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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冥王祭-第89章

小说: 冥王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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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人稀哩哗啦地翻看着。

    “哎呀,怎么不见了呢?”

    “不会吧,你再好好找一找。”洛克不相信,他也跟着翻起来。洛克听特立说过,磁欧石类似于水晶,它是一个比半个手掌小一些的六面体。可是,贝壳床上的这些石头看起来比较大,而且多数都是绿色的。

    “是不是你记错了?或许放在别的地方了?”

    “不会的,我就放在这里了。”

    洛克又把那堆贝壳和石头拨拉了一遍,没有。洛克看了看地面,地面上杂乱的堆积着水晶、黄金和白银的饰品。

    “会不会掉到地上了?”

    “应该不会吧。”

    “我们在地上找找看。”

    “好吧。”

    洛克蹲下身去,哗啦哗啦地翻起了地上的东西。

    “它是不是一个白色透明的,有六个面的石头呢?”洛克一边翻看着,一边问鱼人。

    “不,它是红色的。”

    “红色的?”洛克停止了动作,他觉得很失望,竟然不是磁欧石。突然,洛克呆住了,他发现自己的手上抓着一个黄金面具。不,不是面具,它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头盔。

    这个头盔打造得特别精致,它闪闪发亮,护鼻和前额上方饰有雕刻和捶打形成的孔雀尾图案,眼部上方雕有蛇形图案。护颊饰有两个异兽图案,一个在左侧,一个在右侧。洛克一看到那两个异兽,心里吃了一惊,因为这两个异兽,他见过,是和特立魔杖上方盘踞的怪兽一模一样,是两个“魔蝎”。

    难道传说是真的?难道这就是“魔蝎”战神的头盔?我应该把它带回去,让特立看一看,说不定他还知道一些什么。洛克提着头盔站了起来,他刚一站定,突然感觉背后冷气森森的,就像有人在看着自己一样。

    “谁?谁在那儿?”洛克猛地转过身去。

    “刷”一道类人的影子一闪而过。洛克抬腿就追,他在转过身来的时候,余光瞥见了那道影子闪进了神殿里。

    洛克奔进了神殿。神殿里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洛克张开了红瞳。这是一座完整的神殿,墙壁还有顶梁柱子都是黄金的,他也顾不上看了,飞身向前疾奔。冲下了台阶,眼前是宽阔的街道。这里没有水。洛克依然向前飞奔,他看到了穹形的屋顶,十字的路口,还有倾倒的类似于灯塔一样的东西。到处散落着颜色各异的水晶石,还有黄金、白银等装饰品。洛克心想:如果磁欧石混杂在里面,根本就找不出来,也难怪,自己派出去了那么多人都没有找到。

    一路飞奔,越跑越远,洛克突然有一种感觉,他觉得这条路自己好像走过,他突然收住脚步。洛克想到了鱼人,不行,不能盲目地追下去了,万一鱼人有危险怎么办?刚才忘记布结界了。

    洛克又转身往回奔。就在洛克转过身去的时候,从前方不远处的一根石柱后面转出了一个人,他望着洛克消失的方向怔怔地出了一会儿神。然后,他朝与洛克相反的方向走去了。

    洛克回到了神殿前,鱼人还在那里翻找红色的石头。看到鱼人,洛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还没有找到吗?”

    “没有。唉,它怎么就不见了呢?没有了它,我怎么回家呢。呜呜呜……”鱼人又哭了起来。

    “算了,不要找了,我送你回家。”洛克心想:难道是被刚才那个人给拿去了,嗯,极有可能。可是,是什么人会跑到这么深的海底呢?洛克思索起来。

    不会是人类,他们潜不了这么深,难道是他?洛克想到了米勒。没错,应该是他,他的飞龙战车,他的战车能潜水,我应该去找米勒,或许他知道枭在哪里,毕竟,枭和自己是在他的水晶宫里分开的。

    洛克又看了看手上的头盔,心想:不行,我应该先回一趟不夜城,把头盔交给特立。

    想到这儿,洛克对鱼人说道:“你的家在哪里?我立刻送你回家。”

    “那好吧。”鱼人一看实在找不到石头了,心想:还是回家吧,好在有英俊的王子送自己,自己就不用怕那些海怪了。

    为了赶时间,洛克在鱼人和自己的周围布下了结界,他只是让鱼人指方向。洛克施起法术,加快了速度。于是,一个巨大的,就像太阳一样的光团,在海水里悄无声息地滚动着,它的速度相当快。它滚过了填满水晶的海沟,经由海口,进入了喀喀湖。期间,洛克看到了长着蛇一样长颈的巨龙,它有四个宽大的类似鱼一样的鳍,它一转身,海水就卷起了巨大的黑色漩涡。洛克还看到了两个正在激烈搏杀的海怪,其中的一个是满头长着盔甲的东西,它看起来就像是鱼,另一个有一对带柄的巨眼,有美丽的大尾扇和一对长长的尾叉,就像是虾。

    海底充满了凶险和嗜血的残杀,鱼人竟然敢跑到这么远来,真是够胆大的。洛克在心里为鱼人捏了一把汗。

    “我到家了!”听到鱼人的欢呼声,洛克终于放下了悬着的心,他撤去了结界。

    这又是一座位于水下的城市,它特别高大,有着尖尖的呈锥形一样的屋顶,好像是用一块一块的巨石垒砌而成,并非是水族们的宫殿,这像是人类建造的建筑。

    “我就送你到这儿了,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办,以后千万不要再一个人偷溜出来了,海洋里太危险了。”洛克警告鱼人。

    “你不和我一起进城吗?我想让你见见我的爸爸和妈妈。”鱼人的脸上飞起了两道红霞。

    “不,我不去了,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办,我的朋友有危险,我要去救我的朋友。”

    “噢,原来是这样啊。”鱼人垂下了头,心想:王子是不是嫌我相貌丑陋,不想去见我的父母呢?

    洛克已经猜出了鱼人心中所想,他只好安慰鱼人道:“等我办完事情,有了空闲,我再来看你好吗?我已经记得路了。”

    “那好吧。”鱼人抬起头来,眼睛里盛满了留恋和不舍。

    洛克与鱼人挥手道别,然后,他向海面升去。冲出水面之后,洛克撤去结界,“啪”的一声张开了翅膀,他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向中土大陆的方向飞去。

第一百二十四章 死过两回的人

    米勒坐在米迦的床边黯然神伤。已经过去两百多年了,米迦还没有醒来,他本以为拷曼老师能够找来冥王,救醒米迦,谁知,拷曼老师一去再也没有复返。难道这些都是命运安排好了的吗?非要我们兄弟承受永无休止的折磨?

    米勒定定地看着手里的石头出神:一万年前,它曾经吸食过那个少年的血液,它也曾经帮助自己脱离了苦海。自己寻找了一万多年,虽然没有找到磁欧石和那个叫洛克的少年,却找到了血玉。

    米勒对着血玉自言自语地说道:“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出现在他的手里,但是,你是我的护身符,这一次,你一定也能助我摆脱困境吧?”

    米勒收起了思绪,就像一万年前一样,他把缀上了彩色流苏的血玉悬挂在了自己的腰间。米勒以为,即便是那个人已经死了,只要他能够转世为人,凭借这块血玉,他也一定会认出自己来。

    “哥哥,你又在担心二哥了是吗?”一个温婉、轻柔的女声飘了进来。

    “噢,是绮儿,你又去了哪里?我许久都没有见到你了。”

    “还说呢,你不也总是不声不响地跑出去?而且,一跑就是一年半载!”绮儿嘟起了小巧的嘴唇,忽闪着大眼睛。

    “唉,你还是像小时候那么淘气。”

    “唉!”绮儿也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小丫头?从前的你可不是这样的,是不是有了心上人?害起了相思病?”

    “亲哥哥我是找到了,可是,我还是没有找到洛克哥哥。”绮儿的眼神黯淡了下来。

    “什么?洛克哥哥?你什么时候有了一个叫洛克的哥哥?”米勒瞪大了眼睛。他抓住绮儿的手臂摇晃着:“你快告诉我,他在哪里?他长得什么样?是不是像你二哥一样,金发,麦色皮肤?”

    “哥哥,你弄疼我了?”绮儿快流出眼泪来了,心想:现在的哥哥跟从前大不一样了,从前,哥哥很怕自己受伤的,可是现在,他弄得自己好疼。

    “对不起,绮儿,对不起,我弄疼你了!”米勒放开了手,柔声说道:“你的洛克哥哥一定很帅吧?我想,他一定有着一头金发是不是?”

    “不,才不是呢,洛克哥哥是赤色的头发,而且头上还有一对尖尖的角,好酷啊!”绮儿一副陶醉的样子。

    “啊?”米勒一脸的失望,心想:原来是同名而已。

    “那么,你能告诉我,你去了哪里吗?你知不知道,哥哥很担心你的,为了找你,我把丽莎他们五兄妹都派出去了。”

    绮儿神秘地说道:“哥哥,我去了未来世界。”

    “什么?你去了未来世界!?为什么?”

    米勒瞪大了眼睛,他没有想到妹妹会去未来世界,他也从来都没有想过未来世界会怎么样,因为,他的记忆一直停留在过去,即使是身在现在,他的心也仍然在过去徘徊。

    几乎每一个午夜梦回,米勒都会澘然泪下,他忘不了那栋金碧辉煌的宫殿,还有那两个与自己把酒言欢的少年。他恨自己欺骗了雪烈,更恨自己没有实现对洛克的承诺,所以,他只想回到过去,想改变过去,如果过去改变了,那么今天的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了,那个金发少年就不用承受火刑,而自己也就不会患上血毒。

    于是,当米勒得到“时空之匙”上的磁欧石的时候,他就想回到过去,改变过去。

    当米勒赶到不夜城的时候,他见到了绮儿。虽然修罗是在三百年前离开哈比星球的,那时候绮儿还很小,刚刚五十岁,但是,她有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眸子,那是哈比星人的特征,还有就是她的身上有“时空之匙”,揣在米勒怀里的磁欧石不断地发出颤音,它已经感应到了“时空之匙”的存在。所以,米勒敢确定,那个正在山坡上,与一个高大男子放风筝的女孩就是绮儿。绮儿出落得又高挑又漂亮,如果那个人见到真正的绮儿,一定会很开心,自己也一定能够成为他名副其实的大舅子。

    可是,当米勒想带走绮儿的时候,他发现绮儿已经失去了记忆,她连话都不会讲了。米勒想到了自己,自己在三百年前,驾驶太空船冲向地球的时候,飞船坠毁了,自己的身体毁掉了,灵魂能量体竟然穿越到了一万年前,附在了一个陌生人的身体上。于是,米勒推测,绮儿在到达地球之前,一定是遇到了什么意外,从而导致失去了记忆和讲话的能力。

    于是,米勒从绮儿的手里拿到了“时空之匙”,把磁欧石嵌了上去。他要回到一万年前,回到亚特兰蒂斯,只有亚特兰蒂斯的医疗技术才能令绮儿恢复记忆。还有,米勒想找到那个叫洛克的金发少年,他想在金发少年到来之前,阻止他进入亚特兰蒂斯,只要金发少年见不到自己,那么,以后的一切就不会发生了。

    当米勒就要实施他的计划的时候,那个不夜城的城主居然异想天开,要娶绮儿为妻,绮儿是那个金发少年所喜欢的人,他绝不能让绮儿嫁给别人。于是,米勒向城主献上了一枚黄金戒指,那枚戒指被米勒涂上了迷药,结果,绮儿戴上戒指后就昏了过去。

    米勒驾驶着飞龙战车,启动了“时空之匙”之后,他调的时间是西元622年,那是金发少年出现在亚特兰蒂斯的那一年。但是,“时空之匙”上的指针只能指向年份,它的最大跨度是一年,并不能确定具体的日期和地点。

    于是,米勒回到了一万年前。当他从湖水里走上岸去的时候,他迷路了,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到了什么地方,而米勒又怎么会知道,那个金发少年就躲在离他几十米远的山石后面,人家都听到了他的叹息,闻到了他身体上散发的香味。结果,两个人擦身而过。米勒驾驶着飞龙战车往西去了,而洛克则是向东而行。当米勒的战车飞出去了很远,一直看到了满目焦土的西土大陆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搞错了方向。当米勒调转战车,往回飞的时候,洛克已经和修罗见面了。

    后来,米勒终于赶到了亚特兰蒂斯。当米勒听到人们议论说女王新封了金甲统帅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来晚了,他不能和自己在同一个时空见面,否则自己就会消失,整个时空都会消失。如果自己消失了,那么,绮儿就不会再醒来,父王母后就会失去唯一的女儿,他们会痛不欲生。还有米迦,自己还没有看见他醒来。

    于是,米勒相信了,这些都是命运,是命运早已经安排好了的,即便是自己手中有“时空之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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