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科幻电子书 > 末日之无限城 >

第51章

末日之无限城-第51章

小说: 末日之无限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器,在野外环境中能够瞒过猛兽的视觉和嗅觉。”

这下,庄渊算是放下了大半的心。

“即使如此,我们也要小心一点,要是被其他幸存者发现了,就麻烦了。还有,在毒豹子答应和我们回来前,也不要让他知道飞行器的存在。另外,就算他答应和我们一起回来,有他那些不知底细的属下在,我们还是得谨慎一些,就算幸苦一些走回来,也不能暴露飞行器的存在。”尽管如此,他还是不放心地叮嘱了一遍。

顿了顿,他又问道:“梁树已经签过魔法契约了,林怀和林恩呢?”不是他谨小慎微,实在是这事太重要,要是飞行器的存在暴露出去,以末世的人的疯狂,银星空绝对会陷入万劫不复。

说来说去,还是银星空还不够强大,还没有强大到能面对任何任何风吹雨打,还不能……与全世界为敌。

莎莎明白他的用意,赶紧回答道:“签了,刚从粮仓回来就签了。”

“那就好。”庄渊点头表示知道。同时,他的脑子也在急转,尝试寻找还有什么没注意到的漏洞。

这时,原崇偷偷地挪到千璇身边,扯了扯她的衣角,“璇姐,到时候能由我来开飞行器吗?”语气中满是跃跃欲试。

一旁的薇薇原本也想开口,只是看了看自己的还有婴儿肥的小手小脚,就泄气了。

“恐怕不行。”千璇的眼中有着明显的笑意,“因为磁场的关系,所有的GPS都不起作用了。如果由你来开,我们不知道要猴年马月才能到目的地。我们所有人中,那个梁树我不知道,其他人大概只有去过E国的我和庄大哥才能胜任这个任务。”

“啊?”原崇懊恼得不行。早知道他去年就不去F国旅行,改而去E国旅行了,要不然也不会错过难得的驾驶飞行器的机会。

旁边听到他们对话的庄渊看过来,“飞行器的驾驶方法和汽车有什么差别吗?”

“庄大哥你是担心自己不会驾驶?”千璇恍然,随即笑道:“不用担心,飞行器采取先进的思感操作,只要不是傻子,就没人不会的。”

“真的吗?”莎莎一听,也凑了上来,“那样的话,到时也让我过过瘾吧。”

一旁的原崇和薇薇也振作了起来,也跟着眼巴巴地看向千璇。

“好了,这些事情路上再说吧。”庄渊插话道:“还有一件事,我们之前说到毒豹子是被什么困住了,我想了一下,大概有了思路。”

“真的?”众人一惊,等着他继续解释。

庄园点头,“即使没有地图,我们也知道与E国相邻的国家边境是X省,那么你们还记得X省的特色吗?”

众人一听,开始皱眉思索。

“面积广?”这是原崇。

“粮食产量大?”莎莎“X省的棉花质量特别好。”路芝“盛产瓜果,被称为‘瓜果之乡’。”这是微微。

“是全国第二大的牧区。”泠泠泠泠的话刚落,在座所有人都惊呆了。牧区,那不就代表有那多动物……

“你是说他们被大量的变异动物和动物丧尸困住了!”莎莎的声音猛然拔高,声音尖锐。

        母女交谈

听到莎莎说出了他心中的猜测,庄渊叹了口气,“我也希望是我把事情想得太坏了。但事实上,以我了解的毒豹子,我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其他能够困住他的脚步。”

众人默然。

“这样的话,我们真的是去救援,而不是去送死?”莎莎的声音很低,却被在座的人听得一清二楚。

这个时候,每个人都觉得在这炎炎夏日,周身的气温无端地下降了好几度。

“其实也不是没有办法。”千璇的声音让众人的精神一凛,竖直了耳朵,“我知道有一种除味药剂,能够遮掩人身上的气味,从而不被嗅觉灵敏的动物发现。”

她说的这种药剂在萨迪亚也很是少见,但并不是因为珍贵,而是因为别人用不到。需要用到这种药剂,只会是一个地方,那就是虚幻龙谷的深处。在那里,有一种非常珍贵的矿藏镂锌石,是制作炼金器时的最佳延伸塑形材料。而要到达镂锌石所在的地方,必须要经过萨迪亚唯一一个狂贝贝的领地。

狂贝贝是一种魔兽,别看名字似乎很可爱,却是一种非常奇特而恶心的魔兽。狂贝贝没有视觉和听觉,嗅觉却是所有魔兽中首屈一指的,而且狂贝贝不以进食维持身体所需能量,它们身体的所需能量是各种各样的“味道”,尤其是活的生物的味道。因此,它虽然不会攻击人类和魔兽,却会黏住遇到的生物。如果狂贝贝是一种可爱的毛绒动物就算了,偏偏狂贝贝外形像是一滩胶水,粘腻得让人作恶,还杀都杀不死。唯一的弱点是怕火,但狂贝贝都是群居在森林中的,而众所周知在森林中大规模放火的下场会是什么。想要安澜无恙地通过狂贝贝的领地,要么就放出火属性的斗气防御罩,要么就是用除味药剂。因着镂锌石虽然是最佳的延伸塑形材料,但也不是没有其他材料能够代替它,只是效果要差一点罢了。到后来,已经没有几人为了那一点点的效果而特意去招惹麻烦的狂贝贝了,知道有这种除味药剂的人也不多。

而千璇之所以会知道,不是因为她和狂贝贝遇上过,毕竟她的传承之界从来不会缺矿藏,而是因为她是一个炼金师。

庄渊摩擦着下巴,“你说的药剂的确对付动物丧尸很有作用,但对付变异动物就悬了,毕竟变异动物的视力并不低。而且,我们要去救人,而对方可能已经暴露在了动物丧尸和变异动物的面前。”

“我知道。”千璇并不是没有考虑到,而是,“所以我想的是我们利用这种药剂偷偷和他们会合,然后再表明身份,先说服他们签下魔法契约,然后再坐上飞行器逃跑。毕竟X省的动物多是牛羊骆驼等动物,而不是鸟类。

“你说的可行是可行,”庄渊挑了挑眉,“但你确定会有充足的时间让我们表明身份,顺便说服他们签下魔法契约?”

千璇摊了摊手,“这就不是我能够决定的了,但做什么事都不可能没有风险,要不然,你还有其他更好的方法?而且,在我看来,他们被困肯定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不可能真的日夜不停地战斗的,肯定是有一个安身之处给他们躲的。只是,他们一直被困,食物和水可能会不够。”

“那样的话,我们的食物和水要多带了。不过,有璇璇在,这方面完全不是问题。只希望他们能在坚持到我们的救援之前不要饿死或渴死。”莎莎懒洋洋地说道。

“另外,”千璇补充道:“我们还要带一些冬衣,毕竟已经十一月份了,虽然气温一直在上升,但我们不能保证它一直不降温。以防万一,我们还是做好准备比较好。”

路芝有些忧虑的开口:“照之前所说,他们的情况应该很危急,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庄渊沉吟了一会,“就明天吧。早点出发,我们也能早点回来。”他虽然有些不乐意再见到毒豹子,但那不代表他会明知他身处险境还故意拖延救援时间。

众人听到明天就要走,虽然有些不情愿,但到底人命关天,还是没有反对。

“那就这样吧。我还要去通知梁树,莎莎你去通知一下林怀和林恩,其他人回房休息吧,明天早上八点在客厅集合。”庄渊将手中杯子放下,站起身说道。

莎莎也跟着站了起来,和庄渊一起率先离开。

接着,千璇目送着原崇等人离开,最后只剩下她和千嚣。他们两个的房间相邻,便结伴着一起回去。

“姐,你那里既然有飞行器,那有比较稀有的金属和高科技资料吗?”一向不多话的千嚣主动问道。

千璇不明所以,“有,怎么你要吗?”

“不是。”千嚣扭过了头,“你忘了千羽的异能了?那些金属对他有用,至于那些资料,也应该对他的研究有帮助。”

千璇恍然,拍了拍自己的额头,“看我,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事情忘了。走,我们去找千羽!”说着,就要拉了千嚣去千羽的房间。

“等等。”千嚣拉住了她,“还是明天吧,你要是现在把那些东西给他,那他今天晚上就不用睡了。”

千璇想到千羽的性子,只能作罢,等明天再给他。

两人的房间离小客厅并不远,一分钟不到,两人已经站在了各自的房间门口,互道了声晚安就进了自己房间。

“吓——”千璇刚将房门合上,打开灯,转过头来,就被一动不动坐在她床上的人吓了一跳,“妈,你怎么既不开灯也不出声,我差点被你吓死了。”语气有些恼意。

“我这不是在想事情么?一时没注意。”周琳有些讪讪,“对了,你先去洗澡,洗完了妈有事要和你说。”

千璇有些莫名,这可是她妈妈头一次特地跑到她房间来说有事,这让她很是不习惯和好奇。

因着好奇妈妈要和她说什么事,千璇的这个澡洗得非常快,只用了不到十五分钟。等到她从浴室中走出来,周琳看着她还在滴着水的发梢,皱了皱眉,赶紧将她拉到身边,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一块毛巾给她擦头发。

周琳的动作有些重,好几次扯痛了千璇的头皮,她却没有吭声,反而一脸享受。从小到大,因为周琳的职业的关系,她虽然非常疼千璇,千璇却很少能够享受到她给她擦头发的待遇。

等到千璇的头发不再滴水,周琳才斟酌着问道:“今天你爷爷说的这个祁莫期,你有什么想法?”

“我有什么想法?我需要有什么想法吗?”千璇觉得莫名其妙。

周琳一噎,“就是你有没有想过以后和他的关系?”幸好噎到她的是千璇,是她的宝贝疙瘩,要是千重和千从那两个臭小子,她早就伸手拧他们的耳朵了。

“我和他能有什么关系?”刚说完,千璇就倏地站了起来,顾不上头皮被扯痛,惊恐地问道:“妈,你不会要乱点鸳鸯谱吧?”她记得他妈一向对她施行放养政策,很少干涉她的自由的啊?

“哪里是我,”周琳强硬地将她拉坐下,一边给她按揉被扯痛的头皮一边说道:“是你爷爷!我估计他老早就有这个意思,要不是顾及祁莫期的身份不能公开,说不定早让你们定亲了。”

“你怎么知道?”她有些孤疑地问道。

“看出来的呗。”周琳点了点她的脑门,“你爷爷那人本身就有些老封建,觉得女孩子嫁人就像投胎,要慎重。也因此,他一向不赞成什么自由恋爱,觉得长辈的眼光总要比阅历浅薄的年轻人要好,看人更准。当然,他这个想法只针对女孩子,因为他觉得只有女孩子才会吃亏,男孩子就当受个教训。他那么疼你,结果,你都这么大了,他却没有相看未来孙女婿的意思,还一副成足在胸的样子。我本来还觉得不解,今天听到他提起这个祁莫期,心里就有数了。”

千里重逢

周琳的回忆

千璇这会有些懵,“妈,你是不是搞错了?”

周琳有些恼了,“你以为就我一个人看出来啊,你二婶她们都看出来了。就连你五叔,估计也心里有数。”

千璇不知道这会心里是什么感受,既不是平静,也不是波澜,空荡荡的,似乎飘着什么。

在遇到莫七前,她并没有对爱情有过太大的期待,即使长辈突然要她和一个陌生人联姻,她大概也不会有意见。不是她没有主见,而是她由衷地觉得联姻并没有什么不好,她身边就有很多因此获得幸福的例子。

当然,八大氏族也不是没人反抗过。曾经莎莎的姐姐祝茜茜就因为家里为她和路珺定下的婚事闹过,这一闹就闹了十年,从十二岁一直闹到二十二岁,还闹得轰轰烈烈。最严重的一次,祝茜茜拉上了一个追求她的同校男生私奔,精心策划几个月,两人逃到了Y省。最后,一向温文尔雅的路珺肺都气炸了,沉着脸一路赶到Y省亲自将她逮了回来。之后还将祝茜茜关起来饿了三天,饿得她连脾气都没了。后来,祝茜茜就再也不敢闹了,看见路珺就悚。不过,路珺到底不是吃素的,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把祝茜茜哄了回来。祝茜茜性子一向直爽大方,对着路珺却既别扭又任性,偏偏路珺就愿意惯着他,还乐在其中。那场劫难后,路珺身死,祝茜茜遭受了巨大打击,一声不响就跑去当了国际刑警。

你看,不管过程如何,结果总是好的。

千璇心中这样安慰自己,却还是有一种叫做不甘的情绪不受她控制地冒出来。对于祁莫期这个名字,也是打心里开始排斥起来。

周琳看出了她的不甘,叹了口气,摸了摸她的头,想说什么,却没有说出来。

千璇低垂着眼睑,似乎在看着自己放在膝盖上的手,思绪却不知道已经飘到了哪里。就这样吧,她告诉自己。除了这样,还能怎么样呢?

看着一声不吭的女儿,周琳心疼了,将她抱入怀中,“从你十六岁那年从S市回来,我就知道你身上发生了不小的事情。你虽然不说,我也大概猜得到,无非是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