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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仙恋红尘-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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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克制性的,似乎另有心事。
    很想问刘德华到底有什么事,但不等他开口,刘德华已经快步离开了,只留下沈信一人满腹疑窦。
    刘德华直接回到办公室,关上门,一个人陷入了沉思。正如沈信所估计,他有心事,而且是一个从来没有提起,却一直在他心底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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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憧憬
    对于沈信的新片,刘德华的确很满意,如果单单只是当作一部单独的影片,他没有理由不满足。但是,这部影片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此。实际上,这部影片的成败关系到刘德华的一个梦想,拍摄的成功也只是迈出了实现梦想的第一步,所以即使对这部影片的效果很满意,他还是只能表现出有所保留的高兴。
    是的,刘德华有一个梦想,或者说,所有经历过港片兴衰的电影人都有一个梦想,就是重振港片雄风,在电影上超越美国,战胜大鳄好莱坞,或者至少也要能和它平起平坐。
    无可否认,在电影方面,好莱坞是当之无愧的老大,无论从数量和质量,都不是其他国家地区所能单独抗衡的。但作为与港片兴衰的见证人,刘德华在遗憾港片衰落的同时,更多是对未来的憧憬,希望有一天能够美梦成真。
    作为一家娱乐公司的老板,更是一个具有巨大影响力的明星,刘德华觉得自己应该是有能力为港片,为中国电影做点事的,但要如何进行,他却一直没有方案。
    走民族特色的路线吗?但虽说民族的才是国际的,但在好莱坞的强势下,任何其他国家特色的影片只能热闹一时,完全撼不动它的霸主地位。《卧虎藏龙》即是一例,轰动一时,并且引起了一群跟风之人,但一样重归沉寂,并没有对好莱坞造成什么影响。至于跟风者,在国内已是骂声一片,更是降低了中国电影的形象。
    在这方面作的好的是周星弛,《少林足球》和《功夫》两片对好莱坞都造成了一定的冲击,算是港片走向世界的杰出代表了。但同样无可否认,单走功夫路线,并不是长久之计。且不说同一题材的影片容易引起审美疲劳,更难出新,即使能保持这个影响力,在这样狭窄的题材中,要扩大中国电影的影响力,也是难上加难。
    总之,只凭着这样的努力,暂时是撼不动好莱坞的。
    当然,最终还是有走这一步的,没有自己民族的特色,即使能赢得认可,也不是真正的中国电影。但是,在中国电影势弱的今天,也许需要剑行偏锋,才能迅速达到重新崛起的目的。
    另外还有过一种尝试,就是导演和演员直接去好莱坞发展,想通过最直接的方式为中国电影赢得尊重。
    但很遗憾,结果也是一样,演员和导演除了钱不少赚外,也没有扩大多少中国电影的影响力。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好莱坞的强势,无论多大牌的演员和导演,到了好莱坞,都得按人家的规矩办事,拍什么片,演什么角色,完全不是他们能做主的。这样一来,导演和演员的优势得不到发挥,更被好莱坞看轻,最终只能铩羽而归。
    刘德华对这些情况都是了如指掌,深深感到,要挑战好莱坞的权威,需要从加强自身作起,不仅要有好演员,还得有不次于好莱坞的制作,当这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对好莱坞造成冲击。
    但这说起来容易,真要做起来何其难啊。首先,好莱坞大投入的大制作影片,就不是中国电影所能抗衡的。且不说能否拿出那么多的钱投到一部电影上,光是想想能否收回成本已经可以吓退一大堆人了。
    具体到技术上,首先动画技术就不是中国电影行业所能比拟的。而且,在好莱坞强势的同时,中国电影却在萎缩,整个行业不景气,也直接造成了人才的匮乏。从导演到演员到剧本创作人员,都出现了断层。作为一个资深电影人,刘德华深深感到担忧。
    要拯救香港甚至中国电影,他知道靠他一个人不行。作为一个歌手和演员,他在亚洲算是红透半边天了,但放到西方,影响力微乎其微。作为一个老板,他的财力也是有限。在港片生存日益艰难的时候,刘德华的梦想也只能深深埋在心里
    但是,沈信的出现却让刘德华有了一个新的想法,那就是通过造星来带动港片的复兴和中国电影影响力的扩大。中国人,却能对西方造成巨大的影响,这样的一个电影明星,不仅可以带动香港电影业的复兴,更能将港片的影响力扩大到亚洲之外。
    这个想法也近乎天方夜谭,但有了沈信,一切都不一样了。细思之后,刘德华觉得此事大有可为,于是开始为沈信设计前途。
    自觉已达演艺巅峰,刘德华其实知道自己已经很难突破了,之所以一直在坚持,内心更多是对命运的一种抗争。在见到沈信后,刘德华忽然意识到,沈信是可以作为他的代言人去获得那些他没有获得过的荣誉的。所以一开始看到沈信,刘德华只是下意识地想培养沈信做他的接班人,并没有想及其他。但随着沈信天赋的一一展现,他忽然发现,沈信正是完成他那个宏大梦想的最佳人选。潜力无穷,天赋超人,这简直就是上天送给刘德华的最好补偿。
    忽然之间,刘德华觉得和这个重振港片雄风的梦想比起来,个人的荣辱根本算不了什么。也正因为如此,他去年以来,已经减少自己在演艺方面的事务,专心经营起公司,准备一心一意地培养沈信,以及一大批得力的人手。
    这个决定一下,刘德华顿时轻松无比,他并不是完全淡出演艺圈,而是不想再拼命打拼了,就象他最崇敬的一位前辈明星一样,一年拍上一两部自己喜欢的电影就行了。这样既轻松,更有可能出精品,真是他最完美的生活了。而且,在沈信的身上,他更看到希望。
    通过去年沈信的表现,沈信在亚洲的知名度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已经不需要再为了扩大知名度而追求拍摄的数量了,重要的是出精品来巩固自己的地位。所以才有刘德华不惜重金建立动画小组,更高薪请来诺曼。诺曼拍的电影刘德华都看了,正是典型的好莱坞大片风格,气势恢弘,大气磅礴。这正是国内导演所缺乏的一种能力,也许是因为习惯了小制作,即使给上钱,中国导演也很难拍出好莱坞那种气魄的电影。刘德华请诺曼,也是别有苦衷。
    刘德华选择马天成的《东方之鹰》作为沈信新年的开山之作,并不是没有理由的,首先,这个剧本中除了男主角外,其他人都是西方人,很容易为西方人接受,也借西方配角衬托了沈信的地位,算是对西方电影市场的一次试探。在刘德华的一生中,曾经历过多次成功或者不成功的尝试,这只是其中一次而已。而每当看到沈信的进步,刘德华就更有信心。
    在刘德华来说,这次尝试即使失败也没多大损失,凭着沈信在亚洲的影响,已足以保证收回成本了。
    看过样片之后,刘德华对这部电影的前景更为看好,这才要一个人静静地想想,下一步应该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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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争执
    在《东方之鹰》中,刘德华做了一个大胆的尝试,就是所有对白都是以英语完成。固然,一方面是因为外国佬大多不懂汉语,更主要的是,这样的影片对西方观众对剧情的欣赏毫无影响,有利于沈信树立自己的形象。英语是国际通行语言,英语国家也都是大市场,这种尝试并非不可行。
    对有着五千年悠久文化的中国来说,这是一种悲哀,但也只有这样,也才能最快地将沈信的形象推到西方,才能形成对抗好莱坞的势力。只有沈信的形象深入人心,才能借他的影响力宣传扩大中国电影乃至中国的影响。或许刘德华的想法是错的,但他这样想了,也就这样做了,凭着一颗热爱电影,热爱中国电影的拳拳之心。
    正是因为对沈信有这么大的期望,所以在沈信的演唱会后,刘德华才会那么担心他误入歧途。沈信一句要做就做最好,深深打动了刘德华的心,从此对沈信更有信心。看过样片之后,刘德华对沈信的表现非常满意,他不仅在说,而且在做。刘德华忽然觉得,自己为沈信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抛开顾虑,展望前程,刘德华踌躇满志,想得很远,远到无法捉摸,但梦想是如此之美,令他沉醉。
    刘德华的这些想法,一时也只埋在心里,并没有对沈信说。沈信一开始担心刘德华有什么难题,后来见刘德华恢复常态,也就不再想这件事,只是一心投入到电影的配乐工作上了。由于整部电影的场景基本上都是在南美,而且沈信也不经意间将对南美音乐的感悟表现在片子中了,所以理所当然,配乐的风格是以桑巴舞曲和探戈舞曲的风格为主。
    这一来,沈信这段时间对南美音乐研究的成果就表现出来了。电影的场景他已经很熟悉,很容易就在脑中回忆了一遍,接下来的配乐就象火山喷发,灵感强烈得无以复加,沈信这项工作几乎是一气呵成。
    这完全归功于沈信超强的学习能力,经过拍摄期间的学习,他听过的南美音乐的数量很是惊人,而且随时都可以自动重现,这些都是常人所难以达到的。另外,他对音乐的天赋也是常人难及,凭着初接触到南美音乐的新鲜感,他很快就掌握到了南美音乐的精髓,并且能够自己进行创作了。
    因为沈信几乎不需要休息,可以全天候工作,工作效率更是常人百倍,他最需要的其实是灵感。只要灵感一到,他一夜间作出一部交响乐也没有问题。
    配乐结束,沈信先自己欣赏了一遍,心中很是满意。不过,灵感似乎还没有得到完全发挥,他又趁兴创作了一首歌曲。回想着巴西狂欢节当日的种种情形,以及与苏戏剧化的遭遇,几乎不用他想,旋律已经自己涌流出来。
    沈信意犹未尽,自己又填了首词。自从踏如娱乐圈,他就再没有自己作词了,所有词作都是由完成来做。这主要是因为沈信受先秦两汉文化的影响,词作过于古典化,不适合现代流行歌曲的风格。沈信试过用现代语言创作,但做出来的词浑然没有味道,后来也就索性全交给完成了。反正完成在作词方面很有一套,功底相当深厚。
    但这一次,沈信实在是按捺不住心中的创作激情,忍不住自己又来了一首。乐曲旋律自然是桑巴舞曲的风格,但沈信写完歌词之后,却觉得自己的词和乐曲完全不搭调,不由摇头苦笑,看来自己作词,实在是不行啊。不管了,沈信对自己说,还是让完成去头疼吧,这家伙,前一段还颇幸灾乐祸地问,为什么最近没有新作问世,让他却头疼也好。这样想着,沈信不无恶意地笑了。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所有相关的后续工作中,沈信的配乐是最先完成的,其效率和效果又引起诺曼的一阵惊叹,不得不再次调整他对沈信的看法。
    在此之前,诺曼自然听说过沈信在歌坛也是很有成绩的,但中国流行歌坛对西方人来说近乎没有印象,他也不如何把沈信的歌手和作曲者的身份开在眼里。
    南美音乐在西方颇有市场,诺曼对这种风格也是很有欣赏水准。听过配乐之后,他完全被震惊了,
    那种对南美音乐灵魂的把握已经让他无法置信,一个中国人怎么可能作出这么正宗的南美风格的音乐?而且还不止此,在与影片场景情节的吻合上也是天衣无缝,达到了乐中有景的境界,在节奏上的把握也是恰到好处,张驰有度,实在是配乐中的典范作品。诺曼完全可以想象得到,最后完成的影片中,配乐是绝对关键的一个因素,沈信的配乐既完美地衬托了电影,却一点也不会喧宾夺主,这就是配乐的作用,但只有沈信才做到这么完美。
    这时在诺曼心目中,沈信简直就是演艺之神在世,这一点,倒和方令强的观点近似了。
    “中国人,实在是太神秘了。”诺曼最后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而在沈信的刺激下,诺曼已经很高涨的热情再次得到提升,对所有的工作都要求起精益求精。他现在这样的劲头,在他来之前应该是怎么也想不到吧?当时他只想捞上一笔,然后拍屁股走人,最后再忘掉这部注定没有前途的影片。
    而经过沈信的一系列表现,诺曼现在态度大改,一再声称,他一回到美国,就要强烈地向自己的同行们介绍这部电影和男主角沈信。这样说的时候,诺曼一脸的骄傲,已经当足沈信是他的得意弟子,《东方之鹰》也成了他最得意的精品电影。沈信给他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傲慢的美国老头终于低下高傲的头,变得谦虚起来。
    在诺曼的严格要求下,最先受到冲击的是刘德华新成立不久的动画小组。原先看过动画小组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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