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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注册阴阳师-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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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老的声音道:“好得很,过阵子就回来了。”
“他跟你们提起过我?”
“鬼眼阴阳师嘛,你的事迹在我们仙界可是广为传诵。”
“等等,柳鬼不过是柳树精怪而已,还没成仙呢吧?”我奇怪的道。
“嘿嘿,”那声音居然有点不好意思:“啊,这个,我们习惯这么自称了。”
哈,我大概明白了:“看这意思,所谓笔仙,就是笔之精怪吧。”
“唉,这也是另一种说法了。”
什么另一种。分明就是!我心道,想不到这些笔仙们还挺虚荣啊。
却听那苍老的声音道:“大家一直对你很好奇,方才接到讯息你在请笔仙,就一股脑的跑来了,呵呵,还跟你开了个小小的玩笑。”
这玩笑是够搞笑的,饶是我见过不少稀奇古怪的事,也想不到请了个笔仙来,结果人家给我的答案是:不告诉你。
“这就是你们全部阵容了?”我奇怪地问。
“哪啊,一家一个代表而已。要是全来,整个H大也装不下啊。”那声音颇有些自豪的道。
司徒雪被晾在一边很久也没人搭理。不由得有些光火,此刻不屑一顾的道:“敢情这么多啊,难怪随便谁都能请个笔仙出来。”
那顶上带白毛的笔仙沉默了一会,叹了口气,深受打击的样子,道:“事实也确是如此。一笔一仙,你说说得有多少吧。”
“晕,不是吧,一只笔就有一个笔仙?”我惊道,这也太恐怖了。
“倒也没那么精确,李克,你知道为何会有笔仙么?”
“跟柳鬼一样,是日久成……”我本来想说日久成精的,转念一想这些笔仙们如此在意自己的身份,还是换个好听的说法吧:“日久成仙么?”
这一下他们显得十分受用。纷纷发出赞同的声音。
那老者(从外形上行看实在看不出是什么路数,不过既然他声音苍老又头顶白毛,姑且算作老者吧)道:“不错,自仓颉造字始,人类开始有了对笔的需求。不过初期大家都用树枝之类的来书写,写的也大都是最简单不过的图形文字,殊无灵性可言,直到秦末,第一支笔的出现。”
司徒雪道:“我知道,兔毛的。”这故事我也知道的。秦始皇命太子扶苏与蒙恬筑长城以御北方匈奴。蒙恬取山中之兔毛造笔,也即是所谓的毛笔。在那之前的书写大都为了单纯而简单地传递信息之用,自从蒙恬造毛笔之后,人类才对书法和文字演化为文学作品之类的进展有了初步的认识。
却听老者呵呵笑道:“非也,崔豹在《古今注》中说:自蒙恬始造,即秦笔耳。以枯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毛为被。所谓苍毫,非兔毫竹管也。”
这意思那笔是鹿毛和羊毛的,而不是兔毛的。看他一副傲然的样子,我心里一动,忍不住道:“难道,难道你?”
“不错,老夫就是那第一支毛笔,唤作仓毫!”
乖乖,太牛了吧。眼前这位,赫然是毛笔的祖宗,秦大将蒙恬造的那支仓毫,我不由肃然起敬。
司徒雪也吐了吐舌头,问道:“照您这么说,是每支笔都有位笔仙了?”她的口气也明显尊敬了许多,难怪,谁对着中国第一只笔的精灵能不肃然起敬?
仓豪道:“也不尽然,我们笔仙乃是文字精华所生,用笔者用心使用,或写或画,或涂或抹,每一下均精神贯注,流出胸臆之间,日久自然精气凝结,于是便诞生了一个笔仙。”
“啊,”我恍然大悟:“那这些位?”我一指周围。
仓豪笑道:“这个黑大个,是碳素笔仙,这个一脸刻板的,是美工笔仙,喏,这个胖子,是粗毫笔仙,这个花花绿绿的,是化妆笔的……”
哗,敢情真是每一种都有啊。
司徒雪看不到这么多,奇怪的问道:“那请来笔仙是作什么呢?你们都能给出问题的答案?”
老者摇头道:“我们所给的,无外是请仙者心中所想的罢了。”
我一愣,不明所以。
老者续道:“我们终究是生于用笔者的性灵,并没什么预知未来洞悉吉凶的本事,其实我们就是笔而已。”他顿了顿继道:“我们和笔的作用一样,所能作的就是把用笔者心中所想所欲写出或画出而已。”
我呆了呆,大概捕捉到他的意思了。
却听他续道:“同样的一支笔,握在李白手里,便写出激扬跳脱的诗句,握在杜甫手中,自然就沉郁雄浑,握在贩夫走卒手中,不过是计计流水账,握在法官手中,就立判生死,可见区别不再笔,在于用笔的人啊。”
我点点头:“没错,其实世间万物都差不多,你说枪危险吧,你拿来抢劫行凶就是凶器,可你拿来保家卫国它就是保护神。”
其实再细想想,不光是有形有质的东西,最飘渺恰恰又最真实的权力也一样,用来造福人民,自然再好不过,可用来横征暴敛鱼肉百姓,又一番光景了。归根到底,对与错不在其本身,而在用它的人。
仓毫道:“不错,可惜这番道理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有些不利之处发生,便怪这怪那,怪一只笔可颠倒黑白,怪一把枪可伤人,怪一时权可生势,却不知我们本无辜,该怪的是那些滥用之人,呵呵,当真可笑得很啊。”
司徒雪也深表同意:“世人其实现在最少的品质就是扪心自问了。”
“又岂止现在,由古至今莫不如此啊”仓毫叹道:“这倒恰恰凸显了我们的作用。”
“这话怎么讲?”我不大明白。
仓毫笑道:“我们是笔,可也不是笔,我们和笔的最大区别在于,笔握在用笔人手中,我们则在他的心中,用手写出来的可能会骗人,因为人会骗人,也会骗自己,但我们不会骗人,因为人的心总归不会骗人的,当真用心写出来的东西,善恶分明,忠奸立判。”
司徒雪奇怪的问:“那两个人一起请,到底写谁的啊?”
“自然谁的心力强就写谁的。”
我心中一动,追问道:“那前天晚上,方颍和程姝请来笔仙了么?”
“自然是请来了。”仓毫道:“请的是小黑。”
“小黑?”汗,怎么听起来像狗狗的名字。
那边过来一个瘦小个子的家伙,还颇有点害羞,道:“我就是小黑了,我是签字笔。”
我想起来了,那晚上她们用的就是签字笔。
我奇怪的道:“我听程姝说那些都是她设计好的啊?”
他怯怯的说:“刚才仓毫爷爷说过了,笔仙是不会骗人的。”
“你的意思是那两个字是你写的?”
他继续怯怯的说:“也对,也不全对。”
我看了看仓毫,那意思你整个能正常沟通的来好不?
“这孩子没见过市面,有点害羞,还是我来说吧。”仓毫笑呵呵的道:“程姝确实设计好了方案,第一个字是她自己写的。”
“那个“不”字是程姝写的?那那个死字呢?”
写了第一个字之后,她没料到还会问第二个问题,这个问题她没有准备好答案,所以这次请的时候她是很虔诚的,于是小黑就把她心里想的告诉她了。
这么说来程姝当时的心力是远远强过方颍了,而小黑又如实的反映了她的心理,难道,她竟然是如此的想方颍死么?
我正在琢磨呢,只听仓豪说:“时候也不早了,我们这拖家带口的来看你一趟也不易,见面总是有缘,要不要老夫亲自出马给你们写几个字。”
“啊?”我一时拿不定主意。
仓毫笑道:“看你们两位好像很有些事情自己拿不定主意啊,何不问问自己的心?自己不方便问,由老夫代劳有何不可?”
“啊,不要不要!”他这话一说,我跟司徒雪不约而同的一起连连摆手。
仓毫哈哈大笑,就那么拖家带口的走了。
我瞧瞧司徒雪,她也瞧瞧我,一时没什么话讲,倒颇有些尽在不言中的意味。
“好了,现在知道了,”半晌,司徒雪打破沉默:“跟我们推断的差不多,程姝是很想方颍死的,她又是最后接触死者的人。”
“嗯,”我点点头:“可是证据链不上,就只能等马志那边的结果了。”
我俩捉个鬼怪啥的还行,论侦查预审这一套,还得看人家马志。
第五章 意想不到的凶手

       我又是一觉睡到下午,头晕的厉害,这两天整个颠倒了。将来灵管会要是派我去地府实习,连时差都不用倒。呵呵,这也就是想想,像我这种被吊销执照的,是没机会啦。妈的,我现在还没弄明白不懂,到底是谁在背后阴我?我可不像红尘那么看得开,有仇不报非君子,别让我逮着这孙子!
唉,不管了,案子呢总归马志他们的问题,我也不费那脑筋了。肚子饿了,出去踅摸点东西吃才是王道啊。实在不想吃食堂了,我出了东门四处转转,看看对哪家比较有食欲。
转了个弯,前边杂七杂八的围了几个人,人群里传出熟悉的声音:“把老子吃坏了就想拉倒?没TM那么容易!”
这不王风么?
我挤过去:“怎么了?”
“你来的正好,这家黑店,吃得我到现在还上吐下泻呢,你说怎你办吧。”王风一见我来,气势又大了不少。得,这家伙,上次在食堂提起来吃虫子的笑话,他都打算跟人家理论,这次恐怕这家店铺不得安生了。
跟他对峙的是个中年男子,看起来像是经理的模样,还有三四个服务生帮衬着,那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冷笑着:“小P孩别在这无理取闹,影响我作生意。”
看他吵来吵去骂骂咧咧,固然是气势汹汹了,不过却没吵到点上,人家根本就不怵他。
我当然帮他了,忍不住敲敲边鼓,我佯装一拉王风:“在这儿吵也没用,不如去工商卫生局315什么的。”
那边果然变了脸色,犹在硬撑:“去啊快去啊,去法院我们也不怕,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在我这儿吃坏的啊?”
王风怒道:“当然有证据!”说完从兜里掏出一张单子来。是那种机器打印的结账单,类似超市小票的那种,这种单子一般就是结帐时候给客人看一眼,到时候服务员都收走的,没想到居然在王风这,可能是服务员忘了收吧。
经理显然没想到他还留着单子,一时也慌了神。我拿过单子来朝他扬了扬:“不用我念了吧。”
他没出声。
我索性把单子举到眼前,大声念道:“9月17日,10号桌,爆米花一份。冰激凌两份,”哈。这小子挺能吃啊,难怪长这么胖。
那经理早已变了脸色,我接着念道:“苹果汁两……”
念道这儿,我只觉得心里一哆嗦,差点没把自己舌头咬下去,苹果汁两杯……
方颍临死的那天晚上。吃过海鲜之后、去请笔仙之前,在那段时间里喝的就是苹果汁,而且法医鉴定是变质的苹果汁。方颍有没有什么不良反应我不知道,但是王风,上吐下泻了。
我定定神,看了看王风,他此刻占了上风,犹在不依不饶的步步紧逼。我没出声,冷眼旁观,经理终于让步。最后赔钱了事。
王风大喜,拉着我就走:“亏的有师兄你啊,走,请你吃饭。
我跟他走出几步,看看周围没什么人。冷不丁的说:“吃点富含维生素C的吧。”
他本来大步走在前边,闻言蓦地浑身一震。
我本来心存侥幸,希望这一切都是巧合,此刻见他的反应,犹如一盆冷水浇透,站在当场。说不出话来。
他在案发当天喝了过期的苹果汁。结合他对医学知识的了解,案发后他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叶天和程姝……
我不敢再想下去。
他回过头。面色惨白,强笑着说:“你缺维生素C么,那得多吃水果才行。”
我咬了咬牙,道:“水果不够吧,最好有点高纯度的。”
他笑容可掬的脸上已经瞧不出半点血色,犹在硬撑:“哪有那么高的啊,除非去医疗机构,市面上买不到的。”
就算我尚有怀疑,他现在的样子,把我最后一点希望也打破了,我叹了口气,开门见山:“你跟方颍认识么?”
他终于绷不住了,猛地转身,想跑。我一错身,站在他旁边:“要不要试试我的身手?”
他呆了半晌,忽然长出一口气,反而平静下来。
“呵,百密一疏啊。”他忽然笑道。
“是,如果不是今天凑巧碰上,只怕我一辈子也想不到。”
“唉,没办法,从小就是这操蛋个性,受不得欺负。”他自我解嘲的笑笑,接着恨声道:“她骗我。”
“谁?方颍?”
“你以为我为什么要考H大?我的分数就算考不上清华北大,考个北医大还算轻松。”
“我不知道。”我当然不知道,总不会是像我一样,被老爸硬逼来锻炼地吧,不过他说考北医大看来不像是吹牛,他的医学知识确实很厉害了。
他叹了口气:“我和方颍半年前在网上认识的,她说喜欢我,给我发过照片。”他有点激动:“她说喜欢我,你知道么?”
“不会吧,她不是和叶天一直很好?”
“我以为他们分开了。”他苦笑了一声:“现在我知道,她只不过是心理不平衡,需要发泄,所以才找到我罢了。”
“于是你就考到H大来找她?”我觉得有点匪夷所思,怎么看王风跟方颍完全不搭调,也完全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人,无论从审美角度还是什么角度,这两个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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