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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情人风流不下流-第5章

小说: 情人风流不下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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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
  “博奕,访问你的这期杂志才刚印好,我得发落下期杂志的事,要向专栏作家邀稿、接洽被采访者……”
  再来——
  “哎呀,你的电话晚来了五分钟,我刚才答应一位从法国回来的朋友的约会,早知道你会打电话来,我一定跟他另外约时间。”
  还有——
  “这个星期我得回台中一趟,因为工作忙碌,我已经半年没回家了!怕我妈都要认不出我来了。”
  她那些紧凑的工作,加上许多“重要”朋友不断的出场,沈博奕从满心期待到一次次落空,偏偏她每次说“对不起”的口吻,都让人感到她真的很难抉择、恨不得立刻奔到他面前,却又不能对“多年”不见的朋友失约……
  最后,还不忘娇滴滴地加上一句埋怨。“你说过会等待的,没想到你的耐心就这么一点点……”
  一块钱逼死英雄好汉,一顿饭让一个潇洒男子一颗心就这样忽上忽下,狼狈至极。前一刻充满期待,下一刻就变成泄气的充气娃娃。
  挂上电话的方韶茵吹吹刚涂上的紫红色指甲油,然后在记事本上,朝著“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标语下方,再划上一笔。
  沈博奕,加油啊!再四通电话,就集满十次,可以换得与美女共进晚餐的大奖呢!
  专访沈博奕的那期杂志发刊后,一个星期过去,各零售商开始急传订单,要求补货,客服部忙著接电话、回覆传真,搞得人仰马翻,访问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男主角那期都不及这次的回响热烈。
  偏偏此时发生一件令杂志社措手不及的意外事件,已经准备付印的下期杂志紧急停下。
  “总编,下期的主题人物爆发性丑闻,我们采访的内容还写他与妻子结缡三十年恩爱如初,会被人丢鸡蛋的。”
  方韶茵按著太阳穴。“我知道,我现在试著联络其他名人,想办法再补一篇采访。”
  她边说边拨电话,整个办公室铃声、人声、碰撞声乱烘烘的,她向走出去的同事交代:“有我的电话先留言,暂时别打扰我。”
  方韶茵过滤最近曝光率较高的话题人物,一通一通电话,不是时间无法配合就是人不在台湾。终于,联络上一位最近刚出书,还算有些知名度的旅游美食家,愿意在上飞机之前挪出一个半小时接受采访。
  她按了内线广播。“那个谁,帮我叫辆计程车,我现在要赶到机场。”
  她一边收拾录音机、数位相机,一边列印从网路上抓下来的受访者资料,等一下必须先到书店买本书,然后在到机场的路上快速消化,再拟出采访方向。
  准备齐全后,她冲出办公室。
  “计程车几号?”她问。
  发现所有的人都肩夹著电话,两手不是忙著输入电脑就是在纸上抄抄写写,她从她们的眼中得到答案——没人有空帮她叫车。
  “算了,我到楼下拦车。”
  方韶茵急急走出公司,在门口却撞上了一堵墙。
  “哇勒!”她揉揉肩膀,正要开口咒骂眼前的冒失鬼,一抬头,却发现一个不大可能也不应该会出现的人。
  “沈博奕?!”
  “哟!”沈博奕朝她挥挥手,神情潇洒迷人。
  他到这栋办公大楼谈一个纯设计的案子,临走时才想到方韶茵的公司似乎也在这附近,询问客户之后,发现就在楼下。
  他想见她,所以就来了。而且,发现她还是一样慌慌张张,与一身干练的套装打扮一点也不相称,不过,他喜欢她见到他时眼中顿时发出的光亮。
  “有时间一起……”他要约她吃饭。
  “没时间了!快,载我去机场。”她惊叫著,不由分说,拉起他的手就往电梯冲。
  沈博奕这才了解,她眼中的光亮不是因为见到他,而是见到一个“司机”
  走出大楼,她问:“车子停在哪里?”
  “前面大约五十公尺。”他跟著她急速的脚步,十分佩服她脚上穿的三寸高跟鞋也能当成“运动鞋”
  “不好意思,麻烦你了,我赶时间。”方韶茵坐进车内,用极尽娇柔的声音,软软地说抱歉。
  一路上,沈博奕善尽司机之职,虽然他也找了些话题,但是,她除了要他在书店前稍停一下外,没再理过他,整个精神都投入手中的资料。
  说实在的,他虽然不敢自诩潘安之貌,但,可以肯定的是比她手上那本书封面上的男人“耐看”多了,只是,身边的女人真的把他当成司机了。
  车子驶入国际机场第二航厦。
  “到了!那边停就可以。”方韶茵高兴地喊著。“感谢你,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我们再联络。拜拜!”她提起随身的大袋子,下车前不忘拍拍沈博奕的肩膀表示谢意。
  沈博奕看著她冲进机场的身影,想著,通常不是应该亲亲脸颊之类的吗?
  他突然有种感觉
  这个女人,似乎对他没什么兴趣。
  今天,沈博奕决定做最后一次尝试,他按了方韶茵的行动电话号码。
  “博奕?!听到你的声音真是太好了。”电话那头,方韶茵不同以往的兴奋语调,让他对上个星期见面时所产生的疑惑一扫而空,情绪也随之高涨。
  他正要开口,方韶茵却先问:“你人在哪里呢?”
  “在工作室,正打算休息,我……”
  “真好,我人还在新竹呢!”她微嗔地抱怨著。
  才在他心头燃起的希望,顿时被新竹风给吹熄了。他不禁自嘲,也该退场了吧!这两个月来,为了一个约定,打破了他一向随心随兴的原则,而两人之间却仍在停滞不前又牵连不断的状态,再这样下去,他就要觉得自己是个穷追猛打的无聊男子了。
  “采访科技公司的大老板吗?”他停顿片刻,闷声地问。有种无法快刀斩乱麻的心烦气躁。
  “嗯……时间敲得比较晚,结束时搞不好都快半夜了,还要搭夜车回台北……”
  其实,她人正坐在杂志社办公室里,脸上堆满胜利的微笑,靠在旋转皮椅椅背,两脚跷上桌面,得意地在笔记本上划上第十个叉叉。
  “最毒妇人心”这旷世名句究竟是哪个充满智慧的先人说的呢?她心情十分愉快地转起笔来。
  “你约在什么地方采访?结束时打电话给我,我过去接你,一个女孩子搭夜车太危险了。”他打起精神问她。虽然惋惜两人无法有进一步的交往,但也不至于对她的安危放任不理。
  “啪!”手中的原子笔掉落桌面,她赶紧捂住手机。
  “你是……说真的?”
  “当然,我待会儿没什么事,可以先开车过去新竹等你,你工作结束就告诉我。”
  “呃……可是……”他的温柔,令方韶茵乍然生出罪恶感。“不、不用了,我跟另一个同事一起来的。”
  “喔,那就好,不过自己还是要多注意点,到家时传个简讯给我。”
  “嗯……”
  “那……再见。”第一次,沈博奕觉得“再见”这两个字,很难说出口。他抓抓头发,想著,找朋友出去小酌一番吧!今晚,特别觉得烦躁。
  “嗯……”方韶茵迟迟没有按下结束键,直到耳边不再出现任何声音,她的手才缓缓落下,思绪一片茫然。
  “别、别被他一、两句体贴的话冲昏头了。”她自言自语。“这不过是很基本款的把妹伎俩。”
  没错!想要接她上下班的男人何其多,担心她因工作忙碌饮食不正常而打电话关心她的人也大有人在,这些都是花心男必懂得的技巧,都是有口无心,听听就算了,她居然还那么认真地对他产生罪恶感。
  他肯定练习不下上百次,才能说得这么自然,让人听得暖到心坎里。
  她轻蔑地哼了声,捧起笔记本,继续为那第十个叉叉手舞足蹈。
  嘿嘿……终于还是让他当上了“国父”,遭受了十次挫败。
  当然,她深知人的耐性与毅力有限,再继续拿翘,最后只会落得镜花水月,无法为这次“猎豹行动”画下完美的句点。
  等他下次再来电,她会让他感到“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
  她将赴约,然后,让他开始期待充满激情的那一刻来临……最后,她会冷冷地告诉他,这顿饭,不是开始,而是结束。
  她脑中布满想像,想像他满脸挫败,独望黄昏,感叹既生“茵”何生“奕”,相见不如怀念……
  在这么紧凑忙碌的工作下她还能抽出心思与他周旋,方韶茵简直要佩服起自己的非人能耐。“哇哈哈——”
  “咚!”突来的一个撞击声后,是一抹黑色身影趴在地上的惨状。
  得意到太忘我,笑得太猖狂,搁在桌面的脚一滑,方韶茵整个人失去支撑点,身子往前一倾,就这样成了地面上的一个“大”字形。
  她爬起来坐在地上仍直傻笑,若是有人撞见她这副蠢样,大概就不会把什么“成熟”、“妩媚”、“高雅”之类的形容词冠到她身上了。
  傻笑之后,方韶茵从地上爬起,正经的工作还是要做。
  再过两个月,就是“当代女性杂志社”创刊满二十周年的社庆,杂志社社长方凌云特别叮咛要扩大举行,并邀请方家长辈参加。
  二十年前,方凌云进行“拒婚”的家庭革命时,差点将方韶茵的爷爷送进太平间。
  当时,方老爷将她的嫁妆汇入她的银行帐户后,气愤地对她放话——“只要你那间小公司能撑过二十年,我就承认你的能耐,不仅是这份嫁妆,我再奉上方家男子才有的家产继承权,如果失败,就算去乞讨,也不准你再踏进方家大门一步。”
  二十年的光阴过去,方凌云苦撑过来的杂志社,业绩年年成长,从第一年的几百名订户累积至今,逾五年的长期订户将近十万人,每月零售数量至少也有三、四万本,不仅跌破方老爷的老花眼镜,更让她的姐妹欣羡不已。
  因为创办杂志社的缘故,方凌云人脉广阔、艳遇不断,如今虽已年过半百,还有一个痴心浪漫的“阿多仔”陪伴在侧,一生波折不断却丰富多彩。
  不过——
  方韶一因不禁觉得感慨,为什么四姑姑简单的一句“扩大举行”,却要她累得像条狗?!
  看看手表,晚上十点了,人家有“资深帅哥”温存,她却只有几只不知死活的“草蚊子”在办公室里的日光灯灯管下飞舞……
  唉……
  无端想起沈博奕那性感沙哑的声音。要不是自己那莫名其妙的设定,非得让他经过十通电话的考验才能平复她心头的那日怨气,这个时候,她倒觉得他会是个不错的玩伴。
  唉……
  再叹一口气,方韶茵收拾桌面散乱的企划案,夜晚是万恶的渊薮,让女人心变得软弱,意志力变得薄弱,也是男人乘虚而入的最佳时机啊!
  沈博奕没再打电话给方韶茵,一个星期了,愈是克制自己别再打电话就愈是经常想起她,像是一种瘾,几次画图画到一半,停下来就会习惯性地拿起电话,最后只能闷闷地自嘲一番。
  这样想念一个并没有太多交集的人,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虽然工作几乎满档,思念却半点由不得人控制,想冒出来就冒出来。
  沈博奕来到他高中同学开的咖啡店,为了重新装潢,老板特别请他挪出时间给点意见。
  假日的缘故,早上十点多,店里已经坐了七、八成满。
  门上的风钤响起,又有客人上门。
  下意识地,他随著老板的视线抬头瞄向门口,然后两人的注意力又放回设计图上。
  “老样子。”甫进门的客人向服务生点了餐。
  这个声音……是方韶茵?
  沈博奕顿了下,回头确认——果真是她!一个在电话里听过数次的声音,就算对方重度感冒还是声带长茧,他也能从那软软扁扁的慵懒语调辨别出来。
  方韶茵身穿灰色棉质的宽松运动服,脚下趿双勃肯凉鞋,点完餐后挑了几本杂志找个座位坐下。
  没有安排采访行程的假日,她习惯睡到自然醒,找来钟点清洁人员后,来到位于大楼一楼的咖啡馆,点份丰盛的美式潜艇堡搭配她最爱的蓝山咖啡。
  她睡眼惺忪,一头蓬松鬈发用橘色章鱼造型的发夹随手一抓绾至脑后,脂粉末施,戴副黑色边框眼镜,一边还十分没气质地打了几个呵欠,跟她上班时的优雅娇媚形象完全搭不上边。
  放假嘛……
  在这里吃了两年早餐,没遇见过熟人,就算碰上了,只要她头一低,没有人会将这个像刚从菜市场买菜回来的“欧巴桑小姐”—联想成高贵典雅的方韶茵。
  于是……她就十分安心地吃她的早餐、看她的杂志,舒适到不时会忘情地将一只鞋甩飞,然后再用光著的脚丫在桌底下搜寻失踪的凉鞋。
  瞧她那一副慵懒的闲散模样,沈博奕像发现新大陆般笑咧了嘴。才打算放弃,她的人就出现在他面前,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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