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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农妇成长录-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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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沈兰一惊,立马惊呼道:“表嫂怎么不早说,我还让你拿那么重的东西,你有没有感觉不舒服啊?”



  沈兰有些紧张地追问,以前她可是听人说过,怀孕的女子可不能提重物,可是刚才钱氏还帮着她一起又是拎土豆,又是抓鸡鸭的,不会有所影响吧。



  钱氏白了沈兰一眼,才嗔怪道:“哪里有那么金贵,你呀自己又不是没当过娘,还大惊小怪的。”



  沈兰被说得有些不好意思,于是腼腆地笑了笑,又拍了下手道:“我都忘记跟表嫂祝贺了,兰娘这里祝表嫂喜得贵子。”



  闻言钱氏呵呵笑了起来,不过嘴上还是道:“祝贺什么,不过才两个多月,谁知道是不是个小子呢。”



  嘴上虽然那么说,不过心里钱氏巴不得生个儿子,沈兰此刻也明白了过来,只怕芸姑妈去拜佛可不仅仅是求来年的雨水,更多的只怕是求子去了。



  钱氏知道沈兰还未曾用过午饭,于是就动手给沈兰烧饭,沈兰则帮着烧火,一时姑嫂二人相处融洽,沈兰顺便问了钱氏可认识会相牛马的人,钱氏也不推脱,说是倒是听说过,等之用过了午饭就带沈兰去找那人,沈兰一自是无不同意了。



  做饭的时候,沈兰和钱氏闲聊的时候提起,县令大人让县里的富户捐钱救助流民,却无人响应,后来县令大人就把本县有功名在身的学子招进来府衙商量此事,也没商量出个结果,倒是每个学子临走的时候都捐了一些钱,就是王云焕也掏了五钱银子的事情。



  一开始沈兰只是听着,听到后来她灵机一动,脑子里顿时有了个想法,既然她想做善事,也不愿留名,何不直接将粮草捐给官府,让官府出面处理这件事呢?而且这么一来,有了官府出面,总比她自己出面方便、安全一些,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呢?



  只是这个事情还需要从长计较,所以哪怕她心里有这个想法,也不能此时露了马脚,于是沈兰安静地听着钱氏的话,不是回应几句,等到饭菜烧好后,姑嫂一起用过了午饭,钱氏将院门一锁,就带了沈兰去找回相牛马的人。



  那善于相牛马的人原来住在离王家不远的地方,一听钱氏讲了上门的原因,那人立刻就跟着沈兰姑嫂一起去了牛市,并且到了王牙人家,然后相了那匹骡子,说是刚满两岁,是不错的脚力,于是沈兰问了价钱,王牙人开口十二两,倒是被沈兰还到八两将骡子买了下来,时候沈兰打赏了那相牛马的人一钱银子,这件事算是结束了。



  买了骡子后,沈兰将钱氏送回了家,然后借口要赶在城门关之前回去,钱氏也知道沈兰家里有小孩,于是也没挽留沈兰,只是将沈海陵放假人日子告诉了沈兰,到时候让人来县里接沈海陵,因为世道不太平,所以也不敢让沈海陵一人独自回家,这才让沈兰通知家里,到时候让人来接沈海陵。



  离开王家候,沈兰并没有出城,而是进了空间,然后跟老郭头商讨了一番,这才装备成之前公子的模样出来,另外带了沈贵出来扮成小厮,主仆二人去了县里的客栈租下一处院子,对位宣称是个行商,第一晚沈兰就住了县城了,之后又花钱派了人去袁家集跟雁娘报信,说是要在县城里住上几日,让她在家中无需担心,至于食味轩的食材,沈兰也让人送了一车土豆、萝卜和白菜过去,倒也能坚持一些时日。



  接下来的日子沈兰就开始布置,将郭伯再次从空间里叫了出来,然后让他帮着去办了身份文书和路引,再从流民中又买了一批孩子,并且聘请了一个教书的先生到空间里专门教那些孩子读书识字,除了教人读书识字的先生,还找了个武师教这些孩子拳脚,一开始送进去的孩子已经长大了,于是就开始跟着沈兰办事了,剩下的那些孩子则留在空间里接受教育。



  一下子多了十九个可用之人,沈兰办起事来也方便很多,她一方面主动接受一些文人学子,装出一副很是景仰这些学子的模样,然后又表示自己身怀巨资,希望能够接触到县尊大人,然后又愿意捐出大批的粮食来解县令大人的燃眉之急,因此而被县令奉为座上宾,一时成为蓟县人人传颂的大善人贾翔宇。



  另外一方面派了那十多个二十多岁的青年男女快马到府城租了大船,直接空船到达蓟县,随后她自己偷偷上船,将船装了满满一船的小麦、玉米、高粱和大豆等物,次日再带了县令大人前来,直言要将这一船的粮食捐出来救济流民,并且当场跟县令大人做了交接,可以说是给蓟县的县令大人做了一个很高明的表率,而县令大人也表示欢迎她留在蓟县发展。



  被沈兰派出的那些人不仅仅只是带回来了一只空船,其实还给沈兰带回来一笔不小的财富,因为沈兰在他们临行前从鳄鱼沼泽弄了很多蚌出来,然后将蚌里的珍珠都采了出来,将莲子米大小的珍珠统一筛选了出来,当然在莲子米以下的珍珠只要品相好的,也被沈兰筛选了出来,然后每个人背了一包,让他们拿去府城想办法卖掉。(未完待续。)



  PS:  没有校正的
第一百五十四章 承诺
  蓟县是汉城下的一个县,所谓的府城也就是汉城所在地,汉城位于长江中游,可以说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也因为这样的原因,汉城商路发达,集聚了南来北往的各路商贾,其繁荣程度也是蓟县这种小地方难以比拟的,想要脱手一笔珍珠还这不是什么难事,所以沈兰手下的这些孩子讲珍珠卖掉后,就直接雇佣了船只往回赶,终于在沈兰要求的日子里赶回了蓟县。



  官府的人接收了所有的粮食后,雇佣的船也开始起航回去,只是这艘船并没有回到出发地,而是被沈兰收进了空间,毕竟那么大一批的珍珠出现,不可能没有注意到沈贵等人,所以沈兰决定将这艘船收进空间里,当然船上的工人也一同被收了进去,事实上沈兰的空间里还真缺少一艘船。



  因为沈贵等人身份的暴露,自然不能再用了,好在新的人手也已经被培养了出来,而沈兰用贾翔宇的身份也在蓟县站稳了脚,不仅在蓟县落了户籍,还在县里买了一块宅基地,开始建造贾家大院,并且开始做起了粮食的生意,不过为了将生意做得更好,贾翔宇不得不暂时离开蓟县出门经商,并且带走了大部分手下,只留了一个管事留在此地督建贾家大院,至于贾家的生意则由另外一个管事处理。



  沈兰重新恢复了女儿身,赶着马车回去袁家集,如今县令已经设了专门的粥铺救济附近的流民,这些粮食自然就是沈兰捐献的,虽然每人领到的粥并不多,可是至少能帮助不少人熬过这个冬天,只要来年的年景好了,想必这些人总归是要回家的。



  十多天没有见到石头,沈兰一进院,石头冲着沈兰就喊道:“娘……娘娘……”



  顿时沈兰眼睛一红,眼泪就落了下来,十多天没有见到儿子了。怎么可能不想,可是她一直都忍耐着,此时听到儿子第一声呼唤,她心一下子就柔然了很多。也不管自己是不是风尘仆仆,一把就将儿子漏进了怀里,然后在儿子脸上用力亲了一口。



  “太太,你可算回来了,大公子这些天。天一黑就眼巴巴地拉着奴家站门口望着外面,每天到了时间点就这样。”雁娘站在一旁道。



  闻言沈兰心里更加难受了,把儿子更加用力抱紧了怀里,石头也牢牢抱住沈兰的脖子,嘴里一声一声喊着:“娘……娘……”



  “大姐,你可回来了,这些日子你去哪里了,就叫人带了个信回来,你都不知道我们有多担心你。”沈薇也从屋里跑了出来,一看到沈兰忍不住道。



  “好了。我回来了,不用担心了。”沈兰笑着开口,然后对着雁娘问道:“石头什么时候学会说话的?”



  “就在太太走后第三天。”雁娘回道,“那天天黑的时候,大公子就哭闹不休,我怎么哄也没用,一边哭一边喊,后来奴家总算听明白了,他是在喊娘。”



  听到雁娘这么说,沈兰心更痛了。原来儿子是这样眷恋她,而她竟然都没有发现。



  “石头,我的宝贝石头,以后娘再也不离开你了。”抱着儿子沈兰对着他保证道。



  “娘。”石头大声叫道。



  闻言沈兰露出一抹笑。抱着石头一阵亲,等到母子两个疯够了,雁娘才对沈兰道:“太太,袁大当家派人来找过几次太太,奴家说太太不在家,来人就留了口信。说是二当家回来了,要是太太有空就给山上捎个口信,二当家就会下来见太太。”



  “袁浩回来了?”沈兰闻言问道。



  雁娘点了点头,然后将袁浩让人捎信的事情说了一遍,沈兰听了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却并不打算现在就去让人给袁浩带信,然而腻在家里跟石头玩了半个下午,晚上向来跟雁娘睡的石头是死都不松手,一定要跟沈兰睡一个屋,最后沈兰只得自己带石头睡,而沈薇则去跟雁娘睡了。



  第二天沈兰去了食味轩,让留在食味轩的潘清平个袁浩带个信,于是潘清平派了个手下上山给袁浩带信,结果袁浩直接跟着那人就来了,几个月不见,袁浩消瘦了不少,不过看到沈兰的时候还是嬉皮笑脸,一副没有个正经的样子。



  食味轩毕竟是做生意的地方,并不适合谈话,所以沈兰就带了袁浩回家,开了院门,沈兰从雁娘手里接过了石头,让雁娘带着沈薇去准备茶水,而她自己则抱着石头带着袁浩进了屋,招呼袁浩再堂屋里坐下。



  “我回来好几天了,你怎么现在才给我带信啊?”落了坐袁浩就不大客气地问道。



  “忙呢,你这次出门还顺利吧?”沈兰问道。



  “还行,对了,你交给我的珠子,我帮你卖了。”袁浩这次出门就是为了帮沈兰的珠子找买家。



  沈兰点了点头,倒没有多惊喜,毕竟之前她已经让人去府城卖过一批珍珠了,如今也不缺银子了,所以对于袁浩带了的消息自然也激动不起来了。



  “怎么不问我卖了多少钱?”袁浩笑嘻嘻地问道,不过对于沈兰的冷淡还是有点小介意。



  “哦,那你卖了多少钱?”沈兰从善如流地问了一句。



  袁浩冲沈兰神秘地笑了笑,然后伸出一直手,沈兰见了不禁皱了皱眉头,嘴里问道:“五百两?”



  袁浩闻言点了点头,沈兰见了则直接傻眼,这蠢蛋竟然只卖了五百两,那么大一个珍珠,怎么可能只有五百两,沈兰顿时觉得亏大发了。



  “怎么才这么少?”沈兰忍不住问道。



  袁浩脸上的笑容一顿,然后呐呐地开口:“五百两黄金还少么?”



  “你说什么?”沈兰用力瞪了他一眼,这死小子不整她,是不是浑身不舒服了?



  “没想到吧,我帮你卖了五百两黄金,你说你该怎么谢谢我?”袁浩一脸得意地问。



  “谢礼早就准备好了,如今你问起来,我去给你拿。”沈兰回道。



  袁浩倒是好奇了,沈兰会给他准备什么谢礼,沈兰抱着石头进了屋,从自己的柜子里拿出一只木盒,这盒子还是之前郭伯帮着做的,沈兰在里面垫上了丝绸,用来盛放珍珠。



  出了屋,沈兰就将木盒递给了袁浩,袁浩接过去后,伸手就将木盒打开了,只是刚打开就闭上了,然后一脸诧异地望着沈兰。



  “你怎么会还有?”袁浩真的吓到了,这珠子他一点儿都不陌生,就是沈兰之前交给他的,一样的圆润洁白,关键的是个头同样有鸽子蛋大小。



  “其实当时得到的是两颗,拜托你卖一颗,另外一颗则是准备拿来当做谢礼的。”沈兰平静地开口,那语气仿佛送给袁浩的不是鸽子蛋而是一颗石子。



  袁浩真心不知道说沈兰什么才好,有这样好运气的人真心不少,可是运气好还只是一方面,她的大方到也叫人咋舌,竟然拿这么大、这么珍贵的珍珠来作为谢礼,而且仅仅只是因为他帮她卖了珍珠,实在是受之有愧啊。



  “不行,我不能拿你这么贵重的东西,这个你还是收回去吧。”袁浩一脸正色地拒绝道。



  沈兰摇了摇头,开口道:“你也知道,我手无缚鸡之力,如果让人知道我手里有这个东西,还不得杀人越货,你拿着总归比我这个妇道人家拿着保险。”



  “要不,我再给你卖掉。”袁浩建议道。



  “袁浩,五百两黄金已经足够我们娘儿俩很好地活一辈子了。”沈兰道。



  这一点袁浩倒是认同,只是人不都希望钱越多越好么?难道还有人嫌钱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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