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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宋歌-第1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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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靳纲骨。

宋军的岗哨在吐蕃军出关的时候,就已经飞报宋营,宋歌早已经带着众将,排阵完毕,等候着吐蕃军的到来。

见到吐蕃武将叫阵,不等宋歌叫唤,他的背后跳出了一个黑的发亮的武将,手中擒着板斧,站在地上大声道:“大将军,让我去收拾他!”

宋歌不用看也知道是焦黑铁牛,这家伙这么粗鲁,混到摩尼教的堂主之位,武力绝对高强,倒是可以于吐蕃武将一战,于是点了点头,“只许胜,不许败!”

战场上,‘只许胜不许败’之类的话,是主帅勉励大将的话,实际上,战场上只能战胜才能活命,败的结果,十有八九就是死亡。

焦黑铁牛举着板斧,冲进了两军之间,地面上顿时仿佛刮起了一阵黑旋风。焦黑铁牛来到吐蕃战将靳纲骨的身前,大喝一声,“喂,熟猪,你焦黑爷爷和你打一架!”

别看焦黑铁牛粗俗,给人起外号的本领很有水平。这靳纲骨本是天都王帐下的大将,从小在青藏高原长大,常年经受高原的寒冷以及烈风的吹拂,脸颊红通通仿佛熟透一般,因而被焦黑铁牛叫成了‘熟猪’。

靳纲骨不善言辞,可是被焦黑铁牛叫成‘熟猪’,非常气愤,脸颊更加红透,越发犹如倒了老抽烧制而成的红烧肉,“哇呀呀,你个黑鬼,看你靳纲爷爷的手段!”

焦黑铁牛哈哈大笑,“哇,现在越发越熟了,更加美味了!不过,看你小子好像三个月没洗脸的样子,你焦黑爷爷可不愿意吃!”

靳纲骨口舌上斗不过叫黑铁牛,不再答话,举着手中的长锏,朝着焦黑铁牛就袭击了过去。

焦黑铁牛急忙举起板斧迎战——

两人都是猛将,都具有相当的武功基础,而且力量巨大,一招一式暗合千变万化,招招生风致命,正所谓棋逢敌手,将遇良才,直斗的天昏地暗!

焦黑铁牛是步兵猛将,跳起来打需要耗费更多的力气,两百招之后,逐渐气息难调,难以为继;而靳纲骨有战马代步,又居高临下,省力许多,因而越斗越勇,招式越发越狠,大有一锏砸扁叫黑铁牛的气势!

过了三百招,靳纲骨纵马前冲,一锏朝着叫黑铁牛砸去,焦黑铁牛奋力用板斧架住靳纲骨的这猛力一锏的袭击,终于抵受不住,只觉得五脏翻滚,跌倒在地。

靳纲骨见焦黑铁牛倒地,猛地勒马长嘶,一个转身,手中长锏就朝着焦黑铁牛的脑袋砸了下去——

惨烈会战

眼见着焦黑铁牛危在旦夕,“哎呀!”宋歌远远地看着,倒吸一口凉气,不自禁的叫了出来。

其他宋军将士也惊呼,都以为焦黑铁牛必死无疑,有的已经闭上了眼睛。

焦黑铁牛虽然力竭仰面倒地,却并没有慌乱,眼看着靳纲骨的长锏如迅雷奔袭而下,千钧一发之际,他蓄起所有的力气,猛地抬起双脚踹了出去,与靳纲骨的战马的两只前蹄来一个实力对抗。

“咔嚓——”

“咔嚓——”

顿时,靳纲骨的战马倏地往前扑倒,连带着靳纲骨一道,在空中翻过一百八度的筋斗,重重地摔倒在地。

靳纲骨先摔倒,刚要纵身弹起,又被上千斤的战马重重地砸在身上,即使他比西藏牦牛还要强壮,但也瞬间晕厥,手中长锏丢落在一旁。

焦黑铁牛的双腿在和战马对抗的一刹那,一齐断裂,森森的膝盖骨长长地从膝盖上戳了出来,犹如两把匕首长在了膝盖上。

但是,他还清醒着,努力用双手撑起上身,看到不远处倒地晕厥的靳纲骨,哈哈而笑,“小子,摆平你,老子跟玩似的!”说着,猛地扬起手中的一只板斧,砸向了靳纲骨的脑袋。

“扑——”

靳纲骨的脑袋被板斧砸的埋进了地里,汩汩的鲜血,从板斧的边缘,兹兹溢了出来!

两军士兵看着这样一个惨烈场面,纵使他们都是见惯生死的人,也都屏住了呼吸,大气不敢出!

“阿骨——”宗哥王巴图见到跟随自己多年的大将就此死去,伤心欲绝,再也抑制不住愤怒,大喝道:“吐蕃的勇士们,冲啊,杀光宋狗,为靳纲骨报仇!”

随后一马当先,驱使他的飞天白虎,拖着他的映雪长刀,飞奔着冲向了焦黑铁牛。

对面的宋歌一见,暗叫一声‘不好!’,不容细想,振臂一呼,“杀啊——”立即驱使小可怜,疾速向前,去救焦黑铁牛。

巴图胯下飞天白虎脚程极快,完全不输于小可怜,先行一步,先到一步,他的拭雪长刀,直取焦黑铁牛的咽喉。

焦黑铁牛眼见着巴图气势汹汹而来,并没有坐以待毙,猛地把手中的另一把板斧朝着巴图砸了过去。

巴图视而不见,依旧前冲而来,在板斧飞到他身前的时候,映雪长刀一抬,就架开了飞斧,接着一刀砍向已经毫无抵抗能力的焦黑铁牛——

“不——”宋歌已到奔到离焦黑铁牛不到二十步的地方,却依旧无法救下焦黑铁牛,眼睁睁地看着他的头颅滚落开来!

从焦黑铁牛脖子中喷出的鲜血,在宋歌眼中,尤其的殷红,把他的整个视线给染成了红色,并且逐渐扩散开来,他只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是血色。

殷红的血色——

他忘记了自己根本不会武功,举着只有三寸长的鱼肠剑,不顾一切地朝着巴图奔去,他要杀了巴图,为焦黑铁牛报仇!

巴图也正好要和宋军大将军较量一番,见着宋歌冲过来,拖着映雪长刀,直冲过去。

两位主帅相交,蹦出的火花可想而知!

两人都有传奇的经历,都有奇遇,胯下都骑着一匹凶猛异兽,手中都是当世利器。

不过,巴图的映雪长刀,长八尺有三寸,重一百五十斤,在接近宋歌的时候,猛地一个大力翻转,刀身划过长空,犹如一道弯月般耀眼,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宋歌的脑袋劈去。

——这一劈之力,何止万钧!

宋歌体内的大棒之气,早已遍布周身,此时更是蓄气手臂之上,用手中才三寸长的鱼肠剑,迎着巴图的映雪长刀架了过去——

“嘭!——”

一声响亮的金属碰撞声之后,两把当世利器相碰,撞出了耀眼的光芒,似在空中升起了一颗灿烂的明星,几乎使太阳失去了光彩!

正在战场上驰骋的双方士兵,都被这光芒惊呆了,惊愕地停下了脚步,半响都没能回过神来!

宋歌只觉得一股大力席卷全身,手中的鱼肠剑差点跌落,整个身躯像断线风筝似的往后飞去,远远地跌倒在地,翻了数个跟头,终于停止,只觉得五脏六腑翻江倒海,喉咙上顿时感觉到一股淡淡的腥味,一口鲜血涌进了口中,但是他没有吐出来,瞬即之后,他又把这口鲜血咽了回去,挣扎着勉强站了起来,怒视对面的巴图。

巴图也不比宋歌好多少,他的映雪长刀接触到宋歌鱼肠剑的刹那,就感觉到大海波涛似的力量汹涌而来,猛地撞击自己的身躯,随即扩散开来,迫使自己的身躯不由自主地往后跃出,脱离了胯下的坐骑。他施展内劲,在退后三丈之后才堪堪站定,只觉得胸中气息激荡,气闷难忍,如万箭穿心,差点晕厥过去,握住映雪长刀的手腕,虎口鲜血淋漓。

这一招硬碰硬,巴图本以为就算是一万个宋军主帅,他也能把他打的跌落坐骑,栽倒在地,继而上前一刀结果性命。他可是修习过上乘的神秘功法,才有如此的修为,却万万没有想到,这宋军主帅,居然也是这样一个强悍奇人!

当然,巴图所不知道的就是,宋歌根本不会武功招式,要是知道,他也不会这样硬碰硬,而是施展武学,几招之内,即可取下宋歌首级!

一招过后,两位强力主帅不分伯仲,两人胯下的坐骑都退后了两步,继而又猛地同时昂头吼叫,响声震天,瞬即纵身往前,斗了起来。

双方的士兵同时醒悟,继续往前冲去,厮杀起来!

两位主帅都受了不同程度的内伤,在双方众将的掩护之下,往后退到安全地方。

战场上,士兵依旧厮杀——

宋军的摩尼军个个身怀武功,对于这种混战,最是喜欢,而禁军在背后捡漏,相互配合,很有效率。还有火枪队,更是远远地躲在后方,见着可以射击的吐蕃士兵,“嘭”地打上一枪,往往收到奇效,一枪毙命!

吐蕃士兵虽然强悍,但是和宋摩尼军相比,不管是武力上还是士气上,都弱了一筹。

何况,吐蕃士兵也不善于排兵布阵,喜欢混战,这一点,正是这一支宋军所喜欢的!

会战打响两个时辰之后,宋军的优势就非常明显地显现了出来,各个小范围士兵聚集的战场,都是宋军在追逐着吐蕃士兵,打的他们东躲西藏。

吐蕃军又要对付眼前的宋军,又要防备那随时响起的火枪袭击,逐渐无心应战,只有处处躲避,逃命。

宋歌已经缓过了劲,看着战况,满心欢喜。这一仗出战的吐蕃军,不一定就是吐蕃军的主力,但至少是吐蕃有生力量当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干掉他们,就能大大削弱吐蕃军的实力。

而宋歌边上的宋将,包括白云飞等,更多的注目都盯在了宋歌的身上,他们实在想不到,一直好像毫无本事的教主、枢密使,居然还有这样神鬼莫测的功夫!

吐蕃军方面,宗哥王子巴图的胸中气息稍稍通畅,可是看着战况,则更加郁闷难当,他本以为这支宋军只是纠集了几位武功高强的人当战将,没想到宋军士兵也一个个生龙活虎,战斗力超强,居然把他的吐蕃军打的抱头鼠窜!

本来,巴图以为要是一战而屈宋军,把宋军打怕,打跑,那么根本就不需要去抢火枪。但是,依目前的情况看来,抢火枪还是很有必要的,那玩意威力强劲,有了火枪在背后施放,可以提高许多的战力,至少,能够守住龙文关!

此刻,巴图已经降低了对宋军的目标,先以守住龙文关,不让宋军突破龙文关,直接面对宗哥城为第一目标。

“你们三人一同出击,务必抢回一套宋军的神秘武器!”巴图对身边的另外三个大将下了命令!

……

更加先进

巴图为了能够得到火枪的器械装置,不惜让自己的另外三个大将,冒着极大的风险,冲入宋军节节胜利的战场之中,去夺取宋军火枪队手中的火枪。

巴图手下本有四员强力大将,个个威猛,其中靳纲骨在和宋将焦黑铁牛对战的时候死了,剩下这三位大将,也都是武力高强,他们听了宗哥王的命令,突入战场之中,左冲右突,凭着高强的武功和手段,居然还真的被他们打死了一个宋军火枪队士兵,抢走了一杆枪。

巴图见到枪已到手,战况不利,无心再战,大喝一声,“撤退!”带着残兵,往龙文关方向退去。

宋军见到吐蕃军撤退,士兵们追击掩杀,直至龙文关下,在龙文关上弓箭手的射击之下,才不得不退了回来。

这场战斗,宋歌满心欢喜,虽然焦黑铁牛战死,另外还死了不少的士兵,不过,总算是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吐蕃士兵的伤亡人数比宋军要多的多。

清理战场,清点战利品,功劳薄上记功劳之后,宋军在当晚安排了庆功酒,热闹了一番。

这是宋军进入吐蕃境内所打的最强硬的一场仗,虽然胜利了,宋歌也觉得很满意,不过,他觉得还是不够好。

他在寻思着,现在人家的地盘上,要是每次打这样的硬仗,纵使能够胜利一次,也难以胜利十次,毕竟人家还能招呼其他的部落前来帮忙,自己却难以就地招兵买马。

但这是一时不能改变的事实,宋歌认为,现在能够改变的就是这火枪队的手中火枪还是不够先进,打一枪就要装一次子弹,而且要装好一会,要是和后世一样,制造出连发步枪,那就爽多了,最好是改良成为机关枪,一扫一大片,那么,弄出两百挺机关枪的话,士兵都可以不用了,直接让火枪队冲上去,就能所向无敌了。

因而,当晚,宋歌带着方腊,到了沈括的帐篷。这次出征,由于子弹不够用,需要现做,因而,就把沈括也带出来了,顺便连制造子弹的铁匠队也带来了。

一路上的劳顿,让老沈括很疲乏,天刚刚黑下来,就躲在帐篷里,闭着眼睛思考一会问题,就准备睡下了。这阶段一直行军,几乎没有停歇过,因而,他也没让铁匠把烧火铺支起来。反正在天水、湟州的时候,制造的子弹暂时够用。

“沈老先生,这么早就休息了?”宋歌走进了帐篷。、

沈括微微地睁开了眼睛,看到是宋歌,又闭上了眼睛,对于宋歌把他这把老骨头弄到这荒郊野岭的吐蕃来,他很不满,“你来干什么?老头子累了,要休息!”

宋歌笑笑,“沈老先生,我是来和你谈科学的!”

沈括对于宋歌的‘学识’,还是非常崇拜的,只是宋歌军中事务繁忙,沈括一直找不到好的机会去向宋歌讨教,早就心痒痒了,听到宋歌说来谈科学,又睁开了眼睛,淡淡地说道:“你是大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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