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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原配逆袭指南(快穿)-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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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当然能幸福,这样一个百废待兴的世界,没什么不可能的。”穆凌道,握住了郭怜筠的手,郭怜筠之前的遭遇,绝不比苏梓画谭春娟来的好。

    郭怜筠抬眼看向穆凌:“所以你是阿拉丁神灯还是别的什么?”

    “我只是一个鬼,但我可以帮你,你想要做什么?”穆凌问道。

    “我想要强大起来,把姜高杰踩在脚底,让他生不如死!”郭怜筠的眼里突然迸发出强烈的恨意。

    她虽然有过死的念头,但她其实并不想死,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一年前她决定要私奔的时候,可没打算这样悲惨地死在外面!

    郭怜筠突然就想起了这一年来的事情。一年前,她将自己首饰和一些值钱东西卖给了同学,然后就和姜高杰一起坐上前往上海的火车来到了这个城市。

    很多报纸杂志都已经从北平搬到了这里,这里的文化氛围比北平更浓厚,他们刚刚到达这个城市的时候,就想在这里做出一番事业来。

    他们两个在租来的房子里拜了堂,约定一生一世,然后就过起了只有两个人的生活。

    她私奔的时候虽然带了一点钱但不多,姜高杰更是没什么钱,因此他们安顿下来不久,就不得不开始谋划生计。

    姜高杰当初在学校里是公认的大才子,到了这里之后就开始给报纸投稿,而她则开始四处找工作。

    她以为自己好歹能找到一个足以养活自己的工作的,然而事实上很少有人愿意雇佣女人,除非是去做普通女工或者佣人,而这些活,她又竞争不过那些底层妇女——谁会请一个一看就是大小姐的人去做粗活?

    她找工作不顺利,姜高杰更加不顺利,他埋头写了一个月,一篇稿件都没有被录取,倒是用来参考的报纸和书买了很多,花光了他们的积蓄。

    两人差点就过不下去了,幸好就在这个时候,她找到了一份在一个洋人开的西餐厅做服务员的工作。

    她有了收入,姜高杰却依然没什么进账,她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只以为是那些编辑不识货,毕竟对姜高杰的文采,她是非常信任的。

    但姜高杰的脾气却越来越差,对她也越来越不好,还是她劝姜高杰去参加一些本地的学生活动之后,姜高杰的态度才总算有所好转,她也因此松了一口气,两人还可以像以前那样,一起聊他们的理想,他们的信念了。

    她的工作实在太忙,因此支持姜高杰去做某些事情,就成了她寄托自己理想的事情,为了能有钱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她除了服务员以外还在厨房帮忙,好多赚一份钱。

    她希望姜高杰有一天能一飞冲天,她对未来充满信心,她见缝插针地跟着洋人大厨学外语……

    然而一个月前,她在自己工作的西餐厅看到姜高杰和一个穿着洋装的漂亮女孩亲密地坐在一起。姜高杰将那个女孩哄的喜笑颜开,看到她之后却脸色大变,她为了不丢工作不敢做什么,想要等晚上回去再问问姜高杰原委,但她还是把工作丢了,是姜高杰陪着的那个女孩向餐厅要求的。

    她回到两人租住的这个小房子,姜高杰海已经拿着两人所有的积蓄消失了!

    她身无分文,只能一边找姜高杰一边找工作,甚至依靠教堂的施舍填饱肚子,三天前才总算找到了姜高杰。

    或者应该说不是她找到的,而是姜高杰主动见她的,姜高杰将她带到了一条小巷里,然后很快就有几个男人冲出来抱住了她……

    那一切对她来说就是一场噩梦,一场完全不能回忆的噩梦。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敏感词很多,所以某绝描述的时候有些会模糊一下,时代背景也会模糊,应该不影响阅读哈~

    这个女主应该会很厉害很厉害~

    谢谢亲们的地雷~






 第34章 第二个故事(2)

    “你先把自己收拾一下。”穆凌看着狼狈的郭怜筠,提醒了一句。

    郭怜筠点了点头,一动却差点一头栽下床,她扶住旁边的桌子灌了一杯水下肚,才觉得好了一点,然后找出一身衣服穿上,去外面打了水回来擦洗。

    这个房间很小,根本没有洗澡的地方,但郭怜筠已经习惯了,她换了好几盆水,把自己来来回回擦了七八遍,然后才换上干净的衣服,而这个时候,穆凌已经把这个小房间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

    “我现在一分钱都没有,还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郭怜筠看向穆凌,“我要先出去找吃的,你呢?”

    “你能从哪里找来吃的?”穆凌反问。

    郭怜筠呆了呆,随后苦笑,要找吃的确实不容易,现在在上海居住着无数流浪儿,这些孩子会翻遍每一个垃圾桶,将所有能吃的东西全都吃掉,说起来,之前一个月要不是姜高杰只拿走了钱没拿走家里的粮食,她又在自己以前工作的餐厅得到了一些接济,恐怕早就饿死了。

    “在我的生活的时代,书本都是很值钱的,这里应该也差不了多少吧?我觉得你可以把这些书卖了。”穆凌指了指屋子里的那些书本。

    郭怜筠愣了愣,很快就开始打包这些书,这些书都是姜高杰买的,她也看过,她很爱惜这些书本,因此之前都没想过它们还能卖掉。

    郭怜筠和穆凌之前遇到的两个人不同,她是见过世面的,因此打算卖书之后,她就非常果断地带着二十来本书去了一家私人开的书店,然后将旧书折价卖了出去。

    郭怜筠做这一切的时候,穆凌一直在观察着周围的情况,她看周围稀奇古怪的房子,看周围人各式各样的穿着,看那些不用马拉也能跑的车子……

    当然,最吸引她的注意力的还是大街上那些露出胳膊的女人,虽然现在这个社会还有些乱,但不能否认已经开始发生变化了。

    卖了书,郭怜筠就买了几个菜包子填肚子,还买了一些粮食带回家——虽然她租的房子很小,但可以在房间外面升炉子做饭。

    回到租住的地方,郭怜筠将这个月的房租给了房东之后,手上就又没什么钱了,她在床上躺下来,盘算着明天还是要去找工作。

    只是……现在全国各地很多人往这边跑,这里人满为患,洗碗的工作都好几个人抢,她又哪能轻易找到?

    当初要不是那西餐厅要招有长相有气质的服务员,也轮不到她。

    “你帮我把这些报纸摊开,我要看。”穆凌突然道。

    郭怜筠将报纸一张张摊开,又问:“你看什么?上面的招工启事?”报纸上的招工启事是有,奈何都是招男人的。

    “不是,我在看上面的文章,你怎么不去投稿?”穆凌问道,她只知道一些郭怜筠的经历,对这个时代不了解,因而唯一能知道的适合现在的郭怜筠的赚钱方法,就是给报纸或者杂志投稿。

    姜高杰不去工作整天在家里写文章,不就是因为稿费高?这时候很多读书人,都是靠稿费为生的。

    “我不会写。”郭怜筠皱起眉头,她读书的时候就不擅长写作,倒是算数之类的更擅长。

    “我看上面的故事,要写出来并不难。”穆凌指着是一篇用白话写的短篇小说,这文章放在那些老学究眼里,估计不伦不类,但真的去读的时候,她却觉得读起来很舒服。

    这白话文里并没有太多华丽生僻的辞藻,按理郭怜筠的学识是完全够的,就说习惯了各种拽文的她,读了几篇之后也能写了。

    “我从来没写过这些,不知道要写些什么,还有这些白话小说……”郭怜筠想说这些白话小说一点文采也没有,却又猛地想起这是姜高杰整天念叨的,可她为什么要相信姜高杰?

    姜高杰总是觉得自己写的诗歌才是最好的,这些白话文全无文采,可事实上呢?这些白话文被刊登出来了,他的诗歌……写了整整一年,也不过就刊登了两三首。

    说起来,姜高杰曾经也是写过白话文的,说是为了赚钱,可以去写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然而他写的东西还是没过稿。

    “我们来写这种文章吧。”穆凌指着报纸上的文章说道。

    “好。”郭怜筠点了点头,虽然她没什么信心,但如果她写的文章发表了呢?

    说是要写,但郭怜筠根本就没有头绪,倒是穆凌在看过了报纸上的文章之后给出了一个想法:“你写个秀才吧?就写一个一心想要中举中进士,为此孜孜不倦地读书却忽视身边的一切,最后却发现皇帝已经不存在于是疯了的秀才。”

    穆凌以前每年都会借着礼佛在自己的庄子上住一段时间,那时候,她身边的丫头婆子总会搜罗来很多趣事讲给她听,里头就不乏关于读书人的。

    比如有一个人,明明没什么本事却一心想要读书,最后倾家荡产连个秀才都没靠上,还觉得是时运不济天妒英才,然后要老母妻子做工供他继续读书不肯做别的事情。

    又比如有一个人,考举人屡考不中,最后一直考到五十多岁,因为没有子女妻子又死了,什么都不会他就活活饿死了。

    还有一个人,好不容易考上举人,一个激动当场就死了……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科举又是没有战争的年代寒门子弟出人头地的唯一道路,于是无数人为了科举抛头颅洒热血……穆凌回想起那些读书人的之间的争斗和某些读书人的执着,总有种无言以对的感觉。

    说起来,苏梓画的那个二哥,就属于明明没那个天赋,还硬要学的。

    之前知道这个世界竟然没有皇帝存在之后,穆凌就想过那些除了科考啥都不会的人大概会疯掉,现在正好可以写出来。

    当然,有些读书人其实早就有心作出改变了,他们甚至是新派的带头人,但就算这样,有些蔽塞的地方的人,不还是只知道皇帝?

    穆凌想到这一点,就说了一些相关的趣事,郭怜筠越听越激动,顿时就有了把这个故事写下来的冲动。

    “在发现不能科考之后,这个秀才可以整天浑浑噩噩疯了一般,但还是要去做八股文,这样的故事很有意义!”郭怜筠拿了钢笔,就开始写了起来。

    郭怜筠确实不太会写文,写的七零八落的,还是穆凌看不过去,自己念一句让郭怜筠写一句,才慢慢地把故事写了出来,然而一直写到半夜,两人也就写了五千字而已。

    “你早点睡,明天再写。”穆凌让郭怜筠睡下了。

    第二天郭怜筠没出门,又写了整整一天,最后手都酸了,才总算写完了一篇两万字的短文,因为纸上又不少涂改的痕迹,她第三天又抄写了一遍,才拿去投稿。

    虽然这时候已经有人在呼吁男女平等,可事实上男女之间根本就不平等,因为这个,郭怜筠到底没有用自己的真实名字,而是起了一个筠连的笔名。

    郭怜筠出门去了,穆凌就继续看床上摊开的报纸,她这几天趁着郭怜筠睡觉吃饭的时间一直在研究报纸杂志上的文章,从中吸取经验,郭怜筠确实没有写文的天赋,所以暂时还要靠她将文章口述出来——她那么些年不是白活的,总能知道怎么把一个故事讲好。

    当然,除此之外她也不忘记下那些全新的思想。

    “我们继续。”投稿之后,郭怜筠又找到了穆凌,然后开始跟穆凌商量接下来要写什么:“你觉得一个女人因为愚昧,在自己的孩子生病之后不知道请医问药,反而给他喝符水最后害死了自己孩子的故事怎么样?我曾经在火车上遇到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孩子咳嗽很严重,估计已经得肺炎了,她竟然不想着给孩子吃药,反而用针去挑孩子的胸口,说是把痰挑出来就不咳了。”她现在回想起来,还能清晰地记起当初那个孩子无力的哭声。

    “可以,我们商量一下情节,然后我说你写。”穆凌又道。

    两人花了两天功夫,又写了一篇一万多字的文,郭怜筠把文章拿去投稿,回来之后又马上表示,她们可以再写一个女工的故事,她来上海之后曾经遇到过一个想要找工作,却被骗去了肮脏地方的女人,那个女人被关起来被迫接客,他们连件衣服都不给她,最后还是她病的快死了,才被扔了出来,而正是这个女工的经历,让她找工作的时候总是非常小心。

    穆凌和郭怜筠合作,这次花四天时间将女工的故事用四万字写了出来,还在里面塑造了一些非常典型的人物形象,女工最后也从被扔出来变成了被人救出来,可惜救人的人死了,最后只剩下女工一个人。

    这次郭怜筠投稿之后,照旧急着要写下一篇。

    “你应该好好休息一下了,别因为别人的错怪自己。”穆凌终于提醒道,这些日子郭怜筠看似坚强,却不让自己有一刻空闲,其实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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