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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异世女公爵-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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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到了,终于到了!”同车的女孩一脸的兴奋和激动,不仅仅是即将结束旅程的高兴,眼光中还有几分狂热的感觉。
 
   狂热?
 
   不过就是座城池而已,有什么好狂热的?
 
   当我把这个问题问出口,女孩便像看着怪物一样看着我,但随即又脸色一变,叹息着说:“唉,也难怪,你什么都不记得了。如果还有记忆的话,肯定不会忘掉这个的。”
 
   听起来好像不知道原因还是非常丢脸的事,我不由得更加好奇地追问:“究竟东信城里有什么啊?”
 
   “什么都有,最重要的是,有法兰亚大人!”她双眼闪着星星说道。
 
   原来这块大陆跟我前世的世界差不多,也有所谓的俊男美女排行,而这座东信城的城主就是传说中的大陆四大美男之一——法兰亚·恩·法布托利亚。
 
   恍然大悟,我说女孩的表情怎么那么眼熟呢,不正正是一个疯狂崇拜偶像的粉丝标准表情?!
 
   看她这么狂热的样子,连我也不禁有点好奇了。这位“美色”传遍大陆的美男子,究竟帅到怎样的程度呢?
 
   有机会一定要去看上一看!
 
   眼看着东信城越来越近,面对着来到异世后第一次见到的城市,一股期待雀跃的心情按捺不住升起。
 
 第一篇章 (三)“花”名远扬的城主大人
 
   好容易迈动着已经麻痹的双腿,支撑着几乎被抖散了的全身骨头走下马车,我算是狠狠体会了一把马车的“舒适”,足以让我赌咒发誓今后再也不坐那玩意儿了!
 
   到了目的地,男人们便忙着卸货,女人们则忙着整理行装,怕是要在这儿住上一段时间了。我悄悄问过同车的女孩,她告诉我像这种商队一般都要等到这批货卖完,然后买上回去贩卖的货物,才会启程回家的。
 
   看来有大把时间消磨在这里了,于是我便也不忙着去欣赏这座异世的商都。其实我还是很好奇的,不知道比起前世的香港、上海又如何?
 
   早已经坐马车坐得精疲力尽的我只想休息,别人却并不这么想,尤其是与我同车的女孩,更是兴奋雀跃着要拉我一道出街,因为听说那位“花”名远扬的城主大人刚从外面回来,消息以闪电般的速度传遍了全城,于是大大小小、男女老幼就全都涌到街上去了。
 
   难以抗拒对这位传说中的美男子的好奇,加上那女孩死拉活拽、坚持不懈,我只好强打起精神跟着她出门去。一路上,比起方才进来的时候人少了许多,不会是都去看美男了吧?
 
   走了大概有两条街的距离,想象中该有的热情海洋终于呈现在我面前,除了“壮观”两字,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
 
   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街道两旁,欢呼声响彻云霄,人人情绪激昂,拼命挥动着双手,更有青春年华的少女们奋力跳跃着,看得我一头黑线,“鲤鱼跳龙门”几个大字就这样华丽丽地闪现在我的脑海中。
 
   至于吗?我很疑惑。
 
   不要告诉我城主大人是从来不出门的,如果经常见到,城里人不用这么激动吧?还是说这位城主大人每次露面都会造成这样的轰动?
 
   不过看满街的人群,果然是男女老幼都有,说明不是每个人都是冲着他的美貌来的,能够得到这么多人的拥护,我想起在路上听说的,能够在大国环伺下保持着这座城市的独立自由,这个人还不是一般的厉害啊!
 
   我不由得对他更好奇了!
 
   忽然,原本就鼎沸的人声猛地又拔高了几个音阶,我旁边的人大声叫着:“来了!来了!”
 
   我急忙跟着探头看过去。
 
   远远走来一队骑士,高头大马,气势非凡。一身鲜亮的盔甲,连头脸都掩盖在内,看不清是否有所谓的威煞之气,然而那挺拔如松的身姿,骑在马上却连摇晃一下都没有,还有那精光四射的马枪,我虽然不懂军事,却也不由自主升起了一股敬畏的感觉。在前世,骑兵已经沦为一种摆设,除了仪仗队之外没什么用处,所以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看见真真正正的骑兵,好奇之余,也不由得为那货真价实的威武摒住了呼吸。
 
   人流忽然向前涌去,我夹杂在人群中,尽管不愿意却也只能身不由己、随波逐流,随着众人一齐向前移动。而前方,负责维持秩序的士兵可怜兮兮地挺着长枪试图要挡住热情的群众,却怎么看都给人一种“螳臂当车”的感觉。
 
   心底稍稍可怜了一下那些倒霉的士兵,我的视线随即被骑马走来的两个人吸引住了。
 
   “妖人”!
 
   我震颤了。
 
   除了“妖人”,我找不到词来形容走在前面那人那美丽得近乎妖孽的容貌!
 
   一头银发随性地垂落肩头,在身后随便束了一下,鬓边各有一缕头发滑落,看起来潇洒而不羁。脸部的轮廓可以用“绝世”来形容,剑眉入鬓,一双湛蓝的丹凤眼顾盼生辉,眼眸之中深不见底,流光溢转之间,似乎有着勾人魂魄的魅力,让人无法抵挡,但间或几许邪媚飞过,给他整个人带来几分诡异,不期然地,有些毛骨悚然。
 
   想起传说中勾人魂魄的妖孽,怕也跑不出这样的样貌了吧?
 
   而后面那人,虽然比这妖人逊色几分,却也绝对是世上少见的美男子!一头褐色的短发,象牙色的肌肤给人健康的感觉,与我前世同样的黑色眼眸带来一丝熟悉的感觉,让我不自禁对他有了些许好感。不过他的脸型却是标准的西方人的,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嘴唇抿成性感的弧度,而那双眼眸里露出的却是爽朗的眼神,与一旁的妖孽相比,形成鲜明对照,营造出独特的魅力。一身紫衣衬托着挺拔的身躯,与前方那人的白衣如雪两相映衬,竟然出奇地和谐。
 
   这两人,让前世见惯了俊男美女、被各色各样偶像模特养刁了眼的我也忍不住垂涎三尺,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做“绝世美男”!难怪能够让这座城里的人们如此如痴如狂!
 
   “居然……居然是西琅的多利斯少爷!”身旁有人尖叫出声,那架势,仿佛前世的狂热粉丝看到了两大天王同时出现,音调顿时又升高了几度,震得我的耳膜“嗡嗡”作响。
 
   “法兰亚大人!多利斯少爷!呀——”
 
   我于是在瞬间明白女高音都是怎么练出来的了!
 
   多利斯是什么人?我不知道,但我很清楚再这么下去耳朵就要聋了!美男虽然好看,但要我因此赔上一双耳朵却是大大的划不来的!我于是谋生了退出的念头。
 
   然而此时我跟着大队身不由己向前挤,已经快要接近那队骑士的前方,往前走明显比往后挤要来方便得多,哪里还出得去?
 
   就在进退维谷之时,突然,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
 
   头顶上忽然传来呼啸的撕裂声,我只觉得似乎一阵狂风吹过,便听到耳边传来连续不断的惨叫。
 
   “啊——”
 
   “扑通——”
 
   “哐啷——”
 
   随着一声声惨叫,几个骑士从马上摔下来,兵器刚刚握在手上又掉在地上,同时响起的还有围观人群的尖叫,厚实的人群根本没有闪避的空间,于是我前方的人们仿佛被割下的稻子一般一片片倒下。
 
   说时迟,那时快,我和绝大多数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就已经听到士兵和骑士们大声的呼喝:“有刺客!保护大人和少爷——”
 
   刺客?!
 
   我猛地回过神来,天哪!
 
   不会这么倒霉吧?一来就碰上传说中的刺杀?!
 
   大街上顿时像是炸了锅,人们尖嚎着不辨东西四散奔逃,然而过于密集的密度阻碍了他们的行动,大家挤成一团,谁也没能逃脱半步。而那最初的撕裂声和狂风并未停止,人们东倒西歪、成片萎靡,让我想起了死神的镰刀,没有止尽地收割着人类的灵魂。
 
   我的心头也是惊恐不已,虽然已经死过一次,但上次死亡并未如此近距离感受到危险,车祸使得我走得很简单也很快速,还没意识到“死亡”这两个字便来到了这边。
 
   正因如此,面对着这样恐怖的死亡危机,我还是一时间吓得魂不附体,比别人好不了多少地四处乱撞,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就是快点逃出这该死的人间地狱!
 
   恍惚中我似乎看到许多人从惶恐的人群中跳了起来,向着骚乱的中心扑过去,然后那边便传来猛烈的搏斗气息,惨叫、惊叫、呼喊、交击声交杂,造成更大一波的混乱。
 
   我在人群中歪歪倒倒,也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逃,昏头昏脑中,突然,不知从哪里涌来一股强大的力量,我只觉得整个人突然都飞了起来,向着一个方向飞过去。
 
   “啊——”
 
   我尖叫着,挥舞着四肢从半空中掉下来,迎面映入眼帘中的却是那双湛蓝的眼睛。此刻那双眼中露出惊愕的神色,我还来不及思考,一阵锥心刺骨的疼痛突然从背上爆发开来,我眼一黑,顿时失去了知觉。
 
   最后留在记忆中的,是仿佛撞上了一个温暖的存在……
 
 第一篇章 (四)软禁也是要讲人权地
 
   “唉……”我百无聊赖地放下手中的书,懒洋洋躺在躺椅上,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回想起十天前,本来好端端的只是去看美男,我却非常倒霉而又幸运地被一名刺客“踢”到了城主大人的身前。在刺杀中掉到被刺人的身边自然是倒霉的,那还不算,我还好死不死被一刀砍中了背部。然而后来的事情就说不上是幸运还是不幸了,我的倒霉恰好救助了伟大的城主大人,我帮他挡了一刀,也算是救了他一命,于是城主大人一声令下,我就被抬回了城主府好吃好喝养起来。
 
   到现在为止已经十天了,背上的刀伤也结了疤,按说我可以自由行走了,却还是被留在这城主府里,要走?可以,城主点头了就行!可那个妖人到底在哪里?我来了十天,还就只在受伤那天见过他一面而已!
 
   可恶的妖人!知道我的伤不会致命以后就跑了个无影无踪,也不管我是他的救命恩人,连看我一下都不来!城主府虽然很美,我住的这个院落尤其漂亮,鲜花盛开、绿树成荫,可也受不住一连十天都看同一个景色啊!尽管住在这里挺舒服的,好吃好喝,床又软,衣服又好,还有专人服侍,这种前世想也不敢想的腐败生活很适合我这种懒到骨子里的人,但我强烈要求扩大放风的范围,如果能让我随便走走,那生活就完美了,我想他如果要软禁我也不是不可以商量的嘛!可是如今这样……
 
   这是红果果地藐视人权!
 
   我忍不住再次低声狠狠地骂了一声,不敢说大声了,谁知道周围有没有监视我的人?要是被人听到我骂他,回头怕就不是软禁这么简单了,不知道这世上有没有禁止死刑?
 
   “唉!”又叹息了一声,瞟了一眼手里的书,随意地甩开。
 
   这是一本小说。我现在才知道这个世界的娱乐简直少得可怜,一个女人的消遣不是到亲朋好友家窜窜门子,就是在自己家里自娱自乐,唱唱歌、看看书、写字画画,颇有些前世古时那些千金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风范。如今我连院子都出不了,更别说去窜门了,唱歌太累,写字太无聊,画画我不会,只好看书了!于是叫侍女给我找来一些闲书,据说是时下非常流行的浪漫小说,非常受大姑娘小媳妇的欢迎,我抱着极大的兴趣一看——
 
   喷!
 
   原来不过是些王子公主骑士的爱情小说,情节单调、言辞枯燥、人物简单,往前世的世界一放,就连儿童的童话书都比不上!这让已经被五花八门的小说养刁了胃口的我怎么看得下去?!
 
   可是不看又能干什么呢?整天对着花花草草自说自话吗?我自问还没有深切体会到林妹妹的精神境界。又或者跟侍女们大眼瞪小眼?呃……要是这张漂亮的脸上长了一对斗鸡眼会很可怜的!
 
   “唉——”第三次叹息,我已经睡的昏昏沉沉了,再睡下去就要头疼了!
 
   怎么办?
 
   “呃,丽莎小姐,您哪里不舒服吗?”一旁的侍女终于忍不住,怯生生地问道。
 
   “丽莎”是我给自己起的名字。既然不知道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是谁,我又对这个世界一窍不通,名字什么的只好乱编。起名字的时候不知为何就想到了鼎鼎有名的《太空堡垒》里面的经典角色,我挺喜欢的一个女性,干脆就借用了过来。
 
   我有气没力地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怎么说呢?她根本体会不到我无聊到爆的痛苦!
 
   算了算了,求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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