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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3章

奸雄天下-第4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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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索菲亚翻译的话,梁崇儒脸上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皇上还可以选?

“但是英格兰国王的弟弟康沃尔伯爵理查德得到了7位选侯中另外三人和英国国王的支持。”

四比三,仿佛应该是这个什么啊方索十世当皇上啊。梁崇儒心说。

“因此帝国皇位长期空悬,至今已经十几年了。”

什么?十几年没有皇上?还不天下大乱!梁崇儒心说,这帮欧罗巴土著还真会玩啊。皇上什么的,要么拼爹,要么拼刀剑,哪儿有拼选票的?他们以为是选咨议员啊?

“而且,神圣罗马帝国的地盘,就靠着波兰王国,离蒙古人的金帐汗国也不是很远的……”

啊!连个皇上都没有,整个一盘散沙,还紧挨着蒙古人!梁崇儒心下就是一惊。心说,你们这些土著蛮夷知道蒙古人是怎么杀人的吗?知道蒙古人是怎么欺负人的吗?这样玩法,真不怕变成四等欧么?

“如果蒙古人真的要杀向中欧,红衣主教认为,欧罗巴很可能需要一个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屁话!连皇上都没有,一盘散沙还想和忽必烈打?如果你们不想当四等欧,那就赶紧……选个皇上出来吧。梁崇儒想到这里,仿佛有些明白这个红衣大主教的意思了。

“主教,您的意思,是不是要支持阿方索十世当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

索菲亚将他的话翻译给红衣主教,主教笑着点点头,道:“只要大使先生提出这样的条件,阿方索十世一定会乐意和大明联手毁灭格兰纳达的。”

这个主教是法国人嘛,又是大贵族出身,和法国的卡佩王朝还沾亲带故,自然和法国支持的阿方索十世是一致的。

而且,此时在法国执政的是绰号“完美怪物”的路易九世。这位可是一代明君啊!他笃信基督教——捐了很多钱给教会,每天做两次弥撒,睡前念50遍《圣母经》,还给瞎子洗过脚(因为耶稣给门徒洗过脚);他还参加了十字军东征——由于上帝保佑,在攻打埃及时遇上了阿尤布王朝的苏丹萨利赫病死,但还是被萨利赫苏丹的小老婆沙贾拉·杜尔(又一个埃及艳后,还是天方教世界唯一的女王)带兵打败,而且本人光荣被俘,后来花了很多钱才赎回自由;他执法公正——开设异端裁判所、设立火刑柱,烧死了很多敢说上帝和教会坏话的恶棍。

这样一个完美的君主,在欧罗巴当然是很得人心的,庞塔莱翁大主教同样非常喜欢这只“完美怪物”。不过鉴于怪物国王打仗的手艺还不如一个埃及艳后,估计打不过忽必烈。所以得选一个厉害一点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顶在前面。而阿方索十世看上去比那个什么英格兰伯爵厉害——路易九世虽然打不过埃及艳后,但是打英格兰人却屡战屡胜,所以让康沃尔伯爵理查德去当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是很不保险的。

“可是我们大明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呢?”梁崇儒思索着问。他心想,莫非要大明圣人封阿方索十世当一个神圣罗马帝国儿皇帝?这倒是不错的……

“这个好办啊。”红衣大主教笑呵呵地道,“只要你们的舰队去英吉利海峡,堵着泰晤士河口就行了。那个康沃尔伯爵理查德是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所支持的,亨利三世是理查德的哥哥,如果英格兰放弃对康沃尔伯爵理查德的支持。那阿方索十世就可以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了。”

唆使大明大西洋舰队去泰晤士河堵门,当然也是给英格兰使绊子了。虽然英格兰的几任国王都不会打仗,但是最近据说出了一个很会打仗的王子爱德华——就是爱德华一世,历史上把苏格兰民族英雄威廉·华莱士抓住砍头的那个英格兰老头,当然,他现在还很年轻。他是阿方索十世的妹夫,不过在神圣罗马帝国皇位人选问题上,两人意见是相反的。在和英格兰议会的战争中,爱德华王子先是被俘,然后又越狱而走,接着大显神威在战争中打死了议会军的统帅蒙特福特,显示出了非凡的军事天赋。

所以,红衣大主教觉得需要利用大明西洋舰队的力量去打击一下英格兰。以确保英格兰人老老实实在他们的岛屿上呆着,别来打法国领土的主意。

“好,这个好办!”梁崇儒当然不会反对去泰晤士河堵门,他正愁没有借口在英吉利海峡占地盘呢!

陈圣人对英吉利海峡上的租界地是志在必得的,租界的名字都想好的,就叫香港!

……

卡斯蒂利亚王国首都,塞维利亚,大城堡。

此时已是深夜,卡斯蒂利亚国王“智者”阿方索十世端坐在书房内,在昏暗的烛光之下,看着一本拉丁文的《科学和实证》——这本书是天道三经之一,乃是大明使团送给他的礼物。他看得专注,动也不动一下。

吱呀一声亲响,书房的门被人拉开了,然后又轻轻合上。一个穿着红袍的小老头走进来,正是庞塔莱翁大主教。

阿方索十世轻轻的放下了书,抬头看着主教,微笑道:“主教阁下,怎么那么高兴?”

红衣大主教坐了下来,笑道:“我是在替您感到高兴,我的陛下,您很快就将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了!大明帝国使团答应出力相助,条件是和卡斯蒂利亚一起攻打格兰纳达……怎么样?是不是有一种被上帝眷顾的感觉?”

“被上帝眷顾?主教,您觉得我看起来像傻瓜吗?”阿方索十世的脸色很不好看。

“您是智者,”红衣大主教苦笑一下,道,“这些明人来着不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相当强大……他们拥有巨型的战舰,上面装备着一种名叫火炮的武器,可以发射沉重的铁球,速度快得看都看不清,射程远达半法里。可以摧毁城堡的石墙!他们还有一种能够拿着手中发射铅弹的火绳枪,威力超过所有的弩箭,无论多坚固的盔甲都无法抵挡,连盾牌都挡不住!另外,他们还拥有一种名为南芬钢的金属……”

“好了,不必说了。”阿方索十世一挥手,打断了主教,他已经拥有一把夹钢大横刀了,这也是梁崇儒送给他的。他用这把刀砍断了一把珍藏多年的宝剑。

“我们遇上大麻烦了!”阿方索十世不是笨蛋,当然知道大明帝国不是上帝派来帮助欧罗巴土著的。

“的确是大麻烦,但是您也能铲除格兰纳达,当上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还能买到火绳枪和南芬钢,组织起一支真正强大的军队!”

“然后呢?”

“然后去抵抗蒙古人……他们就要来了,数以十万,是大汗的本部军,他们在东方被明人击败,但是也学会了明人制造火药和火绳枪还有大炮的方法!如果欧洲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领袖,是抵抗不了汹涌而来的蒙古人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明人的确是来帮助我们的。”

阿方索十世幽幽地道:“但是他们和蒙古人没有太大的不同……他们万里迢迢而来,一定是为了追逐财富和土地。就和十字军前去东方的目的一样!”

“还是有一些不同的,明人是文明人。他们来自丝绸和瓷器之国,在古罗马时代,我们称他们为赛里斯人。现在我们称他们为契丹人。而将来,我们要称他们为中国人了。”

“中国?”

“对,他们认为他们的国家是世界的中心。”

“狂妄!”阿方索十世哼了一声,然后又是一叹,“不过这也是事实!”他看着红衣大主教,“但是罗马一定会气疯的,教宗不会同意和明人结盟的。”

“不,教宗会认清现实的。”红衣大主教摇摇头,“因为克雷芒四世(罗马教宗)已经病入膏肓,罗马很快就会有一位英明睿智的教宗了!”

“英明睿智的教宗?”阿方索十世笑盈盈看着红衣大主教,“他是谁?”

庞塔莱翁大主教整了整自己的法袍,挺直了矮小的身板,脸上露出自信的微笑:“我!我认为我很英明睿智,最适合当下一任教宗。如果我当了教宗,一定会和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一起,成为基督教和欧罗巴的守护神。”

第729章真神啊,真的有明洲!

里斯本港区,一座偏僻的码头附近,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座巨大的兵营。壕沟和高大的木栅栏,将兵营和葡萄牙人隔绝开来。但是好奇的里斯本市民,还是对这些来自不知道什么地方的“骑士”非常敢兴趣,每天都有许多吃饱饭没事儿干的贵妇、小姐,带着大堆仆役,跑到军营外面来观看。那些阿兹特克“骑士”在她们看来是那样的英俊、威武,连走路的队形,都比葡萄牙的骑士们更有型。

所以,当蒲寿庚带着忐忑的心情,在十几个格兰纳达武士的“保护”下,抵达里斯本时,阿兹特克绿营兵的营地,已经好些个菜市场一样热闹了。大营门口,更是人山人海一般,不仅有吃饱饭没事干的贵妇,还有被嫌弃了但还是甘当护花使者的侍从骑士,还有许多伺候他们的仆役,还有摆摊做小买卖的商贩。

“快看,是摩尔人!”有人发现蒲寿庚等人。然后就开始辱骂了。

“该死!该死的摩尔人!”

“他们想干什么?难道知道国王陛下要和大明的骑士一起去攻打格兰纳达,所以前来投降了吗?”

“投降也没有用,这些天方教徒个个都该死……”

“统统要下地狱!”

“对!打下格兰纳达后就把他们都烧死!”

13世纪的欧洲贵妇、贵族萝莉,还有她们的侍女,可不是21世纪的欧洲圣母。实际上她们和天方教徒都是差不多的人——后者要用剑与火传播真理,要让所有的卡菲勒都下火狱,前者赞同用火刑柱和异端裁判所对付混入基督教队伍的天方教徒。

所以,蒲寿庚和十几个格兰纳达武士在阿兹特克军营外面被一帮基督教的贵妇还有萝莉辱骂祖宗甚至丢石块什么的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这些天方教徒都展现出了足够的修养,哪怕有几个基督教贵妇当面辱骂他们的真神还有先知,他们都只当没有这回事儿……要不还能怎么样?用弯刀去砍死那些疯女人吗?这可不容易,那些疯女人身边可有不少随时准备充当护花使者的侍从骑士。他们个个武艺高超,而且急于在高贵的小姐们面前展现勇武以便赢得芳心和嫁妆。

更可怕的是,这年头的骑士只有“疯度”没有风度,他们是不在乎群殴的。至于和天方教徒比武单挑?这里可是和天方教徒仇杀了几百年的葡萄牙!

蒲寿庚面无表情,心事重重,被十几个格兰纳达武士包围着前行。他知道这些武士不是来保护他的,而是来监视他的。如果他想逃跑,那么他们的弯刀就会毫不犹豫地挥砍下来!

而前方那座兵营,更有可能是他的死地!虽然这支大明舰队不可能是为他而来,但是如果有某个立功心切的明军将领直接割了他的脑袋送去燕京,应该也是个不大不小的功劳。

一想到自己的脑袋有可能远行几万里,蒲寿庚的脖子就是一阵阵发凉,心里更是不住叫苦。不过还得一步步向很有可能成为刑场的军营走去。

“站住!”一声仿佛带着些江西口音的怒吼,打断了蒲寿庚的思绪,他忙停住脚步,抬头一看,原来已经到了大营门外。营门大开着,门口有一队士兵在站岗,领头一个军官挡住了去路。

不对啊!蒲寿庚突然愣愣地看着大营门口,穿着绿色战袄的官兵,张着嘴巴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这些家伙是汉人?咋看着不像呢?虽然皮是黄的,可是脸型完全不对啊,汉人哪有这样鹰钩鼻子?

他又抬头看看大营门前插着的旗帜,是日月旗啊,大明的国旗、军旗上面都有日月图样,只是颜色不同。

是大明啊!咋就变脸了呢?

蒲寿庚上前几步,冲着领头的那么军官行了一个汉人的拱手礼,开口就是字正腔圆的中原雅音,“在下是格兰纳达苏丹的特使蒲寿庚,前来拜访大明特使,烦劳这位将军通报一下。”

说着就掏出一份用汉语写的文书,双手递上。

那个阿兹特克军官是特斯文,文天祥的学生,因为能说一口流利的江西口音的官话,所以被提拔当了官。现在是阿兹特克绿旗军火枪兵团左营一连连长。

特斯文连长接过蒲寿庚的文书,打开看了看,上面全是用毛笔写的大字,字儿很漂亮,都快赶上文先生了,而且文章仿佛也很好,好到了特斯文都读不大懂的地步。看起来这个蒲什么的,是个有学问先生。

“蒲先生,您稍后片刻。”特斯文依着文天祥的吩咐——要尊重读书人——给蒲寿庚还了一礼,“某家便去禀报。”

“等等,”蒲寿庚忽然想到了什么,叫住了这个看上去挺和气的军官,“不知小哥贵姓?是哪里人士?”

“某家姓特,名斯文。”特斯文客气地回答。“某家是中明洲墨西卡谷地人士,落籍在玛雅沿海总督区扎马州。”

中明洲?墨西卡?玛雅沿海总督区?扎马州……这都是哪儿啊?

蒲寿庚想了想又问:“特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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