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帮主的泼妇 >

第1章

帮主的泼妇-第1章

小说: 帮主的泼妇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品:帮主的泼妇
  作者:凝舞
  男主角:雷镜天
  女主角:夜曼秋
  内容简介:
  “四季”成员──夜曼秋,终于要接新CASE啰!
  任务:雷镜天的贴身保镖;期限:一个月
  瞧他名字取得这么武侠,铁定很英勇、够帅猛
  错、错、错!他根本只是个懦弱无用男!
  遇见小强兄,不但跑到圆桌上大跳艳舞
  在路上碰到“小黑管”,还拿她当防弹玻璃
  要他帮她拉个拉链,他反帮倒忙地为她示范“如何脱衣”!
  可恶啊!哪个保镖像她当得如此“牺牲奉献”的?
  不成,她非向他要求加薪不可!……
  鹰王帮的首领──雷镜天,岂是个胆小怕事的小男人?
  这“角色扮演”的游戏可是专为她夜曼秋设计的!
  装可怜、耍无辜,外加三不五时“血流成灾”
  最终目的──拿回属于他的东西!
  她想加薪?当然可以
  不过……得先把藏在身上的“赃物”物归原主才行!……
  正文
  男人也爱看言情 阿哲
  男人也爱看言情小说?
  我,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居然会喜欢看爱情小说?
  开什么玩笑!我曾几何时变成了罗曼史小说的书迷?
  在纷乱的城市里,如果要看小说,就要看武侠系列,让我们置身于爱情和侠义的幻想中,遨游在侠情世界里;若生于古代,我就要和美人一起倚剑绿林、闯荡江湖,所以说啦,我哪来那么多美国时间去看那种充斥着肉麻对白的琼瑶式小说呀?
  可是……现实就是那么地时不我予!随着时代的变迁,尤其是认识了作者小舞之后,没想到在短短的几年内,我对爱情小说先入为主的不好观念竟被她全然抹煞,非但我的英勇大侠当不成,甚至还开始喜欢看……爱情小说!这都是小舞害的啦!
  看着小舞的作品,从此我不再幻想我的侠义生活,因为我发现当我一沉浸于小舞编织的复杂爱情世界中,心情便会开始随着小舞精采的作品情节而有了变化与转折。
  认识小舞快两年,还没认识她的时候,我就如同一般男人一样喜欢视觉和听觉的刺激武侠片,只是现在不知道为什么看小舞的爱情作品,也会觉得很刺激,而这种跟以前差了十万八千里的不同感受,是一种属于心理层面的悸动,它虽不如刀光剑影般的血腥场面来得过瘾,但是却让我好像谈了一次又一次带有蛊毒的恋爱般令人兴奋、着迷。
  现在,她每出一本小说,我就看一本,看一本就像谈了一次浪漫恋爱,并且乐此不疲,尤其是最近看了《四季爱恋》后,那种复杂夹带着悬疑推理的故事实在很合我的胃口,同时也更令我佩服小舞写作的功力,因为我觉得她很擅长于刻划人物性格,她笔下所诞生的每个角色都像是真人似的,有着他们各自独特的思考模式。
  偷偷地告诉你们哟,在小舞的小说里,有些人物简直像极了小舞的个性,就像现在各位手中的这本书一样,小舞和本书的女主角都是属于非常可爱活泼的女孩,有时候,书里的某些情节,还真是令我看到笑得合不拢嘴,觉得十分有趣,因为……那就好像我在书中看到了小舞的翻版,实在是太有亲切感了!“惨了,以上这段如果被小舞发现,我不被她杀死才怪!”
  身为小舞的好朋友,虽然这是我第一次执笔替人写序,文笔并不是很成熟,但还是希望大家可以慢慢发觉看小舞的小说的个中乐趣,慢慢体会出小舞的可爱。
  以上就是我在小说世界里的转变过程,当然我还是很想倚剑江湖,不过我发现在闯荡绿林的同时,手中还是要抱着一本小舞的小说才称得上是过瘾啊!
  楔子
  “夏、秋、冬,听到此传呼请尽速赶来大厅集合!”高约六楼的住宅里,一名五十来岁的男子坐在一楼大厅跷起二郎腿,对着拥有连线系统的广播器说话,表情稳重内歛。
  他的名字叫夜玄,众人对他的了解一无所知,只知道他是一位坚持独身主义的孤家寡人。他中年时期分别从不同的孤儿院里认养了二男二女为子嗣,依年龄大小将春、夏、秋、冬个别嵌进他们的名字里,并且由这四位毫无血缘关系且个性迥异的兄弟姐妹在台湾成立了一个名气不小的工作团体,称为“四季”。
  “四季”的工作性质在于接受别人的委托,负责替委托人偷取任何东西,标榜只要确定委托偷取的东西不违法,保证没有一样得不到手。当然,其委托的价钱会依照任务难易度而有所增减,但绝对能让主雇双方皆大欢喜。
  也许正因为夜玄性格古怪,“四季”四人从小就被刻意培育塑造成只懂亲情、没有爱情的人类个体。对他们而言,爱情是摧毁亮灿生命的A级毒药,既肤浅又无意义,唯有随时接受具有不同挑战性的任务并将之顺利达成,最后获取大笔金钱以供自由挥霍,这才是他们人生快乐的意义与目标。
  其成员兹述如下:
  春——夜絮春,长女,一个温柔婉约、容易害羞的二十六岁女子。
  不识情滋味的她在一次的任务中不自禁地对目标对象动了真情,虽惹得夜玄十分不满,但还是获得夜玄首肯而远嫁香港。
  夏——夜封夏,长男,是一个对爱情不屑一顾的二十五岁男子。
  执行任务成功率最高的他是一个制药天才、拥有一间个人实验室、喜欢发明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药品,但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他在上一次任务中也不小心陷进爱河里,目前住在夜家过着幸福的婚姻生活。
  秋——夜曼秋,次女,是一个个性非常活泼好动的二十三岁女子。
  别看她身材娇小瘦弱,其实她的功夫底子堪称一流,若要论起刀、枪、剑法,她可是个样样不输给男人的女中豪杰,而“钱”是她最喜欢的东西。
  冬——夜忍冬,排行最小,是个个性随着年龄增长逐渐变化的二十一岁男子。
  他擅长读唇术,可从远方观看即了解对方在谈论什么。
  虽然少了一个夜絮春,“四季”还是有办事能力高超的夜封夏、夜曼秋、夜忍冬三人,因此委托他们的任务还是一样络绎不绝。
  如今,炎炎夏日已过,如梭岁月再度揭开了满是离愁的秋天诗篇,接踵而来的又会是个怎样全新的任务呢?
  嘿嘿,看下去就知道啦!
  第1章(1)
  苍鹰
  苍天若有情,
  就不该捉弄终生盘旋于顶的孤鹰,
  相信爱或不爱都是一种既定的宿命,
  冥冥之中早有所谓的姻缘注定。
  纵使结果与祈愿大不相同,
  敢冲敢碰才叫英雄!
  秋高气爽的好天气。
  今晚的温度适中,皎洁的月牙儿高挂天际,在这么一个凉爽舒畅的夜里,举办庆典活动是最适合不过的了。
  世界各地都正有着各自的庆祝典礼,当然,在上海这一带也不例外。
  上海地区有着家喻户晓的黑道三大帮派,那就是——鹰王帮、猎豹帮和青鸟帮,其中尤以鹰王帮的规模最大,他们保留中国古代帮派的传统风格与现代西方思想的融入,凡是鹰王帮的人皆以自己帮里特有的膜拜首领仪式而引以为傲。
  今晚,正是鹰王帮的重大日子。
  鹰王帮首领——苍鹰,现年二十五岁,年纪轻轻即拥有一身出众的领导能力,从三年前继任首领一职到现在,帮里没有人敢对他稍有不从或踰矩。
  依照前已故首领,也就是苍鹰的父亲的遗愿,他必须在年满二十五岁这一天的生日宴会上,将规模甚大的青鸟帮纳入旗下统治,并且在同日与该首领之千金——汪子璇举行订婚仪式。
  早在四年前,汪子璇就出落得亭亭玉立,其美貌风靡了整个黑社会,而青鸟帮老大正是抓准了鹰王帮前首领看上汪子璇这一点,为了要投靠鹰王帮而与其订定契约,内容重点是在说明当苍鹰满二十五岁的那一年,青鸟帮愿意臣服归顺于鹰王帮,但前提是苍鹰必须与汪子璇订定婚约,以保青鸟帮日后在黑社会的地位不会下降。
  虽然鹰王帮前首领已逝,但这份契约只要青鸟帮首领不肯解除,任谁也不能违抗,即便那个人是苍鹰也一样。毕竟黑道中人讲究的是义气与承诺,身为一帮之首,如果随意违反契约,只怕届时将会引起旗下众人的不服而爆发推翻行动。
  此时,庆祝会场里热闹滚滚,就独缺最重要的男主角。
  “哎呀,你不知道我们大哥虽然年轻,可是极具威严呢!”鹰王帮的一群小喽罗齐声压低音量地说,不停地东看西看,就怕苍鹰突然出现在他们后头。
  刚入帮会的青鸟帮小喽罗不了解苍鹰,更不明白鹰王帮的人的胆小所为何来,他们一群人喝着酒,好奇地大声问道:“听说苍鹰那家伙长得不赖是吗?”
  他们老大的千金美艳绝伦,要是那鹰王帮的首领其貌不扬,他们这群暗恋小姐的男人可是会捶胸顿足的!
  “嘘!你们不想活啦?这里没有人敢直呼我们首领的名讳,你们可得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
  “有什么关系,我就不信一个年纪比我还轻的毛头小子能令我多害怕。”青鸟帮的小喽罗甲不怕死的用着更大的音量说。
  “是吗?”就在喽罗甲说完话之际,一道冷冷的声音从他背后传来,令他浑身打了个冷颤,他连忙转过身,只见苍鹰就出现在他身后,表情严肃的低沉开口说:“很可惜,不管我有多年轻,从今天起我就是你们的首领了。”
  青鸟帮的一群人被苍鹰突如其来的现身而吓得连忙下跪求饶,引来现场众人的注目。
  “啊,是老大!老大来了!”
  “首领终于出现啦!”
  “大家还不快下跪!”伴随着苍鹰的现身,现场一群人混乱得东奔西跑吆喝着,眼看苍鹰一步步的往前迈进,大家无不手忙脚乱的排出整齐队形,一起下跪异口同声道:“恭喜首领、贺喜首领,祝我鹰王帮首领生日快乐。”
  在场的人全部屏息等待苍鹰坐到阶梯上的领导者王座,每个人跪着叩首后,彷若完全定格动也不动,似乎是没有听到苍鹰的声音就不敢自作主张站起来。
  无以名状的压迫感笼罩着整个现场,苍鹰的身上很自然地散发出一股王者气息,令现场一片静默,没有人敢发出一丝声音,彷佛谁先开口,谁就会先面临死亡。
  鹰王帮的人都了解,当苍应保持沉默之时,便不容许任何人恣意划破静谧。
  “起来吧!”
  苍鹰坐上领导者的座位,语气一迳保持着冷漠的口吻,出声唤起所有臣服于下的人。
  他披着一袭黑色风衣,穿着一件同样为黑色的西装裤,一双如老鹰般锐利的眼睛直视着会场角落与他同龄的美丽女人——汪子璇。
  她满脸委屈的站在青鸟帮首领身后,眉心深蹙,就在与苍鹰目光交会的那一瞬间,她仅是很勉强的对他扯唇一笑,继而低头回避他毫不遮掩的打量眼光。
  不满于汪子璇的眼神回避,苍鹰不悦的皱了下眉头。
  看看会场四周,最后他站起身向站离汪子璇不远的男子下达命令:“左翼,把我未婚妻带到这里,我们准备进行今晚典礼的所有仪式。”
  左翼,顾名思义就是鹰王帮里的左右手之一,更是苍鹰的最佳好友。
  趁着左翼引领汪子璇走到阶梯上方之际,苍鹰出其不意的解开身上的黑色披风,很帅气地将之往旁边一抛,在众人面前裸露出带有古铜色肌肤的健壮上半身。
  众人见状,又连忙跪地向苍鹰打躬作揖,因为他们明白今晚的典礼即将开始,拥有一切至高权力的鹰王就要降临。
  青鸟帮的人还不太懂鹰王帮的帮规与礼教,只能懵懵懂懂地跟着大伙儿一起跪在地上,不时好奇的偷看苍鹰的身体变化。
  一时之间,初次见此奇景的人皆瞠目结舌,全然不敢相信的拼命搓揉眼睛,以为是自己的视力出现问题产生的错觉。
  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现在的苍鹰,浑身散发出橘红色的光芒,比刚才入场时更多了一分慑人的霸王气势,而最教人惊奇的是他那形状好看的性感锁骨上,居然渐渐浮出一只展翅的老鹰图样,隐约之中,那栩栩如生的鹰形,彷佛正在傲视人间地飞翔着。
  更妙的是那印记绝对不可能是现代流行的刺青或彩绘艺术所绘制的!
  “恭迎鹰王印!恭迎鹰王印!恭迎鹰王印!”众人再度齐声反覆呼喊,戒慎惶恐的膜拜着苍鹰身上的独有图腾。
  那是鹰王帮历代家族特有的遗传印记。
  相传这个印记是在拥有者的霸气充满全身时,才会浮现出来的图腾,也只有获得此天然印记的男子,才有办法掌握整个鹰王帮,成为至高无上的领导者,而凡是见过此鹰王印的人,若对该印记拥有者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