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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大唐纨绔公子-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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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涞水的涞。”;
    “那边旁水加一个‘去’是什么字呢?”。
    “‘去’”
    待到回到用膳的甘露殿,长孙凛和长乐已经被高阳傻傻的娇憨和执着给逗得肚子都笑疼了。高阳倒也觉得挺好玩的,每次反应过来也跟着哥哥姐姐一起笑。
    自隋唐以后,宫廷的膳食机构有两个,一个是光禄寺,一个是尚食局。殿中省下的尚食局负责皇帝的日常膳食。。尚食局长官为奉御,副手为直长,督办御膳,保障遵守春肝、夏心,秋肺、冬肾的食禁,呈给皇帝美味的食品,并每次需由奉御先尝,看是否有毒。
    这皇宫里集中了全国的一流厨师,其手艺之精之美,天下无人能比。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富足,食物种类繁多,又有周边大量进贡,因此,这皇帝可谓享尽了口福,吃遍了至精至美的美味珍肴。
    在行完各种礼仪后,长孙凛按照安排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共餐的除了四位大人以外,还有两个粉妆玉琢的金童玉女般的人物,男孩大约五六岁,女孩只有三四左右。长孙凛稍后得知小男孩就是历史上的唐高宗,现在还尚不知事的小九,小女孩是太宗最钟爱的晋阳公主。两个孩子身边都有宫女伺候着。
    长孙凛可没心思去注意两个娃娃,他已经对眼前的食物垂涎三尺。桌面上摆满了盛满丰盛食物的装饰华丽的盘子,这种盘子叫做牙盘。
    “凛儿,先尝尝这灵消炙,是尚食宫新近做成的,你这些年没入宫,怕是还没有尝过吧。”身为姑姑的皇后推荐了一种食物。灵消炙是从一只羊身上取下四两肉精心烤制加工而成的,经过酷暑也不会*,而目色正而味美。
    “真好吃,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长孙凛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两眼立马放光,简直是太好吃了,这完全可以说是“天籁”之食。他也不顾任何形象,狼吞虎咽地把盘中剩下的都吃进肚子里。对面的两位姑娘偷偷在笑,窦凤出言让他慢点,怕他给噎着了。
    待到一顿饭下来,长孙凛已是肚子撑得实在不行了,这皇帝真是太会享受了,每一盘食物都是美味无比。那虬脯,健状如虬,红丝高一尺,按倒可以再弹起来,可能是用牛或其他牲畜筋做成的,嚼劲十足。那珍味浑羊殁忽也是美味无比,据说是将鹅去毛去内脏,鹅内填肉和糯米饭,用五味调和;再取羊一只,去毛去肠胃,放鹅于羊腹中,将口缝好;然后,放在火上小心烧制。羊肉烧熟以后,这羊肚内的鹅便是这道菜。还有单笼金乳酥、通花软牛汤、御黄王母饭等等,甚至有些你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只知道两个字:好吃。
    这唐代的饭局上怎能没有酒呢?今晚喝的是乌大山离国进献的龙膏酒,气味独特,色黑如漆,饮后令人神清气爽。长孙凛一顿饭下来,只有一个字:爽!窦凤看到儿子胃口打开自然开心,长孙无忌则是为自己儿子的失态羞愧不已。
    入夜,掖庭宫。
    长乐和高阳姐妹俩在宫女的伺候下睡了下来。
    “好玩,姐姐,我喜欢凛哥哥,我得跟父王说让凛哥哥做我的驸马。”高阳一扫往日一到夜晚便开始想念母亲的闷闷不乐,却依然和往常一样搂着她的姐姐诉说着小女生懵懵懂懂的心绪。
    “小丫头,才多大就开始想郎君了。”长乐娇躯一颤,却很快恢复平静地嗔道。
    “这样我和姐姐以后也还是一家人。”高阳说着说着就睡着了,淡淡的月光下小脸还保存着笑意。
    长乐给妹妹盖好被子,幽幽地叹了口气,一颗晶莹的泪珠滴落
    “妾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17。修炼
    这几日窦凤都是闷闷不乐了,长孙无忌总是想方设法与她说哈,窦凤也是不大理睬。wwW。既然儿子参军已经是事实,那日他对自己说的那番话也让自己这个做母亲的很欣慰,毕竟儿子长大了懂事了。可按理来说,这孩子如果想在沙场上建功立业,这几日即使是临时抱佛脚也得看看军史之类的书籍。这几日她几乎把无忌书房里的相关书籍都搬到儿子房中,可他倒好,这几日老往家中的铁匠铺和木匠铺跑。在家里的时候,也不好好,竟然做起木匠来了。今天实在是忍不住了,得跑去和孩子说说,不然他还以为打突厥跟到街上买菜似的。
    长孙凛现在正努力地在把自己手中的木板给削薄。其实他已经看了一遍被移到自己房里的书籍,诸如后世泛滥的《孙子兵法》《孙膑兵法》,他早已倒背如流。现在需要了解的是唐朝的军制,军力,边疆的地理环境等与战争相关的资料,还有突厥方面的资料,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另外就是得亲身到了行军才能知道该怎么做。所以现在就如窦凤所看到的,他的确不怎么急。
    前世的时候长孙凛在业余时间喜欢做些手工活,他有三个爱好,手工,冲浪和音乐。他曾经自己做过冲浪板,也曾自己做过木吉他,技术还不错,木吉他甚至还卖了一百美元。做木工活有个好处,他可以在反复的动作中思考自己的问题,有时候还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当然,最主要的是,他觉得以后的行军怕是会很闷,所以得赶紧做个吉他,到时候也能自弹自乐。
    “凛儿,你过来。”窦凤看到儿子还在那不物正事,脸上的担忧更甚。她右手摸了摸跟自己很相似的脸,叹了口气,说道:“夜里早些歇息,明日鸡鸣时分娘过来叫你起床。”
    ???长孙凛莫名其妙,明天好像没有安排什么事情啊,“娘,明天要做什么事情吗?需要起那么一大早?”
    “你自孩提之时就跟娘修炼师门秘功,那时的凛儿敏而好学,天才卓绝。在你龆年懵懂之时,内力竟突破了第二层。娘当时是即喜又窘,喜的是我儿天颖聪慧,窘的是娘亲这为娘的修炼二十多年也不过之突破了第四层。可惜娘没保护好你,让你在总角之年碰上恁大祸事。不仅攻破身伤,心志也残。娘曾以性命宣誓,不会再让他人伤我孩儿,尤其是我的凛儿。你平日也没甚心机,娘也不曾再想让你再练功。然凛儿也长大了,会有自己的想法,娘不敢阻你前程。只是悔恨往日没促你习武,多少也能保你性命。”
    “娘,到底我生过什么大事?我怎么都不记得了?”长孙凛是第二此听说“自己”的往事,他是满头雾水。
    “记不住最好,娘就怕你记起了往事会再为伤痛。”窦凤伤感地说道:“明日娘过来教你重新习武。”她尽管平日对这个小儿子及其疼爱,此刻却是不容商量的拿出了做娘的语气,说完离开了。
    长孙凛却没放在心上,他又把注意力放在了吉他制作上。这一时代自然没有现代那么多材料和工具,虽然前世是电子学博士和化学硕士,但他自认为区区一个人是不可能一下子把科技向前推进一千多年。后世科技达到的高位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巨人代表着人类五千年来不断在大自然中孜孜不倦的追索。
    好在制作吉他所需的材料并不复杂。琴板的材料最好找,这个时代不缺好木板,他最近测试了几种木板,找到了一种叫古雪杉和林桃心木的质料尤其适合。琴弦用的是古代乐器所使用的竹线,弦枕桥采用的是兽骨,制作品丝的纯白铜可以在铁匠铺里找得到。整个吉他的粘合都是用古代乐器常用的动物胶,再找铁匠在几个部位上加以固定,手工坊的雕刻师傅在面板上雕上些花纹。这唐人的手工手艺真是没得说,真可谓巧夺天工。这吉他完成后倒也像模像样,他弹了一下,音质还不错,虽远不及大师哈尼卡的精心之作,但也可堪比普通吉他。
    他兴奋之余,弹了几曲子尽兴。整个制作过程下来,已是到了深夜,他也觉得有些疲倦,躺到床上便睡下了。
    月光似银洗涤着高高的梧桐,幽茂的草丛之上露珠儿圆润,华丽的楼阁外秋意已深。苔藓沿着墙壁印出翠痕,萤火虫儿坠入了墙角背阴。
    晚风吹来,水殿里丝丝暗香弥漫。秀帘撩开明月一点,**着佳人。佳人还没有寝眠,倚在枕边金钗取下鬓乱。起身漫步于寂静的庭院,时而可见稀疏的流星渡过银河岸。
    自那日之后,梦魇不再侵入她的梦乡。少女今日却是难以入眠,她幽然地叹了一口气,数日来内心的变化连她自己都难以相信。曾经的屈辱、伤痛、憎恨、麻木,似乎在浅浅地淡出她的芳心。即使最近得以安睡,她却总无故的多了些胡思乱想,从前她不是这样的。不经意间,她再次绽露羞煞百花的芳颜,让母亲潸然流泪。家中的愁绪也因为她心情的改变,渐渐消褪。然而那夜夜扰入自己梦中的少年,却是许久未见。
    她不知道那日那少年为何会出现在那处,如那传言中的英雄侠士。他早她离开青龙寺,按理应该早已归家,她情愿相信了他是刻意去寻她的。幸好,他到了那,得救的不只是她的身体,也有她那伤痕累累的心。往日,想到要和他相处一世,她会无由地恐惧。而此时,却有些许的甜蜜散漫。他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为何能谱出如此意深的诗句?他在思念着一个人吗?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少女低低地轻吟。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庭院。阵阵春风,吹散云雾,太阳欣然露出笑脸,把温暖和光辉洒满大地。古老大地上的勤劳人民又得谢天谢地,今年又是风调雨顺,阳光充足。
    而长孙凛却没有这番心情,他甚至开始抱怨今天的阳光怎么这边炙热。在自家院落,长孙凛大汗淋漓。他此刻双腿下蹲,平行开立,两脚间距离三个脚掌的长度,两膝向外撑,大腿与地面平行,同时胯向前内收,含胸拔背,两手环抱胸前,如抱球状,头往上顶,头顶如被一根线悬住。
    没错,他正在修炼天山老人秘门神功的基本功——传说中的扎马步。在太阳公公温柔的注视下,这三更睡得正香就被拧起不说,他这虚弱的身板也是浑身的酸痛。过来找弟弟聊天的长孙况也不走了,在一旁笑嘻嘻的看长孙凛的笑话。原来窦凤大清早叫儿子起床,稍用内力细查他的身体承受能力,才现这几年的花天酒地之余,她这儿子身体还是相当好,没甚毛病,就是过于虚弱。
    将上的是战场不是武场,身体强健比武功把式重要。她便*地命令在绕着自家跑了十圈,然后就开始扎马步,每次一炷香,上午需要完成三次。长孙凛在咬牙坚持了第一轮之后,第二轮他的身体承受已经到达极限,这不,小细腿不正在直哆嗦。若是按他穿越前的身体来说,这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如今他也只能从头开始再次品尝修炼的心酸了,前生已经经历过一次这种打地基的痛苦了,已享福多年的他还真不太想再经历过一次。这就是所谓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凛儿,你这是要上战场的人,两兵相交那些突厥贼子可不会跟你好说话。在战场上就是需要你的身体,你的拳头去解决敌人。”窦凤一改往昔慈母的形象,一脸严厉地训道。
    “拳头解决?那很简单。我和二哥平常有事也是用拳头解决的。”在窦凤的疑惑下,长孙凛借机站了起来,趁机休息。长孙况也醒目,他凑了过来,两人摆出架势,待窦凤要劝架之际,“石头,剪刀,布!”两兄弟一人出拳一人出布。
    “二哥,你真没意思,每次都输。”长孙凛笑嘻嘻的说道。长孙况尴尬地挠了挠头。
    “长孙况,给我滚回你的房去!”窦凤怒声大喝,完全破坏了她往昔的形象,长孙况吐了吐舌,悻悻离开。
    “你这你这不孝子!怎的这般不懂事!”窦凤看小儿子被自己吓到了,正小心翼翼,老老实实地站在一边,貌似可怜兮兮地等待母亲责骂。心中一软,母老虎瞬间变成纸老虎,眼眶已是湿润。
    长孙凛看母亲被气哭了,这可是大事啊,他赶紧上前安慰母亲:“娘,是孩儿不好,孩儿伤了娘的心,罚孩儿早上连蹲马步三炷香。”说完他赶紧认认真真地扎起马步来。
    窦凤不禁破涕为笑,对这无赖儿子她是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心中甚是无奈。
    “凛儿,若是你安安生生地呆在长安城,一世相安。娘也不舍你这般劳累,这大太阳射的,娘心中也不好过。可你却偏偏不懂事,应是要上战场打仗。你也不要怪娘心狠。”窦凤说着说着,刚收住的眼泪,又有涌出之势。
    正是儿行千里母担忧。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这母亲爱子之心是无所不至,孩子志在四方,在家的母亲却是朝夕悬望,两眼望穿,心随千里远,病逐一愁来。
    长孙凛黯然,他默默安慰了母亲之后,默默地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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