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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重生之豪门佳媳-第4章

小说: 重生之豪门佳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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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静,小静?”林晓兰担心地看着女儿,“你怎么了?是不是太累了?”
    牧锦的思绪回复过来,勉强笑了笑,“妈,我不饿,就是有点累,我在酒楼吃了东西的,你不用管我。”
    “哦。”林晓兰又蹲下身去擦洗地板。
    “你和爸,今天吃的是饺子吗?”牧锦没有脱防寒服,因为家里没有暖气,脱了会很冷。她不想去帮养母擦洗养父吐的污物,完全无视的话又有些与心难安,所以坐到一边,在养父的鼾声里,有一句没一句地跟养母拉起了话。
    林晓兰也没觉得有什么,只是边干活边回答,“嗯,是居委会派人送来的肉和面,妈去拔了几颗白菜,剁在一起做了馅包了饺子。味道还真不错呢,你爸爸吃了三十多个!”
    牧锦有点为她难过,“妈,那你吃了吗?”
    “吃了啊!”林晓兰笑起来,“妈尝好几个呢,很好吃,想着怕你回来饿,所以留在了面板上没煮。明天给你做早餐,你早些起来,免得起晚了被你爸爸吃了。”
    仿佛因为话题里提到了自己,所以里屋的男人鼾声突然骤停。
    林晓兰吓得一抖,手中的抹布举着没敢动,牧锦也侧耳倾听,屋子里一时安静如水。好一阵,男人的鼾声才又响起来。想必是鼻腔有点阻塞,所以呼吸才会停了一阵,他的老毛病了。
    林晓兰明显放下心来。
    牧锦叹息。
    她有时候真的不明白,养母林晓兰为什么会忍受养父魏刚那么多年的坏脾气以及偶尔的家暴,却不离开他。
    听说魏刚年轻的时候是在工地上干活的,有一把子力气,性格也不错。后来是从建筑工地上摔下来,摔断了腿,才开始颓废。当时建筑商只付了一小部分医药费就不再管他,林晓兰又刚生了孩子没多久,两口子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才勉强治好魏刚的腿,但还是落下了病根。
    从那时起,魏刚就不再出去揽活儿干,整天呆在家里,久而久之养成了酗酒打老婆的坏毛病。他偶有清醒的时候,也会抱头痛哭,怨恨自己没本事,养活不了家人。
    上辈子,牧锦对魏刚其实是充满了憎恶的。她讨厌这个男人因为生活不如意就责打老婆出气的行为。
    但是到了临死前,她却不恨魏刚了。
    ——至少,当她在游泳池挣扎的时候,这个男人没有袖手旁观,甚至在大冷天跳进了冰凉的池水中,打算救自己。这说明他的人品并没恶劣到无法想象的程度。
    好像,魏刚那时也淹死了?
    魏熙然所有的麻烦都解决了,倒真是白白捡了个便宜。
    看来,如果这辈子自己要早些脱离这个家庭话,得给养父养母想点办法才行……
    
    第5章 情知起5
    
    夜深了,林晓兰收拾完客厅,洗漱之后便战战兢兢地进屋去睡觉。
    这个家只有一室一厅,牧锦的小床就支在客厅的一角。她脱了裤子钻进被窝里,才脱掉上衣搭在被子上,匆匆忙忙躺下。被中一片冰凉,好半晌才被体温捂暖。关掉小台灯,一室黑暗。
    在黑夜里,听觉感官分外明显,内室中,魏刚鼾声雷动,林晓兰悉悉索索地翻动身体;窗外,这个片区倒也有几户家境稍好的人家在观看电视里的春节联欢晚会,欢声笑语隐约传来;再远处,噼里啪啦声响起,快到午夜了,过节的人们又在燃放鞭炮。
    牧锦不安地动了动身体,缩在盖了十多年的棉被里。她回忆起上辈子被牧家找回去那一年也是个除夕,她小心翼翼地陪着生父生母守岁,牧家大宅仅仅是二楼的小客厅就比目前住的这个一室一厅面积大一倍,明亮而宽敞,更别提精致优雅的内饰、超大屏幕的电视机、水晶茶几上还摆放着各种散发香气的糕饼水果……
    尽管在牧家她未曾得到过心灵上的温暖,可牧家的一切毕竟是名正言顺属于她的,她凭什么不该得到?
    牧锦眼皮下的眼球动了动,棉被中的两只素手紧紧握成了拳头。
    初一一大早,天色蒙蒙亮,牧锦先于养父养母起了床,到厨房一看,案板上蒙着一块湿润的纱布,下面是十来个胖嘟嘟的饺子。想到昨晚上林晓兰说的让自己早上起来吃、别给魏刚看见的话,牧锦有些无奈。
    这个家总是这么入不敷出,靠林晓兰每天在街头摆个缝补摊根本就赚不了多少钱,偶尔有人要求加工些围巾袖套枕套会有点赚头,多数情况下一整天在街头喝着风,却一无所获。
    就这样,林晓兰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省吃俭用,居然供牧锦上了高中。平时有好吃的,也会偷偷藏起来给牧锦吃。作为母亲,她的确尽职尽责。
    只可惜,上辈子安市大学的学费实在是太高了,家里所有的钱拿出来都还得借点儿,全家还必须不吃不喝,这怎么可能?魏刚的腿每年都会犯病一两次,疼起来的时候要敷药膏,他又不时要喝酒,家里跟亲戚也借过钱,不能不还……
    前世牧锦憧憬了许久,期盼能够上大学,但是魏刚每日为了这件事在家里酗酒咒骂责打林晓兰,就是嫌女儿读书太多没有用。
    最终,牧锦死心了,放弃了大学梦,踏踏实实找了个服装售货员的工作。偶尔经过安市大学的校门,她会驻足观看那些进进出出的大学生,她会幻想,如果自己进了大学,会是怎样的光景……
    “小静,你已经起来了?妈马上给你煮饺子吃。你爸还在睡。”林晓兰出现在了厨房门口。
    牧锦还保持着手掀起纱布的状态,闻言连忙放下来盖好,回头笑道:“妈,你吃吧,我吃素面就行了。”
    “嗐,你这孩子还跟妈客气……”林晓兰笑呵呵的,继续给牧锦煮饺子。
    牧锦按住她的手,“妈,我说让你吃你就吃。昨晚上酒楼大厨给服务员开小灶,弄了很多好菜,我跟夏薇都吃了不少,到现在还不饿呢。你赶紧煮了吃吧。”
    林晓兰拍拍她的手,感叹女儿懂事,“好吧。”
    最后,林晓兰自己只吃了五六个,剩下的仍然全留给了魏刚。
    “妈,今天酒楼放假,我跟你一起出摊。”吃完早饭,牧锦拉上小拉车,车上是对他们家来说,最珍贵的一台缝纫机,以及拉拉杂杂一些线和布料。
    林晓兰想要接过去,牧锦却不让,且又取了一把干净的塑料梳子,拿了两个盒子,带着一起出门。
    林晓兰糊涂了,问道:“小静,你拿这些是干嘛?”
    “妈,你等会儿看了就知道了!”牧锦自信满满。
    母女两个走出这片区域,沿着大道走了约莫一个小时,到达云霞公园。附近是居民区,还有一条步行街,两边商铺不少,也有很多街边小摊贩,平时林晓兰就是在这里摆摊拉活儿。
    平日里,这边来逛街的人到中午便多了起来,附近居民区的家庭妇女会过来卷个裤边儿、接个拉链儿什么的,有时也有时尚女青年拿着衣服来改成自己想要的样儿。夏天的生意稍微好一些,冬天就比较差。
    两母女将脚踩缝纫机支好,摆上凳子,前面挂上“缝补”两个大字的纸板,小摊就算摆好了。
    这个时间段自然是没什么人,牧锦坐在凳子上,开始给自己梳头。她坐在街边的长凳上,悠闲自在的样子犹如坐在舒适的厅堂里一般舒服。她的面前摆放着一个小小的妆镜,但是她成竹在胸,基本不去看,只是随便瞟几眼而已。
    牧锦继承了牧家太太冯贞静的美貌,除了模样姣美之外,更有着一头黝黑亮丽的长发。只见修长白皙的手指头灵巧地在黑发里穿来穿去,很快两条粗黑的鞭子就左右交叉在后脑勺上,巧妙地结在一起。牧锦用黑色的小皮筋扎好,压进发底,隐藏在发根处,再用几根黑色的小细发卡别好。
    编完头发,她拿起小镜子照了照,用梳子的细柄小心地把头发挑得蓬松,顿时整个人又显得慵懒了几分。
    其实,这就是牧锦想到的一个赚钱的方法。据她所知,大概三五年之后,随着韩剧的热播,所谓的“韩式梳头”便会开始流行起来,饰品店和化妆店都有这项服务。上辈子的她也是个很爱美的女生,跟着电视和网络学了不少韩式发型,编发、盘发都有一手。
    林晓兰看得眼睛都愣了,等牧锦全部完成之后,她才欣喜问女儿:“小静,你梳的这个头真是漂亮,从哪儿学的啊?”
    牧锦编了句谎话,“我自己琢磨的。妈,你说好看不好看?”
    “好看!简直太好看了。我闺女就是聪明!”林晓兰被华丽的发型晃花了眼,想摸摸女儿的头发,又怕弄坏了。
    牧锦笑了,“妈,我刚才梳的时候,你看了吗?”
    林晓兰点头,“看了一遍,不过没太记牢。”
    牧锦知道养母其实是个心灵手巧的女人,不然也不能吃缝纫这碗饭,只可惜没机会和服装行业接触,才能有点埋没。
    她笑道:“那,妈你多看几遍,今天我打算给路过这里的女孩梳头发,每个头收五块钱。”
    “啊?这……这也能赚钱?”林晓兰有点不信。
    “管他呢,试试呗。”牧锦耸耸肩。她手边还有一盒皮筋和一盒细发卡,她重生回来的当天正巧领工资,用了十来块钱买的。这生意试一试也没有什么成本,根本不可能亏。何况她确信,爱美的时尚女孩一定会愿意花这个钱的。
    牧锦带了纸笔,用一张白纸写了两个大字“梳头”,挂在“缝补”纸板的旁边,一切准备就绪。
    林晓兰对女儿的行为支持是支持,可到底半信半疑,暗暗笑了笑,没去管她。
    这天是大年初一,人们半夜里都睡得很晚,商家大部分都放了假,偌大的步行街也只有几户商家照常开门营业,连平时喧嚣吵闹的小摊贩也不见踪影。
    一直到中午,缝补摊都乏人问津。牧锦不禁有些忧虑,她原本计划着今天能开张,多梳几个发型让养母记住,她明天之后又要到酒楼去打寒假工,只能每天晚上回家的时候再教养母其他的发型,把这个无本生意做起来。可赶上这么个日子,真是没办法了。
    母女两个坐在寒风里,取出林晓兰昨晚做的白菜馅儿的素包子当做午餐,包子都已经冷掉了。
    正吃着,一记清亮的女生嗓音在两人身后响起。
    “哎,梳头?梳什么头?……哇!”
    牧锦赶紧咽下口中的包子,连忙回头。看见来人,却愣住了。
    她……认得这个说话的女孩。
    
    第6章 情知起6
    
    站在缝纫摊前的女孩明眸皓齿,眼神带着惊叹,穿着打扮一见即知是富贵人家的小姐,精致而典雅。她似是被牧锦的发型迷住了,嘴里赞道:“梳头……就是梳你这个发型吗?”
    牧锦心情十分复杂。
    她认得这个女孩,名字叫做江丹姿,是安市豪门江家的二小姐。她上面有一个哥哥,叫江劭峥,好像是安市的商业天才之一,与顾家的顾震苏并称“安市双杰”,都是了不得的青年才俊。
    江丹姿在父母兄长的保护下,性格比较天真单纯,是牧家的假小姐魏熙然的好朋友,因为看不清魏熙然伪善的面目,也曾经对回到牧家的牧锦冷嘲热讽。她哥哥江劭峥倒是个成熟稳重的人,为妹妹的出言不逊而极其不悦,教育过妹妹很多次。江丹姿被哥哥责备之后很不开心,又因魏熙然的挑唆,反而更加憎恶牧锦。
    最后江劭峥看出了魏熙然个性之中隐藏的恶劣之处,为了阻止妹妹继续跟这个女人来往,将妹妹送往美国。江丹姿再回到安市的时候,心性成熟了不少,而且结了婚,才没跟魏熙然继续来往。
    对于江丹姿,牧锦说不上是什么感觉,说恨吧,倒也不至于,当年江丹姿只是在言语上藐视自己而已,并没有真正出手做过什么;可说不恨吧,却因为她曾与魏熙然沆瀣一气,而心怀不忿。
    牧锦心中默默叹了一声,罢罢罢,今生毕竟重新来过,绝对不会再重蹈覆辙!她一定会想办法让江丹姿认识到魏熙然的真面目。
    当下,牧锦面带笑容,点点头,“嗯,梳头的意思就是为你梳一个新的发型。不仅仅是我这种,我还可以根据你的脸型和气质以及你的要求,为你梳另外的适合的发型。”
    江丹姿身边站着一个保姆模样的中年女人,低声道:“小姐,你要弄头发,下午给andy打个电话让他到家里就是了,何必在街头梳呢?”
    “可是我觉得她这个头发真的很好看,就连andy都没给我梳过这样的发型。”江丹姿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她这会儿正从云霞公园云霞山的云霞寺里出来。安市大年初一有不少习俗,比如到就近的寺庙上香,撞撞寺庙里的祈福钟,为寺里的长明灯点灯油等。因此云霞公园的云霞寺、南湖公园的南湖寺,以及城中心的昭明寺及明远寺都是大年初一最热闹的地方。
    江丹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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