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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神狐大人桃花多-第113章

小说: 神狐大人桃花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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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凰故意动了动身体,引起白泽一阵战栗。
白泽觉得自己忍不住了,更为她引诱的动作弄得疯狂,手摸到她的大腿。
千凰一双清亮的眼睛瞬间聚起一层水雾,嗓音微哑,“你……”
当你爱的女人躺在你的身下,用一双湿润的眼睛看着你,唤作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失控,白泽也不例外,只是,他忍住了,嗓音沙哑,“我想……”
千凰没说话,只轻轻垂下眼眸,放在身侧的手轻轻揪着床单,一种被撩拨情欲的隐忍。
白泽开始脱衣服,脱完自己的,又帮千凰脱,直到两人都光光的,白泽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一手抚摸着她光滑如丝的头发,眼神很痴迷,“女人,你可真漂亮,漂亮的让我沉迷!”
千凰眼帘微颤,没有说话,这样子愈发容易引起人的爱怜。
白泽忽然将她抱起来,让她的头枕着他的肩,手环在他的脖子上!白泽的一只手在她的背上抚摸,一种安抚,更是一种恳求!
千凰忽然抵住他的胸膛,声音陡然拔高,“等等!”
白泽吓了一跳,以为她是害怕,还是很有耐心地开口,“怎么了?”
千凰主动靠近他的身体,在他耳边低语,“我一直在找一样东西,名为水玉玲珑,它对我很重要,你知道它在哪儿吗?”
白泽皱眉,眼里很郁闷,“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你才会对我说实话,千凰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他的耳垂,嗓音低魅若妖精,“我就是想知道,你愿意告诉我吗?”
自两人亲近以来,千凰主动的次数少得可怜,陡然示好,瞬间让白泽感动得热泪盈眶,脑子也晕晕乎乎的,忙不迭说道:“当然愿意!”
千凰微笑,舌头奖励性地舔着他的耳轮。
白泽沙哑地开口,“水玉玲珑原本是在龙宫的,一千多年前,我四姑姑爱上了夜叉国的国王瞿风,当时瞿风不知何故身受重伤。我姑姑为了救他,想方设法盗取了龙宫密宝水玉玲珑连夜逃往夜叉国。当时龙宫主事的是我的爷爷,他知道后大发雷霆,并下令将我姑姑逐出龙宫,姑姑便留在了夜叉国。龙宫丢失至宝,怎可罢休,不日便要求夜叉国交出水玉玲珑。夜叉王不知何故,不愿交出,龙宫和夜叉国因此结仇。
终于在千年前爆发大战,瞿风死在战中,龙宫损失惨重,至于水玉玲珑,依旧留在夜叉国。姑姑当是已是夜叉国的王后,并为瞿风诞下一子,名为瞿夜,也就是如今的夜叉国国王。姑姑本想随瞿风而去,念及幼子无人照顾,还是咬牙挺了下来,却因积郁成疾,没多久也撒手人寰。
当时,瞿夜年仅十岁,因着夜叉国王室血脉单薄,他又是唯一正统的血脉,便由几个大臣辅佐登基。
瞿夜小小年纪,却已经十分会记仇,将瞿风和姑姑之死全归咎于龙宫,登基当天,便举剑对天发誓,和龙宫势不两立。
自此,龙宫和墨海的仇怨自此结成,千年来未曾化解,若非顾忌龙宫势大,而夜叉国子民众多,身居岛屿,又没有退路,一旦爆发大战,便会生灵涂炭,瞿夜只怕早就起事两人。虽如此,墨海和龙宫之间,几乎毫无往来。”
听他说了这么多,千凰总算找到了重点,忙不迭问道:“你是说,水玉玲珑现在还在夜叉国!”
白泽点头,“如果瞿夜没将它弄丢的话,水玉玲珑现在必在夜叉国王室!”
千凰敛眉,眼里闪过一丝幽光,看来她有必要走一趟夜叉国,会会那个瞿夜……
“可以了吗?”白泽低声开口,手掌拖住她的臀,制止她的逃离,男人到这种时刻,犹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自有一种霸道性!
千凰先是僵硬了身体,随后慢慢放松,将身体的重量交给了他。
“女人,我真的很喜欢你!”尾音未落,他已狠狠吻住了她……
这是个一个疯狂的夜晚,他以各种方式和她交合,累了,便歇一歇,没等她缓过气,他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倾轧,千凰只觉得没完没了似的。
一次,两次,三次,四次,一开始,她还能记清楚,到后来,朦朦胧胧间,便是半梦半醒,半生半死地缠绵了,实在抵不住,即使他还在身上驰骋,千凰也闭着眼睛睡去了,睡着之前,恨恨地想,以后再也不和这样的“饿死鬼”作这种事了,太他妈累了……
期间,她变回了银发银眸,白泽眼中的情谊更盛,一边律动,一边低下头吻她,吻她的眼睛,吻她的头发,一遍遍地在她耳边说,我真喜欢你!
千凰便似有若无地应着,似听进去了,又似没有……
云雨过后,白泽抱着她呼呼大睡,一脸的心满意足。
千凰躺在他的怀中,待他睡熟了,却幽幽睁开了眼睛,眼中的疲惫还在,她却强自打起精神,自他的怀中爬起,对着他的嘴轻轻轻吹了口气。
白泽整个人放松下来,抱住她的手也是一松,却是陷入了深度睡眠,即使耳边打炸雷,只怕也不会醒了。
千凰翻身躺在他的床边,一手撑着床,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白泽的身子半露在锦被之外,黑发四散,在白皙的肌肤上蜿蜒如水藻,那张狂傲的脸庞在熟睡中竟有种孩子般的天真,嘴角勾起一丝满足地弧度,竟似做了什么美梦,那样子几分可爱,几分单纯,让人忍俊不禁,心生柔软!
千凰的指尖从他的眉眼鼻唇点点抚过,嘴角泛起一丝温柔的笑意!
似乎,经过这场辛苦的性爱,她对他的好感又上升了几分,虽然,未必想和他再做一次,但他对自己的深情却明明白白地传递给了她。
白泽,是真的喜欢自己,不然他不会如此紧张自己,也不会对自己低声下气,世间万千事物,唯有感情能让人放低姿态。
这份感情,值得尊重,也值得回报,自己不讨厌他,假以时日,或许能培养出感情,无奈身不由己,即使只是短暂的温存,也算自己的一份心意。
千凰便在白泽额头上,轻轻落下一吻,嗓音低若呢喃,“白泽,如此,我便不欠你了!”
昏睡的白泽似梦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微微皱起了眉头,几分不安,几分惶恐!
千凰已然背过身,从戒子里拿出凤铮送她的衣物,一件件地穿好!
才想悄无声息地离去,身后忽然响起一声惶恐地低唤,“别走!”
千凰步子一顿,诧异地回头,才发现他双目紧闭,只眉宇纠结,却是在做梦!
千凰微松口气,静静地看了他一眼,随即头也不回地离去了!
快出寝殿,旁的忽然响起一个声音,“小姐要走?”
千凰侧头一看,见是菱儿,不免松了口气,走过去在她身前停住,缓缓开口,“我得去找救治锦儿的方法,不得不走!”
闻言,菱儿很是心安,握住她的手,依依不舍,“小姐一路小心!”
千凰回给她一个拥抱,坚定道:“你放心,我会将锦儿救回来的!”
菱儿点头,眼里很动容,“谢谢小姐!”
与菱儿分别之后,千凰便使用隐身诀,一路上畅通无阻,如入无人之境!
直到出了龙宫,千凰便变出飞剑,御剑疾行,直到墨海之地。
墨海夜叉国便位于墨海岛,岛屿面积广大,可容纳大山长流,田地万顷,百姓几十万,可谓是东海一大福地!
千凰没有立即去找夜叉王,而是选择降落在墨海岛的一座深山里,找了一处隐秘的山洞落脚。
夜叉王她是一定要去会会的,否则便找不到水玉玲珑,不过,在此之前,她得找个地方修炼。一来刚和白泽进行了异常激烈的鱼水之欢,又匆忙赶路,身体不免疲乏,得找个地方休息。二来,经过和白泽的交合,她的功力又有了一定程度的上升,隐隐有突破第五层的趋势,却始终欠了点儿火候!
千凰想到,自从离开灵山剑派,她几乎没怎么修炼,虽然靠着和几个男人行鱼水之欢,功力大进,却没有机会好好消化,真气流于表面,神灵诀和吞日诀都没能得到相对程度的提升,不如利用次机会闭关,直到突破元神第五。
千凰在洞口设置了一个强悍的结界,便在洞里盘膝打坐!
这一闭关,便是月余,等千凰再次睁眼的时候,洞口已经结满了蜘蛛网。
通过这次闭关,她已经成功突破了元神第五,神灵诀第五,吞日诀第四,放眼整个东海,那也是鲜有敌手。这下,就算那个夜叉王再厉害,她也不怕,毕竟,这个修真界,能到玄极师尊那样元神顶级的高手,十分稀少。除非是落入凡尘的仙,乃至遗留世间的魔。
千凰站起身,活动了一下筋骨,低头间,才发现身上竟没沾一点儿灰尘!
凤铮送她的衣服,为灵羽所化,雨不湿衣,夏不沾尘,果真是一件绝世羽衣呢!
想到此,千凰的心,瞬间暖暖的,凤铮,凤铮,总有一天我一定要找到你,弄清楚我们的过去……
千凰走出洞口,见四周古木成林,也不知往哪儿才是出口,虽然能御剑飞行寻找出路,但她在洞里坐了一月,便想走动走动,待走累了,再御剑不迟!
偌大的山林,寂静幽深,期间不断有鸟叫虫鸣,野兽低嚎,千凰权当耳旁风,步子走的又缓又舒,神情悠闲至极,看惯了尘世喧嚣,她反而觉得山野里的宁静更能洗涤人心。
不远处传来溪水流动的清脆之声,千凰心中一动。虽然她身上没落多少灰尘,这么久不沾水,还是不太自在,山里的溪水又清又凉,洗个澡也是不错的。
千凰循着溪流声而去,不多一会儿,便见远处有一条溪流,其水潺潺,十分清澈,水里的游鱼碎石都清晰可见,此时阳光正好,正显波光粼粼,看起来好不清爽!
千凰嘴角一勾,正要上前,待绕过一颗大树,宽阔了视线,却突然顿住了脚步。
只见溪水之畔,正蹲了一个人!
这人一袭白衣,漆黑的头发只在两侧挑起几缕在身后用一根金丝缠线随意捆着,发带尾部,还吊了一个小巧的玉坠,碧绿碧绿的,在黑发白衣的映衬下,显得分外雅致!
这个男人,气质整体偏冷,让她想到了凤漓,却又跟凤漓截然不同!凤漓的冷是清冷,带着一种看透世间炎凉的淡漠。这人的冷,偏向于冷锐,清冷有之,更多的是一种藏锋的冷冽。一袭白衣,偏生又这般干净透彻,比起那溪里的水流还要来的动人!
此时,他蹲在溪边,双手掬起一捧水,肆意地浇在脸上,无意间抬头,展露的的半个侧脸,让千凰的呼吸都为之一窒!
正文 第百二十六章 夜叉王瞿夜
这人长得真好看,垂在鬓边几缕头发随风摇摆,一双细长的剑眉中隐约可见某种锐气,偏生又透出几分倔强,那半隐在长睫之下的眼瞳,竟是冰蓝色的,折射出宝石般的清冷,鼻梁挺窄,肌肤白皙晶莹,薄唇抿出好看的弧度,有一种让人亲吻的欲望!
想不到山野林间,会遇到这般极品绝色,出彩至极,风神俊秀,让人一见难忘!
对于美人,她自是不吝溢美之词,忽然想起这里是墨海夜叉国。传闻着夜叉国人外形与人类相似,无论男女老少都长得其丑无比。传闻有人见夜叉真面目而被吓死的,可见他们长相之可怖,而东海其他妖族,几乎没有与夜叉子民联姻,就是因为夜叉国人是出了名的丑陋。
想那夜叉国人,也知道自身短处,故而千方百计地遮掩丑陋的容貌。终于,于千年前,有一个夜叉国人自创一妙方,具体做法便是在一种由鲸鱼皮做成的特殊材质上画脸,再祭炼一番,做成一张“画皮”。人只要将画皮贴在脸上,便能改头换面,再丑陋的人都会变得十分漂亮。
进入夜叉国,几乎随处可见画皮店。画皮的价格以美丑程度,以及防水防火持久性等特殊的效用而定,价格越贵,画皮越美,也更牢固。
不知道是否因为天性丑陋,夜叉国人特别爱美,几乎人手都有画皮,尤其是女子,简直到了画皮不离身的地步。你走在夜叉国的大街上,触目所见,都是俊男美女,几乎没有丑陋者,那便是带了画皮的缘故。更有传言说,夫妻之间,女子都带着画皮,等相公歇了,方偷偷将画皮摘下来洗脸,唯恐夫君见了真面目,而嫌弃自己!
千凰当时便想,这美男这么美,不会也是画出来的吧!
世人都说夜叉国人丑陋若鬼,却因他们带了千百年的画皮,甚少在外人面前露真面目,没人说出个具体来。吓死过人倒是个真的。传言那人本是海上商客,偶尔路经夜叉国,结识一美女,后与之结成夫妻。洞房的时候,两人喝交杯酒,谁知一杯酒恰巧洒在新娘子脸上。那画皮没有防酒的功能,当场化了,那夜叉国女子露出本来面目,竟将那人活活吓死了!
千凰心中不免好奇,这夜叉国的人到底得丑成什么样才能将人吓死啊,真的好想看看!
她向来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儿,想到便要做,视线落在蹲在溪边的男子。暗道,择日不如撞日,今日就让她探个究竟,以后也可以当个笑话儿说给麟儿和锦儿他们听。反正这里是荒山野岭,阴个男人而已,也不会出什么大事儿!她看完了新鲜,回头就溜,谁能找她的麻烦呢!
想到此,千凰便没了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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