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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屠宰场之舞-第21章

小说: 屠宰场之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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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道?”

“那个给我地址告诉我怎么进去的小子说的。我把他拉到卧室,试着跟他讲道理。你可以说,用我的手跟他聊天。可是这个小滑头硬是不肯招。后来,我们其中一个人抱着一个婴儿进来,‘你给我说,钱到底在哪里?不然我就把这个小混球的喉管割了。’小婴孩不停地哭叫,没有人伤害他,不知他是饿了还是吵着要妈妈,婴儿嘛,你知道,都是那样。”

“后来呢?”

“你相不相信?那个老子竟然要我们下地狱去,‘你不会这么做的。’他说着直盯着我眼睛。‘你说对了,我不杀婴儿。’我叫手下把小孩交给他娘,是该换尿布还是喂奶,反正让他别再哭了。”他坐直身体。“后来我把那个小子扔到一张椅子上,然后走出房间,回来把我爸爸的围裙穿身上。汤姆,你知道汤姆吧?常常下午站吧台那个?”

“我知道。”

“汤姆拿枪指着他的头,我手上是我爸爸的那把大屠刀,只这么用力一剁,旁边的那张桌子转眼间就变成一堆柴禾。然后我抓起他的手腕按在桌上,另一只手高高举起屠刀。‘喏,你这个混帐王八蛋,’我说,‘钱在哪里?信不信我他妈的会把你的手剁掉?’”他的脸因为这段回忆露出满足的微笑。“钱藏在烘干机的排气管里,就算把整个房子都翻过来你也找不到。钱到手后我们马上走人。安迪把我们一个一个平安送回家,要是我的话肯定迷路,可是安迪对哪里转弯一清二楚。”

我起身走到吧台后面,替自己再倒一杯咖啡。回来时,米克兀自出神,我坐下来等咖啡凉,两个人静静坐着,让时间轻轻流过。

然后他开口说:“我们没有杀他们,留了一家子活口,不知道,好像不是个好主意。”

“他们不会报警的。”

“不错,而且他们的消息也不够灵通,不会找上门来的。那另外的十公斤古柯硷,形状像小足球似的,我们也没动它。‘你的“可可”我留下了,你的狗命我也留着,可是如果你胆敢上门寻仇,’我说,‘那我就会回来,穿上这个——指指围裙,然后再抄起这个——大屠刀——把你的手、脚,还有其他我所能想到的玩意统统剁掉。’当然啦,这种事我是不会干的,要么干干净净一次杀完了事。不过警告一个毒贩说你要把他宰掉是吓不了他的,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迟早会被人杀了。你若说要让他们断手缺脚地活着,这种印象便会刻在他们的脑袋里。”

他把酒杯斟满,咂了一口说:“我不想杀他,因为如此一来我得把他老婆、他老婆的妈都杀了。那个婴儿不会指认我,没必要把他杀了,可是他以后会过什么样的日子呢?有那样的老子已经是够苦命的了,你看看他是怎么嚣张地对我说:‘哼,你不会那样做的。’那个混球根本不在乎,去啊,把孩子宰了,我要生还怕没有?可是当他自己的手要滚到地板上的时候,他可就没这么神气了。”

过了片刻他又说:“有的时候确实必须开杀戒,像是有个人往门口跑,你得杀他,然后其他的人也得一起干掉了。或者是你知道那些人不会善罢甘休,放了他们你就一辈子都得提心吊胆。你只要把毒品散得到处都是,再把毒砖打成粉末洒在尸体上和地毯里,让现场看来像是毒贩们自相残杀,警察才不会为那种凶杀案扭断了脖子去查。”

“你难道没有拿过毒品?”

“没有。我让白花花的银子就这么从眼前溜掉,但是我不在乎。它们可值钱了,你自己没染上毒瘾,要找到买主一点也不难。”

“是啊,容易得很。”

“可是我却不想插一脚,而且我也不会跟任何吸毒或贩毒的人一起工作,那天晚上留下来的古柯硷,比我们在烘干机排气管找到的还多。那里面只有八万块。”他举起杯子,又放回桌上。“我知道还有更多钱藏在房子里的某个地方,要拿的话必须把他的手剁掉,这意味着事成之后得把他全家老小都杀了,然后再打电话报警,说什么什么街上的一栋房子里传来婴儿的哭声。”

“还不如拿那八万块。”

“我也是这么想,可是其中的四千块要付给那个告诉我这桩买卖的人,你可以叫它是佣金,百分之五。他一定觉得我们得手的钱不只这些,四千块是在骗他,除此之外,汤姆、安迪,和另一个你不认识的家伙,也得付他们一晚上的辛苦钱。最后我自己剩下的,比把安迪保出来花的钱还少。”他摇摇头说,“唉,我总是缺钱用,真不懂为什么。”

我说了一些理查德·瑟曼和他死去老婆的事,还有我们一起在马佩斯拳赛中看到的那个男人。我拿素描给他看,他说:“画得很像。画这张像的人从来没看过他吧?想想真不可思议。”

我把素描收起来,他问我:“你相不相信地狱?”

“不相信。”

“啊,那么你很幸运,我相信,我相信在地狱里已经替我留了一个位子,而且那张椅子就摆在烈火旁边。”

“你真的信那个?”

“有没有赤焰,或拿着三叉戟的小恶魔我是不清楚,不过我相信死后的报应。如果你一辈子都在做坏事,死了之后也会有一堆坏事等着你,而我过的日子并不像个圣人。”

“是不像。”

“我杀人,但那是出于必要,因为我过的日子要我非杀人不可。”他吃力地看着我说,“我也不介意杀人这档事,有时候,甚至还挺对我胃口的。你能理解么?”

“可以。”

“可是为了保险金杀掉老婆,或为了一时兴起杀掉婴儿,或是强暴一个女人……会强暴女人的男人比你想象的要多多了,你以为只有那些人格扭曲的人才干这档子事吗?其实我看有一半的人类,至少一半的男性都做得出来。”

“我知道。”我说,“以前在警官学校的时候,他们教我们说,强暴是一种对女性愤怒而导致的犯罪,和性一点关系都没有。可是这几年来我再也不相信了,现在有一半的强暴案是一种机会犯罪,一种不用先带那个女人去吃晚餐就可以发生性行为的方法。你正在抢劫,或是偷窃,那儿刚好有一个你看得顺眼的女人,不上白不上。”

他点点头。“还有一次,”他说,“就像是昨天晚上,我们到河对岸的泽西城去,准备把一家住豪宅里的毒贩统统杀光。在我们进屋之前就知道要这么做了。”他喝了一口威士忌,然后叹道:“我一定会下地狱。他们自己也杀人,可是那不是借口对不对?”

“也许是,我不知道。”我说。

“不是的。”他放下酒杯,用手将酒瓶包住,但没有拿起来。“我用枪杀了那个男的,”他说,“我另一个同伴在找更多的现金,然后我听到从别的房间里传来哭叫声,走进去一看,其中一个小子正趴在那女人身上,女人裙子被掀起来,衣服也被撕得破破烂烂,她一面反抗一面尖叫。”

“‘给我滚开!’我对他吼道,他看着我就好像正在看一个疯子一样。她是个货色没错,他说反正我们要杀了她,为什么不在她完全没有利用价值之前先用用她?”

“那你怎么做?”

“我踹他。”他说,“一脚踹断了他三根肋骨,紧接着射穿了那女人眉心,因为我想她已经受够了,应该让她死得痛快些。然后我把那小子抓起来扔到墙上,他试着爬起来的时候,我又一拳打在他脸上。我真想杀了他,可是有人知道他替我做事,杀了他等于给自己留了一张名片。于是我把他带离现场,分给他应得的钱,要一个守口如瓶的医生替他接上断骨,然后让他卷铺盖走路。他是从费城来的,我叫他滚回去,不用再到纽约来混了,我确定他一定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反正她横竖要死,干嘛不先物尽其用一下?那为什么不把她的肝脏烤来吃,干嘛要浪费那个肉体?”

“这种想法倒不错。”

“奉主耶稣之名,我们最后不都得死吗?那为什么不互相残杀,想怎么血腥都可以?难道这就是世界运行的方式吗?”

“我不知道世界到底怎么运行的。”

“是啊,我也不知道,另外我也不知道你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办到只喝咖啡。我发誓自己绝对办不到。如果我没有这玩意儿——”

说着他又替自己斟满了酒。

后来我们又聊起黑人。他很少用黑人手下,我问他为什么。

“我承认现在有些黑人是不错,”他说,“那个我们在马佩斯见过的黑人,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钱斯。”

“我喜欢他。”他说,“可是你必须承认他和一般黑人比起来完全是另一种类型。他是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绅士,还是位专业人士。”

“你知不知道我是怎么认识他的?”

“我想是在他办公的地方吧?你该不会告诉我,你们是在拳击赛中认识的?”

“正是。不过是为了办正事,那是在钱斯还没搞艺术品买卖之前。当时他是个皮条客,手下有个妓女被一个疯子用印地安大砍刀宰了,他雇我去调査那件事。”

“那么他是个皮条客了。”

“不再是了,他现在是艺术品商人。”

“而且还是你的朋友。”

“而且还是我的朋友。”

“你对朋友的品味真是奇怪。有什么好笑的?”

“对朋友的品味很奇怪,我认识的一个警察也这么说过。”

“那又怎么样?”

“他是指你。”

“是吗?”他笑着说,“啊,这点很难争辩对不对?”

这样的晚上,一堆故事很容易就从我们的口中娓娓道出。在故事与故事之间也常常没有说话。他聊着他早已故世的父母,还有他死于越战的弟弟丹尼斯,还有另外两个哥哥,一个是律师兼房地产经纪人,住在怀特平原,另一个则在俄勒冈州的麦德福卖汽车。

“至少最后一次听到他的消息时他是在卖汽车,”他说,“他曾一度想去当牧师,可是还不到一年就撑不下去了,‘我终于清楚自己有多么喜欢女人和漱口水了。’还不是有很多牧师两样都爱?他总是不停换工作。两年前他在俄勒冈卖普利茅斯车,‘这儿简直太棒了,米克,过来看看我吧。’我连一次也没去过。现在他好像又搬到别处去了,我想这可怜的混蛋到现在都还希望自己是个牧师,虽然早在多年前他就失去信心了。你能了解吗?”

“我了解。”

“你是不是在天主教家庭长大的?不是吧?”

“不是。我们家有人信天主教,有人信新教,可是没有谁真正信得很虔诚。我从小就不上教堂,况且也不知道该上哪个教堂,祖父母中还有人有犹太血统。”

“真的?那你应该有可能成为一个像罗森斯坦的律师才是。”接着米克继续星期四开了头的故事,是关于一个在马佩斯开钉书针拔除器装配厂的人。他欠了一屁股赌债,要米克放火烧了他的工厂好让他能领保险金。米克用的那个纵火者搞错了房子,错烧了工厂对面的房子。当米克告诉他铸下的大错时,那个纵火者坚称没有,只要第二天晚上再回去把该烧的房子烧掉就得了,而且还包括额外赠送的服务——烧第二间房子的费用由他支付。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已经遗忘多年的故事。“那时我是刚从警校毕业的新手,”我说,“被分配和一个叫文斯·马哈菲的老手同组,他在这一行已经干了少说有三十年,但从来没得过什么勋章,他也不想得。我从他那儿学到许多东西,甚至包括一些不该学的事情,比如说干净的贪钱和贪赃枉法的差别,前者你应该想尽办法,能搞多少就搞多少。他像只鱼似的喝酒、猪似的大吃,抽意大利小雪茄,他叫它们‘几内亚的臭味儿’。我以为只有黑手党的五大家族才有资格抽那玩意儿,文斯简直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有天晚上,我们接获一个家庭滋扰的检举,是邻居打的电话,地点在布鲁克林的公园坡地,那地方现在是一片高级住宅,但那时候还是一般的白人劳工阶级住宅区。”

“公寓在五楼,所以我们得爬楼梯。马哈菲中途停了好几次。最后我们俩终于站在那间公寓门口,然而门内却静悄悄的没任何动静。‘可恶。’文斯说,‘他可能已经把她给宰了,现在他一定又哭又叫,拽着自己头发,而我们得逮捕他归案。’

“可是我们按了门铃之后,那一男一女都来开门了。男的长得很高大,三十五岁,是个建筑工人,女的看起来像是自甘堕落的高中女生,他们听说邻居打电话抱怨都很吃惊。啊,他们太吵了吗?大概是电视机开太大声了,可是当时电视根本没开,整个房子静得像坟墓。马哈菲进一步问道,我们接获报案,有人听到大声争吵和打斗的声音。他们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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