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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章

大唐虎贲-第3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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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雁行阵什么的完全听不懂,唯一听明白的就是高延寿、高惠贞打左右两边,而中间这个艰巨的任务想让他麾下的勇士来打。
  重重的敲着胸口,阿固郎高声道:“我黑水靺鞨的勇士是最出色的猎人,任何敌人都不是我们的对手,两位褥萨就看我们将对方如同猎物一样撕裂。”
  随着他的一声唿哨,奇形怪状的骑兵队开始集结,带着恶狼气息的骑兵队在阿固郎的指挥下首相涌向战场……(未完待续。。)


第四十六章 对决靺鞨骑兵

  经过安市城一夜的拼杀,天已大亮。
  罗士信已经摆好了阵势,划下了道来。
  高延寿、高惠贞或许不是什么名动天下的大将,但是他们的打法很成熟稳重。设身处地的情况下,只怕罗士信也会用相应的打法,最多细节上有着点点变故。
  罗士信一直都在展示着自己兵少疲乏的弱点,面对这样的唐军,拥有十万大军而且是养精蓄锐之师的高延寿、高惠贞根本就不需要什么战术打法,直接以数量取胜,兵多欺负兵少是最明智的选择。只有在劣势的情况下,才会火中取栗,在完全优势的局面,火中取栗只会引火**。
  高延寿、高惠贞的决定并没有错,唯一的变故他们并不知道罗士信手上还握有两万奇兵。
  这战的关键也在于罗士信、李道宗、苏定方三人能不能在兵少兵疲的劣势局面抵挡住十万大军的冲杀,抵挡住了,胜利毋庸置疑。抵挡不住,结果下场也是显而易见。
  所以一开始罗士信就出现在了阵头,中军战阵的最前沿。
  瞧着面前不伦不类的骑兵,罗士信古怪的道:“那里冒出来的土包子,这应该不是高句丽兵吧?”
  高句丽好说歹说也是海东第一霸主,这兵卒的着甲率尽管比不上唐军,却也不至于让麾下的兵卒赤胸裸背,披头散发的,大多人将脑袋左右剃的光光的,留下一个小小的辫子,左右耳朵还带着巨大的耳环。披着野猪皮,一副野蛮人的形象。罗士信这句“土包子”是极为形象的。
  “应该是黑水靺鞨族,我记得高句丽与黑水靺鞨相互往来。黑水靺鞨多次出兵帮着高句丽对敌。”刘仁轨在出征高句丽之前,对于高句丽上下情况都做过详细的了解,就连黑水靺鞨也注意到了,而且还给予了足够的重视,慎重道:“大人莫要小觑了这黑水靺鞨,他们一渔猎畜牧为生,全族上下为了在东北这恶劣的环境下存活,上下都保持着军队一样的生活,上山能擒虎。下水能搏蛟,非常的彪悍。尤其是打起仗来,一个个都不要命的。高延寿、高惠贞竟然直接将他们派了出来,足见速战速决之心。”
  “黑水靺鞨!”罗士信下意识的摸了摸下巴的胡须,觉得这几个字很是熟悉,突然脑中灵光一闪,想到了《天龙八部》里萧峰为救阿紫在长白山结识完颜阿骨打的桥段,这黑水靺鞨不就是女真族的先祖,先后在他们中原王朝建立金、清两朝。给他们中原王朝带来毁灭性灾难的族部?
  “嘿!老子还没找你们,你们倒是送上门来了!”罗士信低吟着自语道,随即大笑:“黑水靺鞨的骑士不好对付,我大唐的勇士就是善茬?”
  他面容一整。跃众而出,看着面前列队整齐,但难掩面上疲态的兵卒。挺枪跃马喝道:“将士们,我知道你们累了。万里征伐。确实不容易。但是我们已经走到了这里,前进一步。是荣耀是功绩是高句丽的都城,我们的付出我们的牺牲都会有一个完美的结果。反之,我们若后退一步,则一无所有。一路以来,我们打过的胜仗,我们付出的努力,包括我们取得的成绩都将化为乌有。回到家中,将不会有人记得我们取得的荣耀,只会知道我们的耻辱。不管你们怎么想,我罗士信绝不甘心一路来的付出化为虚有。”
  士兵们一阵骚动,大唐尚武对于立功的将士奖赏非常高,大战得胜过后,大多都是名利双收。一路走来,到了今天,活下来的兵卒哪一个没有立过功绩的,这身上的功绩意味着荣耀以及将来幸福的好日子。都到了这个地步,又有哪一个甘愿放弃,几乎所有兵士眼中都露出了不甘心的神态。
  罗士信举起一只手,示意他们安静下来,接着道:“我罗士信自从领兵以来就没败过,这一次也是一样。我可不想将这第一次失败交待在这里,所以我们……必胜。”他的一字一句包涵着无比强大的自信,仿佛有着让人心悦诚服的力量。
  在罗士信刻意的提醒下,一干兵卒都想到了罗士信一身辉煌的战绩:他这一生就没少打以少胜多的战役,一次次的击败数倍于己的敌人,这一次又岂会例外?
  他们不甘放弃,又有罗士信这样所向无敌的统帅,他们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坚持就是胜利,他们是很累,但还没有累倒举不起兵器,杀不了敌人!
  “必胜,必胜,必胜……”
  昂扬的斗志让他们忘记了疲累,精神亢奋。
  “一群衣甲都没有的土包子也敢来与我大唐骁骑叫阵?诸位先看本帅教训教训这伙山区里的土包子,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他说着下达了骑兵出阵的指令。
  过不多时,随着沉闷密集的战鼓声急促地响起,阵头数以百计的旌旗摇动起来,黑胄黑甲的唐军骁骑呼啸着出阵。
  十万大军不可能一涌而上,罗士信选择的战场刻意的限制了高句丽兵多的优势,容纳不下那么多的兵马。
  来攻的黑水靺鞨的骑士是先头部队,有五千之众。
  罗士信毫不犹豫的也点了五千骑兵队对着来敌压了上去。
  两支骑兵的速度并不快!
  因为他们作战的地域并非是草原,而是坑洼不平的山脚,双方骑兵的坐骑亦不再是重视速度爆发力的高头大马而是擅于在恶劣环境存活的矮小马。矮小马耐力惊人,能够登山涉水,但速度却是最大的不足。可亏得罗士信有史为鉴有先见之明,在出征前便将所有战马都换成了矮小的蒙古马,耐得住辽东的苦寒,没有如李世民那般给战马拖了严重的后腿。
  双方均已一定的速度徐徐逼近,唐军科技上的优势得以显现。
  随着罗士信的一声令下,唐军骁骑几乎在同一时间取出了马背上的手弩,无数利箭飞石宛如蝗虫一般铺天盖地的向靺鞨骑兵!
  瞬息之间,靺鞨骑兵阵势大乱,冲在前端的几百名靺鞨骑兵首当其冲的受到了洗礼,他们当中有些人连吭都没吭一声就落下马去。弩箭的强劲本就是一绝,靺鞨骑兵大多都是袒胸露臂衣不蔽体,身上唯一的防护装备就是简单的猪皮衣服,如何能够抵挡得住弩箭的袭杀。
  罗士信正想着趁着对方阵势大乱,冲上前去打的他们不成建制,却意外见阵势大乱的靺鞨骑兵竟然没有受到半点的影响,闷头闷脑继续前冲,那些给手弩射死的靺鞨骑兵就像不是他们的同胞,对于他们的死没有半点感觉,这只有见惯了死亡的精锐劲旅才会有的表现。
  罗士信暗自惊讶,将几欲脱口而出的命令吞到了肚子里,他隐隐察觉对方的奔袭虽全然不在建制之内,却隐隐有着一定的章法。
  便在唐军骑兵换弩箭上膛的时候,靺鞨骑士也冲到了一箭之地。
  弯弓射箭一气呵成,靺鞨骑士这一出手,立刻展现了超乎寻常的骑射技艺,论骑射张弓的速度,这些靺鞨骑士竟然比之突厥骑兵由要迅捷,箭羽如疾风骤雨一般冲着唐军迎面扑来。
  身先士卒的罗士信对于箭雨早有了独门的绝技,挂披风于枪尖,挥动长枪,经历灌输在披风上,在面前舞动成一面气盾,将箭雨都抵挡在了丈二之外。
  其他唐兵也熟练的举起左臂上宽大的护腕护住头面,闷头前冲着:唐军的骑兵都穿着锁子甲,锁子甲对于防御弓箭有着奇效,只要箭雨不射中脑门,便是身上多中几箭,亦不致命。
  罗士信将箭雨以披风拨开,顿觉古怪,披风上受到的劲力极小,自己似乎有些大材小用,回头望一眼唐军的情况,不免咧嘴一笑:唐军竟然只阵亡了十几个。
  靺鞨骑士的箭羽并非不准,罗士信看到了很多骑兵身上都插着好几支箭羽,但是那些箭羽几乎都无法深入的刺穿他们唐军身上的锁子甲,随着骑乘时候一上一下的颠簸,插在骑兵身上的箭羽大多自行掉落在地,只是在兵士的身上留下一个小疮口,无法造成多大的伤亡,阵亡的十几人大多都是不小心让流矢射中面门或者射伤了马匹一个不慎摔下马背而亡故的。
  还未等罗士信反应过来,第二拨箭雨再次袭来。
  罗士信错愕的再次将箭羽挡了下来,目光所及之处,靺鞨骑兵竟然再次准备射第三波箭雨了,一点儿喘息的时间也没有。
  这一次有了准备,唐军更是一个也没死……
  “原来如此!”罗士信心念电转,登时明白缘由,靺鞨骑兵他们用的是猎弓而不是战弓,猎弓顾名思义是用来狩猎的,比之战场用的战弓威力射程都要逊色很多很多,但是猎弓也有猎弓的好处,他们对臂力的损耗微乎其微,经常接受训练的猎手可以间不容发的射击,而战弓因为要应对战场破甲穿透等需要,需要的劲力是猎弓的数倍,就算久经训练的弓手,也做不到间不容发的射箭。
  猎弓射速虽快,但是对上有锁子甲的唐军,威力却不足以破他们的衣甲……
  罗士信心念于此,忍不住大笑:“土包子,就是土包子。”
  此时此刻的他还没有意识到中箭的唐军细小的伤口呈现的是腐蚀性的黑色……
  黑水靺鞨善于用毒。(未完待续。。)


第四十七章 箭术对决

  面对破不了他们甲的羽箭,唐军更是没有了顾忌,只要护着面前对面就算箭羽在如何的密集也不能给他们带来多少伤害。
  两军距离一口气拉近到五十步。
  罗士信的坐骑赤骠乃少有的良驹,论及速度少有良驹能够相比的,在一群蒙古马之中更是有着白天鹅与癞蛤蟆的差别,几乎不用多少余力的就冲到了最前头。
  那一身明艳耀眼的明光铠几乎在向对面呐喊:他就是三军主帅罗士信,谁敢杀我,快来杀我。
  也因如此,往他身上招呼的箭羽最为密集,不过面对他长枪披风所布置下的气墙,任何箭羽都无法参透其中。
  就在抵挡第五轮箭雨后,罗士信暂且收回了枪,缓一口气。
  忽高忽低的声音瞬间接近,一支独特的箭羽越过长空,直接出现在了罗士信的面门。
  罗士信的反应不可谓不快,左手往面门一抓,硬生生的箭羽给抓了住,手中的羽箭与寻常的羽箭不同,箭头呈现柳叶形状,这种箭头构造特殊,是经过特殊加工过的,非一般射手不能掌控。但凡掌握这种奇门箭头的射手,箭术一般都是出类拔萃。
  在两军交锋的战场,没有比暗处的一个神射手更为可怕。
  罗士信凭借感觉寻找射箭之人,就在他视线的右侧一个扎着二十多根麻花辫子,耳戴银环的一个魁梧汉子出现在了罗士信的视线中,他手中的漆黑弓与周边的兵卒的猎弓与众不同,比之寻常战弓都要粗长。没有任何犹豫。罗士信将破虏弓取在手中,将手中的箭羽搭在弦上。急射了出去。
  罗士信最初不善弓箭,但在战场上很多时候都需要用上弓箭。在此道上也下了一番苦功,箭术大成,更得手中神弓相助,这一箭之威,毫不亚于传说中善射之飞将。这弓弦方刚响起,箭羽已到魁梧汉子面前。
  完颜卜速吓得魂飞魄散,他是黑水靺鞨的勇士,出生于靺鞨最古老的完颜家族武艺出众,精于弓箭。所以一向看不起汉人。不想此番奉阿固郎之命藏身暗处,以利箭射杀敌首。他们不通兵法韬略,但是在荒芜之地求生,与大自然斗,擒贼擒王的道理还是能够从日常中习得的。
  完颜卜速以独特的弓箭箭羽藏身暗处,释放冷箭,向来无往不利,今日不想遇到了罗士信,不但只手接助了他的神箭。还凭借超凡的观感,在数千兵马中找到了他的存在,还以异常犀利的一箭。
  完颜卜速惊骇之余,赶忙闪躲。但觉耳朵一疼,箭羽还是从他的脸颊处擦过,将他的耳朵给削了去。
  对方的箭术可谓平淡无奇。根本没有什么可以说到的地方,但是就如大巧不工一样。没有华丽的技巧,却赋予了箭羽最直接的劲力与速度。
  前方射来的箭羽之快。即便全神戒备的他也没能完全躲开。
  完颜卜速脸色苍白,赶忙从怀中抹了一把乌漆墨黑的浆泥状物敷在耳朵上。并非是为了止血,意在消毒。他们生活在东北深处的荒芜地带,与各种凶猛的野兽为伍。他们的冶炼技术低下,弓箭不足以对付凶猛的野兽,在生活的逼迫下学会了制作毒药,以当地特殊的有毒植物炼制成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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