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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轩辕修神-第11章

小说: 轩辕修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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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南宫阁】………

    第十三章

    当他走出虎山时,天色已在不觉中大亮。

    虎山是相隔于青冥村与水天府之间的阻碍。这水天府是一个县城,居民和展水平远比乡村强得多。倘若能将虎山这道路障铲除,青冥村繁荣盛华之日将指日可待。

    玄天乐这时已经乏力不堪。或许是因为昨夜一夜未休息,加上与那蛇妖恶战,受了重伤。右侧脸上的伤痕还在不停的向外流淌着血液,这一路下来,他踏过的足迹上几乎都留下了一个个血红的斑点。

    又走了一阵,渐渐可以感受到民朴气息。再往前,便可以看见一些来往各地的商贾。这些人行色匆匆,根本没将这样一位落拓颓丧的少年看在眼中。更没有一位好心人上前询问他的伤势情况。不但如此,过往的路人见了他脸上那红液淋淋的惊悚伤疤,乃至于那隐隐若见的深灰骨头都不禁让路避之。

    玄天乐双眼惺忪,眼皮一阵儿比一阵难睁。此时此刻他只想躺下来好好的休息一下。可是他不敢,这里人生地不熟,万一碰见歹人那就糟了。自身受损倒是没什么,他是担心随身携带的宝剑和包袱里的一切东西。那些东西或许对普通来讲毫无用处,但对于他来说,却是弥足宝贵的。

    无奈下,只得硬撑着精神,拖着步子往前走。

    时至卯时,他跨入了这水天府的集市。虽才卯时,路上却已人流不绝。一大天早在街上碌碌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勤劳的商家,一种则是明智的买家。早上的货物通常都是最新、最全的,如果不想捡漏的话,那自然还是早起的好。

    这集市上各个商家的货摊一个个紧挨着,一条长龙从街头排到了街尾。各式各样的商品货物摆在货架上,花花绿绿、招人喜爱的玩意儿,当真是满目琳琅,叫人看得眼花缭乱。

    除此之外,还有热气儿腾腾的早点。例如肉包子,白面馍馍,白米粥等等诱人味觉的平凡美味。玄天乐早已饥肠辘辘,此时闻到这新鲜的味道不禁涎水直流。路旁便是那诱人的白面包子,玄天乐早已饥饿不堪,摸摸腹下,早已空瘪。他闻着味道凑了过去。站在那摊位面前,两眼盯着那刚刚蒸好的包子看得出神。

    “客官,买包子吗?”

    说话的摊主正在和面,转身望去,见他一身褴褛,目光中顿时充斥出厌恶之色。

    “去去去!我这里可不是施舍所!流口水上一边流去!”

    摊主是个身高七尺的粗鄙汉子。只听他两臂扬面,打得那桌案啪啪直响便知他有多大力气。玄天乐一天一夜未尽口水,早已弱不禁风。被这大汉猛劲一推,整个人轻悠悠的转了一个圈,随后摔在了地上。

    ——————————————————————————————

    不远处两位娉婷袅娜的女子正悠闲的在街上徜徉。

    这两位女子衣着不凡,其中一位女子甚至穿着绸缎,显非常人之女。更令人骇俗的并非于此。那曳着粉色绸缎的女子面容秀丽脱俗,肤如凝脂一般,双眉暗淡,细睫轻飘。一张细尖的瓜子脸上五官“雕刻”精致,俨然是天生的美人坯子。除此外,旖旎的步履中不失高雅之气。

    “小姐!你看那个耳坠,十分精巧,甚是好看呢!不如,小姐就买下来吧!”

    讲话的是个样子调皮的丫头。她穿着一袭黄色调的紧身衣,髻两头各绑一个形同“圆馒头”的包包,看起来十分可爱精奇。不过这女子样貌略有些平凡,更有些俗气,与她身边那朗韵女子相比,两人明显成为了对比。听她唤身边女子为小姐,由此可见,那貌美女子定然是高贵人家的千金。

    美容女子向那耳坠望去,如水的眸子中隐约透出一丝惆怅。

    “妹妹。女孩子家是不可以随便戴耳坠的。”

    那丫鬟听此,顿然抱臂环胸,小嘴高撅:“哼!反正飞燕是好意,买不买可就是小姐的事了!”

    那小姐见她撒娇,不禁微动秀容,露出一抹纯美的笑容:“好好好,既然妹妹想要,我买下就是啦!”

    “……怎么变成我想要啦?!”

    那小姐一边从囊中取钱,一边笑说:“每次上街你都会捞些好处的。不过,谁让你是我的好姐妹呢!”

    “小姐……”

    “老板,那个耳坠多少钱……”

    她纤指刚刚抬起,一个人影在眼侧一闪,随即咕咚一声倒在了她的脚下。那小姐跟身旁的丫鬟猝然吃惊,都不禁失口惊叫了一声。趴在她脚下的本是个英俊潇洒的少年,只是他满脸的灰土与血迹,忽然一见叫人心悸不已。那小姐被吓得花容失色,脸色白了好一阵子。

    这少年正是玄天乐。方才那包子摊摊主将他推到,也不知撞到了哪里,他只觉五脏震痛。倒地间吐出一口血来,也都洒在那小姐粉红色的绣花鞋上了。玄天乐此时已经昏了神智,他抬头上望,却误把那小姐当成了别人。“姐姐,你、你怎么来了。我、我……都是天乐不好……姐姐,你不要伤心!”

    那丫鬟苏缓过神来,见到此幕勃然大怒。虽见那丫鬟个子矮小,可她却玲珑精巧,只见她秀腿一起,便将玄天乐踢退。他整个人在地上哧溜的滑出好远。那丫鬟不肯善罢甘休,还要出手去打,此时周遭已围满了好几圈人。

    “妹妹!不要!”

    那小姐用力拽住了她的臂膀,拦住了她的行动。丫鬟转头眉宇紧蹙。

    “小姐!这家伙好生无礼!竟敢冒犯小姐你,我岂能放过他!”

    “妹妹!不要妄动!你看这人已然如此可怜,你难道还忍心再对他下手吗?”

    “可是,可是他侮辱小姐你呀!飞燕决不允许任何人侮辱小姐!”

    “好了!这些都比不上人命重要!”

    那丫鬟拗不过小姐,只好乖乖的退到她身后,气嘟嘟的怄气去了。那小姐转瞬蹲了下来,看着伤痕累累的玄天乐,尤其是他脸上那三道惊悚的伤迹,着实令人悚然。

    “公子,你还好吧?”

    玄天乐被那丫鬟一脚踢中了头,此时更加迷糊起来。嘴里也不知在乱讲些什么。

    “公子?你怎么样了?”

    那小姐伸出纤长的五指,轻轻的推了推他。谁知,他猛然一悚,势如闪电一般的抓住了她的纤手。这突然之举令她措手不防。

    “岂有此理!!!”

    那丫鬟娇喝一声,操着拳脚,一副凶神恶煞般的模样疾驰而来。那小姐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急叫:“不要!”

    “小姐!!!……”

    “不要紧!救人要紧,这位公子气息微弱!不得耽误,我们必须带他回去治疗!”

    “小姐!他只不过是个叫花子而已,你何必对他的死活那么关心!”

    “生命本无贵贱之分!即便他是个乞丐,我们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死而无动于衷!”

    “小姐!”

    “你难道想看到我生气吗?!”

    那丫鬟依然拗不过她,最终只得扶起玄天乐。这丫头膂力十足,看似是个女辈,却也丝毫不比男人差。她手臂一提,玄天乐犹如一个麻袋似得被她被扛在了背上。接着,两人冲出了围观人群,疾步向家中跑去。

    路上的行人见此不由的愤慨。一边暗叹自己为什么没有这样的好运,一边对玄天乐艳羡不已。

    或许有诸多人不知,在这一个小小的水天府中居然隐藏着一个曾经名声鼎鼎的江湖大派。或许是这里偏僻,人们都孤陋寡闻,亦或许是时间太久了,人们淡忘了。但,这个门派依然存在,只不过如今已变成了一座府邸。

    那小姐随同丫鬟一起快步赶回了府上。到了府门口,那小姐眼见两位守在门口的护卫,心头稍微一紧。她对丫鬟道:“妹妹!我们带他回府千万不能让娘亲知道!门旁的护卫都是娘亲的眼线,你去将他们诓走!”

    那丫鬟也是无奈,眼皮一翻,叹了口气,最终还是要不得已而为之。谁让她是小姐呢。

    丫鬟放下了背上的玄天乐,走到了府门跟前。

    “飞燕姑娘!”

    两名侍卫齐声叫道。这二人衣装严谨,手握长剑,显非等闲之辈。

    “嗯!对了!小姐要买新的文房四宝!你们去西街的文香阁买些回来!”

    两名侍卫四眼一对,神情颇显为难。“这……阁主叫我们守好大门,我们怎敢擅离职守!万一被阁主知道了,我们……”

    “这是小姐吩咐的!你们敢拂逆小姐的旨意?!”

    “不不不!纵然我们有天大的胆量,也不敢怠慢了小姐。只是这大门……”

    那丫鬟眼珠一瞪,傲然道:“有我在这,难道还怕府上进贼不成吗?”

    “不是不是!既然如此,那我兄弟二人即刻动身!”

    直到他二人背影遥远,她才赶回去。“小姐,我把他们骗走了!”

    “嗯!我们带这位公子进府吧!”

    那丫鬟罢手不动,一脸的不满:“小姐!你这么做是很危险的!万一他是个坏人,我们岂不是纵虎入室?!”

    “妹妹!你看他已经伤成这个样子了,即便是贼人,也不可能再有力气使坏!不管怎么样,我们都要救他!事已至此,我们总不能眼看着他就这样死去吧?”

    “……”

    “我能体谅妹妹的心情。倘若你真的不愿意,那我自己扶他进去便是了!”

    她深知小姐天生娇柔,更不可能有那么大的力气。无奈下,她再次被妥协。

    “好了,好了!我背他进去就是了!小姐你身子弱,万一再因此事害了一场大病,阁主怪责下来,飞燕可是吃罪不起!”

    那小姐露出一抹淡笑,随之搭了把手,趁着那两名侍卫尚未归来,两人蹑手蹑脚的进了府内。

    跨进这府邸门槛,头上那红木牌匾上却赫然刻着三个大字:南宫阁



………【第十四章 包庇男人】………

    第十四章

    毋庸置疑。这南宫阁正是当年江湖中赫赫有名的五大江湖神奇门派之一。只是它的原址是在天都府的东侧。原来慕容堂、轩辕氏、南宫阁与北冥府都是聚在一个区域之内的,后来因为生巨变,各个奇门神派都被瓦解。当今唯有北冥府依然居于原址,始终未动。

    说到南宫阁,论武功并不出奇,而之所以可以与其他几大门派齐名,重要的原因是南宫阁历代传承着一块惊世法宝。那是一块已不知几千岁的玉佩,它名叫南宫明珠,乃是南宫阁至上法宝。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医治任何病症,解任何奇毒,甚至还有起死回生之术。

    南宫阁武功平凡,因此就专攻此类神术。南宫阁自从几千年前被轩辕氏先祖收入帐下,便一直忠心耿耿的效忠于轩辕氏。历代的南宫掌门都与轩辕氏掌门关系甚好。南宫阁作为轩辕氏的后盾以及辅助治疗的单位,在之前各场殊死决斗之中立下了不可埋没的功劳。南宫阁的旧址就位于轩辕山庄的旁边,这更说明了南宫世家与轩辕世家之间手足相连的情谊。

    此代阁主名叫南宫碧柔。她是十九年前那场神魔对决之后孑遗下来的幸存者之一。她有一个女儿,即是那位容貌多端、气质高贵的女子,她名叫南宫雅芙。而陪护在她身边的则是她的贴身丫鬟,名叫南宫飞燕。

    —————————————————————————————————————

    南宫雅芙将他带回了自己的闺房中。两人将他小心翼翼的放在了软床上,雅芙刻不容缓的替他检查伤势。南宫雅芙虽无武技,但她从小博览群书,琴棋书画无所不通,更对医术有着极深的喜好。这样一位品德与容貌兼备的才女世间可谓少有。南宫碧柔更对她这唯一的女儿爱不释手,关切之至。

    飞燕坐在桌旁,像个男人似得粗咧咧的翘着二郎腿。她与小姐从小为伴,迄今两人共处已有十七个年头。飞燕并非原本的南宫家族血统。她刚出世时本是个弃婴,后被南宫碧柔收留府中,自此做了南宫雅芙的贴身丫鬟和护卫。

    “小姐!我真的是越来越搞不懂你了!这个家伙满身是血,看着就让人恶心!你干嘛要带他回来?不仅如此,你还将他安置在你自己的闺房中!这件事幸亏阁主不知道,倘若她知道自己的宝贝女儿屋里藏了个男人,她定会火冒三丈,活剥了他不可!”

    “妹妹!”雅芙轻斥一声。“你怎么把我说的如此卑劣不堪!我只不过是想救他性命而已,何以像你说的那般严重!”

    “哼!谁让你带他回来了!这事是我知道,若是换做别人,早去阁主那里打报告了!”

    雅芙秋波柔懦,霎时间,美眸披上了一层水纱。

    “正因为你是与我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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