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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永恒之商-第53章

小说: 永恒之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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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悄悄走向他的背影,可还是破坏了他的安静。他扭过头来淡淡看着我,从他的眼神里,我并没有看到波澜。果然,妈妈她说,我这种淘气的企图,叫恶作剧。
  不被人喜欢的恶作剧,我却时常做,喜滋滋的做。就如他刚来我家那天,趁着昏迷的当儿,偷偷的将他长发扎起马尾。原本想令他那张清秀的脸更接近女孩子家家,嘿嘿。
  可附在他嘴唇以上那些短短的青色胡茬甚是讨厌,我就不客气的打算帮他用短刀刮下些来,妈妈却跑来阻止。妈妈她说,这个少年郎,不简单。
  不简单的原因是他没死在妈妈手下吧?一定是这样。我小时候就听人家说过些,妈妈在生我之前,不是渔人。
  后来妈妈退离了裂缝突击队才做起了渔人。后来的后来,妈妈又时常会帮帮新的裂缝突击队杀魔。妈妈她说,我欠他的。
  那时我问过妈妈,她的他是谁,妈妈轻轻的回答我,他叫晨行风。
  少年朗昏迷的很沉,时间很长。一个月左右的光景,让我天天打好鱼还要去照顾,很是讨厌。我向妈妈抱怨过几次,妈妈只是笑了笑说,我和他有缘。
  湖面淩淩的,湖光澄澄的,他的回眸,是短暂的。今天是他苏醒后的第三十八天,淡绿雅致的塔尔塔隆湖,到底有什么吸引他的呢?是美景,是恬静,是柔和,或是回忆吗?
  他又转过头去,露出了颈至肩的那条疤痕,很粗很长。但沾在他身上却不显得丑。妈妈她说,这条疤,是她留下的,它的名字,叫责任。
  在他昏迷时,我照顾的就是这条疤。确是妈妈的弓箭所伤,我问妈妈为什么要伤天族呢。妈妈她说,是误会,误会澄清以后,她来弥补。
  我在想,如果我和妈妈是治愈星,他大概早就醒了吧?
  但也不好,醒来后我带他出来打鱼。他只是呆呆的开着天上的云,眼睛一眨不眨的,傻乎乎的。
  傻乎乎的他被我怪叫吓过一次后,开始傻乎乎的看湖了。妈妈她说,他不傻,他有心事。
  妈妈是从来不会错的。心事大概就是他那个时不时跑出来吓人的头痛病吧?把他都痛傻了,要不然,他为什么老要把自己的短剑扔到湖里,还恶狠狠的样子。过半盏,又跳下去捞呢?
  他还是看着湖,一下子,风来了。他那长发开始有商量的指向左方。我最最喜欢看的就是他起舞的头发。长长的密密的,动起来丝带似的,老好看老好看。我和妈妈说过我这新的爱好。妈妈她说,他的长发救了他一命。他的长刘海,很像我的爸爸。
  头发还可以救命的吗?霍金说他爸爸拉着少年的头发走了一路,直到悬崖边差点掉去下,他爸爸霍尔才改成背少年赶路的。这么说来是真的啦?
  我还以为他又吹牛呢,不喜欢老是夸自己的霍金。妈妈好像也不喜欢老是缠着她的霍尔。
  我知道梅德乌斯庄园的霍尔想干嘛,他想做我爸爸。妈妈她说,我不应该操心这些。
  妈妈她还说,我们母女风雨相依,不需要阳光。
  我在少年郎身后不远处坐下来,将自己前额的头发从马尾里拉出一些。那样,我也有了刘海,也可以和他跳一样的舞蹈。
  想起妈妈的话,我才知道为什么我和他会这么融洽。他怎么看,都不像是阳光呢。妈妈她却说,天族应该没有私心的帮助天族,我们来做他的家人,他的阳光。
  霍金却不这么想,他说他爸爸很讨厌这个少年。妈妈为了他特地改变了原定贝鲁斯兰要塞的路线,为了带他回天族特地跑到红村的裂缝而放弃屠杀。
  霍金说妈妈这个做法不理智,说完我就打了他。我不允许任何人说妈妈坏话。妈妈却说,即使在战场,把人情味放在第一,才像是部队。如果只是杀人,那是有纪律的野兽。
  过了多久?天色暗了,湖面黑了,我们的刘海开始了肆意的狂欢。他慢慢直起身,站在岸边。妈妈给他做的长袍十分合身,裹在他的身上,还添了几分神秘。我更觉得他像爸爸了。
  妈妈她说,我的爸爸身世没人知道。就连她自己,也只知道他是个弓星。他的绰号,叫咪咪。他的名字,叫做谜……
  少年慢慢转过身,头发开始从向左飘舞,改成向右。他开口说“书思思,该吃饭了”
  “不行!”我飞快的给他答案,“你今天又一条鱼没打到,罚你晚点吃!”
  他还是那样,淡淡的看着我,好像什么都不能让他心慌的样子“我找书离要饭去”说完开始不理我朝家里走去。
  “你又找我妈妈!你给我回来”……
  妈妈她说,仔细观察他,他是个很有办法的人。
  妈妈她说,他住在这里,是在享受这日子,他总有一天会走。
  妈妈她说,深夜他一个人起来去河里练抓鱼。可是连夜晚的风都知道,晚上,是抓不到鱼的。
  妈妈她说,他拿剑拿盾牌,是个守护星。
  妈妈她说,他的名字,叫:阿迪达斯。
  永商番外篇完【因为笔风突兀,写法变革,出现于正文颇有笔者舞弊或无视小说格式之嫌。故特此列出,抽其骨髓定其独立之朔,望海涵,望一观】

第四十八章 从零开始
更新时间2010…2…28 1:13:50  字数:4906

 青虫醒来后才知道自己竟然没死。这也多亏了他那句条件反射的“NO”,再加上他遇到天族队伍时,第一时间就杀了身边衙役的缘故。
  看来,自己还是无法避免乱杀无辜的命运。在江湖不由己,也在青虫身上生效着……
  躺在软呼呼的草地上,双手抱头看着天上久违的云。时而翻个身,时而嗅嗅草香,看似很惬意。却无人知道青虫心中的烦躁。
  一朵,两朵,三朵,心中的问题一个两个三个的呈现。虽然现在身在天族,但自己已经和魔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自己的老乡,兄弟,朋友,红颜,甚至敌人和关键人脉都在魔族不说,连自己的事业,权力也都在魔族。换句话说,到了天族的自己,一无所有,等于一张白纸。
  吴颜还是要找,雷德的人情债还是要还,罂粟仙人窖还是要开,陈超俊的帐还是要算,要塞守护者还是要管,秦如还是想再看一眼。
  还有那些杂七杂八的谜团:行风和行李的关系,那个谜又为何有两个名字,陈超俊为何背叛自己,祈夏之后该怎么办,秦如当初为何要离家出走,跟踪自己的隼尤究竟是何方指派,吴瞳和天杀木流的故事,甚至连雷德母亲和慕痕的关系自己都想知道。
  面对这么多问题,这么多问号,青虫却只躺在那里数着云朵发呆。发呆的原因,是青虫在等待。
  按照时间来算,青虫的双倍能力已经完全消失,身上的物品也都变回原来大小,可奇怪的是头痛并没有离他而去。难道这和自己的长时间昏迷有关?青虫决定等头痛不再范,或者摸清头痛规律后再行动。
  “哇!!!”忽然一张圆脸伸到青虫面前大吼一声。把正在胡思乱想的青虫吓了一跳。
  “书思思,你干嘛”青虫对这个调皮的女孩其实印象不错。虽然自己昏迷着,但却很清楚这个女孩对自己的悉心照顾。
  只是她有些恶作剧让人很无奈,弄的青虫有点不敢和他多说话。很难想象一个身材发育的如此完美的女性会有如此不搭调的性格。
  “你发什么呆?捉鱼去”书思思轻轻撅起小嘴以表不满。
  青虫醒来后没几天就观察过,他现在所住的地方是个叫塔尔塔隆农场的地方。而目前收留他的就是当时率先攻击他的书离。
  而这个书思思就是书离的女儿,以打鱼为生的一对母女。
  这种听上去很干净,看上去很淳朴的小日子,让青虫很是留恋。也融化了他心中一部分的焦躁。
  “什么鱼?你说的那个单词我听不懂”青虫说完不管身边使劲蹬脚的女孩,起身就进屋去。
  可吃人嘴软拿人手软。混日子也要有点分寸,得让人不讨厌才行。
  第二天青虫就象征性的坐在湖边,看似在学打鱼,其实依旧在发呆。想着想着青虫又想到了陈超俊的背叛,要不是他的报信自己不会被流放,也不会来什么天族了。
  青虫心中一恼,站起来就拔出腰间的短剑朝湖里扔。什么狗屁山铜短剑,老子不稀罕叛徒的东西!
  扔完后青虫继续坐下发呆,可此时他发现了问题:就算陈超俊有理由背叛自己,可自己被流放,还有流放的地点都不是陈超俊能左右的。就算万一他左右的了,他又是如何联系天族的呢?
  自己杀了哈哈肯烁后,陈超俊可是一直跟着自己没离开过。那么现在假设天族是刚巧出现的,自己被流放到难民村也不难打听出,那为何陈超俊会和祈夏出现在现场?难道祈夏也是碰巧出现的?
  青虫闭起眼慢慢理着思路,终于得到了最终答案:陈超俊为了得到祈夏想害自己入狱,在魔族混久的他早就知道哈哈肯烁不能杀却不说明。自己杀人后他又知道自己要去伏魔殿,用他的人脉来报信从而达到目的。
  自己被囚后雷德一定十分担心,不当心说漏嘴后祈夏一定更担心自己,偷偷缠着陈超俊去救自己。而意外就是临时出现的天族队伍,若不是自己运气好,可能真的死在贝鲁斯兰了。
  陈超俊,既然你如此人面兽心,也别怪我无情了。等我回到魔族,一定要……一定要用你送我的剑亲自刺穿你的心,让你知道得罪我的下场。
  想到这里,青虫站起身窜入湖中想捡起那把利刃。可是青虫出现的地方,似乎永远平静不了。就在他捡剑时,在湖底发现了一个金灿灿的东西,直觉告诉他,这个东西不寻常。
  青虫将之捡起往口袋里一塞,原本想上岸问问书思思。可书思思却对他瞪眼怒目起来“你干嘛啦你!鱼都被你给吓跑了!”
  青虫也就习以为常调侃回之“学打鱼,先下去探探路”
  可到了晚上,青虫才知道这东西的神奇。在没有灯的这里,这东西竟然可以自己发出光来。虽然不是很强,但在漆黑的夜里却十分显眼。
  这东西形状虽然是正圆形,但下方有许多类似缎带的干布连接。乍看之下,有点像……勋章?对!像别在胸前的勋章。发出金色光芒的勋章,好像自己在哪里见过?
  青虫想了许久都记不起来,索性不去想。但这确实像是好东西,他暗自猜想可能湖里还有一些,打算第二天再去湖里找找看,也许攒多了可以卖钱。
  第二天,由于白天光线充足很难发现金勋章的所在地。青虫好不容易在湖里才找到一个。就打算趁夜晚湖底黑暗,潜下去继续寻找。
  当天夜晚湖水比想象中的更冷,青虫上来时已经浑身寒战。但好在他又捡到五个勋章,也算不虚此行……
  天族的风光比魔族好的多,只有面对涟漪缤纷的塔尔塔隆湖而坐,青虫焦急的心才会有所缓和。
  脸颊旁凉爽的风时不时的抚摸,岸中央打鱼的美女时不时的抬眸,岸对面不知名的树条时不时的吻水,天上绵绵的白云时不时的拼凑,身下柔柔的绒青时不时的摇曳。
  这种不愁吃穿的悠扬小日子,青虫知道即将结束。因为他的头已经半个多月没痛过了。现在,是时候该有所行动了。
  一般情况下,书离母女都很早起床。书离会将养了一天的鱼拿到北方的梅德乌斯庄园去出货,然后住在庄园内的霍尔会把鱼拿到因特尔蒂卡地区北面的帕塞尔村庄去卖。
  而书思思则起来进行预备渔具检查船只等准备工作。到了中午,书离回来后会帮忙一起打一会鱼。
  午饭后再打一会鱼后收拾家伙进屋。下午她们会将鱼分成两份,一份自己留着吃,去鳞和开肚。一份饲养着,送人或外卖。
  这一天和往常一样,青虫坐在岸边,看着天色等吃午饭。忽然来了个陌生人找书思思。
  陌生人看上去和书思思差不多年龄,有点小肚腩,一看就知是富家公子。
  陌生人跑到岸边看了眼青虫,大声喊道“思思!……你上来!……我有话和你讲!……”
  书思思看了眼陌生人,袖子擦了下汗就往岸边开始撑船。
  上岸后书思思双手在裤子上抹着“霍金你怎么现在就来啦?下午我们再玩”
  叫霍金的陌生人笑的有些献媚“不是玩,我爸爸请你们吃饭儿,书离阿姨已经在庄园等你了,快走吧”
  书思思一笑“今天什么日子呀?还请吃饭呢。阿迪达斯,一起去呀”
  她这么一说霍金不乐意了“我,我爸请的是你妈。你妈怕饿着你才让我来捎你,他去干嘛”
  书思思也犟的很“我们都走了他吃饭怎么办?你做给他吃呀?阿迪达斯,我们不理他”
  青虫也不管这么多,单手撑着地就要站起来。没想到霍金说不过书思思竟然动手。一记扫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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