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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迷恋你-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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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他活、为他瞎、为他嫁、为他死?飘舞,你不觉得这太荒谬?”为了飘舞,他宁可扮黑脸。
  “佛瑞,我的还未必适合朔云,你让我先检查看看好不好?”
  “不好,你一旦知道结果若是相符,绝对不要自己的双眼!”
  “为什么你要阻止?”飘舞万般疑惑地皱着眉。“他是你的好友呀!”
  “没错,基于朋友立场,我由衷期望他别失明;但若要治好他就必须拿你来交换,那就省省吧!”
  “佛瑞……”一激动,飘舞的身子居然瘫软了下去。
  赶紧抱住她的身子,佛瑞呼唤:“飘舞!”
  拥着她的香躯,佛瑞莫可奈何地深深叹息。
  他是王,他是我的命!我是他的……飘舞的决心之言,一而再,再而三地萦绕他耳间,令佛瑞无比烦躁。
  在医生和护士诊断后,她躺上医院的纯白病床。
  左手上打的点滴补充着她的体力,她那白如纸般的脸,证明了她的痛苦,令他不忍卒睹。
  梦中,她仍梦见了朔云即将离她远去。“朔云,别走!求你……朔云……”
  她的梦呓,清晰地进到佛瑞耳根,陡然刺进了他心。
  窗外的雨继续下着,女人的痴,持续恋着……
  第七章
  幽幽醒转,飘舞睁开迷蒙的眼,反应的第一件事——“佛瑞,朔云呢?他的情况……”抓着佛瑞,飘舞希望得到答案。
  “医生说他没什么大碍,但因药物的缘故,最快明后天会醒,至于他的眼睛……”
  佛瑞摇了摇头。“还是要换眼角膜。”
  “佛瑞,你还是不让我把自己的给他吗?”
  “你肚子饿不饿?我去买东西给你吃,你要粥还是……”
  “不要转移话题,佛瑞——”飘舞着急地一扯,将左手腕上的针头硬是扯掉,她却毫无所觉。
  “好,好,你别急。”他把飘舞按回床上,拿起一边的棉花压盖在出血的手臂上。
  “那么……你是答应了?”飘舞破涕为笑。
  “可以算是。我劝不动你,投降了。”佛瑞在给她欢笑的同时,也浇了她冷水。
  “可是还是有人要劝消你这个念头。”“是谁?”飘舞迷惑地望着佛瑞,心中怎么也不明了,谁会为此事来劝她?
  毕竟她是个孤儿,没有亲人……房门突地被推开,门外的人影,是她所熟悉的好友——“晓依!”眼前的俏丽佳人,教飘舞诧异地无法言喻。
  一头清爽的短发,典型的瓜子脸配上澄澈的大眼,粉艳的红唇与尖挺的鼻梁,将她的个性美完全展现。凹凸有致的身材,若隐若现地隐藏在宽松的服饰下,如此的阳光女孩,此刻却是一脸愁容。
  “飘舞。”提着一箱行李,她笨重地走进病房。
  “我先去买些吃的,你们慢慢聊。”佛瑞拍了拍易晓依的肩才走出病房。
  易晓依看着病榻上的飘舞,心中无限怜惜。
  她记忆中的饶飘舞,是如何的温柔、美丽,而眼前的她消瘦憔悴,颊上还残留着泪水……“你怎么来纽约了?”该不是佛瑞把她从日本请来的吧?
  “我现在正在世界各地照相,准备我在年底的摄影展。今天才到,你家的女佣就说你今天在大教堂举行婚礼,好不容易赶到那里,一位神父却告诉我,你已被送来这家医院。”
  大方地拉开椅子,她潇洒地跨坐上去,并把下颚靠在椅背。“我一来到这里,就有一个叫佛瑞的怪家伙跟我讲,你要把你的眼角膜捐给那家伙。”
  晓依对朔云一向没好感,所以她从来不直呼朔云的名字,她说那会污辱了她的嘴。
  “晓依,你不是我。”
  “没错,我不是你,却看尽了你为他所受的苦。”当她听到飘舞躺在病床,为的还是那混蛋时,差些没气炸她的肺。
  “我爱他。”
  “拜托,你爱他?他是怎样的人你还不懂吗?他不爱你,你何必把自己送到他面前去让他糟蹋!”
  “晓依,我们别再谈这个了好不好?”她苍白的双唇、紧拧的眉心,让她看来凄楚可怜。
  “不好。”她本该住口的,可这事若不解决,惟恐飘舞被折磨一辈子。“你心里很明白,每次我们总会为了朔云那王八蛋吵架,一切都是因为你爱得过火。”
  “晓依,我不想和你吵,能不能让我静一静?”手指抓皱了白床单。“我只能那样的爱他。”
  “你只能那样爱他?你的意思,是指可以为他嫁给别人?”揉着太阳穴,她无奈地道:“在他毁了你的婚礼那一刻起,你就该知道,他根本不在乎你的幸福,飘舞,你别再傻下去了。”
  “傻女人……很容易伤到别人,晓依……”她气若游丝道。
  “对,包括伤自己。”口气不善地顶回她,晓依已失了耐性。“你这不叫爱,这叫笨、这叫呆、这叫蠢。”
  朔云的花名在外,就连远在日本的她都能知道,偏偏飘舞这傻女人,竟然去爱上一个这样的风流男子。
  “我易晓依在这世上,未曾见过比你更智障的女人,亏你还是我的好朋友……”叹了口气,晓依由她的偌大背包中,找出了两张被压得有些破烂的机票。“听我一句劝,飘舞,放弃对他的爱,你会少流些泪水。”
  “我不会走的,他的眼睛……我不能坐视不管。”脸色变得黯然。“他是我所爱的人。”
  “算了吧,他不过把你视为一件他专有的”东西“,不是人。”这样说可能会伤飘舞很重,但却也是事实。晓依仍期望劝醒她。
  “晓依……”即使是实情、即使她早就知道,还是被伤。
  “你是我的朋友,我也不愿意这样说你,我……和我回日本,好不好?”彻底让朔云由她生命消失,飘舞才会幸福。
  “晓依,我无法离开他。”她的誓言,牵绊她一生,而朔云也绝不会允许她远去……“又是那个可笑的承诺?飘舞,只有你这个傻子才会到现在,还将那种童稚之话放在心上。”一句该死的诺言,就害得她如此;那要是以命为誓,那她是否今生、未来都这般痴心待他。
  “晓依……若能忘,我的心就不会……这么痛了。”爱朔云,她用尽了她的力气。
  “无论如何,我不会再让你留在纽约,人家是触景伤情,你是”触人伤心“。”晓依把机票凑近了飘舞面前。
  “不、晓依,别逼我撕了这两张机票。”飘舞虽然躺在病床上,全身虚弱得很,可撕张纸还是绰绰有余的。
  “你……你撕呀,反正这两张机票也花不了多少钱,我堂堂一个黑须家的小姐,买得起。”她料准了飘舞不会真的付诸行动,所以安心说出这种话。
  “晓依……”飘舞不懂,为何晓依和佛瑞都要她别再爱他?
  “好吧,我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非到不得已,她真的不想这样逼飘舞。“你可以选择留下来,看着朔云·翔·艾克斯那家伙失明的窘境,或者,你跟我回日本,总之我不要你继续待在纽约。”
  “我、晓夫……别这样,我不想做出……”
  “等一下,我还没说完。”易晓依拿出一张写着飘舞健康检查的纪录。“在你睡着的同时,佛瑞拜托了医生为你检查,结果你的眼角膜恰好适合朔云那家伙。”
  “你的意思是……”她势必得做出一个抉择吗?
  “倘若你和我一起走,那我跟佛瑞就同意让你把眼角膜换给朔云。”虽然晓依与佛瑞才刚见面,可她感觉得到,佛瑞是衷心喜欢飘舞、为她着想。
  “别逼我,晓依。”要她在好友和爱人间抉择,她要如何衡量,晓依丢给她的是最难的选择!
  “我没有逼你,不过是要你结束此时的局面,若你要走,那么,你将不再是那家伙的妹妹,和他再无牵连。”
  “再无牵连……”是的!她忘了,她不是艾克斯家的人。
  她跟朔云的关系,是靠一张收养契约维持的,所以她才能爱他……一旦离开纽约,她将恢复到原来的孤女饶飘舞,与朔云再无交集的一天。
  “晓依,我和你走。”简洁一句,代表了多少决断!
  “OK,那你立刻准备动手术,我去找佛瑞。”她不打算告诉飘舞那件事,纵然她以后会怨恨她……“等等,现在就……”
  “对,因为怕他会比预期的时间早醒,所以……反正你准备,我去找佛瑞。”晓依抓起背包,就要往外跑。
  “晓依。”她突然叫住了易晓依。
  在飘舞的叫唤下,晓依吃了一惊,险些跌个狗吃屎。
  整理好紊乱的心绪,她挂着自然的笑容旋过身——“什么事?”别问,飘舞,问了你会更伤心。
  飘舞狐疑地盯着她瞧。“佛瑞他是内科、外科和妇产科的专业医生,为何我捐眼角膜给朔云,要找他来?”
  “这、我要请他去跟医生说啊,纽约的医生我又不熟。”
  “你骗我,我到底怎么了?”是她身体哪儿出了毛病吗?
  关上半掩的门扉,晓依凝着脸。“你怀孕了。”
  “什么?”
  “晓依,你想杀了我肚子里的孩子!”飘舞惊愕地望着好友,无法相信晓依居然这么做。
  “你怀了那孩子,就等于怀着一个炸弹,你别忘了,你要把自己的眼角膜给那家伙,一个瞎子要如何照顾孩子?”
  “我能!他是我的孩子,你没有资格杀了他!”飘舞几近狂吼地指责晓依。
  抿着红唇,晓依无奈地摇头。“孩子才二个多月,拿掉他,不会有危险,之前帮你做检查时,我问过佛瑞,他说你的体质很弱,现在拿掉孩子,是最好的时机。”
  “不,我不要!”飘舞泪流满腮恳求道:“晓依,我可以跟你走,但至少让我留下朔云的孩子,把爱全给我肚里的孩子。”
  “飘舞,这么一来,孩子就是私生子耶。”
  “他有父亲,叫朔云。”朔云·翔·艾克斯是纽约的王者,也是全球知名的集团大佬之一,但在她心底,他只是个平凡的男人、孩子的父亲。
  “我、我好像没有理由再反对你了。”要女人离开心爱男人,已是难事一桩,更何况是自己的孩子……了解晓依话中涵义,飘舞露出一抹灿烂如花的笑。
  “喂,别高兴得那么早,你孩子的干妈……是我哦!”做个现成又不必挨痛的妈,她何乐而不为呢?
  “那当然,一个有妈、有干妈的孩子,哪里会不幸福呢?”飘舞的满足,引来两人的相视而笑。
  是呀,没有朔云,她还有朋友,还有……她的孩子。
  手术室外,晓依满脸担忧地瞪着门上亮着的灯,一颗颗豆大的汗水,由额侧滑落到了手掌上。
  佛瑞看出了她的紧张,上前安慰晓依。“没事的,这手术大约三、四个小时就完成了,这医生我认识,他的技术是首屈一指的,你放心吧。”
  “佛瑞,你是在什么时候认识飘舞的?”晓依突然地问道。
  “是在她成为艾克斯家养女的第二年,那时她大概十岁左右,干嘛?”飘舞那稚气浓郁,单纯的模样,他可记忆犹新。
  “没有,那时候,你几岁?”她没头没脑地劈头问。
  “比朔云小一岁,是……十九岁吧,你到底要做什么?”眼前的女孩漂亮归漂亮,思绪却是他跟不上的怪异。
  “我很好奇,你为什么那时不开始追飘舞?”
  佛瑞失声大笑。“哈……小姐,她那时才十岁耶!我去追她?我又不是有恋童癖的怪叔叔。”
  “是哦!伟大的男人,不过伟大似乎都有一个共通点。”
  “共通点?是什么?”他从未听说,伟大有啥特别之处。
  “都很蠢,谁教你用一副色老头的样子接近她,你不会以邻家和蔼可亲的大哥哥形象教她一些东西,这样一来,可能今天的局面就不尽相同了。”晓依轻松地扳着手指。
  “你说的倒简单,朔云和她朝夕相对,而我呢?一、两天才去找她,哪能比?”
  “算了,当我没说。”晓依埋首于她的背包,像是在翻找什么物品,突然,她掏出了一条白银项炼。
  “给你吧!”她将那条项炼递给了一头雾水的佛瑞。
  接过它,佛瑞仔细地端详着。“这是什么?”
  “那是我跟飘舞第一次见面时,她送我的,现在我把它送你,上头有一丝丝飘舞的气味,让你能睹物思人。”
  “你在落井下石?”这女孩……实在有点欠人扁。
  “没错。”毫不客气地调侃佛瑞。“我左看右瞧,就是找不出你的优点,长得又不帅,老实说,你的长相太平凡了,平凡到令人叹……断了气。”
  “我开始为你未来丈夫掬一把泪了。”他还是适合温柔的女人,否则娶到这样的妻子,恐怕会死得很早。
  “谢谢,我会在嫁他的那一天,多准备一点卫生纸。”
  “呵……真好笑。”佛瑞皮笑肉不笑地道。
  瞄了瞄手表,晓依耐不住焦虑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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