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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异乡人之都市破法者-第37章

小说: 异乡人之都市破法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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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桑。我等系异乡人东瀛分公司福田分社的点点叉叉,奉命前来带你返回公司。”

  “孔桑。我等系异乡人东瀛分公司板垣分社的点点叉叉,奉命前来带你返回公司。”

  然后免不了一番拳脚。战斗索然无味,简单说说吧。通常是法师手舞足蹈一番,然后十分戏剧化地惊呼:“纳尼?”随后,武士就抄起家伙扑了上来。一阵刀光剑影之后,他们抹着满脸红色晶沙,看着残破不全的武器大呼:“道西带?八嘎呀路!”

  唯一的一点亮色,是一记侧踢击中了我的眼角。当时我有些手软,不忍把那个家伙的脚给碎掉。但这厮得寸进尺,还想上来占便宜,结果被义愤填膺的萨博撞飞二十米开外。

  我小心翼翼地摸着眼角的疙瘩,一边诅咒东瀛分公司年内破产、拖欠全体员工工资,一边琢磨对策。这样被动挨打可不行啊。现在,我是仗着自己对魔法免疫,频频给袭击者惊喜。如果他们了解了我的特点,专派武士上场,那我只有逃命的份。毕竟我不懂武术。

  看来,提高自身能力,刻不容缓!

  ***

  “提高我们自身的素质和综合能力,刻不容缓!”远达仓库里,我站在凳子上,向我的狐朋狗友们慷慨陈词。

  “可是,怎么提高啊?”兽人雷子抠着大牙,一脸二百五。我真怀疑兽人血清会降低人的智商。

  “这个嘛,我已经跟九冈分社的林经理联系过了。今晚!就是今晚!我们去九冈分社,向前辈们取经学艺!”

  ***

  午夜零点。千家万户熄灯入眠之时,我和我的狐朋狗友们带着青青在九冈分社的那幢小白楼里站成一排。我们的对面,是林嘉义林大帅哥、大伤初愈的侯英俊、寒气逼人的寒冰三人组以及大伤未愈的菲儿。

  我们一边在冻气中瑟瑟发抖,一边听林嘉义训话。

  “诸位。林某不才,并非教授技艺的行家。但眼下同僚有难,我和我的同事一定尽力相助。”

  我心里大大嘲笑了一番他的虚伪。当初我给他们九冈分社送货,他们都没正眼看过我一眼。现在把话说这么漂亮,无非是要利用我对付监事会而已。

  我正要道谢,却被林嘉义伸手阻止。他厉声说:“不过,我先把丑话说在前面。精神力、魔法元素、斗气,这些你们不懂。我理解。但是,三天之后,你们必须懂。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和我的同事会不遗余力,不择手段!只怕,你们会忍受不了啊!”

  我看了看我的狐朋狗友,一个个慷慨赴死的样子,便大声回答:“我们不怕吃苦,就怕学不会本事!”那些货在一旁不停地点头附和。

  林嘉义微微一笑,领我们来到宽敞的地下室,说:“那,我们练练吧?”

  这一练,就是三天。

  三天里,我和我的狐朋狗友们懂了很多。

  首先,我们明白了血清是怎么回事。

  在魔法时空,由于魔法发达,那里的人们多多少少天生都会些法术,无需任何血清。我们使用的这些血清,是异乡人集团抽取魔法时空人们的血液,提炼而成的,专门给科技时空的员工使用。这就是为什么十大类血清里,会有名为“人类”的血清。这里的人类,指的是魔法时空的人类,而非我们这个时空的人。

  由于魔法时空是各位面的主流,异乡人集团的发起人、创建人,都是魔法时空的人类财团,因此,在异乡人集团,拥有人类血清的体质,被视为正统。如果是夜精灵、侏儒、矮人、德莱尼之类,地位则略低一些。而兽人、巨魔、亡灵、牛头人或血精灵,则一直被视为异类而受到排挤。因此,九冈分社的血统显得十分高贵,六个人清一色人类血统。而我们七分社,则有些不像话,我、雷子,还有自说自话给自己打针的青青都属异类。

  除了血清之外,我们还明白了不少基本的魔法常识。

  比如,精神力,就是功力,是一切法术和武术的基础。提升精神力,除了依靠增幅装备外,没有其他捷径可走,只有一种方法——冥想。不过,因为天资和悟性的不同,同样是冥想,提升精神力的效率却大有不同。芳芳的天资令林嘉义侧目。据侯英俊滔滔不绝地介绍,像芳芳这样的天资,在魔法世界,绝对属于天才类的法师苗子。出生在这个世界,实在可惜了。

  然后,我们又明白了魔法元素是怎么回事。魔法元素是散布在整个时空中具有魔力的微粒或波动。我们在冥想的时候吸纳它们,在施放魔法或斗气的时候释放它们。

  而魔法阵,则是施展法术的关键环节之一。任何一种法术,都是魔法元素按照一定规律运转的结果。这个运转规则,就是魔法阵。

  林嘉义说:“从理论上说,在魔法阵过程中以少量魔力干扰或破坏之,就可以实现转换魔法效果或中止魔法吟唱的效果。但是,谁能在极短的时间里敏感地感应魔法阵的运转,并找到其中的破绽呢?除非……”

  “除非”什么,他没有说下去。

  在我的狐朋狗友们一门心思努力学习的时候,我作为他们的头目,得考虑更多的事。

  我问:“听说监事会的人一直守在公司。如果让他们知道我在你们这儿补课,他们不会打上门来吧?”

  林嘉义冷哼道:“放心。监事会的人不轻易路面。来公司的是东瀛分公司的人,一群走狗而已,不足为惧。”

  我又问:“林经理生财有道,是不是也教教我们发财的门道?”

  林嘉义依然一脸冰冷:“做什么事都得靠实力。等你们有了实力,自然有客户会来找你们做大买卖。”

  在我看来,有实力,就是能打。能打,就必须学到比敌人更高级的本事。眼下在异乡人集团,想学高级法术,绕不过职位晋升这道坎。就冲现在监事会对我的敌视,想晋升几乎是白日做梦。看来,找到塞拉姆斯,不仅是我洗刷自己清白的唯一办法,也是我和我的狐朋狗友升官发财的必由之路。

  于是我问林嘉义:“塞拉姆斯长什么样?我怎么验证他的身份?”

  一贯神情冷酷的林大帅哥皱了皱眉头:“我不知道。武总也不知道。如果我们知道,早就发动各地分公司去搜查了。”

  我目瞪口呆。要我找人,居然连那人的体貌特征都不给我。让我怎么找?

  林嘉义多半是看到了我鄙夷的表情,肃然道:“听着!监事会的人极少来我们时空。在公司上层眼里,我们这个时空只是个荒蛮之地。如果你不想让人看不起,最好出息一点,别遇到点小事就摆出这张脸!”

  我看了看他,算给他个面子,心里盘算了一下,觉得知不知道塞拉姆斯的模样并不是很重要。反正只要顺着线索找,总能找到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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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倩影
更新时间:2009…8…17 20:18:44 字数:2833


  在九冈分社集训三天,我和我的狐朋狗友——现在应该包括巨魔青青同学了,如脱胎换骨,每晚必要冥想些许时间,并为精神力的增长雀跃不已。
  有同学问:魔法师冥想倒情有可原,兽人那种武士冥个屁想啊?我来解释一下哈:你懂个屁啊!武士不要放斗气的啊?不冥想,怎么攒那口气啊?你当刷斗气是吐口水啊?

  失态失态,淡定,淡定。

  这三天里,东洋同僚十分太平,没有来找我们麻烦。而我的狐朋狗友们充分利用这段宝贵的安宁时光,充分利用宽敞的库房,抓紧磨练身手。而我呢,有个更好的秘密场所。那就是通过两张报纸拼接成的时空门就可以进入的神秘殿堂——“道园”。

  在第三天的夜里,当我在道园里第二十次将护身火球投出的时候,我精疲力竭地躺倒在地,呼呼大睡。这一夜,乱梦不断。我梦见了初次见到道德的情形,想起他挂在脸上的一脸傻笑,还有时常从我身后袭来的飞腿。这个阴险猥琐、不知疲倦的人,从来没有提起过家人,从来没有提起过朋友,也从来没有提起过他来自何方。

  下半夜,寒风突起。经过了入门训练,我知道,道园里不会有风,这是精神力的波动。一个陌生的存在正在向我逼近。

  我假寐,一眼微睁,看到身边不远处的报纸绿光闪闪。那两张报纸,正是我从建筑工地民工宿舍中夺来的。如果大家记忆力足够好,应该记得,这道时空门的另一端,也是两张报纸,而那两张报纸,被一只古怪的大鸟叼走了。现在,就在我的身边,报纸绿光闪闪,那只能说明一件事:有人从怪鸟那里得到了报纸,并正从那一端穿过来。

  我双手蓄力,在我头顶旋转的火球也隐入身下,随时待发。

  平铺在地上的时空门,如神秘小潭,光影波动,流光溢彩。一种全新的、素未谋面的清新气息溢出,缓缓弥漫在空气中。

  时空门的那头,究竟是什么人?

  现在,我们来飞苍蝇,即将登场的是谁呢?

  A监事会及其走狗B魔兽C同事D道德

  这几个选项在我心里一一闪过,却无一选中。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抢走报纸的是一只鸟。这只鸟不追赶我,不攻击我,也不跟我打招呼,更没有踹我屁股,所以,她不可能是ABCD四个选项中的任何一个。

  谜底很快揭晓。

  两肢翠色缭绕的细长手臂从一潭清水般的时空门中伸出,然后是一头乌黑笔直的长发,和窄窄的被长发覆盖大部的背脊和圆润的一抹香肩,再往下,就是一惊一乍的纤腰和翘翘的那啥以及笔直修长的腿和一双显得略大的脚。至于她身上披挂着的无袖衣裳和似裙似裤的服装,在荧荧光芒中无风而动,赏心悦目。

  我眯着眼,十分快意地目睹了这个曼妙胴体从地下浮出的全过程,只是看到那双线条有致、尺寸却显大的玉足,不禁轻叹一声:“可惜!”

  小小的叹息却惊动了来人。她猛然回头,露出绝美的面容和翠绿的双眸。好漂亮,好犀利。

  美貌是浮云,威胁是现实。我一惊,压在身下的火球腾空而起,围着我飞速旋转起来。

  来人迅速做出反应,抽出一支墨绿手杖,顺势一挥,就将自己笼罩在一层翠绿的光晕中。手杖做兵器,显然是魔法系的人物。但在当时,我连这点常识都没有。

  有的朋友或许要骂:“连这点常识都没有,你算什么玩样?”

  我必须十分负责地说,常识固然重要,但在有些时候,常识会害死人。如果我把眼前这个使用魔法武器的人当成魔法师对待而贸然上去肉搏,那绝对会死得十分难看。所以,开骂的人可以去死了。

  那一刻,我的注意力集中到对方的武器上。这是一支一人多高的法杖,似乎是由粗壮藤蔓绞合而成,苍翠古朴。法杖的顶端,一颗紫红色的宝石熠熠生辉,大放神芒。

  鉴于我对魔法世界的无知以及对武器装备的低俗品味,我认定这是一柄能用来打板子的刑具,因而完完全全把那人当成一个武士来对待。跟武士的物理攻击面前,我的魔法免疫毫无意义,面对武士的搏斗技艺,碎裂之手也未必有效。所以,我直接用护身火球砸她。

  凭良心说,在过去的三天里,林嘉义那伙人只是传授了精神力的修炼和一些魔法常识,根本没教会我任何魔法。没办法,大家血统不同,没法教。好在血精灵的体质真是不错,天生就有个围着自己滴溜溜转的火球。所以,我除了用功冥想,就是苦练扔火球的本事。然而,这一投,让我心头一凉——火球还没碰到她人就撞上了她周身环绕的无形障壁。

  绿光一闪,火球弹开。我傻了,人家怒了,法杖一挥,一只绿色的小鸟从法杖顶端飞出,正中我胸口,撞得我仰面一跤。

  那人飞身高高跃起,轻盈地飘到我面前,法杖如战枪一般,直挺挺地抵住我的咽喉,紫红色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睛。

  一个悦耳的声音传来:“你,可不可以告诉我塞拉姆斯在哪里?”

  嘿嘿,很有意思,不问我的身份,直接问她的问题,似乎她根本不在乎我是什么人。

  在法杖的压迫下,我用公鸭嗓回答:“咳咳,我也在找他啊!”

  “那麻烦你跟我走一趟吧。”话音一落,我身下的地面一阵涌动,竟然冒出一堆花草,把我包裹起来。只是,这种包裹并不彻底。因为花草一贴到我身上就化为乌有。这些,不过是一种法术而已。

  悦耳的声音再度响起:“魔法免疫?呵呵,你很了不起。”

  说的话是恭维的,动作却是粗暴的。我被那人抓了衣领,跟水牛似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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