图同菲利普言归于好。他性情温和,不喜欢结冤树敌。
  〃我说,凯里,你发这么大的傻劲,何苦来着?你不理睬我,对你自己又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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