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历史电子书 > 最才子 >

第20章

最才子-第20章

小说: 最才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彩云脸上的微笑不见了,放在琵琶上的右手也微微抖动,禁不住痉挛般地一勾,然后一挑,有柔美忧郁的乐声在厅堂中流淌。

随着这一声琵琶幽咽,众人都仿佛看到一个面容苍白的白衣少年正在春日的微雨中,背手看花,如梦似幻的雨幕中,燕子飞来又去,如同流年。

再没有人说话,厅堂中除了乐声,静得可以听到针落地的声音。

而大家脸上的嘲讽也被如痴如醉所代替,都不由地正襟危坐。

……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屏风之后,唐宓将这两句反反复复地在心中念了几遍,眼睛里有晶莹的水气沁出。

正要再次沉浸在这婉约得让人心碎,绮丽得无法呼吸的氛围中时,吴节突然一伸手,猛地将两扇花窗推开。

“蓬!”一声,清风满屋,无边月色瞬间涌进厅堂。

那乳白色的月光如同活过来了,水一样在人群中,桌椅间流淌。

再次挥动衣袖,哗啦风声中,吴节看起来直如那云雾中的出尘仙人。

只一道目光热烈灼热,依旧朝屏风看来,就好象要将其看穿。

“记得小颦初见,

两重心字罗衣。

琵琶弦上说相思,

当时明月在,

曾照彩云归。”

……

“记得小颦初见,两重心字罗衣。”

唐宓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那件暗红色衫子,眼泪终于不争气地滴落下来,又转眼被月色吞没:“小颦,小颦不就是我吗?”

“依稀记得小颦和我在下午时见面的情形,她穿着绣着两重心字的衫子。此刻,有人拨动琵琶弦述说乡思的滋味,就如这时的月光那样皎洁如玉,她却如飘然而去的彩云,袅无音讯。”

……

PS:新的一周开始了,虽然这书不尽如人意,但还是想在新人榜上搏一次。有推荐票的读者朋友请把票都投给这本书。多谢了!



第三十三章挥手自兹去(继续求推荐票支持

唐宓哽咽着嗓子,用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将这首《临江仙》反反复复地念了两遍。只觉得斜飞的燕子和着微凉的春风,化成一缕柔丝,将无脏六腑都收束在一起。

然后狠狠一勒,勒得人几乎喘不过气来。

那缕缕丝丝深入骨髓,如刀如刺,或痛或苦,或麻或痒,清晰深刻,偏偏却无从把握。

待到最后一句“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罢了,那已经绷紧的丝缕却猛地碎开,随着雨中丁香花瓣,纷纷扬扬落在心中最柔软所在。将已经五味杂陈的那颗心熨贴如初。

“原来吴节公子的诗词竟好到极处,可笑我唐宓还想着为他捉刀,当真是羞煞了人。”欣喜之余,一张脸有微微发烫。

再看看那白衣飘飘的少年,神采如此飞扬。虽然相貌平凡,却不让魏晋高贤。隐约觉得,也只有如此男子才配得上我唐宓。

风流当如吴士贞,余子不过豚犬尔!

见唐大小姐痴痴地站在那里,如同梦魇,小环不懂诗词,忍不住问:“大小姐,吴大傻……吴公子这首词作得如何?婢子看他又唱又跳的,跟小丑一样,估计又丢人了。”

唐宓这才清醒过来,一挥袖,转身就走,只幽幽一叹:“若吴士贞这词早一些出来,也没人敢上前献丑。一曲《临江仙》,前有‘滚滚长江东逝水’,后有‘曾照彩云归’,已将这个词牌写尽了。也许,百年之后,依旧有骚人墨客对此情此景津乐道。”

……

整个大厅堂鸦雀无声,没有喧哗,也没有先前吴伦词出来时,震天也似的叫好声,还挂在众人脸上的嘲讽已经被震惊和瞠目结舌所代替。

吴伦的词大家还能叫一声好,而吴节的“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一出,大家都不知道该如何喝彩。

刚才他所念的正是北宋晏几道的作品。

晏几道是北宋词人晏殊的第七子,人称小晏。有词作两百多首传世,除三首长调,其余全是小令,他的小令词在北宋中期发展到一个高峰。小令词多怀往事,抒写哀愁,最能打动人心。尤其是这首“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更是他的代表作,便称之为九曲回肠,千古名篇也不为过。

其实,宋词中的〈临江仙〉还有不少佳作。比如李清照的“庭院深深深几许,”、秦观的“千里潇湘?道镀帧薄?p》尤其是李清照那首之中“浓香吹尽有谁知,暖风迟日也,别到杏花肥。”更是婉约秀丽得让人柔肠寸结。

只不过,李易安是个女子,若吴节用她的文字,味道未免有些不对。至于秦观,甚至苏轼的作品,不但不应景,也不甚佳。只小晏的这首合此间意味,其中最妙的是还嵌进去了小颦和彩云二人的名字。

这个异世界的明朝因为没有唐诗宋词的滋养,文人们诗词唱和,走的还是隋、卫两朝宫体诗的路子。即便元曲也算非常不错,可未免有些粗鄙,典雅之处尚且不足。

杨慎那首“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豪迈苍凉,已是从隋至今的第一流作品,普通人认为,就算强行去作,也未必能超越小杨学士。可没想到吴节这首词,走的是现代人口中所谓的小清新路子。两首词,一首苍劲雄伟,一首婉约典雅,竟珠联璧合,相得益彰。

这就是千古绝唱。

念完这首《临江仙》的吴节将飘飞的长袖一卷,收拢在一起,朝为首的文同知等人一施礼,一声:“告辞!”

然后潇洒地朝门外走去。

众人都还处于石化状态,却没人想着说什么,也没人去拦吴节。

远远的,吴节朗朗的笑声传来:“上一场吴节非不能,不屑为之。不过是一首长江、三峡而已,又有何难。吴节又得一首打油诗,博君等一笑。”

“风急天高猿声哀,

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

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

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

潦倒新停浊酒杯。”

……

声音苍劲悠长,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凉。可细细品之,其中还带着一种看尽人间炎凉的明悟和胸中壮志未酬的寂寥。

刚才那首《临江仙》婉约隽永,乃是白衣少年的轻吟浅唱。

这首七言却是一个沧桑老者在那三峡的蜿蜒栈道中艰苦跋涉,脚下是奔流而去的大江,头顶是亘古不变的青空。

一声长叹:逝者如斯夫,如同这不息流水,不舍昼夜。

白衣少年、堪破世情的老者奇异地汇合在这么一个人身上。

……

长吟之声袅袅不绝,却终不可闻。

吴节已消失在那一片皎洁月色之中。

静默良久,文同知突然一叹:“这若是打油诗,却置他人于何地?”

话音刚落,就有一个士子一脸羞红地站起身来,快步走到文同知等人面前,从案上挑出自己的词稿,一把扯得碎了:“吴士贞大才,有他佳作在前,小生所写的这点东西当真是不堪入目。可笑我先前还极尽嘲讽之为能事,现在回想起来,真真让人羞死。小生今生再不言诗。”

“蜀中有子吴士贞,谁人敢言诗词绝?”又有几个心胸豁达的士子站起身走过来,将自己的稿子扯碎了,依次在文同知等人面前长长一揖,却不说一句话,转身离去。

“胸襟坦荡,大有古人之风,我成都士子当真不错。吴节诗词一出,千秋之后,定然有人记得今夜种种。”文同知抚须哈哈大笑,转头对唐老爷道:“唐讷,我听人说吴节是你未来的东床快婿。你唐家的唐宓小姐已是名震四川的才女,杨宗之一代学问大师。还有仙逝的杨阁老、小杨学生。我巴蜀一地的文脉都汇集到你们家了,当真让人羡慕。既然吴节有如此绝世之才,先前你因何要轰他出去。是怕他抢了其他士子的风头吗?”

听文大人提起吴节是自己女婿一事,又想起自己先前对他诸多呵斥,甚至要着人将他轰出去。唐老爷唐讷面庞和脖子都热辣辣的,喉结滚动半天,尴尬得说不出话来。

府学教授见唐讷满面羞愧,心中好笑,道:“看样子,这个吴节得头名是实至名归了,大家没意见吧。”

站在那里的吴伦身体一颤:“他得第一……不……不行……”

文同知呵呵一笑,也不理睬吴伦,对教授道:“吴节进前十四肯定是没什么问题的,是否拿第一,还得问彩云姑娘。”

“对,下官却忘记了这一条。”教授点头。

正在这个时候,琵琶声又响起来,然后是穿云裂石的歌声:

“梦后楼台高锁,

酒醒帘幕低垂。

他年春恨却来时,

落花人独立,

微雨燕双、飞……”

一曲《临江仙》终了,然后又是“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第三十四章时间危机(第三更,再次求推荐

春潮带雨晚来急,淅沥的雨水落了一整夜,于是,城外的岷江涨水了。

穿越到明朝最大的好处是没有压力,生活节奏缓慢得令人发指。突然间,吴节感觉到自己有用不完的时间。他每天都会睡到中午才慢悠悠地起床,然后夹上一本书,拖着木屐,踩着四川特有的红砂页岩石板在大街上慢悠悠地走上一里地,去唐猪脚家吃面。

唐猪脚虽然姓唐,却与唐宓家没有任何关系。他家的大白豆炖猪脚是新津县有名的小吃,猪蹄和大白豆炖上一夜,都煮得烂了,整个汤色呈现出牛乳一样的白色。捞上一碗头汤面,将汤汁一浇,撒上翠绿的香菜和葱花,再勾上一勺油辣子,那滋味与后世一样,鲜香辣爽。

来到明朝一个多月了,吴节疯狂地爱上了四川小吃,从城北吃到城南,什么凉粉、三合泥、泥鳅钻豆腐,都一一吃了个遍。

原滋原味,食材上乘,却是现代社会所享受不到的。

富贵人家的公子少爷,原本有晏起的习惯。对此,蛾子并不觉得奇怪,通常都会埋着头小心地跟在吴节身后,亦步亦趋。

等到服侍完自家公子落座,这才叫了一碗豆腐脑,两个葱油酥,坐在一旁小口小口地吃着。

蛾子平日里看起来性格急噪,可在外面却恪守着一个侍女的本分,很少说话。碰到吴节闷得难受,逗她说话时,也不笑,只嘴角一抿了事。

就这样,一主一仆,一前一后在石板地上走着,脚步声轻盈清脆。吴节白衣飘飘,虽然身体还很瘦弱,可现代人的自信和从容放在这小巷、古城和飞花的春日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潇洒。蛾子又是那么一个伶俐可爱的小姑娘,想不成为新津县的一景也难。

吃过午饭,吴节通常会去新津西门桥下的那棵大榕树下泡上一杯绿茶,在暖阳下懒洋洋地看几页书。然后抬起头端详片刻江面上的渚青沙白,飞鸟回旋。

有时候,吴节心想,这样的日子也不赖啊,比起现代社会那快得让人喘不过气的生活节奏,这里就是天堂。

对于一个没有远大志向的人来说,这种生活才是梦寐以求的。

如果不是想着科举一事,吴节认为,自己大概也许会这样一天天过下去,然后一天天老下去。看着身边这个小姑娘慢慢和自己一道慢慢地皱纹满面,慢慢地头发花白。然后,蛾子和自己会相互扶持,佝偻着身躯,依旧每天一次面馆、茶馆来回踱步,彳亍而行。

少不入川,老不出川。

“可惜我并不是观光客,也没有这种闲适的心境。”

竭力摆了摆头,将这中莫名其妙的心思抛之脑后,吴节又振作起了精神,看了一眼手中的稿子,然后低头默背。直到日头西斜,直到杯中绿茶再也没有一丝热气。

“预感已经变成了真实,或许真要陷在这个世界再也回不去了。如果再不抓紧时间,就会被时间所抛弃。”

自从上次丢失了一天时间之后,吴节也曾经感受到一丝恐慌。但接下来几天,这种事情再没有发生,他也渐渐不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以为不过是一次偶然时间罢了。

可就在十二天前,同样的事情再一次发生。

唐家诗会结束的那天晚上,吴节在梦中照例回到了现代社会,这一次并不如往常一样被手机预设的闹钟惊醒,而是同上次那样在图书馆的电脑前醒过来。

一看到电脑屏幕,又看到周遭林立的书架,吴节浑身冰冷。

呆呆地坐在椅子上老半天才醒过神来,在恢复知觉的第一个瞬间,吴节就是将目光落到电脑屏幕右下角的时间一栏,正是上午十点。而自己今天上午究竟做了些什么,又是怎么从家来来到单位的,却是一无所知。

猛力地吞了一口口水,用颤抖的手点开日期栏,一看,吴节几乎从椅子上跳起来:“麻辣隔壁的,果然又丢时间了,还一丢就是两天。”

原来,同以前每次只丢一天不同,这次一丢就是两天,整整四十八个小时,无论吴节如何回忆,死活也想不起这两天自己具体做过什么,就好象自己患了失忆症一样。

距离上次丢失时间到现在,也不过几天时间,不但间隔短,时间也越来越长。

一次或许还可以用偶然来解释,同样的事件如果第二次发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