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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五行强尊-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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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技利害,才会使自己有安全感。弱肉强吃的社会里,拳头就是力量,谁的拳头大,谁的说话权就大。
陈致云站了起来,晃了晃双节棍,道:“离秋季的武考日子越来越近了。阿平,你得抓紧时间修炼了,要不然,你是打不赢裘兵的。”他虽是天母帮的弟子,但他更愿意看到方平击败不可一世的裘兵。
方平也站了起来,道:“那当然,还好,差不多还有二个多月时间。”说着,走回自己的房间,拿出《旋风棍诀》来看第三重狂龙啸的棍诀。
这《旋风棍诀》第三重狂龙啸乃是将棍气凝成一条龙形,咆哮冲向敌手。威力巨大,能轻易把一间房子摧毁掉,攻击范围也不小,能攻击二百步以内的敌手。
想当年,棍王凭借着“狂龙啸”闯荡江湖,威风了许久,直到八大武斗出现,棍王的威风才被压了下去。
方平心里思忖道:“要是把这狂龙啸修炼成功了,那自己的武技实力又更上一层楼了。裘兵的武技虽不错,但不知他能不能敌得起狂龙啸的攻击。”看了几遍狂龙啸的棍诀,都记在心里了,便到后院修炼起来。
第071章 狂龙啸
他修炼的《旋风棍诀》第二重开天辟地已差不多达十成火候了。运用起来已很娴熟,经过与丹仲军一战,更加深了对开天辟地的理解。
这《旋风棍诀》第三重狂龙啸要求身体素质颇高,当要把棍气拧成条状击向前方时,假若身子骨架承受不起那巨大的棍气扭绞的力量,后果很严重,生死未卜,多半会使自己遭受重创。
方平知道自己的骨架并非天生强壮,也不敢强求冒进,只是按着狂龙啸的棍诀缓缓运棍,此时无奢望,只求先熟悉棍诀,循环渐进,决不拔苗助长,以毁己身。
人的骨骼所能承受的力量,取决于人的骨架的大小与骨骼的坚硬程度。不但要看骨架的大小,有些人天生骨架粗横,虎背熊腰的,也就天生有一副神力,力举千斤也是意料之事。而有些人则是天生骨架瘦弱,生来弱不禁风的样子,那就没有多少斤力量可言,平时所谓的“手无缚鸡”之力便是此等骨架体质不强的人了。天生神力固然可喜,天生孱弱也不必过悲。方平便是如此想的。他天生骨架不强壮,属于单薄型骨架,这跟自幼只读圣言书,少锻炼有关。不过,近来他修炼了武技之后,身子骨骼也有所改善,逐渐变得强壮起来。
大的门派都有一套修炼骨骼的武技,虽各不相同,然而却是殊途同归,最后都是使修炼者的骨骼变得坚硬强大。方平没有进入任何门派,也就没有接触过任何一本关于修炼骨骼的武技书籍。
倘若骨骼修炼强大了,人的整体力量也就更强了。骨骼是人的支撑架,只有支撑架牢固,那么,肌肉与筋才能将力量释放到最大,才不会使人因承受不了巨大的力量而骨折或断腰。脊椎骨更是重中之重,假若它承受不起巨大的力量,那么,人要想超越自己,变成大力神,那是不可能的,只有脊椎骨如钢铁一般,把人支撑起来,才可以使人的自身力量发挥极限。
而狂龙啸的扭绞力量非常大,一旦使出狂龙啸,自身也要承受棍力所产生的反冲力,若骨骼不够强壮,不能承受那股宏大的反冲力,那么在使出此棍诀时,必定会自伤,轻则扭断骨,重则全身骨骼都受损破裂。
方平有所顾忌,所以不敢贪功冒进,他以往也有过因贪快修炼武技而差点弄伤自己的经验,此时只求一天有一点进步,那就心满意足了。对于半路出来修炼武技的书生而言,每天有一点点小进步都是喜不可言的。他心里很想考个武举人,但明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功,实力是积累下来的,只要不断地积累实力,就会有真正暴发的一日出现。打败裘兵也就有可能了。
一晚上下来,他把《火印诀》、《诛魔剑诀》、《旋风棍诀》、《七星步》、《铜筋诀》、箭术都修炼了一遍。修炼武技也并不是说一天全部时间都用来修炼才叫好,只因人的学习理解都是有一个消化过程的,学到的东西,不能在一瞬间就完全消化,而要留出一点空闲时间来慢慢琢磨,在不断的思考中才会领悟到更奇妙的武技奥秘。
方平白天上班,但脑子里也会琢磨每招武技的奥妙,怎么样才能运用得更好。而晚上回来修炼时又结合自己的理解,那样就把理论跟实践很好地融合在一起,修炼起武技来反而是事半功倍。
《火印诀》第二重火链枪的修炼一直进展很缓慢,并不是方平没下功夫,而是这项武技着实不易修炼成功,每天修炼只能有一丁点的进步,到此时,才堪堪可以凝结出十二卡半的火链了。至于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真正修炼出一条完整的火链枪,他心中也没有确切的答案。
《诛魔剑诀》第三重万剑归宗也修炼得有二成火候了。当运起剑诀时,手掌缓缓推出,手经脉便鼓动起来,火气都云集在掌心处,而再用力一挤,掌心便能射出两三支手指长短的气剑,攻击力有也所增加,能将五丈远的一层树皮打裂开来。而万剑归宗最后能凝出一柄火剑,此时也没见火剑的踪影。
《旋风棍诀》第三重狂龙啸只是开了个头,记熟了棍诀,还远远没修炼到一成火候。
《七星步》修炼得还好,经过这段时间的领悟与不断修炼,也有所进步,至少是踏起步法来时,步伐轻盈了许多,没觉得那么别扭了。走起来,有点模样,敏捷度也像样子了,虽还不能称得上完美与潇洒,却也有差不多六成火候了。
《铜筋诀》也修炼得有九成火候了。此时,方平的身子竟然能如蛇一般柔软,可以缠绕着上树了,真是觉得匪夷所思,想当初,连想都不敢想,要好像蛇一样上蜿蜒上树,那根本做不到,可现在,却真真实实的是做到了如绳子一般柔软,急速绕着上树。身子的筋已修炼得颇为坚韧。
箭术也有了一点小进步,此时射十箭有八箭中红心了。观看绣花针时,也能将绣花针看得如同三个指头并拢在一起那般大小,虽离一只碗口大小还有距离,却也是尽了力了。
想当初,在天和村时,自己还是个从来没射过箭的人,只是拉过弓,可是此刻,已有了天煞乌莽弓,又有了雁翎箭,两样都算不上高级兵器,却也能使方平满足。当时一点也不会射箭,此刻却是有几分功力了,虽还不能百发百中,却有也个百发七八十中了。
可惜《魂箭》还在南贵子那里,以后等南贵子给回《魂箭》,要是修炼成了魂箭,那箭术就更是百尺竿头,更进一丈了。
而这两天来,身体里的第三枚地炎火的能量也消化完了,完全转化为自身的力量了。回到房间,把藏好的锦盒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打开盒盖,拿起左边第四枚碧玉握在手心里,阖上眼睑,体会手心处的暖和。
只须臾,就感觉到碧玉里的地炎火能量源源不断地渗进手经脉里,右手臂的经脉也如同着了颜色一般,渐渐地火亮起来,接着便是全身的经脉都火亮起来了。这第四枚碧玉里的地炎火比前三枚碧玉里的地炎火的能量又要稍为强大一些。
当那奔腾的能量完全进到身体经脉里时,如同脱了缰绳的野马,左冲右突的,搞得方平周身热烘烘的,热气腾腾的,冒出一层热汗,好像站在一堆烈火旁边受烤,条条青筋从皮肤下面突了起来,清晰可见,不过,热归热,那感觉却挺舒服的,身子如同受了按摩一般,十分舒爽。
一盏茶工夫,方平才把经脉里的地炎火能量平息下去。
一身臭汗,洗了澡,穿条裤衩,躺在床榻上,看着上面的绣花针,两眼茫然,心里在想着该怎么样解决干掉了丹仲军所惹来的麻烦。他猜测丹仲军多半玄冰教的弟子,若了玄冰教,结果会怎么样,不难想象,日后必定要受到玄冰教的追杀。他不怕被追杀,只怕自己的武技太低,那样就极容易被杀。祸已闯下了,如何解决才是当务之急。
此刻,他联想到当日感觉于三妹颇有力量的事情,又看到于三妹的步法颇像天蛇诀,此种种迹象,经过一番的推测,结果都在印证着一个事实:于三妹极可能也是玄冰教的弟子。
她为什么会来这南州城呢?南州城又不是玄冰教的势力所在。
方平脑子里浮出一个疑问。
理她呢?
我只关心她的身材。
这些大门派打打杀杀的,我不须多管闲事。
又想到了于三妹那标致诱人的身材,咂了咂嘴,好像这样能一口将她吃下去似的。
半晌,暗忖道:“如果她真的是玄冰教的弟子,那她跟丹仲军就是同门关系,对了,还有那个像死人的于子刚,也可能是玄冰教的弟子,那么说来,他们来这里是有所目的的,并非只是想卖豆腐花这么简单。玄冰教的巢穴就是豆腐花店铺。”他最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揩了揩鼻翼。
理他呢?
又想道:“我干掉了丹仲军,要不要告诉于三妹呢?”这是一个恼人的问题,要是告诉了她,那极有可能惹起她的仇杀的愤怒,要是不告诉她,日后也有可能会穿帮,她知道了就更不能原谅自己了。是告诉还是不告诉?方平也踌躇了半会,最后还是决定告诉她,她如要报仇,那就看着办吧。要是她很痛苦,还可以去安慰一番她。这件事是瞒不了多久的,其实早点告诉她,那样还有利于自己,一是看她什么反应,二是向她征求一下对策(如果她愿意的话)。至于是否要逃回天和村去避难这个问题,方平也考虑了一下,不过,很快否定了,来南州城不为别的,一定要考个武举人回去光宗耀祖!逃不是办法,只有勇敢去面对才是正确的选择!而且陈开平的家里也受到黑衣人的威胁,自己在这里还能分担一些保卫工作。
就这么定了!
方平下了决心。
第072章 害羞新娘
不过,告诉了于三妹还是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于三妹告诉于子刚,不知他会怎么做。想着想着,又总是觉得于子刚与于三妹只是同门关系,并非亲兄妹。
与于子刚面对面站在一起时,他感觉到对方的气焰很强,有种迫人的气势,明显是武技水平不低,单是那份震慑力就不可小觑。
“于子刚那厮,知道丹仲军被我所灭,必定不会跟我罢休!要是他来攻击我,那可比较麻烦!我总是感觉到他的武技比我要强,奶奶的,本少爷落于下风了,以后得好好修炼武技才行!争取早日超过于子刚,那我就不怕他了!不过,要想一蹴而就只是梦想天开,武技水平也不是一晚半晚的修炼就能超过他的。”
方平阖上了两眼,想着该怎么对付于子刚。
“是了,真的要找于三妹才行,向她说明一切。先看她怎么办。于子刚必定受制于于三妹,有于三妹照应,那于子刚也难以下手。唯有此道最合适了。于三妹若能为我拖延一段日子,那我就有足够的时间修炼武技,以我这种天赋,不久之后就不怕于子刚那厮了!”
一切都想好了,便安然入睡。
翌日一早,起来射了一回箭,洗漱毕,吃了早餐,骑着红狮驹,走在贵叔驾的马车旁边,与陈开平陈致云一起到天南商会会馆去上班。
陈开平虽是个吝啬鬼,不过他也有一个令人敬佩的优点,那便是在工作上倒是个兢兢业业的人,他本来不用那么早到天南会会馆上班的,出于职业素养,若没其他特别的事情发生,他还是天天准时上班。
方平近来都骑自己的红狮驹去上班。陈开平与陈致云坐马车。方平瞥了一眼正在驾车的贵叔。
其实方平对贵叔本来没什么疑惑,只是见他的驾车技术颇为了得,心里也暗暗琢磨贵叔是以前是干什么的,因没人知道他的来历,只知此人做事很勤快,又基本不拿薪酬,颇得陈开平的喜爱。
方平想了想,便扭头看着贵叔,道:“贵叔,您老是哪里人啊?”
他一直没问过贵叔这个问题,今天是头一遭。
贵叔全神贯注盯着前方的路,张开一口豁牙,道:“我也记不清了,从小就离开了家乡,真的不知是从哪里来的了。”
别人看到贵叔这副孱弱的模样,都以为他是个没能耐的糟老头子。外表不是万能的,乔装的外表却是可以骗人的。
方平听了,并不感到奇怪,因有些人从小便离开了家乡出外谋生,至老都没回去过,早就把出生地都忘记了,都是为了生计而奔波,大有人在,道:“一点印象也没有?”
贵叔佯装想了想,扬起马鞭轻轻抽了一鞭前面的黄骠马,然后一脸茫然道:“真的没有任何记忆了。我离开家乡的时候太小,根本没什么记忆力。”
方平对贵叔感兴趣,纯粹是对这位老人的关心而已,想他孤单一人,无子无孙的,心里对他生了几分怜悯,道:“那您以前是做哪行的?”
问者无心,听者有意。
方平虽是平平淡淡的相问闲谈,但这一切对于贵叔而言,都是非常敏感的,他作为秦王的卧底,潜伏在陈开平身边,是万万不能被揭穿的,一旦身份暴露,便有可能惹来巨大的麻烦。
贵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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