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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御海恋-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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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力庞大却又纷扰不绝,最后族里出了名英雄统一了族人,这人正是洛晴的祖父——洛湟。
  在洛湟统治下,御海族也曾风光过一时,后来洛湟骤逝得突然,群龙无首,御海族再度分崩离析,现在以海琊、仇战及洛晴父亲洛昱为其中三个最大的部族。
  洛昱是个好君主,却不是个有野心的霸主,当时正值佛教由中原传入石戟,他习佛重文治教化,一心想着教化族人变化以往暴戾喜好掠夺的性子,几个儿子同他一样均不嗜武,只想安然于石戟岛上,男耕女织,畜养渔牧,自给自足。
  像此次海琊为了他孙子海够上门向洛昱求亲,洛昱以维持石戟岛的和平、御海族的平静为考量,未及征求洛晴的意见就同意了这门亲事。
  “打死我也不嫁!”洛晴得知消息后气愤填膺。
  海够虽是个温文守礼的好男人,但对这样的男人她毫无兴趣,他不是那种会让她心动得愿意用一生相守的男人!
  洛晴是洛昱么女,脾气却比几个哥哥来得倔烈,她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样的男人!
  婚礼前夕,洛晴趁乱揣了些许银两,偷偷爬上暂时停靠在港外等待补给饮水食粮的运丰轮,听说这船要到中愿,洛晴有个表叔举家迁徙来到中原苏杭之地,她原想着来投靠表叔。
  不过这个念头现在已叫洛晴推翻,跟着表叔绝对不会比跟着那个名叫季寒的男子来得有趣。御海族的女子向来爱恨分明,不像中原里谨守礼法的姑娘总是要想办法掩饰自己的心意。
  在十八年的岁月里,这个向来要啥有啥的姑娘首次对个男人产生了兴趣!
  是的,她要这个男人。
  洛晴这样告诉自己。
  第二章
  洛晴买了几套当地姑娘的衣服,扮个男孩她还是不惯,反正已经潜出了石戟岛,这儿压根没人认识她,她爱怎么装扮都成。
  穿上中原姑娘惯穿的女孩儿服饰,洛晴心情好转,她扬起天蓝色绉纱衣,扬起水袖,原地转着,加上那细编成麻花辫儿的长发一起旋在空中,铃铃然的笑声配上灿烂容颜,叫衣铺老板及过往的路人均看傻了眼,心底却也不由得被她勾起了笑,这个姑娘的甜笑轻易地引起回响,她美丽而纯真的表情当真像只轻盈的云雀儿一般,让人不由得多瞧了两眼。
  洛晴个性率真,向来不在意旁人目光,她开心地扔下个金元宝给衣铺老板便即离去。
  从未离开过海岛生活的洛晴兴味盎然地打量着周遭陌生的环境。
  赶马车的,卖油的,炸煎饼的,打铁器的……她都能不厌其烦地站在人家店旁、铺子前,好奇地问了又问,看了又看。
  虽然她是个生面孔,但就凭着那笑起来甜得会腻死人的容颜,任何人对这姑娘的问题都能有耐心地解释清楚。
  黄昏时候,洛晴腹中略有饿意,正想找家客栈落脚,却在经过一处晒谷场时听见纷扰声音引起她的好奇,于是便靠了过去。
  那晒谷场该是附近庄落孩子们平日聚集游乐之处。
  但这会儿,她却看见一群孩子手上拎了些食物,团团簇拥着,圈子中心有的笑意盎然瞧着热闹,也有的兴奋吼叫着声音。
  “一口饭!只要你舔我的鞋子一下,小爷就赏你一口饭吃!”
  “饭有啥好吃的?你让我在脸上用刀子刻一只小王八,我就给你一枚刚出炉的大饼!”一个边说着话,边晃动着头上冲天炮,满脸坏气的男孩高高举起手上大饼。
  这时候,一个高大的男孩推开众人,高声叫嚷着,“谁也不许跟我抢!今儿个该轮到我了!”
  男孩朝着圈子中心狠狠吐了口黄色浓痰,得意扬扬道:“今儿个你要是吞下了小爷的这口好料,我就给你三贯钱去买肉包子吃,刚出炉的肉包子哟!”
  洛晴再也按捺不下满心好奇,她推开孩子群窜到前头,这才看清了圈子中心的东西。
  场子中心并没有如洛晴预期中的东西——她原料想这些恶孩子们该是在欺负些小猫小狗之类的。
  然蜷在那儿的不是个畜牲,是个大男人!
  说他是“大”男人毫不为过,虽蜷缩着身子半卧在地上,那男子竟也有洛晴眼下的高度,倘若站直身子,这家伙绝对会比正常男人还要高出一个头。
  但这样巨人般的身躯竟有着三岁孩儿的胆怯,及那仿佛饿足了七天七夜饥渴的神情。
  巨汉头顶上光溜溜地没有半根毛,脸上有着刺青,身上布着疤痕,猛一看去让人误以为他是个凶神恶煞,地痞恶霸之流,但真要走近看个清楚,才会发现他脸上所谓的“刺青”,不过是些毛孩子们的纪念品。
  打个圈划个叉,甚至有个写得歪歪斜斜的“王八”两字。
  巨汉对于孩子们的为难丝毫不以为忤,他傻笑道:“都要,都要,傻蛋肚子饿了,什么都要,小爷们别急,一个个来!”
  巨汉贴近了那个要求他舔鞋的孩子俯低身子,当真舔起他那在泥地上踩着猪屎的草鞋,不只一口,他乖乖地将孩子的鞋舔得晶亮,然后转身将头俯在地上吸吮起地上那滩黄色浓痰。
  孩子们哄堂大笑,热呼呼地拍手叫好,几个爱干净的小女生则遮着眼咋舌,直嚷着恶心,却没人出声阻止,只是好玩地觑着热闹。
  洛晴的眼睛在见着巨汉迫不及待囫囵吞下他的奖赏——那枚大饼时起了雾,她看得出他着实饿惨了,一个为了果腹以求苟存的人真的是什么都不怕、什么都不嫌弃,此外,看巨汉的眼神模样,那个三岁孩儿似的腼腆傻气,说明了他并没有符合他实际年龄而该有的思考力。
  就在巨汉喜孜孜地收下三贯钱,乖乖矮着身子要让那头顶着冲天炮男孩在脸上刻上乌龟时,洛晴再也看不下去了,她靠近两人,使劲夺去男孩手上的小刀。
  “够了吧!你们这些孩子!”洛晴动怒,“为什么这么欺负人?”
  “搞清楚点儿吧!大姐!”男孩的表情说明了他对洛晴的行为完全嗤之以鼻,“欺负谁呀?小爷们是在好心地救济傻蛋耶!”
  “救济?”洛晴哼了声,“你们摆明了是在整人!”
  吐痰的男孩趋上前来,看来他应该是这群孩子们的头,他望着洛晴开了口,“你这个外地来的人搞不清楚状况就妄想在这儿强出头?傻蛋!”男孩觑向巨汉哼了声,“跟姐姐说,咱们有没有欺负你?”
  “没有,没有,”巨汉急着摆手解释,“小爷们对傻蛋很好,拿东西给傻蛋吃,不然傻蛋早就饿死了。”
  “听到了没?好多管闲事的大姐!”男孩哼了声,“这傻蛋根本是个没有人要的家伙,当年傻蛋的娘生他时,因傻蛋个头太大,他娘半天挤不出来,落得最后,孩子落地时亲娘就血崩死了,他爹心伤死了妻子,但念在是自己孩子的份上还是养着他,可没想到……”
  男孩讽笑着声音,“傻蛋这人傻归傻,吃起东西来可是吓人得很,一餐吃个二十多碗饭都还只是半饱,一头牛可以一顿解决。傻蛋在他那个苦哈哈的家中,成天吃不饱饭,只好到处去偷别人家的食物,弄得整天有人上他家与他爹理论,傻蛋的爹是个佃农,自己生活都有问题,没了老婆,身边又拖了七、八个孩子,哪还养得起这样的怪物,十岁那年他爹故意叫他下到井底清理污泥,一颗大石扔下打算叫他送了命。”
  男孩说得若无其事,洛晴却听得心惊,耳旁只听得男孩续言道——“这些故事咱们都是听普济寺里的那老庙祝说的,当年傻蛋命不该绝,竟然没被砸死,却砸伤了脑袋,整日傻呼呼地,什么都不会,他爹也就借此将他赶出了家门,眼不见为净。”
  “那他住在哪儿?吃些什么?”洛晴问得有些傻气。
  “天下之大,哪儿不能落脚?”男孩嘲她,“山脚下,破庙里,不都可以住人吗?二十多年的日子,傻蛋还不都这么过了,他看起来虽然怪可怜的,可谁也没本事帮他,谁也养不起这怪物,依着他的胃口,他永远吃不饱,枉他生得人高马大,却一副龟儿子模样,做强盗没气势,做乞丐也抢不过别人。
  “听他自个儿说起,以前的日子大部分都窝在山里吃红土、啃树皮,有时候他会趁着雨后到人家坟地捡些死耗子填肚子,只是后来山地开垦,他落得无处可栖,跑到人家猪圈里同那些肥猪公抢吃的,被人用棍棒打伤了身子无处可去,是小爷我可怜他,在这附近大水沟里帮他找了个安身的地方,但他着实太会吃了,咱们这么多人每天从家里拿些吃剩的东西都还不够他饱,此外……”
  男孩扬起恶意的笑容。“天底下哪有不劳而获的东西,咱们供养他,这家伙总该让大伙找点儿乐子玩玩吧!他靠咱们而存活,让咱们耍弄一下又有何不可?”
  “没有人活在世上是仅供旁人取乐的,真正的帮助是要教会他如何有尊严地存活于世,靠自己找吃的,而不仅仅是帮他填饱肚子而已,你们心中所谓的怜悯帮助只是个支持你们恣意妄为的借口罢了。”洛晴推开孩子群,暖笑着向巨汉伸出手。
  “相信我,从今起你若愿意跟我,我虽不能保证一定让你每顿吃得饱,但我会保证让你活得像个人!”
  巨汉听不懂洛晴的意思,他搔搔头没有反应。
  “别做梦了,大姐!”男孩哼了声,“你那堆什么有尊严之类的说词对傻蛋压根是起不了作用的,他这家伙只认得吃,傻蛋!”男孩提出条件,“不许听她的话,你留着,回头我给你买只烤鸡腿!”
  “烤鸡腿?!”众目睽睽下,傻蛋呆愣着流了满地的口水,惹来孩子们的讪笑声。
  “傻蛋要吃烤鸡腿。”巨汉喃喃自语,他怀着歉意望向洛晴,他从她的目光中看到多年岁月中从未感受到的温暖和尊重,他好希望能听她的话跟她走,可是,可是……
  傻蛋要吃烤鸡腿!
  “鸡腿能填饱你的肚子,却不能填饱你的心!”洛晴哄声道:“你想一辈子被人叫成‘傻蛋’,在这儿舔人家的草鞋、让人家画乌龟吗?”
  “傻蛋若不叫傻蛋,又能叫什么呢?”他虽无知却还是有着众人漠视的情绪,他说这话时有着些许无奈的悲意。
  “就叫‘天赐’吧!”洛晴眼中亮出笑意,“你有着天赐的食量与常人没有办法追赶得上的高大身躯!所谓天生我材必有用,我相信这世上一定在某处有某些事情是非你天赐不可的。”
  “天赐?天赐!天赐……”孩子们的嘲笑声此起彼落。
  带头男孩不屑着神情,“大姐!别惹笑话了,这种蠢东西你还拿他当宝?还什么天生我材必有用的!我看叫‘鬼赐’可能还会好些呢!真是可笑!傻蛋,别理她,咱们去买糖葫芦和烤鸡腿!”
  言语间,男孩将三枚铜钱一一丢到傻蛋跟前的泥地上,他料准了傻蛋必定同以往一般如获至宝似地,趴下身子贴在地上去捡拾那三枚铜钱。
  却没想到巨汉动也不动,在男孩快要沉不住气时,他竟然摇摇头,“我不叫傻蛋,我叫天赐,小爷的钱天赐不要!”
  视若无睹于地上的三枚铜钱,巨汉接受了洛晴的手,生平第一次站直了身子,夕阳底下,在孩子们讶然的目光中,一个纤小的身影牵着个巨大的影子走出了他们的世界。
  洛晴带着天赐回到方才衣铺里,老板对于这出手阔绰的小姑娘敬若上宾,所以当他看见随她而来的这位浑身臭味的巨人时,也只得闭紧气帮他丈量身段。
  “老板,借个水,请帮他洗个干净,再给他换身新衣裳!”一边说话,洛晴一边从钱袋中掏出个金元宝递给目瞪口呆的衣铺老板,“够吗?”
  “太多了,姑娘!”老板是个老实人,他搓搓手赧然一笑,“其实不用这么多的,您没有碎银子吗?”
  “我只有这东西。”洛晴无所谓地耸耸肩。在石戟岛上他们有满山满库的金元宝,那些都是百年来打劫商船的成绩,岛上压根使不上银两,这没用处的东西也只有在外头使得上。她漾着纯真笑意,“别跟我客气,只要你能帮我弄干净天赐,再多的银子都是值得的。”
  天赐眼眶中泛起酸意,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人认为他是值得的。
  老板领着天赐到后堂,自水井中打了好几盆水,折腾了大半天总算将这大块头弄干净。可是接下来的问题才是最棘手的——即使衣铺中有着成堆的衣物,但没有任何一件是他可以穿得下的,最后他们只能到布庄买布帮天赐量身订做。
  “多做几件吧,要不同花色的,外袍内裳都要,好让他能替换!”洛晴盘算着嘱咐衣铺老板。
  直到一切大功告成,天色也已墨黑,见着天赐一身簇新,洛晴开心不已,临去前她想起一个问题,含在嘴里半天,最后还是忍不下去,她转身对着衣铺老板,脸上难得有丝不自在。
  “老板!想同您打听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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