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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幻神-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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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在门口的时候,他便透过门逢,发现自己的女儿,与这个男孩之间的关系不简单,女儿看着这个男孩子的温柔眼神,与他老婆看他的眼神竟然是完全的一样,娇羞中透着甜蜜,羞涩中带着温柔,这说明了什么?恐怕连傻瓜都知道吧!
    刚才之所以出手击伤那个男孩,其实他只不过是想测试一下,看看女儿与他的关系,是不是真的象他猜测的那样,很不幸的是,事实证明,一切都和自己猜想的一样,女儿与这个小子已经有了感情了,甚至可以说,女儿已经爱上了这个小子了!
    刚才出手,其实并不只有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他也是想测试一下这个男孩的实力,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如果没有实力,他如何能给丽丝带来幸福?在这个世界,实力就是金钱,实力就是权利,实力就是一切,没有实力,凭什么来保证女儿的幸福?
    大脑飞快的思索了一会,艾法力奥果断的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拆散两个小家伙,也就是说,这个男孩是肯定不能救活的,今天他必须死在这里,不然的话……这事真的就麻烦了!
    刷拉……
    正思索间,一声脆响在身边响了起来,疑惑的看去时,艾法力奥惊骇欲绝的发现,丽丝正用一把锋利的匕首,紧紧的抵着自己的脖子,尖锐的利刃,已经割破了丽丝那娇嫩的肌肤,一丝鲜血刺目的流了下来,顺着嫩滑的肌肤直流进衣领里去了。
    毅然的看着爸爸,丽丝沉声道:“爸爸,如果你不爱丽丝,那就不用救这个男孩了,我欠他一命,这就还他便是了!”说着话,丽丝右手一用力,就准备割断自己的动脉。
    心胆俱裂下,艾法力奥闪电般探出手,夺下了丽丝手里的兵器,随后一巴掌打在丽丝的脸上,痛苦的道:“你这个不肖的丫头,你怎么可以这么做,你难道不知道爸爸和妈妈多爱你吗?你怎么可以拿自己的身体去冒险,你知不知道这样有多危险啊!”
    凄美的一笑,丽丝不舍的看着小逸,哀伤的道:“爸爸,我无法看着他就这么死去,如果他死了,我也不想活了,你可以夺去我的匕首,但是如果我真想死,你是拦不住我的,你不可能拦我一辈子吧!”
    看着女儿的目光,艾法力奥浑身不由一颤,曾经……丽丝的奶奶也用同样的眼神看过她的爷爷,曾经……自己的妻子也用过这种眼神看着自己,没想到……今天,自己的女儿也正用同样的眼神看着这个一无是处的男孩,难道这就是缘分吗?
    哎……
    幽幽长叹一声,艾法力奥微微挥了挥手,淡淡的道:“斯凡克斯,你来给这个孩子治疗一下吧,不要为难他!”
    说着话,艾法力奥轻轻搂着丽丝的肩膀,温柔的道:“小宝贝,和爸爸回家好吗?听说你自己出走,妈妈病了,病的很严重,你再不回去的话,她……她……”
    啊!
    妈妈她病了吗?她病的很严重吗?
    听到艾法力奥的话,丽丝猛的一惊,下一刻……豆大的泪水,纷纷顺着如玉的脸蛋滑下,一想到妈妈有可能死掉,有可能永远的离开她,一种莫名的恐惧,迅速的升了起来!
    哇!
    终于,丽丝号啕大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拉着艾法力奥的衣服催促道:“丽丝要回家,快带丽丝回家!”
    惊喜的看着女儿,实际上,老婆病的并不严重,他只是故意说的严重而已,没想到,这一招还真的管用!当下,艾法力奥带着女儿,朝门口走去。
    可惜,没走出几步,丽丝仿佛忽然想起什么般,猛的站住了脚步,仰头对爸爸道:“爸爸,你把那本神风斗气秘籍给我!”
    恩?
    疑惑的看了看女儿,虽然不知道她要干什么,但是对于这个掌上明珠,只要是她要的,除非不健康,不适宜,不然的话,他是绝对不会拒绝的!
    顺手从怀里掏出了一本金黄色封面的书,艾法力奥轻轻的递给了女儿,正想问什么的时候,却见女儿甩开了自己的手,拿着神风斗气朝那个男孩跑去。
    顿时,艾法力奥明白了自己的乖女儿要做什么了,猛的伸了伸手,想要说什么的时候,最后却终于没有说,喃喃的道:“硬堵只会适得其反,但愿时间会让她忘记一切吧!”
    说到这里,艾法力奥不由一脸不舍的摇了摇头,这本神风斗气,那可是价值连城啊,是从地下遗迹中找到的,属于远古时代的残本,与现在流行的风系斗气有很大的差别,虽然现在还没有人可以研究的通,但是其价值,却绝对吓死人。
    一般的书,都是由纸,或者皮制造的,经过亿万年的时光,这些书都已经腐烂了,化成灰烬了,只有这本神风斗气不一样,这是完全由黄金制造的,书里的字迹,是由紫晶钻石镶嵌而成的,不说其实用价值,光是其本身的材料,就值100万铜币。
    拿着金书,丽丝飞快的跑到我的面前,一把把那本金书放进我的怀里,同时低声对我道:“这是一本神秘的斗气秘籍,你一定要好好修炼,希望下次见到你时,你已经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了!”
    说着话,丽丝的俏脸不知为什么已经一片火红了,看着丽丝晶莹的波光闪动的大眼睛,我不由看呆了,第一次感觉到,原来这个女孩除了可爱外,竟然是这样的好看!
    虽然不知道她送我的东西,到底值多少钱,但是我这个人就是这样,人家送我东西,我就一定要送人家东西,这是妈妈从小教导我的,不能占别人的便宜,这并不是好习惯。
    可是,我到底送她点什么好呢?想了半天,我眼睛不由的一亮,轻轻伸手进衣领里,拽出了脖子上的白金项链,艰难的取了下来。
    看着项链上的琥珀链坠,这是我现在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了,琥珀倒不值什么钱,只是一块火红的,泪滴形状的琥珀里,包裹着一个红色的小甲虫而已,也就值个一百两百的,可是那根白金项链可很贵,2000多块呢!
    微笑着把项链递给丽丝,我不尴尬的道:“我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就这根项链一直带在身上,就把它送给你吧!”
    愕然看了看我,丽丝轻轻接过了项链,疑惑的看了看琥珀链坠,正想问点什么的时候,艾法力奥的催促声响了起来。
    丽丝无奈的看着我,不舍的道:“我妈妈病了,病的很严重,我要回去看她,你自己要多保重啊!”
    说着话,丽丝不舍的站了起来,留恋的看了我最后一眼后,猛的转过身去,大步的走出了房间,再也没有回过头来。
第四十章 险酿大祸
    看着丽丝离开,我不由松了口气,虽然和她相处了这么久,已经有了一定的感情,但是正所谓,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时间到了,自然要分别的,从小学到初中,再从初中到高中,好友的转校,搬家……我已经与很多朋友分别了太多次了,早已经习惯了。
    人生就是这样,就象天上的云一样,时聚时散,只要珍惜相聚时的一切,便可以无憾了,人生真的不外如是了。
    虽然我有点喜欢这个小女孩,她很漂亮,在地球上的话,绝对属于明星一流的了,可是那又怎么样呢?经过了地球上那些超级歌星,影星,偶像,球星……一大批星星的锻炼,作为一个地球人,我的心灵已经异常的坚强了。
    迷失?
    那是绝对不会的,虽然她真的很漂亮,不比我见过的任何明星差,可她的脾气,我真的有点不敢领教,太叛逆了,太娇惯了,太以自我为中心了,我可以忍她,但是并不代表我欣赏她。
    当然,说起来……我也蛮喜欢她的,虽然我刚满18岁,但是也算是一个男人了,男人就是这样,面对一个超级美女的时候,总是雄性荷尔蒙分泌过多,喜欢她,没道理,但是正是这没道理,恰恰是最大的道理。
    轻松的为我治疗了身上的伤势后,所有人都默默的离开了房间,一时间,整个房间内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哎……
    幽幽叹息一声,又剩下我一个人了,孤单的滋味真的很难受,可是人生就是这样,此刻……我真的很想家,可是我也知道,想回家?恐怕不是一时半会可以做到的了。
    查克斯的踪迹,还没有丝毫的线索,要想靠我一个人去找,那真的无异与大海捞针啊,所以……我必须尽快挣钱,尽快挣足十万块,去下达任务。
    本来,从猎人村出发的时候,我也算是自信满满的了,以为自己现在的本领已经很高了,可以独自闯荡江湖了,可是艾法力奥刚才那一掌,却彻底的震醒了我,我他妈还嫩着呢,连人家的动作都看不清楚,这还打个屁啊!
    且不说艾法力奥,就是昨天晚上那个蓝袍法师,还有那两个弓手,甚至与艾法丽丝,都不是我单独可以对付的。
    就说丽丝吧,连续来上几个火球,我恐怕就要完蛋了,如果她一上来就是那个炮弹一样的暴烈火球,我恐怕当场就得挂掉,想一想,丽丝才多大啊?十三岁半而已,这就是我的水平吗?连一个十三岁半的女孩子都打不过也算是水平?
    虽然,我昨天战胜了一个武士,一个盗贼,而且是D级的,但是那并不是说我的实力比他们高,而是我合理的运用了我的智慧,如果全凭本身的实力去对抗的话,我绝对走不出三招,也就是说,我现在也就是一个E级的快剑士!
    实力!
    没错,就是实力,我必须提高自己的实力,艾法力奥的一击,我甚至看不清他是怎么出手的,如果不尽快提升自己的实力的话,遇到高手,我恐怕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想到实力,我不由想起了丽丝送给我的那本书,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但是从金制的书身上就可以看出,这绝对是一个宝贝!
    轻轻探手入怀,我拿出了那本沉甸甸的神风斗气,在这个世界,光有肉体的力量,是永远也别想达到很高成就的,和地球上的江湖一样,艾泽拉斯世界的江湖中人,必须掌握一些神秘的力量。
    地球的江湖上,人们必须掌握的是内力,而这个世界的江湖人士,则必须掌握斗气,或者是魔力!不然的话,你就永远也混不出头!
    神风谱!
    看着书封面上的三个繁体大字,我不由疑惑的摇了摇头,记得刚才丽丝跟我说的时候是神风斗气,现在一看才知道,这只是一个什么神风谱而已。
    轻轻翻开书的封面,只见书里面一共就九篇书页,每张书页,都是用纯金打造的,虽然很薄,但是也很坚固,看来不是纯黄金这么简单。
    外面的阳光照射了进来,照的整本书金光灿烂,尤其是书上那些紫色的字体,更是紫光了然,一时间,我仿佛置身与仙境一般,周身豪光四射!
    啪嗒!
    急忙合上金书,闪电般的把书本揣进怀里,要知道……现在这个房间可是没门的,这么强的光芒,可是会反射到屋外的,一旦被哪个高手注意到,来个抢劫杀人,那我可就死的太冤枉了。
    好在时间已经是半下午了,街上的人比较少,而且我反应也比较快,刚一闪光我便收了起来,街上的人也只是看到一道金光伴着紫气猛的闪了一下而已,没有人看清楚光芒从哪里射出来的。
    尽管如此,那些老道的冒险者,已经可以断定,一定是有人在看什么宝贝了,一时间,整个街头乱了起来,纷纷查询着刚才的紫光到底是怎么回事,从哪里发出来的。
    一传十,十传百,很快……整条街上便挤满了冒险者,要知道……可以散发出宝光的东西可不多啊,绝对是超级的宝贝,豁上性命不要,也要插上一脚啊。
    可惜,就在所有人都草木皆兵的搜索着街上行人,看着谁比较象是身怀重宝的高手时,一个一身硬皮铠甲,肩膀上挂着一个E级冒险徽章,E级职业徽章的人,默默的走了出去,没有人会想到,这么一个菜货,竟然就是他们要寻找的主角!
    其实,这一切都是惯性思维惹的祸,大家都是按照常理去推测,能够拥有宝物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如此的菜货呢?每一个人的想法都差不多,就是要找出一个高手,然后群起而攻,至于最后谁得了便宜,那并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反正谁都有机会,他们要争取的,就是那渺茫的一点点机会而已。
    有惊无险的闯出了街道,我不由暗暗后怕,刚才我如果反应慢上哪怕半拍,现在我大概已经被杀死了,身上的金书,也早不知道落到谁的手里了,看来那句古话说的对啊,江湖充满了凶险,一个不好,就的落个身首异处的下场啊。
    打了个寒战,我抬头看了看天,犹豫了一下,我猛的一弹手指,向街边的人打听了辉煌之城冒险者工会的位置后,迅速的赶了过去。
    在冒险者工会租借了一辆马车后,我牵着马车,朝城外走去,可惜我不会赶马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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