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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网络元神修仙记-第19章

小说: 网络元神修仙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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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和无腿走不了,他抱着玉璞在楚山上哭了三天三夜,后来楚文王知道了,他派人拿来了玉璞并请玉工剖开了它。结果得到了一块宝石级的玉石。这块宝石被命名为“和氏壁”。后来这块宝石被赵惠王所拥有,秦昭王答应用十五座城池来换这块宝石,可见这块宝石价值之高。这块宝石后来雕成了一个传国玉玺,一直到西晋才失传。
  场内有识玉者,纷纷赞叹“金玉满堂”果然是绿城首饰业的龙头老大,出手的方式便如此不俗。
  金玉满堂的总裁叶明参看着场内的良好反映,很满意自已制造的戏剧性效果。如果单纯拿出一块玉佩之类的器件出来拍卖,反而毫无悬念,引不起这么大的关注,他拿捏的是人们对毛料是否有真胚的好奇心理,有好奇自然关注,有关注就制造了话题。其实,这样的广告效果也不差哦!嘿嘿嘿,叶明参肚内暗笑!商人哪能做赔本的生意呢。
  “玉石毛料的起拍价是十万金币,每次的喊价加价是两千金币。现在,竞拍开始,请各位踊跃参与!”拍卖师左顾右盼,开动火眼金晴。
  “十万。”席间开始有人喊价,是个胖胖的中年男子。
  “十万二千!”有识玉者参与竞拍。
  “十一万!”看有了竞争对手,胖胖的中年男子一下子加上了价钱。
  “十一万二千!”又有人跟着喊了一把。
  “十五万!”胖胖的中年男子似乎想一下子拉开价钱结束竞价。
  “十六万!”看着有人竞争,跟风者似乎也来了劲。
  “三十万!”胖胖的中年男子似乎志在必得,一下子又加上了一大笔!
  “三十万?如果能切出品质上好的玉自然值得这个价,甚至还有赚。但是如果是个废石,那就亏大了。”识玉者心里暗暗惦量了下,不再叫价。
  “一、二、三,好,07号成交。07号先生以三十万金币竞得这块玉石毛料。恭喜07号先生。”
  “我把这块毛料赠送给白鹤凌小姐。”07号走到台前表现得颇为绅士,“感谢她对武侠电影事业做出的贡献。”
  “原来是全球最大的电影公司之一的李氏电影公司的总裁李玉枢啊!”场内嘉宾认出07号的身份,顿时又是一阵议论之声。
  资深娱记钻到玉石毛料前又是一阵狂拍。虽然没有逮到白鹤凌的皱纹,但这段拍卖花絮也足以交差了。没准还能在自家公司网站上成为上架的热卖VIP新闻。“狂龙酒吧的MM,GG有钱来泡你了!”想起那个D胸的美女DJ,资深娱记胡仁的口水都差点哗啦流出来了,抓起数码相机又是一阵狂拍。
  白鹤凌对武侠电影推陈出新的贡献的确很大,在她拍《白鹤拳传奇》之前,甚至有著名的影评人已称,武侠电影已走向末路。现在新生代的宅男腐女根本只爱看微缩电影,他们享受在五分钟之内用快进的影像感受一段虚拟的人生悲喜。他们甚至连一套完整武术套路的表现时间都嫌长。是白鹤凌出神入化的白鹤拳神功让他们重新感受到了武侠电影的魅力,如今网络上长套路的武侠电影表现形式风生水起,白鹤凌功不可没!
  白鹤凌眼里有水光盈盈浮现,她向李玉枢微微颔首,心领公司高层的褒奖好意。
  金玉满堂的首席琢玉师当场对毛料进行切割。只见他拿起这块毛料,细细打量之后,似乎胸有成竹了,拿出琢玉刀,对着毛料切割起来。一阵石屑飞扬。
  “看来有料啊,深绿、雅紫、纯白,天啊,三色玉石,世间绝品啊!”
  随着美玉的形状渐渐完整地呈现,现场有人惊呼!
  此三色业内人士称之为“福、禄、寿。”一般一块玉内能有这三种颜色就已经是珍品了,何况这块玉三色还是优雅地交织缠绕在一起,形成蟠龙形状。内蕴龙形,佩戴者会受到上天的祝福,可保“福、禄、寿”大圆满。
  李玉枢道:“这是天赐美玉与白鹤凌小姐!恭喜!”
  叶明参也道:“金玉满堂公司将如约为白鹤凌小姐免费量身定制玉件!恭喜白鹤凌小姐!”
  这龙形玉件价值无量,又兼与大明星白鹤凌小姐扯上关系,更是制造足了话题,想着从此刻后各家网站的头版内容,这龙形玉件肯定位居榜首,叶明参内心舒畅,觉得就一个字——值!两个字——超值!
  资深娱记这时瞄了一眼自已刚上传的新闻,发现已经变成VIP上架新闻,再看看订阅,他差点没晕过去,唰地陡然升到了100万!
  拍卖会刚一开始,就掀起了一个小高潮,各方人马精神都不由一振,期待着下一件拍品的出现。
  

第二十八章:慈善拍卖会(2勿必拍下它)
更新时间2012…4…9 21:00:57  字数:4212

 “感谢叶明参先生、李玉枢先生。下面揭晓第二件拍品,这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慈善家捐赠的。”
  拍卖师挥手叫一名助手上台,只见那名助手手里端着一个长方形的白玉托盘,托盘上端端正正放着一块翡翠色似是布料的柔软物体,在白玉为底的衬托下,象是一泓绿波,看得人心里一阵柔软和清远!恨不得立即到这绿波里畅游。
  “这就是02号拍卖品——青玉锻。”拍卖师抬眼看看四座,“捐献这件拍品的慈善家只要大家听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关系到这件拍品的来历。”拍卖师的国语讲得很标准,几乎赶得上某知名频道情感类节目的主持人了,为了让现场的嘉宾更加深临其境,他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口气:
  城北门外。
  陋巷矮居。
  我拿起酒壶,喝下今天第一口酒。
  粗劣的烧刀子象一条火龙,从嘴里一路滚烫至胃袋中。我又猛地喝了一口,这时,从床上爬起来就一直颤抖的手此时终于变得稳定,不再颤抖。
  门外,传来一阵叩门声。
  这是爹爹死后,第一次有人来敲我的门。
  门吱忸一声开了,门外,她乌发如墨,肌肤赛雪。
  十八年前,爹爹背着四岁的我,急促的脚步匆匆掠过深山小径枯黄的茅草,趟过浑浊的黄色河水,爬过常年冰雪堆积的雪山,几乎是一气儿不停地来到这座繁华的城市,落脚在这城北门外,陋巷矮居里。
  童年的时候,爹爹几乎不怎么让我出去玩,陪伴他的是一台成天吱吱呀呀响个不停的织布机。屋里为了织布而贮存的青麻常年累月散发出呛人的青涩味。爹爹就这样绩麻织布,除了偶尔到城里将成布换成柴木油盐,他和我一样整天困在屋内。
  一座屋子,加个人,是个囚字。我记得很久以前先生教过我这个字。
  爹爹和我就是这座屋子的囚徒。
  但是我能明白爹爹的恐惧。
  十八年前,当爹爹背着我仓惶逃命的时候,我回眸看了一眼曾经住过的地方:原本是豪宅大院的地方,映在我眼眸里的只有一片跳动火红色。我年幼娇嫩的背上,远远地还能感觉到火舌舔食的刺痛。
  这样的日子也并非毫无乐趣可言。
  天气晴好的时候,爹爹会把我带到屋后一片荆棘环绕的空地上。阳光普照,蜜蜂和晴蜒嗡嗡吱吱地在荆棘花上盘旋飞舞。一篷金针“扑”地掠过清澈干爽的空气,嗡嗡的喧嚣顿时停止,地上落满了那些小飞虫,它们的身上无一例外地插着根金针。
  “爹爹,你杀死了它们!”
  年幼的我大哭。
  “傻孩子,再好好看看。”
  我的目光循着爹爹的手指往下看,那些飞虫还在地上一动一动爬行着。金针穿透了它们的那对翅膀,使它们暂时丧失了飞行的能力。
  我破泣为笑。
  爹爹真会吓人。
  从那时开始,爹爹就开始教给我这个如何让金针飞射而又不伤及飞虫性命的游戏。
  十三岁那年,爹爹的身体每况愈下。
  常年在黑暗屋子里的劳作,让他的眼睛渐渐失去对光线的感觉。他的身躯日渐佝偻。
  其实与其说是生活的操劳压倒了他,我更宁愿相信是另一种恐惧让他衰老得如此迅速。
  到城里卖布工作逐渐由我来承担。
  第一次独自进城,我刚把布挑到城里,就等来了一位好顾客,一下子将我的布全部买走。没想到第一次独自卖布进行得这么顺利,我将换取的一小串铜钱放到怀里,借着愉快的心情决定在城里好好逛逛。
  城里可真热闹,杂耍的,卖小吃的,步履匆匆的生意人,腰上挎着短刀长剑的江湖人士,应有尽有。我被这繁华的景色迷住了双眼,一不留神,身上挨了一下撞。我抬起头,一个长满胡须的壮汉正瞪大了铜铃般的眼睛不耐烦地盯住我。
  “对不起,大叔,是我不小心。”
  他哼了一声,扬长而去。
  走了一段,我忽然感觉身上少了些什么。我一摸,怀里的那串铜钱不见了。对了,少了铜钱撞击的“叮叮”悦耳声。我醒悟过来,一定是刚才那个壮汉在一撞之间把我的钱偷走了。我的头皮一下子发涨起来,怎么向爹爹交待呢?
  天色渐渐发暗,我蹲在一座大宅院的犄角里,手托着下巴发呆,肚子则饿得咕咕叫。
  一阵清香顺着风吹进我的鼻孔里。
  “怎么,小孩,钱丢了不敢回家了?”
  她叫我小孩,可是她看上去比我还小。
  “怎么?叫你小孩还不服气?铁牛是这城里的惯偷,只有你这种小毛孩才让他得手。”
  她的眼睛很清澈,象两汪清泉,宅院外的灯笼虽然灯光昏暗,但我依然能看清她如墨的乌发和赛雪的肌肤。
  刚才那阵清香是从她身上飘过来的。
  她看我不说话,便轻轻露齿一笑:“好强的孩子,好吧,既然这事让我知道了,我岂有不行侠仗义之理。”
  行侠仗义这四个字从她的嘴里吐出来,带着玩笑的味道,她是把这一切当做一场快乐的江湖游戏了。
  只见她口中发出一声长长的独特的呼哨,不一会儿,一个穿着蓝色绸杉,外貌英俊的少年急急赶来。她附在少年的耳边说了些什么,少年又匆匆离去。半个时辰之后,少年重又返回,他把一串铜钱扔给我。不待我说声谢谢,少年携着她的手转身离去。夜风中传来他们的开心的私语:“我把铁牛好好地教训了一顿……”
  从那时起又过了十年。
  她已经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师傅,我想做一匹空前绝后的上好青玉绸缎。”
  “我只织粗布,不懂得什么绸缎。”
  她的手中金光一闪,一根小小的金针在她掌心里煜煜生辉。
  “三个月前,我来郊外打猎,发现了这个。”她掂了掂手中的金针,“金针的传人必能做出空前绝后的上好绸缎。”她镇静地说,认定了我无法拒绝她。
  “姑娘,这匹青玉锻真地对你很重要吗?”我问。
  “是的。”她的脸上泛起光泽,“两个月后,我的末婚夫要回来了。三年前,他遵从爹爹的意思,到江湖中游历。”一抹红霞飞上她的脸庞,“据他信中说,和他一起回来了,还会有数十位武林人士。江湖中大名鼎鼎的少年侠士李慕白也会和他一起回来。”
  “两个月后,你到我这里取货。”我听见自已淡淡地说。
  一篷金针在清澈的空气中掠过,地上堆满了飞虫的尸体。我的技艺始终欠缺一成。这一成,是生与死的区别,是成与败的分界。看着自已颤抖的手,我明白,从今天起,我必须戒酒了。
  失去酒精镇定的第一天,我的全身发抖,饮食无味,胃里不断泛起酸酸的液体,我强忍着。第二天、第三天……第八天,我用布带勒紧瘦了一圈的腰身,气定神凝,金针闪过,二三十只飞虫纷纷落下,在地上蠕爬不已。
  掘地三尺,我从地下起出那个小小的金匣子。打开,里面黑瘦的虫身已经僵硬不动,我差点都要怀疑它已经死了。用金针深深刺入左手大拇指,一颗颗殷红的鲜血滚落匣中,滴在虫身上。半刻之后,鲜血完全渗入虫身下,这只沉睡地下十多年的蚕蛊饱胀起来,恢复了生机。每天一根手指的鲜血,十指刺遍以后,蚕蛊终于变得白白胖胖,除了个头略长,乍一看与一般吐丝的蚕无异。
  第十八天上头,我推开通往后山的门。绕过那片荆棘丛,再步行十里的山路,初春中,一棵巨大的桑树奇异地出现在我的视野里。这棵树是爹爹十多年前种下的,直到他过世前,我才明白它的用途。桑树的叶子十分巨大,一片足有脸盆大小,这是从遥远的域外引进来的种,中原只此一棵。我把蚕蛊放在其中一片桑叶上,静静地看了一会它啃啮桑叶,转身下山。
  第二天,我再上山,只见整棵桑树上爬满了密密的蚕,它们全是被蚕蛊召唤来的。我认真剔除了其中个头瘦小、不够强健的,在每片桑叶上只留下了一只。一篷金针在叶片中飞过,每一只蚕都在忘我地啃食着桑叶,它们的尾部都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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