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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迷失大陆-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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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攻击魔法无情的轰击著这个活靶子。
  在金看不见的一个地方,几个魔法师明白了不击破战场上的那几个可疑分子的魔法护罩就不可能杀死这几个可疑分子,他们就联合起来施展一个大魔法。
  一个带著无数电光的光球(神之雷,混合了闪电和爆炎的强大攻击魔法,只有神官或祭司能单独施展,特点是威力随魔力的增多可无限提高),准确的击向正在爬坡的活靶子,电光无孔不入的攻击魔法盾的每一个点,让金痛苦万分,他的魔力早已经到了极限,现在完全靠体力和精神力支持。
  光球爆开,彻底的击溃了魔法盾。巨大的冲击波席卷了一切!
  大陆历997年四月5日,对于罗尔城来说,是一个春光明媚的好日子。罗尔城卫戎部队指挥官肯·麦得像往常一样,带著一个小队的士兵在城里几条大街以及城外的几个村子里进行晨间巡逻,但这也就是在应付公事而已。战争对这个不大却很美的城市只是一个遥远的梦。一个月前,加夫特瓦尔王国国王下了命令,要求全国的军队加强警戒,然后传来加夫特瓦尔王国的两个邻国──雷特帝国和红色联盟爆发战争的消息。但是无论那一方获得最后胜利,对于这个远在大后方(罗尔城离伯瑞克城其实不能算很远,坐车只有六天的路。但是其间有很多重兵把守的险要关口)的城市来说,也只是茶余的谈资罢了。
  但国王的命令是一定要执行的,于是肯把原来每天一次的巡逻改为早晚各一次。
  在结束了每天一次的晨间巡逻后,肯回到办公室,一个冒险者工会雇佣的小孩把这周的冒险者工会的“大陆最新消息单”送到他的手上。
  做队长就这点好,肯这样想。他泡上一杯茶,舒舒服服的坐到自己的椅子上,一手端著茶,一手拿著消息单开始看。冒险者工会是大陆上一个相当大的组织,它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无孔不入的消息网,以最快的速度把迷失大陆上发生最新事情汇集,并从中挑选出对冒险者或佣兵们有用的信息(当然特别珍贵的消息例外),做成“大陆最新消息单”,然后以一定的价格卖给冒险者或老百姓(跟报纸差不多)。而本城的冒险者工会的分部为了讨好卫戎部队指挥官,每周都免费送给肯这个消息单,而且还专门雇了一个小孩送到肯的办公室里。
  消息单上第一条清楚的写著“雷特帝国击败红色联盟的大军,攻占伯瑞克”
  “哦?”肯有点奇怪“这么快就分出胜负来了。”他原来还以为至少还要打上两个月呢。
  这个月,整个迷失大陆的人都在关注,都在讨论伯瑞克之战。毕竟,对于远离战火的人来说,像这种已经十余年没有见过的大规模战争,正好可以满足好奇心。
  大陆历997年三月初,雷特帝国皇帝维克多二世向雷特帝国和红色联盟之间的伯瑞克城及附近村镇递交了文书,要求他们并入雷特帝国。五天后,伯瑞克城易帜,归顺帝国。第二天,红色联盟派一支军队进入伯瑞克城附近,并于隔天在诺尔村与伯瑞克城自卫队发生冲突。就在发生冲突的第二天,帝国和联盟的大军都赶到诺尔村,双方发生激战,两边都损失惨重,最后双方都选择了撤退。两天后,红色联盟用重金雇佣了八个佣兵团,趁帝国军不备,突袭伯瑞克城得手,将帝国的势力赶出了伯瑞克一带。三月十七日,维克多二世御驾亲征,率领主力部队进攻伯瑞克城。双方在伯瑞克城下激战一日,不分胜负。当天晚上,在大魔导师约克·雷的隐藏魔法掩护下,维克多二世亲自带领精锐部队夜袭敌营,大败红色联盟的雇佣兵团,杀的敌人几乎全军覆没,并且趁胜攻占了伯瑞克城。二十二日,由红色联盟各个城市的自卫队组成的混合兵团赶到伯瑞克地区,并与残余部队汇合,红色联盟将指挥权交给了经验丰富的老雇佣兵,有“黑龙”之称的加里。加里用引蛇出洞之计,用一支小部队将守在伯瑞克城的维克多二世引出城,主力趁虚而入,于二十五日再一次攻占伯瑞克城。这时包括罗尔城再内,大陆上所有的评论都认为这场战争将会变成持久战。
  肯仔细的阅读了手中的消息单。消息单上对战斗的描叙让身为战士的肯感到热血沸腾。
  大陆历997年三月二十九日,维克多皇帝统帅的帝国军与“黑龙”加里统帅的联盟军在伯瑞克城下交战,双方势均力敌。
  三十日,维克多采用了大魔导师约克·雷的计策,大量散布谣言。
  三十一日,成分复杂的联盟军受到谣言影响,军心浮动。
  四月三日,联盟军的军心大乱,加里被迫撤退。遭到帝国军的追击,损失很大,但主力还是撤退到联盟境内。
  四月五日,维克多二世向各国宣布,伯瑞克城归入帝国领土。伯瑞克拉锯战结束。
  肯叹了一口气,心中为这场大战这么快就结束感到遗憾,但在他内心深处,他为自己不能参加这场大战而感到失落。
  肯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骑士。在他十八岁那年,他从战士学院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接著就加入军队。在经过短短一年军队生活后,他就通过了考试,成了一名骑士(骑士与剑士的区别在于,骑士必须精通骑术,能够使用多种兵器,而且还必须会骑士的礼节,遵守骑士道,而剑士则没有这么多的要求,成为一个骑士要比成为一名战士麻烦──注:是麻烦不是困难──多了)。两年后,他成功的通过了高级骑士的考试(这一点,肯自认为是幸运,因为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获得一名剑圣级的战士的指导,学会了使用剑风,否则没有十年他绝对不会成为高级骑士),并且晋升为加夫特瓦尔王国的一个军官(如果不是贵族,只有拥有骑士以上的资格才能成为军官)。在一年前,肯在加夫特瓦尔王国军队中举行的比武会上获得骄人战绩,得到国王的赏识,从一名普通的小队长一举跃升为大队长(加夫特瓦尔王国的军队编制是十进的,小队10人,大队1000人),并且成功的调到他的家乡──罗尔城担任卫戎部队指挥官。
  但是在肯的内心深处,他并不满足于目前的平静的生活,他身上战士的血很渴望能战斗,有时他甚至会后悔自己选择了加入军队而不是成为一名雇佣兵或是冒险者。
  肯拿起剑,在看了令他血脉亢张的消息单之后,他觉得应该舞弄一下剑来平息自己沸腾的战士之血(真是一个好战者啊)。
  肯拿著剑走向军营时,他打算找几个人比比剑。正在他走过城里的一个叫“梦猫”的酒馆时,他听见里面传来打架的声音,然后,他看见一个人被从酒馆里扔了出来,他身上不标准化的制服明显显示他是一个雇佣兵。肯停下脚步,转身走向酒馆的大门。
  酒馆里正在爆发一场大战,十余个酒客和醉鬼打成一团,但是当他们注意到一个身穿铠甲,头带头盔,手持利剑的军官走进了酒馆时,连他们那被酒精麻醉了的大脑也明白即将发生什么,这些人纷纷从窗口或后门逃走。
  肯感到有一些失望,说实话,他倒是很希望这些打架的人之中会有几个冲上来,向他进攻,这样他就可以一展武艺了。可是这些胆小鬼一看到一个军官就误会马上就有一大队的武装士兵冲进来,连架都顾不上打,一溜烟的全跑了。除了被打的站不起来的闹事者,躲在一边看热闹的几个闲人,马上跑来点头哈腰的表示道谢的酒馆老板,外加一个穿著黑色袍子,还在若无其事的喝酒的家伙外,酒馆里没有其他客人了。
  肯没有兴趣去追那些逃走的家伙,他不耐烦的听完老板冗长的感谢词,正打算离开,一队来维持秩序的士兵走了进来。
  士兵们的领队向肯敬礼,肯挥挥手让他们做自己事,然后就迈出梦猫的大门(在迷失大陆,没有警察这种职业,维持治安由军队负责)。
  肯继续向军营走去,但是他还没有走出十步,一个沈闷的声音就让他把头转了回去。
  又一个人被扔出了酒馆,这次是那个领队,他看起来摔的很重,没一会儿是站不起来了。
  在肯冲进酒馆时,士兵们正手拿武器,包围著那个正在喝酒的怪人,老板则站在一边,吓的脚抖个不停。
  肯马上明白了大概发生了什么事:老板见那几个醉鬼没有足够的钱来赔他的损失,于是就向那个领队诬告这个怪人也是一个破坏者,当领队要这个外乡人跟他们走时,这个家伙就把他扔出了酒馆。
  肯走向前,站在这个怪人的前面,士兵们则在肯的身后形成一个半圆,用他们的武器指向在他们长官面前的危险人物。肯开始仔细的打量面前这个人。
  这个人穿著一身看起来是黑色的魔法袍──也许这件魔法袍曾经是另外一种颜色,但肯无法分辨它曾经是白还是灰。他还在喝酒,因为酒馆里暗淡的光线以及他从没抬起头,肯看不清楚他的脸。从这个人裸露的小臂来看,他是一个很强壮的家伙,他的手和铁匠的手一样结实。
  肯对面前的人大声的宣布“阁下攻击了本城的士兵,犯下妨碍公务罪。我将代表罗尔城来……。”
  面前的人抬起头,他看起来像是一个落魄旅人。但肯却把“逮捕你”三个字吞了下去。
  “金!”,他一下就认出了童年好友,他扑上去,一把抱住了几乎比自己还粗壮的见习魔法师。
  这几天是“罗尔城城郊杂货铺”的老板庞克·卡利最为快乐的日子。在五年前,老庞克的大儿子金在从魔法学院回家的第一个晚上就离家出走了,还留下一封信,宣称自己要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去当一名魔法师,这件事让老庞克耿耿于怀,自觉在邻居面前低人一等。
  就在第二年,他的二儿子约翰从技能学院回来,学到了一手不错的打铁技巧,然后就在村里开了一家铁匠铺(金如果成了铁匠,约翰就会继承父亲的杂货铺),这让庞克的脸上也有了光彩(乡下人的理想,唉)。
  但是,就在三天前,在罗尔城卫戎部队指挥官,西德利科村最大的骄傲,肯·麦得的陪同下,金回来了。这件事成了全村的大新闻。金看起来相当的落魄,一定在外面受到很大的挫折。
  老庞克非常的高兴,他认为既然金在外面认识到现实的残酷,一定会迷途知返,继承他的杂货铺,这样,老庞克的人生目标就达到了一半,再过几年,让自己的孩子们成家,生孙子,老庞克的一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金躺在自己家里的床上,若有所想。他在三天前在一家酒馆里碰到自己以前的玩伴肯,然后被肯强行拉到他原来不打算回来的家。
  金已经不是那个刚刚告别的自己的老师,带著年轻人的自信和对未来的希望的刚出师的见习魔法师了。一个月前,由于他卤莽的行为,他挑起了一场战争(这一点不是是他的错,无论有没有金的存在,联盟和帝国一定会打一场),把一个原来可以逃过战火的村子变成了一个战场,最主要的是,由于他的能力不足,他害死了四个无辜的人。
  金真的很希望自己和村长一家一起死在那个山坡上,这样,他就可以不用像现在每天生活在愧疚和悔恨中。金可以活下来完全是运气,他的老师,大魔导师修·克临别时送给他的魔法戒指救了他一命。具体情况金不记得了,因为在那时金的意识就很模糊了,他大概的知道是戒指在最后关头发挥了作用,用一个防御魔法包围了他,让他没有死在神之雷之下。但是在他受到冲击波影响而昏倒之前(神之雷威力确实强大),他看到了让他刻骨铭心的一幕,那个小孩,托米,就在他的眼前化做了一团血雾。
  在第二天下午,金清醒过来,两军都已经撤退了,他看这这片战场,在刹那明白了神谕──整个村子都变成了红色,由鲜血染成的红色。
  可以想象金是多么的自责,要不是他愚蠢的引起两军的战斗,要不是他提出昨天晚上就逃走,那村长一家就不会死,这些战死者也会活的好好的,全是他的错。
  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战场的,又是怎样回到罗尔城的,他只知道自己在那几天盲目的乱走,晚上则睡不著,一闭上眼睛就看到托米在他眼前变成血雾的那一幕。
  说句老实话,这个打击几乎完全摧毁了金的信心。在他刚从石之塔出来时,他对自己充满了信心,他甚至打算用飞行魔法回到家,然后在父母和乡邻的惊叹的目光中降落,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他,金·卡利,已经成了一个了不起的魔法师了。可是在经历了这个打击后,他怀疑起自己的能力,甚至怀疑自己选择魔法师这个职业是不是正确。
  就是在这种后悔、自责、痛苦的状态下,金回到了罗尔城。他心中的郁闷无法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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