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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神狐大人桃花多-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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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头的千凰只觉得视线一黑,身上的衣服也在瞬间碎裂,她的肌肤,甚至能感受到鸟儿柔软的羽毛。正想着要不要在里面换个衣服,虽然这可能影响到比赛,可也不能裸着出去,就发现自己的身体在一片暗色空间内开始发光,映衬着鸟儿们五彩的羽毛,当真是斑斓美丽……
外人不知其中变故,还以为是千凰的表演名目之一,只琅邪在人堆里看出了端倪,心中跟着一紧,只是观看台到表演台指间设有结界,只有光珠能通过,旁人却不能,以维持场内顺序。
白衣男子敏锐地看向不远处的一扇小窗,眼里闪过一丝暗芒。
凤铮端坐云端,居高临下,俯瞰众身,视线落在千凰,眸光却是说不出的温润,隐隐带着一丝宠溺,这却是连他自己也没察觉的,对她的维护,对她的宠爱,似乎成了一种习惯,一种情感,刻骨深邃。
此时,他指间飞舞,眼里却有一种异光,嘴角带笑,竟衬得那张平凡的五官也灿亮起来。
一个高音,鸟儿一阵长鸣,倏然散开,便见一美人旋转而落,带着淡色光华,缓缓落在台上,光芒散去,黑发红衣,琵琶半遮,那张绝美的脸庞展现的是与先前的清媚截然不同的绝艳,同一个人,仅因一身衣,便能衍生两种极端的气质,一仙一妖姬,每一种都让人沉迷不已。
琴音低去,千凰也按弦收音,衣袂静止,千凰斜抱琵琶,对着众人盈盈一拜。
四周却是死一般地寂静,忽然,人群纷纷站起,霎时间,掌声如雷,呼喊震天,惊叹之声不绝于,妖怪们大声叫着她的名字,眼神狂热痴迷,将手里的珠子举得老高。
坐在前一排的一名雅士,拍着手,高声道:“此舞只因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见!”
千凰微微一笑,抬头望向云端,便见那人对着她轻轻一笑,启唇无声:送你的礼物!
千凰知道,他指的是这件衣服,乃百鸟灵羽所化,还能随意变换色彩。
对她一笑后,凤铮起身,一拂袖,古琴凭空消隐,转身间,一头乌丝迅速化红抽长。
见着那头如火般张扬的红发,千凰心里蓦然一紧,一种刻骨的熟悉涌上心头,不禁脱口而出,“凤……”
似听见她的呼唤,凤铮半转过身子,就是那一回眸的风华,让她如遭雷击,瞪大眼,怔怔地望着他。
长发曳地,红衣张扬,肌肤如雪,长眉斜飞,鼻梁秀挺,朱唇如血,这张脸,极端美丽,尤其是那双眼睛,似红玛瑙被赋予了最最精纯的灵气,流光闪烁,更显神采飞扬,配合他的气质,足可以用耀眼无双,风华绝代来形容,眉宇间那份野性慵懒又让他多了份雌雄莫辨的魅惑。
凤铮,是凤铮呵……
千凰的眼睛瞬间湿润了,一种深深地悸动在心底蔓延,让她难以自持,不禁捂住胸口,周身的一切似乎都已经远去,天地间,只剩下那一抹红影。
她望着他,渴望他,不禁是他的回眸,还有他的拥抱,他的温暖,他的一切。
似乎只有完完全全地拥有他,心里的缺口才能止住,哪能不那样悲伤和遗憾!
见她泪眼朦胧,眼里的情绪,复杂得让人心痛,凤铮心里微微一震,扫了一眼底下的妖怪,终究垂了眼眸,望著她,微微一笑道:“后会有期!”
话音一落,人影消散,尾音长留……
此地不宜久留,若是有缘,我们还会再见的,凰儿……
“凤铮——”千凰一惊,想去追寻,就听得司仪一声“投珠”,就见数不清的光珠朝场中飞来,虽是投在她的四周,却阻隔了她的视线,也将她困在这一方高台,更将她惊醒了!
选魁还没结束,而凤铮,已经走了,一瞬,而行千里,那个人,有这样的本事呢,自己又如何能追得上……
场上热烈,光珠如雨,似飞火流星,将她笼在一片灿烂的光华之中,这热闹因她而起,她却浑然不觉,双手环抱双肩,一种清冷的,淡淡的忧伤,仿若抱住羽衣,就似抱住了那人。
凤铮凤铮,何时才能再见,我认出了你,你又为何不识我……
投珠结束,高台之下的场地,光珠遍地,竟淹没了尘土,便有人用法力收了光珠。
千凰见差不多了,正要下台,却听得一个声音制止道:“姑娘莫下台,等结果出来吧!”
就见穿黄色锦衣的司仪飞身上台,笑吟吟地看着千凰。
台下的众妖怪也齐声吆喝,“花魁,莫下台,花魁莫下台!”
千凰诧异,不解地看向司仪。
司仪便道:“光看着那些光珠,不用数也知道结果了!”
果然,统珠的人报出数字,两万三千九百九十八颗!
场上总共就三万妖怪,先前上台的女子投了几千颗出去,还有几千颗还握在一部分妖怪手里,这些人,要么就是三公主的狂热者,或是龙宫水族,专门替三公主来捧场的,就算千凰演的再好,以至于让他们心生荡漾,也不能投珠,只因三公主。
不过,千凰的花魁却是稳当了,去年三公主也不过得一万八千颗光珠,她比之三公主,略胜一筹,这般成绩,出人意料,却又让人坦然接受,只因,千凰之容,之才,丝毫不逊三公主。
司仪高声宣布,“此次花魁选举的得胜者,便是千凰姑娘!”
场上瞬间爆出一阵如雷的欢呼,众人站起,大声叫着花魁。
千凰上台之前,众人千呼万唤的是龙三公主,千凰出来之后,无人再叫三公主。
玉珠在屋内,却不再看外面,只落下地面,低垂着头,将一干情绪通通隐藏在暗影里。
司仪端着一个锦盒走向千凰,锦盒打开,是一个花冠,上面由纯色水晶雕琢而成,镶了宝石,灿烂之极,却是花魁的象征。
司仪对千凰笑道:“姑娘,带上花冠,你就是今年的花魁了!”
千凰微笑,心里却没多大高兴,只因着错过了凤铮,但是,能跟着琅邪,有机会解决一桩心事,还是挺让她欣慰的。
司仪拿出花冠,正要为千凰带上,就听得空中传来一个悦耳的女子嗓音,“看来,本公主错过了一场好戏!”
 第百零十章 斗魁(一)
话语未落,便见一女子从空中跃下,直落在千凰所在的高台之上。
这观月台顶端的结界为龙宫所设,却是对龙三公主和龙太子无效的,他人若要进入,必得先破结界。
千凰抬头,便见此人一袭赤金衣裳,尤显贵气端庄,柳眉杏眼,月样仪容,真乃绝色之姿。
此时,女子也抬眸看向千凰,从上到下,将她扫视一遍,最后定格在她的脸上。
肌肤如雪,发丝如绸,五官精雕细琢,完美得不可思议,尤其是那双眼睛,初看时清澈无辜,实则是一双黯然销魂目,只要是个男人,看了这双眼,很难不心动。光这双眼睛,倒真比自己强了几分。
三公主嘴角便泛起一丝笑意,不是羡慕,也不是示好,只是几分兴趣,几分无谓,彷佛她看的只是寻常女子,而不是比她还要貌美的花魁。
虽然选出了花魁,众妖怪见龙三公主出场,还是爆出一阵欢呼,为她的容貌,更为她尊贵的身份,望尘莫及,更容易让人仰望,却不敢动歪斜心思。可是千凰,就算得了花魁,此番下场之后,只怕会有不少妖怪前来骚扰。三公主就不一定,人的身份摆在那里,龙王最宠爱的女儿,他人不想活了,才去招惹她。
这时,三公主走至千凰身前停住,两人身量相仿,三公主斜眼看着千凰,自有一种居高临下的高傲之感,伸出两指,挑起她的下巴,道:“你便是今年的花魁么,倒是有几分姿色。”
千凰偏过头,甩脱了她的手指,三公主淡淡一笑,很没所谓。
司仪见气氛不对,摆出一个笑脸,半是忐忑道:“公主,这花魁已经选出来,您看——”
若是没有千凰,这花魁毫无疑问是三公主所有,三公主不来还好办,结束了也就没的说了,偏生她来了。
“是啊,已经选出来了!”三公主截口,语气听不出喜怒,却让众人瞬间安静下来,三公主又道:“这花魁当了一次,也便够了,本公主也没打算夺第二次,况且,今年的花魁选举直接关乎着斗魁,而我的十七弟也来凑了这个热闹,我这个做姐姐的,怎么好意思来搅局。此次我也没打算来参加,是仆人疏忽,给我报了名,如今来给众位个说法而已。”
闻言,司仪大大松了口气,不是来搅局的就好,否则,他还真不知道怎么处理。
千凰却听得一头雾水,为啥龙三公主参加花魁就成了搅局呢,那个龙太子似乎是参加斗魁的,又关花魁什么事儿。
这时,就听到三公主道:“花魁之名,姑娘当之无愧,我为龙宫公主,为你带花冠也不辱没了你!”说罢,从司仪手中接过花冠,抬手戴在了千凰头上。
花冠一戴,众人又是一阵欢呼,这时,便有人高声喊道:“三公主,舞一曲!”
一人喊,而万人呼,一时间,竟难以收拾。
司仪便有些为难,看着三公主道:“大家都仰慕公主风姿,有好些人今年特地奔着三公主来的,不知我等可有福气,一睹公主风采。”
三公主便是一笑,尤显大家风度,“本公主便跳一曲又如何!”
司仪一喜,忙不迭飞身而下,叫人奏乐,千凰正要下台,三公主忽然开口道:“姑娘风姿,尤胜龙三,在台上也能赠一份风采。”
千凰一顿,便安静地站在一旁。
三公主环视一周,听得乐曲响起,微微抬腕,一双柔荑从袖口处露出,慢慢舞动。
她跳的,却是一曲广袖留仙舞。
乐声密集,三公主昂首扭腰,舞姿大开大合,身姿曼妙,玉袖生风,典雅优美。
随着结束的一个大动作,一身赤金色的罗衫犹如盛开的莲花,一片灿烂的光华。
舞蹈结束,众人久久不能回神,三公主轻轻一笑,忽然将目光转向观看台的某一处,高声笑道:“花魁貌美,弟弟可要加把劲!”说罢,飞身而起,瞬间不见了踪影。
千凰顺着三公主的视线看过去,就见一俊美的白衣男子,坐在在首席观看台上,甚是醒目,千凰认出那白衣男子正是之前与琅邪打斗的人,心里就是一惊,又见他眼神平静,千凰也安下心来,那日,自己并未现身,这人未必能认出自己。
十七太子也在看千凰,眼里自有一种必得之心。
也不知最近父王怎么了,变着法儿想让他成亲,正巧西海龙王来董浩龙宫做客,说他有个女儿,也到了适嫁的年龄,正愁没个婆家,他见两人年纪相仿,不若凑成一对。
这话,正中父王下怀,念及东海和西海关系不错,正好亲上加亲,两人一拍即合,那西海龙王便回自己龙宫,扬言不久后就将女儿带来,好让两个龙子龙女聚聚,再择日完婚。
知道这个消息,十七太子白泽瞬间就炸毛了,西海龙王也就一个女儿尚待闺中,唤为七公主,听说这个七公主为人任性,又十分泼辣,那是有理没理也要占个上风的人,十分不好相与。正因为如此,尽管那个七公主长的不丑,家世也没得挑,却迟迟没有人去提亲。自己要是娶她,那不是平白找罪受么!
说白了,东海龙王就是想让龙太子取妻生子,好确立十七太子的继承人之名,他给他找一个太子妃不就成了。虽然他本也没打算这么早立妃,一想到可能要娶那个刁蛮公主,还不如自己找一个称心如意的。
每年的花魁将会选出东海内最美,才艺最高的女子,这个分量够了吧,比起那素有刁蛮之名的公主不知好了多少倍,带到东海龙王跟前,他也是没话说的。
本来,每年的花魁跟斗魁是没有关联的,今年却多了一个新规矩,得花魁的女子要陪斗魁七天,这七天,做什么都可以,却是有了成全之意。没有大问题,这两人极有可能成为眷属。第一美人,配第一强者,也算是相得益彰,天作之合。
蜃楼之境的主子与三公主过从甚密,极有可能成为他的姐夫,他向他提出这个建议,对方自是没有意义,每年都这么选,换个花样也不错,再说了,还能卖个人情。
而龙太子的打算便是,若是花魁合他的心意,他便夺了这个斗魁,争取与美人七天的亲密接触,凭借自己的长相身世,就不信搞不定一个女人。若是花魁不合他的心意,这些个妖怪,爱谁谁去争,他只管掉头就走。如今的千凰,那长相自是没得说了,三姐是他所见过的最美的女子,这女人,长的却比三姐还要美,一手琵琶,更是堪比仙乐,无端让他心动。家世就算差点儿也没关系,龙宫够高门槛,不需要再仰仗旁人。
斗魁,他要夺,美人,势在必得。
琅邪自然也发现了白泽,却不想与他产生纠纷,这里是妖怪的地盘,也是龙宫的地盘,若他们群起而攻之,自己一双手怎么打得过,何况还带着个小妞儿。此刻,他是一心一意地等千凰下台,再一起离开蜃楼之境。看了千凰的花魁表演,这斗魁他也不想再看了。
看白泽打,还不如自己找个人打呢,自己倒是想在斗魁打两把,可是,自己是离家出走,他的冥王铠和鬼王刀又太具有标志性。若是弄出太大的动静,十有八九会把家里人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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