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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爱你好辛苦-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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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用心良苦,你不但不感激,反而还说我是混蛋,你也太蛮不讲理了吧!”于诺无赖地装出可怜的样子,看得于颖气上加气,真想扑过去和他来个近身肉搏,但冷静地想了想,当务之急应是在未来大嫂面前挽回颜面。

    “晴姐姐,你可不要被表面的东西骗了,凡事都要从多方面去看,我告诉你,今年的试题是历年来最难的,我们班就有八个同学的试卷是空的,可想而知有多难。”

    于颖对于为自己找借口开脱这门学问,可以说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放眼整个于家无人是她敌手了。

    “我敢打赌,那几个试卷全部空白的一定都是男的!”于诺胸有成竹地模样,好像自己说的一定对,而事实上——

    “你怎么知道的!”于颖奇怪地望着于诺。

    “而且我还知道那几个人一定是在你旁边!”

    真的那么笃定?真的那么笃定?

    “你……你……”于颖说不出话来,他又中了。

    “而且我还知道,全级最高分的你们班一定占了许多。”

    于颖惊讶得张大嘴巴,吐不出一个字来,难道他有神奇力量,能够未卜先知。

    “怎么样,我很神吧!佩服吧!”

    于诺得意地向于颖耀武扬威,骄傲地像只孔雀,而于颖只能反射性地点点头,仍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文晴的好奇心也被挑起了,他怎么可以这么料事如神。

    “于诺,逞够威风就给我坐下来。”一直在旁默不作声的于惠出声了,她实在看不惯于诺的“劣行”了。

    于诺只好讪讪地坐下来,这个二蛆最看不过他威风了,非来揽和不可。

    “还记得考试那天,哥帮称梳头就用了半小时。”

    “我记得,那天哥帮我梳了两条好可爱的小辫子。”说到那天于颖就眉开眼笑了,那天她可风光丁,上至八十岁的老伯,下至三岁的小孩,都说她美丽可爱,这样光荣的事叫她怎能忘怀。

    “那个监考老师也是男的吧!”

    “姐,你也有神奇力量啊!你们俩怎么说什么中什么?”

    于颖像发现外星人似的看两人,左望望于诺,右望望于惠,望来望去也望不出个所以然来,倒是文晴明白过来了。

    “哦!我知道了!”文晴惊喜万分地大呼!

    “晴姐姐,你知道了,告诉我,告诉我——”

    “呃,这……这……”这种事,你叫她怎么说。

    “晴姐蛆,连你也不告诉我,你跟他们一起欺负我,呜……呜……”于颖说哭就哭,也不用花时间培养一下情绪。

    “颖颖,不哭,不哭,我不是要欺负你,只是,只是……”正当文晴束手无策的时候,于信缓缓地下楼。

    “谁那么大胆欺负我心肝宝贝妹妹!”

    于颖一听见是哥哥的声音,转身便跑过去,抱住于信诉苦,“哥,他们……他们凑在一块欺负我。”

    “是吗?来,哥带你出气,别哭,别哭喔!”

    简单两句,于颖就马上收住泪水,看得文晴张口结舌,她真了得!可于信更了得!

    “告诉哥,他们是怎样欺负你来着。”于信搂着于颖到一边坐下,询问着整件事的原委,一听完于颖的叙述,就笑出来了,哎,还是不说的好,于是便扯开话题说:“颖颖,试题真的很难吗?”

    于颖难堪地低下头,她知道不可以在哥面前狡猾,于是便怯怯地说:“不是很难,有些题目还是你教过的!”

    “那为什么考得那么差呢?”于信依然心平气和的。

    “那天,也不知怎的,那监考老师死盯着我看,周围的同学也死盯着我看,好像以为我会作弊似的,我最怕就是别人怀疑我了,他们这样使我好心慌,所以……所以就什么都给忘了。”

    “这可不是第一次哦!”于信揶揄地瞅瞅妹妹,而于颖也不好童思地低下了头,是不止一次了。

    “忘了哥教过你了吗?别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自己做好就够了,如果下次再抱个大鸡蛋回来,哥可要打颖颖屁股了。”

    “知道了!”

    “那就去洗澡,洗干净脸,爱哭鬼。”于信溺爱地揉了揉颖颖的长发,让她去。

    “哥,你每次都说要怎样怎样。可没有一次兑现。”

    “如果我真那么言而有信,你以为你还能平安地坐在这里吗?”

    于诺一时语塞,他知道他这个大哥是数落不得的,看,这下子报应来了。

    “哥——”于惠轻嗔一声,整个人已挨到于信的身上去了,“人家大学毕业了!”文晴怎么也想不到冷冰冰的于惠也有这一面。

    “是呀!原来惠惠可以独当一面了。”于信欣慰地笑着。这段时间,他忘了好好关心她,“那又怎么啦?”她不会单纯的是想告诉他这么一件事那么简单。

    “我想要一份礼物,”果然不出于信所料。

    “哥,我升大二了,我也要一份礼物。”于诺也不甘示弱地掺一脚、

    “你得了吧你,升大二也要礼物。”于惠首当其冲第一个反对。

    “我平安无事地升大二,不值得庆祝吗?于诺说得振振有词,对于别人这或许不算什么,但对于诺来讲,这却是值得庆祝的大喜事。

    “你平安无事升大二是应该的事,有什么值得庆祝!”男孩子天生就应该长得四平八稳,把自己照顾得稳稳当当的,可偏偏这个怪胎弟弟三天两头就抱头抱脚回来,说这儿痛、那儿伤的,把全家人都搞得鸡犬不宁。

    “那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大学生毕业,你有什么值得去庆祝的?”

    “你要知道耶,每年成千上万的大学毕业生中,只有且仅有这一年有一个叫‘于惠’的,那你说我该不该庆祝?”

    “恶,呕死!”于诺夸张地作呕吐状,“别再自命不凡了,‘于惠’这样的名字烂得透顶了,就是随便喊—下,就有—打人来认了,少臭美!”

    “于诺——你是皮痒了是吧’”于惠话说得阴恻恻的,令人毛骨直竖。

    “是呀!好痒哦——”于诺大难临头还不知死活地做了个大鬼脸。

    于惠也不多看,一个软垫便飞过来,打掉他叫人厌的脸,接着第二个,第三个……招招狠毒,攻向要害。于诺也不是省油的灯,他左闪右避,在于信和文睛之间回旋,他以为于惠会不敢放胆去丢他,但他显然是把于惠想得太有理性了,于惠发起恼来,管你天王太子还是太上老君,阻她者死,结果于信文晴各中了两个大奖。

    于信见情况不妙,当下护着文晴逃离战场。于诺哪肯让他们俩袖手旁观,连连在他们身边转圈,于惠的飞枕也如雨点殷地袭来,于信一方面护着文晴,一方面打掉飞来的软垫,忙得分身乏术。

    于诺这个老奸巨滑,躲在大哥后面,既可攻又可守,于惠一下子处于劣势。

    “于诺——是男人的就站出来,别老躲在哥后面。”

    “命都没有了,还读什么男人——”

    想用檄将法,没那么容易,他——于诺是何等的聪明,岂是她三言两语就哄骗过去。

    “于诺你这个大混蛋。”说罢,于惠双垫齐飞,直取于诺狗命。

    文晴眼见两个来势汹汹的“暗器”迎面而来,早已吓得魂不附体,闭上眼睛等着领受这“致命”的两击。

    说时迟那时快,于信一把搂过文晴,再使出一招“秋风扫落叶”,当下就化解了文晴的危机。

    “没事吗?”

    听见于信关切的声音,文睛才蓦然张开眼睛,不肯定地摇摇头。

    “他们经常都是这样的,你别见怪,小心——”

    于信又适时打掉一个飞来的软垫。

    “没关系的——”文晴气喘吁吁垲答到,双颊满是潮红,也不知是因为惊慌过度还是别的,她只知道让于信搂着的感觉不错,有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望着还在闹的两人,文晴不自觉地笑了,她喜欢这样热闹的家庭,这样独特的相处方式,也开始有一点点喜欢这里的人。

    之后的一个月,在于家热情招待的驱使下,文晴几乎每天都成为于家的座上客,久而久之,她也变得不好意思,于是便主动为于信送饭送育夜,结果赢得“好好未婚妻”的光荣称号。

    “好吃吗?”

    “嗯!好好吃,你也来一…!”

    于信把绿豆沙送到文晴的唇边,文晴反射性地摆头,她不习惯吃人家的口水,那太不卫生了。

    “尝一口,很甜的!”不等文晴拒绝,于信把绿豆沙送进文睛的嘴里,“甜吗?”

    “嗯!嗯!很甜。”

    “下次我做给你吃,我肯定比这个还要好!”

    说完低头解决他那份宵夜。

    文晴别扭地看向宙外,不想让他看见自己的不自然,刚才那口甜晶仿佛流进了心里,让她的脸不由自主的漾出了一抹微笑。

    “爸爸跟你说了吗?”

    “爸跟我说什么?”文晴一头雾水地反问。

    这几个星期,她一有空便往于家跑,根本无机会和父亲谈话。

    “我们的婚期订在下个月底!”

    “啊——?”文晴惊吓得把口张得大大的,

    “我以为你知道,你不是常陪在妈身边的吗?这日子也是由妈决定的。”

    “妈没告诉我。”

    “设关系,我也是刚刚才知道,爸说一切都不用我们操心,不过他预先告诉我们,没有蜜月期。”

    “太过分!怎么可以这样的!”

    “没关系啦!反正我们也忙,根本没时间旅行。”

    “不是——”

    “好了,你在这坐一会儿.等我忙完了再送你回去。”

    “你——”

    “哦!如果你累了可以到隔壁躺一会儿,我走的时候再叫醒你!”

    于信噼哩啪啦地乱说一气,根本不给文晴机会澄清,等文晴终于有机会,但他早已埋在工作里了,她讲的话一句也听不进去。

    她还没决定嫁不嫁他!他就——

    这人也真够自以为是的,问也不问她一声就擅作主张,当她是什么?随手就可以拿来的女人吗?

    文晴气得七窍生烟,你要么就让他知道你很生气,要么就别再让自己生气,而文晴很无奈地选择了后者。

    试问,世界上有几个女人可以怒目瞪视一个酷得一塌糊涂的男人,文晴便是认命地不能,尤其对象是他。

    这一个多月来.她已从他家人的口中得知他的过往,一段足以让他在她心中升华的过往。

    少年时于信家境并不富裕,父母疲于奔命,报本无暇照顾他,他除了要照顾自己,还要照顾三个弟妹。

    但庆幸的是,少年的艰苦井未压垮当年的他,反而塑造了今日的他。一个沉稳内敛,谦虚自持的男人,文晴欣赏这样有内涵有气质的男人,同时又心折于他对工作的那份热情与执着,以及对事情的谨慎细密、对家庭的勇于承担……他是第一个除了父亲以外真正让她折服的男人,甚至她佩服他更甚于她父亲。

    出于对家庭的那份爱护,他可以义无反顾的执行父亲的命令弃医从商,更可以默默忍受父亲对自己的排斥和轻视(由于他不愿跟他们同流合污),甚至可以连眉头也不皱一下就将自己的幸福牺牲掉,这样的一个人,好得叫人心痛。

    看着不远处正埋首苦干的于信,文晴迷失了,

    “真不敢相信,你有这么好。”到现在还无怨无悔地付出。

    “或许嫁给你并不是一件太坏的事!”

    柔柔的嗓音道出一生的承诺,她愿与眼前这个男人一齐携手走完下半辈子。

    文晴的嘴角慢慢地漾起了幸福的微笑,每看他多一秒,幸福感就增加一分。

    一个半月前,文晴和于信携手步过红地毯的另一端,成为法律上的合法夫妻,至于“实在”的只有他们俩才知。

    在结婚前,两人达成共识,婚后一切顺其自然.也就是说不必因为既成法定夫妻就非要成为真正的夫妻不可,再者,双方仍可保持原来的生活模式,而对方都不得加以干涉或有所指责。

    这看上去好像是“同居”者应有的生活!

    一个半月过去,同一屋檐下的两人仍然是相安无事,证明这样的生活非常适合两人。

    今天难得垦星期日,两人都闲来无事,窝在沙发内看书,

    早晨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屋内,一派的明净安逸,于信一手捧着书,一手拿着笔写写画画,相较于于信的专注,文晴就显得极不专心,不时偷瞄倚在沙发彼端的于信,最后索性放弃书,轻托香腮,全神贯注地欣赏,脸上尽是痴迷,

    或许他看书的侧面很有性格,或许他斜倚着的样子很优雅;或许他紧抿的双唇很性感……但这一切一切都已不重要,文晴沉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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