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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小战士-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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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兵器这个领域,他也就能打出把精钢长剑了。
    不过长剑的质量却是不错,活下来的探险者有口皆碑,颇有一些回头客,不过回头的次数不多就是了,毕竟好的钢剑不是消耗品,而把长剑用成消耗品的勇士们,要么很快就死了,要么成为了传说。
    塔布里城近五十年来还没出过传说。
    不过那和他这个铁匠无关。今天家中添丁,史密斯心情十分激动,心情一激动,手上就没轻重了。打废了两把刀之后,史密斯终于决定,关门歇业。
    还没给那小崽子起名字呢。
    孩子他爹很高兴,孩子就是另一种心情了。
    小娃娃刚生下来的时候,什么视力啊,听觉啊,都还在半封闭的状态。不过人的灵魂是非常神奇的,夏小三此时在一片混沌中,思维倒是挺活跃。
    “我死了么?死后就是这样的世界?”
    夏小三有些同情那些自杀求解脱的人了。他竟然还有心情同情别人。
    “如果这便是死亡,那死亡岂不就如同在混沌中永生?永生啊,永生,永生应该很痛苦吧,但那是属于永恒的痛苦,在永恒的开端,仅仅是普通的时间罢了。我的思维如此的清晰,或许我可以在这个永生的世界里思考一些关于人生,世界和整个宇宙的终极问题,比如我从哪儿来,我到哪儿去。废话,我已经到这儿来了。哎?难道说还会有轮回么?”
    兴奋地胡思乱想着,夏小三丝毫没有恐惧的感觉。这只宅男真是不简单啊。
    这种感觉持续了一段时间,夏小三看不到太阳,也没有手表,所以他不知道那是多久。总之,当他睁开眼时,他知道,原来自己没有死。
    而且还挺饿。
    有些本能是不受灵魂控制的,于是嘴里吸允着母乳,夏小三稍稍开始有些吃惊了。
    “喝奶……虽然以前也喝过,但带着清醒的神志喝还真是,有些不好意思啊……这女人是我妈?长的好像跟欧洲人似的。这衣服,亚麻布?这屋子黑不隆冬,没有玻璃窗。最奇特的是,我是个婴儿!我投胎了?孟婆汤呢?地狱呢?天堂呢?这是哪里?这,这,这,啊,好饱,先睡会儿再说。”
    之后的几天,夏小三学到了一些东西。看自己父亲的打扮,应该是个铁匠。家里的吃食很简单,看着非常坚硬的面包和肉汤,没有筷子,没有刀叉,好在有碗,盛着肉汤泡面包吃。碗是黑色的,看不出材质,但听声音肯定不是金属的,大约是木头制的。家中有床,亚麻似的床单和被褥。被抱出去逗弄的时候,能看到天很干净,建筑都不高。
    “应该是穿越了。”夏小三在心里点了点头,“看情况应该是黑暗的中世纪,一片愚昧的欧洲大陆啊,领主,骑士,宗教,僧侣。凭借我的聪明才智,这个时代,是属于我的!”
    于是在喝奶,睡觉和表达需要的嚎哭中,一年过去了。
    该是学说话的时候了。
    “这个奇怪的音节,究竟是爸爸还是妈妈呢?好纠结啊,他们怎么只顾着抱着我晃着念叨着啊!”
    但夏小三还是开口了:“啊,啊,妈妈(通用语,下同)。”
    铁匠高兴坏了,尤其是后来听到儿子叫爸爸的时候。
    时光飞逝,塔布里城依然没有出现传说,而光顾史密斯铁匠铺的冒险者也换了一茬又一茬。除了街上偶尔的持械斗殴,以及不时传来的某某死在什么东西的手下的消息之外,一切都很平静。夏小三两岁了。
    在这一年里,夏小三学会了说爸爸,妈妈,以及其他一些意义不明的词汇。同时也知道了自己在这个时代的名字:乔尼——夏小三发誓将来要改名。除此以外,就没了。
    这附近熟识的人们都流传着这么一个消息:史密斯的儿子是傻子。
    现代科学研究表明,婴幼儿具有学习语言的天赋,是学习语言的黄金阶段。问题在于,铁匠史密斯的儿子,这个看起来非常健康而正常的小宝宝,其实是夏小三啊。他的母语是汉语,他的第二语言是半吊子的英语。现在被扔到这么两个没有教师资格的人手里学习新的语言,简直就是悲剧。
    时间剧烈地跳跃,夏小三——乔尼已经四岁了。好消息是,他已经学会了这里的语言,虽然不会写字,也不能阅读,不过日常生活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四岁的娃娃已然学会了走路。乔尼有过二十多年的行走经验,所以走的更加顺溜。他没事儿的时候会去铁匠铺玩,而史密斯也乐得这小家伙从小培养对本职工作的热情。
    渐渐的,坏消息就来了。
    冒险者们并不总是行色匆匆的,相反,他们很闲——所以很穷。总之,当冒险者来这儿订购或者直接选购兵器时,他们总会找个地方坐下,然后和老板,或者和别的顾客聊聊天,吹吹牛。这个说自己曾经被二十只哥布林围殴,那个说自己曾经解决掉两只凶暴熊,后来有个人说自己独自干掉了一只巨魔,大家就不敢吹嘘了。巨魔很厉害,会再生,力量也强大,非常难对付,不用火和强酸根本杀不死。但这不足以让吹牛的人闭嘴。
    那家伙的腰上,吊着的好像就是巨魔的脑袋呀。
    吹牛的都被吓住了,拿着兵器低着头默默走出铁匠铺。而小乔尼也被吓坏了,茫然地回到屋子,不知所措。
    这里,绝对不是中世纪的欧洲。
    这里是哪儿?
    “哥布林,凶暴熊,巨魔……无冬之夜?龙与地下城?费伦?被遗忘的国度?”似曾相识。可是,这种世界真的存在么?
    乔尼不是脆弱的人,只是有些震惊而已。就像精心准备了三个月要去追个姑娘,走到面前才发现姑娘的无名指上有钻石闪耀。震惊之后,也就没事儿了。
    “如果真是到了这样一个世界,那么有魔法师么?有神么?是真神么?多神还是一神?有斗气么?有修真么?有……”反正只是个小孩子,有的是时间胡思乱想。
    带着疑问,时间再次飞逝,八岁的乔尼已经可以为老爹打打下手了。从老爹那里,他陆续得知了这个世界有神,很多神,至于是不是真的,乔尼没打算相信一个信徒的说法。这个世界有法师,都是高贵的存在,反正跟铁匠铺是没有交集的。至于斗气,谁知道呢,反正来这里挑兵刃的武者是没那个实力的。作为一个小民,最重要的是,赚钱养家,以及缴税给领主。
    塔布里城不大,但领有一城的都不是简单角色。戴拉斯伯爵手下的队伍还是颇有一些实力的,所以城里的治安尚可,税也都能及时收上来。同时,值得庆幸的是,戴拉斯伯爵不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所以大家都觉得很幸福。
    在一个有魔法的世界里,无论低魔高魔,都不是一个仅仅有着现代知识的小屁孩可以随意主宰的,参与都够呛。所以乔尼已经放正心态,老老实实先做个铁匠。
    但也不是就此沉沦。铁匠是什么?你以为只是个技术工人么?错啦!《天国王朝》里的主角,武艺高强,英俊潇洒——人家就是铁匠出身,半路从军的!所以乔尼多少还是做着一个英雄的梦。
    “爸,我要读书!”一日,乔尼用稚嫩的童音大喊。
    “什么?”老史密斯正在打铁,叮叮当当之间,他什么都没听清。
    “我要学阅读,我要学写字!”乔尼再次大喊。
    “哈哈哈……”老史密斯大笑了几声,“了不得,我们家的乔尼想学习阅读咯!”
    有什么好笑的……乔尼不明所以。
    “好啦好啦,想想就行了,阅读是我们家这种条件能学的吗?”老史密斯笑了一阵,摆摆手,接着打铁去了。
    学费很贵吗?
    “为什么啊?”乔尼拉扯着老史密斯的裤脚摇啊摇。
    “什么为什么?”史密斯停下手中的动作,“哦,阅读啊。别傻了,我听说好些骑士老爷都不知道怎么写自己的名字呢,咱们城里似乎也就是教堂里能学吧,不过只有贵族还能入学,或者是受神感召的强者。你觉得你是哪个呀?我的好儿子?”
    这样啊……好吧,让时间飞逝吧。
    当乔尼十六岁时,他的技艺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虽说比不上老史密斯,但也差不了多少。在他生日那天,老史密斯仔仔细细地为他打造了一把精钢长剑。老爷子知道自己儿子在想些什么,虽然他不是很愿意这根独苗走上冒险者的道路,但是儿子的路终究要自己去走,该放手还得放手。唯一能做的,就是给他一把防身的武器,让他的路走的更平坦一些。
    这些年来,靠着店里现成的兵刃和路过武者的简单指导,乔尼的武艺已经……能看了。劈砍冲刺等基本动作已是熟的不能再熟了,而长年累月得跑跳练习,使他的身法也相当轻盈。加上冒险者们在生死之间得到的战斗经验,不客气的说,嘴上没毛的小乔尼已经比一些来买武器的三流小卒要强上不少了。
    接过父亲递过来的长剑,乔尼的眼眶有些湿润。十六年了,多少有些感情。但是,他终究不愿意一辈子窝在火炉边上,不分昼夜地敲打着铁块,炼成一把把普通的钢刀,然后结婚生子,再看着儿子打铁,然后安详的死去……
    真是个噩梦。
    “爸爸,承蒙您和妈妈多年的照顾,我知道铁匠是我们家祖传的手艺,但是,但是我还是想,想去做一名战士。男人,不就应该战斗么!”
    史密斯点了点头,随即一巴掌拍在乔尼脑袋上:“小兔崽子,你爸爸我不就没去战斗么,你说我不是男人?!”
    乔尼捂着脑袋,嘿嘿赔笑,刚才的气势一扫而空。
    “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年轻人嘛,总有一番追求。这把长剑就代表了我的态度。这些年你打的东西也卖了不少钱,诺,这是给你的。”说着,从衣服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子,“这里是十个金币,家里还要过日子,也拿不出更多的了。出门自己小心,买件好些的铠甲来穿,再去战士协会报个号,剩下的钱省着点花。做任务的时候也多个心眼,什么勇气啊荣誉啊,我们家又不是贵族,记住,性命第一!我和你妈还希望你给我们下葬呢,可别死在我们前面!”
    絮絮叨叨了许久,老史密斯突然一把抱住乔尼,拍了拍他的背,然后猛的放开,扭过头去:“好了,休息去吧,走之前告诉我们一声。”
    乔尼也有些伤感,但冒险的兴奋与喜悦冲淡了那抹离别的忧伤:“爸爸,我不在的时候,您和妈妈多保重。我先去休息了,晚安。”
    一夜无话。
    在那个漫长的夜晚,乔尼想了许多。他突然发现自己有些犯傻,又不是周游大陆,干嘛搞得跟生离死别一般?
    不过冒险者难免要出远门,也算是提前适应一下了。
    醒来,告别父母,也告别了宁静的生活,不一样的人生,开始了。   
第二章 冒险也要有文凭
    乔尼腰间挂着长剑,怀里揣着钱袋,来到了附近的防具商店。
    和史密斯的铁匠铺一样,这片地带的防具商店并没有什么高级货色。皮甲是用水牛皮缝制的,链甲织的还算严密,不过材料有些可疑。至于板甲,真说要货,老板还是能拿出来的,只不过,怎么说呢,称呼一声铁皮真是不冤枉,用力一拳就是一个坑。
    不过也好,就靠乔尼身上那十个金币,也就能消费这种装备了。
    “汤姆大叔!”乔尼跟柜员打了个招呼,从怀里掏出钱袋,用手上下颠着。
    “是乔尼啊,今天又来……”说着话,一位坐在柜台后面的老人缓缓抬起头,目光扫到了正在空中起伏的钱袋上,“怎么,终于打算买了么?”
    “是啊是啊。”乔尼点点头,“一副好些的镶嵌甲多少钱?”
    镶嵌甲,就是在皮甲的关键部位衬上铁片。算是比较高端的玩意儿。
    “镶嵌甲一件六金。”汤姆大叔饶有兴致地报出价格。
    “你怎么不去抢!”
    “因为城主不让啊。”老人咧嘴一笑,“不是你说要好些的么,你来看看这件的成色。”
    说着,起身去后边的储藏室拿出一副布满灰尘的盔甲。无视乔尼愕然的目光,老人用力吹了口气,激起一片飞尘,又用力拍了两下,抖了抖,回到柜台前,把铠甲递给乔尼。
    “这是诸神之战留下的文物么?”乔尼捧着手上的东西,冷笑着问。
    “你别小看它。”老人没接话茬,“你先看这皮,你以为是普通的水牛皮么?这是独角犀的皮!你再摸摸这内衬,感受一下重量,你以为是普通的铁么?上好的精钢!你再看这做工,这造型,这质地……”
    “那为什么现在是这德行?”
    “唉,成本太高,售价也高,来这里的又都是些穷鬼,所以,就砸在我手里了。”
    “这件铠甲还真是悲情啊。”乔尼点点头,仔细得看了看手中的镶嵌甲,“它一定寂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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