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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屠宰场之舞-第4章

小说: 屠宰场之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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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还不知道,我本来想在感恩节告诉她,可是太迟了。她不知道这件事,当然他也就不可能知道,所以晚一点谋杀她的好处,他也就不可能知道。”把烟扔掉,他说:“这可真讽刺。如果我早告诉她我快死了,也许现在她还活着。”

第03章

第二天早上一睁眼,我便将沃里纳付的支票存进银行,同时提了一些钱留在手边花。这个周末下了一点雪,此时大部分已经融化了,只剩下少许灰污的残雪还留在街边。外头很冷,风不太大。时序已入仲冬,这样的天气还算不坏。

我步行到西五十四街上的城中北区分局,希望能碰上约瑟夫·德金,可是他不在。我留话要他回来时跟我联络,然后到四十二街和第五大道交口的图书馆。我在那儿花了几小时,阅读所有能査到的有关于阿曼达·沃里纳·瑟曼谋杀案的资料。在查阅过去十年来《纽约时报》的索引时,我看到了他们的结婚启事,时间是四年前的九月。那时她已继承了遗产。

虽然我已从沃里纳那儿得知他们结婚的时间,但查证一下客户给你的资料总是好的。除了些已知的信息,这份结婚启事还提供了一些沃里纳没提到的讯息——包括瑟曼父母的名字、参加婚礼的宾客名单、他上过的学校,还有进入五洲有线电视网之前的工作。

查到的众多资料中,没有一个能告诉我瑟曼有没有杀他老婆,但反正我也不指望在图书馆研究个两小时就能破案。

后来我又打电话去城中北区分局,约瑟夫还没回来。中餐,我草草吃了一个热狗和熏肉卷,走着去瑞典人的教堂,平常中午十二点半那儿都有聚会。今天演讲的人,家住长岛,在六大会计事务所中的一家工作。他过去十个月来滴酒未沾,至今还沉浸在戒酒的喜悦里。

“我听到你的留言后,就打电话到你住的旅馆,但接线员说你出去了。”他说。

“本来我正准备回去,想着说不定可以碰碰运气,就顺道过来看你会不会刚好在这儿。”我说。

“今天算你走运,马修。坐。”

“昨天有个家伙来找我。”我说,“他叫莱曼·沃里纳。”

“受害者的哥哥。我就知道他会去找你,怎样,你能帮他点什么吗?”

“看情况吧。”说着,我把一张百元大钞塞进他指缝间,“谢谢你的介绍。”

我俩单独坐在办公室里,所以他才能毫无顾忌地展开那张钞票,仔细打量着。

“是真钞,”我跟他保证,“我看着他们印的。”

“现在我感觉好多了。”他说,“不,刚刚我还在想,也许根本不应该拿这些钱,你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这个案子并非花钱就能消灾,然后所有人皆大欢喜。你接了这件案子我很高兴,真希望你能帮上他的忙。”

“你觉得,瑟曼真的杀了他妻子吗?”

“什么我觉得?我他妈根本就认定是他干的!”

“凭什么这么说?”

他思索了一下,“不知道,这么说吧,警察的直觉,怎样?”

“听起来不赖。在你警察的直觉和莱曼的同性恋第六感之间,瑟曼纯粹是靠运气才逃过法律的制裁。”

“你见过这家伙吗,马修?”

“没有。”

“我想知道你观察的结果会不会和我一样。那个狗娘养的骗子,我发誓,这件案子我有第一手资料。刑警大队接获911报案之后,我第一个赶到现场,那时他惊魂未定,头上的伤口还流着血,因为要撕掉胶布,所以脸上也有不少擦伤。接下来的几个礼拜,我都说不清又见过他多少回。马修,他说的话,听起来很假,我就是不相信他会对他老婆的死感到难过。”

“这并不表示他杀了她。”

“没错,我看过几个杀人犯,他们对遇害人的死感到很难过。反倒一些清白无辜的人,一点也不为死者伤心,而且我又不是约瑟夫·德金牌测谎机,不是每一次都能拆穿谎言。但应付他可就容易多了,只要他那张嘴一掀,八成又是喂你一堆狗尿。”

“是他一个人干的吗?”

他摇摇头,“我看不是,那个女人的前后都有被强暴的痕迹,阴道里面残存的精液确实不是她丈夫的,血型不同。”

“那后面呢?”

“肛门里面并没有精液,也许后面那个男的很重视性行为的安全。”

“真是顺应现代潮流的强暴手法。”我说。

“这不都是那些到处散发的外科宣传单的功劳?大众的良知因此普遍提高了。反正整件事看起来,两名歹徒的作案手法,和死者丈夫的供词完全吻合。”

“除了精液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生理上的证据?”

“有啊,有两种阴毛,一种是短的,另一种是蜷曲的,其中一种可以肯定不是她丈夫的,另外一种则有可能。但问题是,光从体毛查不到什么线索,只能肯定两种都是白种男人的,此外,就不可能进一步查下去了。就算有些确实属于瑟曼所有,也不能证明什么,他们是夫妻,老天,丈夫的阴毛在你的阴部存个一两天,没什么奇怪。”

我想了一下,“如果是瑟曼单枪匹马干的……”

“怎么可能?”

“当然可能,他只要事前把精液和体毛准备好就行了。”

“那些个玩意儿,他要怎么弄到手?帮一个水手吹喇叭,然后吐到塑料袋里?”

莱曼·沃里纳猜测理查德·瑟曼是秘密同性恋者的说法忽然闪过脑中,我说:“那也行得通。我只是过滤某种可能性。不管用什么办法,他弄到了一些精液和体毛,和他妻子一起赴宴,回家时……”

“爬了三层楼,他要他妻子等会儿,好让他有时间撬开戈特沙尔克家的公寓,他还会说:‘你看着,亲爱的,我学了一招不用钥匙就能开门的绝活。’”

“门是撬开的?”

“嗯。”

“这可以事后弄。”

“哪个事后?”

“杀掉阿曼达之后,打911之前。这样好了,我们假设他有戈特沙尔克家的钥匙。”

“戈特沙尔克不是这么说的。”

“他可以偷偷打一把。”

“戈特沙尔克家的门有很多道锁。”

“他也可以有很多把钥匙,‘等一下亲爱的,我答应罗伊和艾尔玛替他们的植物浇水。’”

“他们才不叫这名字,老律师叫艾尔弗雷德·戈特沙尔克,他妻子的名字我忘了。”

“‘我答应帮艾尔弗雷德和爱谁谁的植物浇水。’”

“凌晨一点钟浇花?”

“干什么还不是都一样?也许他说去借一本想了好久的书也许宴会结束后,两人都有一点意乱情迷,他提议溜进老律师的公寓里,在他们床上云雨一番。”

“‘真刺激,亲爱的,就跟我们婚前一样。’”

“他就像这样把她引进去,杀了她,然后将精液和体毛注入她体内,布置得像一起强暴案。对了,她指甲里有没有发现疑似生前抓到的东西?”

“没有。他没有说她挣扎过。歹徒有两个,其中一个干好事时,另一个可以抓住她的手脚。”

“我们再回到他单独作案的可能性上。他杀她之后,假装强暴,戈特沙尔克家则成了第一现场,由他布置成歹徒闯入的样子。你有没有让老夫妇检查遗失什么了没有?”

他点点头,“艾尔弗雷德来过,说他妻子身体一直不好,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远行。他们一向放在冰箱上应急用的几百块钱不见了,一些家传的珠宝、袖扣和很久没戴的戒指也丢了,至于她的首饰,因为他无法确定哪些带去了佛罗里达,哪些又锁在保险柜里,所以也搞不清楚。不过贵重的东西大多存银行,或带去佛罗里达了,损失应该不会太大。得请罗丝列一张详细的失物清单才能作准。对了对了,罗丝,就是律师老婆的名字,我就知道迟早会想起来。”

“她的貂皮大衣呢?”

“她没有貂皮大衣。可不是因为每年得在佛罗里达住六个月零一天才没有,而是因为她非常爱护动物。”

“为什么得住六个月零一天?”

“因为得住满这个最低期限,才符合佛罗里达州居民的条件。该州的居民不用缴所得税。”

“他不是退休了吗?为什么还要缴税?”

“还有一些其他投资的收入。”

“好吧,没貂皮大衣,那么有没有丢掉什么大东西?比如说电视音响之类的?”

“客厅里有一台很大的背投电视,卧房里也有一台。歹徒们把卧房的那台搬到客厅,随后就扔那儿了。看来,他们原本想搬走,但不知道是一时紧张得忘记了,还是临时决定在这问公寓里还躺着一具女尸时,不要冒这个险。搬走那么大一台电视,实在真的太危险了。”

“那他们知道她断气了?”

“他们把她的脸整个揍扁了,还用丝袜勒她脖子,这么折腾,难道他们还不清楚阿曼达的状况比遇上他们之前凄惨多了吗?”

“然后,他们便拿走了现金和珠宝。”

“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戈特沙尔克能想到的只有这么多了。问题是,他们还把整个公寓搞得天翻地覆,马修。”

“谁?警方搜证小组?”

“歹徒。所有东西都非常彻底地翻过,乱七八糟的,抽屉拉出来倒在地上,书架上的书也都弄下来了。倒不是因为要搜什么秘密玩意儿把床垫划开、靠垫割破,而是他们把每一样东西拿起来乱丢。我猜他们是找现金。你想,冰箱里放奶油的小隔间里的几百块钱,怎么够?”

“那戈特沙尔克怎么说?”

【文】“他还能怎么说?‘我有一大笔没有报税的现金,被那些混蛋歹徒发现了。’他说,除了几件艺术品之外,公寓里面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有一些是签了名、编过号的画,像马蒂斯、夏加尔,其他的名字我忘了,那些画都已经投保,总价大概八万美金左右,歹徒把画从墙上扯下来,并没有偷走。可能是想看看后面有没有保险箱吧。”

【人】“我说,假使他是一个人作案……”

【书】“怎么又绕回去了?好吧,请说。”

【屋】“公寓里到处被翻箱倒柜,看起来跟真的一样,但他只要把现金和珠宝藏起来就行了。你有没有搜他身?”

“瑟曼?没有。他被打得鼻青脸肿,双手反绑,妻子僵死在地上。这种情况下你还能把他剥光,再检査他的屁眼里有没有夹白金袖扣吗?不管怎样,若是按照你的推断,其实他大可把所有东西藏在自己公寓里。”

“我正想这么说。”

“如果再进一步推想下去,他用一把,不,两把……唉,管他用几把钥匙。总而言之他潜进戈特沙尔克家,杀了自己的老婆,伪造一个强暴案的现场,把偷走的现金和珠宝塞一双袜子里,上楼放进自己家抽屉中。然后他下楼来,把门撬开,装成歹徒闯入的样子。接下来,依我看,他又把铁棍藏回楼上去了,因为在戈特沙尔克家搜不到铁棍。”

“瑟曼的公寓有没有搜过?”

“有,不过是先征得他同意的。我告诉他,歹徒很可能先从他那儿下手,再一路往楼下作案。当然,我早知道根本没这回事,瑟曼的公寓完全没被歹徒闯入的迹象。他们也可能从消防梯溜走,不管是用什么法子,反正没人踏进他公寓一步。但我还是照规矩搜了,看看有没有从楼下带上来的东西。”

“什么都没搜到。”

“一无所获——不知道这能证明什么。我没有机会来一次地毯式搜查。就算有,如果他把珠宝塞进他老婆珠宝盒里,我怎么可能看得出来呢?况且,搜寻的目标是什么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又从何搜起?至于那几百块钱现金,难道他妈的就不能塞进他自己钱包里吗?”

“他的钱包不是被抢走了吗?”

“对啦,对啦,他的手表和钱包都被抢走了。歹徒逃走时,把钱包丢在半路上,掏空了现金,留下信用卡。”

“他可以自己拿下楼。”

“也可以从楼梯口扔下来,省得跑上跑下。”

“至于他妻子那些‘假设’被抢走的首饰珠宝——”

“干脆放回珠宝盒里不就得了吗?还有,他的劳力士表,哼,谁知道?搞不好他根本就没戴手表,或是卷在哪一只袜子里面。”

“然后呢?他把自已痛打一顿,双手反绑,嘴巴封上胶带——”我说。

“换作是我,我会先把嘴巴贴起来,再反绑双手。”

“嗯,这种事你比我在行。他是怎么被绑的?你看过他被绑着的模样吗?”

“该死,就是没有,我越想就越懊恼,真恨不得去咬掉那两个替他松绑的便衣的脑袋!但你能指望他们做些什么呢?面对一个相貌斯文、穿着体面的男人,神情恍惚,被五花大绑扔在地上,妻子的尸体就躺在一旁,你还能说,在警察未到达之前,现场必须尽量保持原状吗?当然是赶快给他松绑,换了你我也一样。”

“也是。”

“可是,唉。他妈的我真希望他们没那么干,如果是我先赶到现场就好了。若还依你那个他独自犯案的脚本来推断,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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