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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换我当总裁-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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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的一声,她撞上了一堵温热的墙,撞得两眼直冒星星,同时也听到了对方闷哼一声,如果不是对方伸手扶住她,她铁定会因为反作用力而摔个倒栽葱。
“你眼睛丢在家里忘记带出来了吗?”
低沉和略为不悦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她摸着撞疼的鼻子连声道歉,心想今晚可真够倒霉的了。
“有人说对不起不看对方的吗?”
除了刚才那个“神经病”的,她似乎又遇到了一个“自大狂”了。
她一抬眼,望进了一双深沉冷淡的眼眸——
是他!她再度愣住了,一时间忘了反应。
对方似乎也一愣,扶住她双肩的大手稍微用了点力,“你——”
她一个惊跳回过神来,顾不得他了,瞥见那个女人正飘向楼梯口,她一急,伸手抓住对方的手,正想推开他追上去,却觉得手中突然一空,一股沁入心扉的凉意让她倒吸了口冷气。她看见那个女人站在楼梯口看着他们,依然带着那个神秘的笑容,翩然下楼去了。
“奇怪!什么味道?”
低喃的声音飘入耳际,她微微一震,这才意识到自己捉着人家的大手不放呢!手一松,她惊恐地发现,手中那朵黑色的花居然不见了,她不由得看向地上,没有!没有掉在任何地方,就这么凭空消失了,她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手,呆立在那里。
“你怎么会在这里?”对方似乎觉得不应该这样问,又改口问,“你没事吧?”
“没事!”她愣愣地答道,不明白那朵花为什么会不见了,但心中隐隐约约的有一股不祥的预感。
温哲奇怪地看着她,不明白这个女孩为什么傻盯着自己的手看。
他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她,遇见这个邻家女孩,以这种方式有了首次对话。诧异之余,他也发现她与以往所见到的样子有所不同。
这女孩终究也学会了打扮吗?
她今晚化了个淡妆,平常看起来过于白皙的皮肤在胭脂的沾染下,显得粉嫩动人,光滑的皮肤在晕黄的灯光下,泛着一层淡淡的光彩。一身淡粉的她,俨然是一朵清丽优雅的荷花。迄今为止,这是他见到她最漂亮的一次了。真想不到,她也可以用漂亮来形容,以前,是他看错了这块“璞玉”了吗?
“喂!你可以放开我了吧!”
清亮悦耳的声音响起,他微敛心神,这才发现自己的双手还按在人家的肩膀上。他收回手,撇撇嘴角,答道:“我怕你一不小心,又摔到我身上来了。”
闻言,她的脸一阵热,岂会听不懂他的暗喻,但她聪明的没有反击,而是朝他再次道了歉。她没有空跟他这个“熟悉”的陌生人在这里浪费时间,不赶快回到包厢里,老妈大概会以为她跑到月球上去上洗手间了。
她朝他歉意地点点头,转身刚想走,却看见一男一女上了楼梯口,正往她这个方向走来。
好呀!主角终于出现了。
她家小妹一看见她,马上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冲她甜甜地叫道:“二姐!”
一身雪白的小雨即使不用打扮也是他们家三兄妹中最漂亮的一个,和大哥一样长得像迷人的老妈,可惜她方时舞却长得像老爸。
“哇!二姐!你转死性了,居然穿这么漂亮!”口无遮拦也是遗传。
“你怎么这么晚才来?”
“都怪他啦!”
跟在小雨身后的男人,就是她们家小妹的男友,她未来的妹婿。她只见过他一次,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然后,她清楚地听到他对着她身旁的那个男人叫道——
“大哥,你来了!”
她错愕地看向他,迎上他同样惊奇的视线。
人生的巧合,似乎都在今夜一一展现了。
“你好,温大哥!”小雨愉快地打着招呼,转向她问道:“二姐,你认识温大哥吗?那你不就知道温然和我们住对面了?我回国才发现的,真没想到,我们在那里住了十几年都没遇见过,出个门倒变得有缘了。瞒着你们不说,是想给你们一个惊喜,怎样,有没有被吓到?”
惊喜?实在是太惊喜了,她简直吓得想跳上去掐死她。为什么不早点告诉她?难怪她觉得温然这么眼熟,原来跟他是亲兄弟。不好!这下他们俩由陌生的邻居升格为姻亲关系了。
天哪!这是个怎样莫名其妙的巧合。
“温哲大哥!这是我二姐,方时舞!”
“我大哥,温哲!”
两人为他们做了完整的介绍,他最先回过神来,淡淡一笑,说:“你好!你有一个好名字。”
是不错!他叫温哲,她记下了。
平行的两条直线,永远没有交集的一天,这是亘古不变的定律。她,一直以为,永远也不会和他这个人有所交集。
他,也一直认定,她只是个路人甲,多一点也只不过是邻居。
但,命运却让他们相遇了。
单单是邻居这一项,就让双方父母很快地决定了他们的婚期。也许是温家长辈看到他们书香世家能够住得起这么豪华的别墅,大概也“穷酸”不到哪里去,所以才会答应这门婚事吧!父母的心思更容易懂了,女儿嫁对门,就算哪天在婆家受了委屈,大门一出,就有娘家人给她撑腰,他们家可不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而是嫁出去的女儿不回来才有鬼,难保哪天人家终于发现女儿的真面目而被退回来。
但,不管怎样,他们两家,注定是亲家了。
她和他,注定要有这一层姻亲关系了。
方时舞前脚刚迈出大门,就遇见了温哲。
若是以前,她也只当看见一个不认识的邻居,随意瞄了眼,跨上她的自行车走人。但现在不同以往了,他就快成为她姻亲的大哥了,她哪里可以当作没看到似的自顾自走呢?所以只好露出个招牌笑容,冲着他笑,对他打声招呼:“你早啊!要上班吗?”
他没什么表情地对她点点头,车子一转,却在她旁边停了下来,把她吓了好大一跳。
“我送你吧!”
“不用!不用!”她连忙挥手,“我自己有车!”
他视力没问题吧?不然怎么没看见她正牵着脚踏车呢?
以温哲的性格来说,在这番客套的问话后,他理应适当告退,开车走人,但不知怎么回事,他瞥了一眼她的脚踏车,突然管不住自己的嘴巴问道:“为什么不买一辆车?”
“为什么要买车?”她不答反问。
温哲一怔,倒没料到她会这样问他,“出门比较方便吧!”
她笑笑说:“我骑车也很方便呀!再说公司离我家不是很远,没必要买车。”
她又不是呆子,一个小妹开什么车上班,怕人家不知道她住在半山别墅吗?没必要,反正,汽车和脚踏车一样,都是代步工具,没什么好比较,而要去较远的地方,她都会去挤公车,所以,她没想过买车。
“真的不需要吗?”他觉得自己很快就要跟“鸡婆”画上等号了。
“不需要!”
她为什么这么喜欢笑呢?他注意到她常常都带着这个笑容,很真,很甜,永远都没有烦恼似的,在她眼里,这个世界好像没有丑陋的一面。
他不懂她为什么总是这么乐观。
“你知道,我们家是在卖车的……”
“嗯,听说过!”她听小雨说过,但这关她什么事?
“如果你需要车的话,不妨开口,想要我可以送你!”
此话一出,他自己就吓了一跳,他原本想说,想要可以打折卖给你,结果一溜出口就变成要送她,完了!完了!他神志不清了,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快被那个三八得可以的舒择奇同化了。而她呢,似乎没有女人接受礼物应有的喜悦和受宠若惊的表情,有好几秒就呆站在那里,张大一双眼傻瞪着他,那表情就像在看一个刚从“青山”跑出来的人。
“谢谢!我不需要,我真的不需要!脚踏车很好,我很喜欢!”
这个男人是不是脑袋有点问题?她要车做什么?想要也不用他送,她十八岁生日就可以收到这种礼物了。
温哲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反常行为了,他点点头,“这样啊!那……我先告辞了!”
她还来不及说句再见,他的车子飞也似的开走了,她只来得及对他远去的车子挥挥手。
真是怪人一个!她耸耸肩,跨上车,往公司骑去。
她一直以为,他是一个稳重自信,从不浪费任何一句不必要的话,并且给人一种距离感的人,然而今天却感觉有所不同,除了主动要求开车送她,居然还开口要送她汽车,他钱多得花不完吗?还是他认为,随便送人一辆车子是一种礼貌的行为,她不懂,不懂他的想法,更不懂他们那个世界。
她深信,她永远都走不进他那个五光十色的世界中。
第五章
    趁着假日,方时舞借名出来帮忙购置物品,溜出了家门。因为再过两个多月,小妹就要出阁了,而她实在听怕了老妈每天三餐对着大哥念叨着要他早点结婚的话,一念就是一整天,人家还有假日可以休息,他们假日就得“加班”听念经。每次看到大哥一副想抱头痛哭的可怜表情,她就忍不住为他掬一把同情泪,但同情归同情,她理智得很,大哥一结婚,她就惨了,所以,她祈祷大哥能够意志坚定,不向“恶势力”低头。
也不知是他有心避开她,还是因为她最近工作比较忙,早出晚归,作息时间不同。所以,自从那个早上在门外碰过面后,她都未曾再遇见过温哲。
无聊地在商场里逛来逛去的,她其实也不知道该给小雨买些什么。今天的商场比平时热闹了许多,也许是因为假日的关系,也许是楼下大厅里有车展,有名车和美女可以欣赏,大家都跑来凑热闹。
方时舞喝着珍珠奶茶,一间间商店地逛着,纯粹当在散步,并没有购物的欲望。就像喝奶茶,她既不讨厌也不喜欢,反正渴了就找水喝,随便挑了其中一样就买来了。她不喜欢逛街买东西,偶尔流连于人群中,也只是为了看这个世界形形色色的人。
她无聊地四处闲逛,突然瞄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人影,那天晚上的怪遇,再度呈现在脑海中,她看到了那个“神经病”女人。
下意识地,她撒腿就追了过去。
在人群中穿来穿去,就像历史重演,一个不小心,她撞到了一个人,手中的珍珠奶茶很不客气地往对方身上倒了下去。
“啊——”
尖叫声响起,她忍住掩耳的冲动,看向那个倒霉的女孩,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那女孩翻眼一瞪,略嫌尖锐的声音气急败坏地叫道:“你怎么搞的?你是怎么走路的,没长眼睛吗?”
“很抱歉!我真的不是有意的!”
真不幸!她撞到了一个全身挂着亮闪闪吊饰,脸上涂红抹绿,活像一只花孔雀的太妹。
“你赶着投胎吗?你知不知道我这身衣服刚买的?”太妹一边骂着,一边伸手推了她一把,她被推着向后,差点又撞到人,登下引来了大家的注目。
但她也不觉得恼,脸上还是带着个淡淡的笑容问道:“你身上的衣服多少钱?我赔你!”
“赔?”女孩圆瞪大眼,轻蔑的视线扫向她一身简单便宜的衣服,哼道:“你赔得起吗?”
她并不在意她轻蔑的态度,仍是从容不迫地说:“多少钱?多少钱我都赔!”
小太妹眼珠子一转,狮子大开口:“三千!我这衣服可是名牌货,三千还算便宜你了呢!”
三千?围观的人一阵议论,都好奇地把眼光放到她身上,看她怎么办?她表情没什么变化,上上下下地打量她身上那件紧身吊带棉质衫,一下子就看出她身上的衣服是价值不到三百块的地摊货,骗她不认识吗?她好歹也是个设计师的女儿,质料好坏一看就知道,这小太妹大概以为她好欺负才敢这么不客气,先前撞她是她不对,这回可没必要跟她客气了。
她顿了顿,正想开口教训小太妹一番,几声咳嗽声引起了她的注意,她这才发现小太妹还牵着一个大约十来岁的小女孩,小女孩一身廉价的服饰和小太妹花哨的服装成了鲜明的对比,一张小脸上有着不寻常的潮红,大概生病了。
方时舞微微皱了一下眉头,本欲出口的话硬是咽了回去。她打开背袋,翻出钱包,毫不犹豫地掏了三千元,伸手递给她。围观的人不由得发出一阵嘘声,大家实在意外她会这么“白痴”,明知道是敲竹杠,却连一句反驳的话也没有。
小太妹也想不到她会这么“慷慨”,顿了一下,伸手正想接下,那个小女孩此时却伸手推方时舞的手,软软的、充满稚气的声音有着不容忽视的坚定,“不可以!姐姐!”
“小玉!”小太妹厉声斥道,一手拍开小女孩的手,抢过方时舞手上的钱,对着小女孩骂道:“你白痴呀!这是人家心甘情愿赔给我们的,不拿白不拿,你懂不懂?”
“二姐!不可以!”小女孩急急地去抢她的钱,却被小太妹狠狠推开了。
“干什么!小白痴!要不是你三天两头上医院,家里会一毛钱都没有,你这个害人精,你还敢管我的事?没钱谁带你去看病!”
小女孩委屈地眨眨眼睛,眼里有着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早熟,低下头不再说话,大概早就习以为常了。
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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