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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冥王祭-第142章

小说: 冥王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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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想在世界最著名的博物馆当保安,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光查户籍就要查到你的祖宗十八代去,而这些来自地球以外的大角星人根本没有户籍。

    就在血猎游荡在大街上,感觉束手无策的时候,一伙偷儿抢掠了一家店铺,他们被警察追得满大街跑。血猎受到了启发,心想:既然博物馆里有那么多值钱的东西,不如我偷出一两件卖了,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就在血猎潜入考古博物馆准备作案的时候,他看到了夹在游客中欣赏展品的洛克,也嗅到了来自洛克身上的味道。那种味道他很熟悉,那是血族的味道。(其实是魔族的味道。因为洛克是魔王子的化身,而血族本来就是魔族。)一霎那间,潜藏在记忆里的某些片断,还有支离破碎的画面都呈现了出来。

    你就是亚特兰蒂斯的金甲武官,你的身上有血族的味道,你必定也是那个暗夜亲王。是你骗了我,还有那个假女王修罗,你们统统都得死!一霎那间,复仇的火焰腾腾地燃烧了起来。

    血猎跟着洛克一直追踪到了神庙里。当洛克和血猎交上手时,血猎的步步紧逼惹恼了洛克。洛克发怒后,红瞳暴张,血猎又把洛克误认成了米勒。最终,惨剧发生了。血猎被自己的“夭”刺中了,就像从前米勒误杀了枭那样,洛克又误杀了血猎。

    血猎临死前,在他的灵魂即将逸出身体时,记忆的闸门开启了。血猎知道了自己就是雪烈,也是枭,他也知道了,洛克就是从前把自己从雄狮的利齿下救出来,又和自己远征雅利安的金甲武官,同时,他也是自己的结义大哥魔王子,可是,他却为了那个假女王而把剑刺向了与自己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

    即便追踪了几百年又能怎么样?自己连米勒和维尔的影子都没有见到,居然死在结义大哥的手里!血猎倍感伤心和绝望,他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把“夭”从自己的胸口拔了出来。就在这时候,外出归来的血月发现了正从胸口向外拔剑的血猎。为了挽救血猎,血月急忙操作“时空之匙”,她把时间倒回血猎去考古博物馆之前。血月用一把与“夭”相类似的普通剑把“夭”调了包。于是,血猎侥幸逃过了一劫。

    我明明已经死了,为什么又复活了?血猎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血月正在为他疗伤。血月的手掌心暴出了一片雪白的光芒,在那片光芒的作用下,胸口的血液止住了,疼痛也在减弱。血猎看着血月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他的眼睛潮湿了。

    “大哥,如果我受伤了,你也会为我疗伤吗?”

    “不,你不需要疗伤,因为我不会让你受伤!”

    耳边响起了两个声音,它们很遥远,因为在十万年之前,它们又很近,因为太清晰,好像就在耳边。血猎闭上了眼睛,有一滴清亮亮的液体从眼角滑落了下来。

    “唉,你这又是何必呢?”血月轻叹了一声。

    伤好之后,血猎就常常一个人行至山下,站在那片树林边,独自想着心事。

    那一夜,月亮爬上了树梢,夜空中点点的星光就像栖落在黑幕上的荧火虫。血猎又想起了洛克曾经吟诵过的诗句“月明星稀,棋布星罗,那满天的星子倒映在眸中,是只有你才读得懂的寂寞…………”

    “其实,你读懂的是他的寂寞。而我呢,我的寂寞你却从来没有读过。因为从前有你,那时候我不知道什么叫寂寞,可是现在,没有了你,我很寂寞,真的很寂寞!”血猎喃喃着,“为什么?为什么你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难道只是为了替他报仇,还上我曾经刺向他的那一剑?为什么?难道只有我继续追杀你,你才会出现吗?”血猎突然对着树林大吼起来,“你在哪里?为什么不出来见我?是不是你觉得对不起我,所以不敢见我?”

    看着血猎痛苦无助的样子,血月就忍不住会心疼。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种说不出的情愫在心底悄然滋长。血月爱上了血猎。

    为了帮血猎解开心结,血月回到了十万年前,她目睹了雪烈在斗兽场所遭受的种种非人待遇。其实,有好几次雪烈应该死掉的,都是血月利用自己的异能把他救活了。血月了解到几个年轻人之间的情感纠葛,也目睹了亚特兰蒂斯的陷落,以及后来暗夜城堡之中的大决战。

    血月的内心异常纠结,她也想过要阻止那些悲惨事情的发生,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且还牵扯到天琴星人、昴星人、哈比星人、以及地球人。太多太多的事情交织在一起,如果刻意改变它,将会打破宇宙的秩序,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思来想去,血月打消了这个念头。

    当血猎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山顶想心事的时候,血月就坐在他旁边,给他讲从前的那些往事,耐心地开导他。一开始,血猎总是阴沉着脸,时而还会怒吼一声:“你又不是男人,你怎么会明白?”每每这时,血月便适时而止,悄悄地和八个族人退了出去。

    后来,血月再讲述那些往事的时候,血猎不再怒吼了。他只是默默地听着,一句话也不说,听完以后就起身朝山下走去。依然跟个雕像似的站在那片树林前想心事。

    为了避免睹物伤情,在血月的劝说下,他们离开了那座山,混进了人类社会。那八个大角星人去超市当了保安,血月当起了收银员。大角星人还隐隐泛着蓝光的头发显得特别时髦,人家都以为是染的,于是,很多小青年开始效仿。曾经有一段时间,希腊的街头巷尾都是蓝发少年。

    而血猎呢,经常在夜晚出动,他的目标是维尔。

    就在洛克失踪一年后的一天晚上,血猎凭借手中的“夭”救了一个人。当时血猎并不知道,他救下的人就是e国南方省黑社会头子卡洛。丹。

    卡洛。丹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在黑白两道上人尽皆知。什么样的女人他都敢上。无论是走在街上的少妇,在校的女学生,还是买菜的大姐,即便是刚走进教堂的新娘,只要被他看上了,没有能逃出他手掌心的。那么这一次,他为什么会被追杀?因为他上了美国黑手党头子汤姆。希尔斯的情妇,世界名模,一个有着棕色卷发的混血美女。

    老汤姆气得快发疯了。他接连派出几批杀手,满世界追杀卡洛。丹。

    从此,卡洛。丹厄运连连。他住的酒店会突然起火,他坐的汽车会突然抛锚,他的寓所会突然爆炸……但是,那时候有潘娜雅在身边,并且还时不时地有潘瑞斯出现,有了那对姐弟,卡洛。丹每一次遭遇的劫难居然都化险为夷。

    后来,潘娜雅爱上了卡洛。丹。这个女人可真麻烦,就像一朵带刺的玫瑰。不让自己上吧,还总腻在自己身边,凡是自己身边的女人都被她赶走了。她简直比母老虎的婆婆还凶。卡洛。丹受不了了,他找了个机会,甩掉潘娜雅只身跑到了希腊。他连个保镖都没带,因为他总感觉潘娜雅把自己的保镖都收买了,要不为什么自己刚到一个地儿,屁股还没坐稳呢,她就追来了?这一次我谁都不告诉。

    正因为卡洛。丹秘密“出逃”,谁都没告诉,结果,他又被老汤姆派出的杀手给盯上了。

    正在卡洛。丹当街鼠窜,接受枪弹洗礼,即将一命呜呼的时候,血猎出现了。

    也该卡洛。丹命不该绝。在他入住的酒店旁边就是一家超市,由于那天是假日,超市的人特别多。都晚上十一时了血月还没有下班。血猎不放心,便出来接血月。当血猎穿过小巷,拐进街道的时候,他看见十几个大汉在追杀一个男子。血猎抽出“夭”,平地跃起数丈,凌空扑下。血猎把剑刺进了一个持枪大汉的身体里,大汉惨叫一声,立刻毙命,化成一阵烟雾消失了,就连尸体都没留下。那帮杀手以为遇到了鬼怪,都吓跑了。

    卡洛。丹感激涕零,他一下子就塞给血猎一万欧元。他决定雇佣血猎做临时保镖。血猎同意了。自从雇佣了血猎之后,凡是企图袭击卡洛。丹的杀手都被血猎给打发了。没有杀手跟踪,也没有潘娜雅的骚扰,卡洛。丹很是潇洒,他过了一段相当逍遥的快活日子。只可惜好景不长,潘娜雅不知道从哪里获悉了卡洛。丹在希腊会情妇的消息,她又追到了希腊。卡洛。丹本想雇佣血猎做他的终身保镖,但是,血猎拒绝了,因为他不放心血月,还有那八个大角星人。

    无奈,卡洛。丹只得又逃回了东南亚。于是,便有了卡洛。丹被迫写检讨的一段笑话。而血猎呢,他从这次的经历中受到了启发,他决定成立一个组织,类似于中国古时候的镖局吧。只不过,他保的是人,而不是镖银。

    血猎把他的组织命名为“血狼社”,由血月当社长,那八个大角星人当社员。他们专门从事保护私企老板、世界富豪,以及国际要人的职业,并从中收取佣金。同时,他们也替黑社会头目暗杀仇家,谁给的钱多,他就为谁服务。

    最初的时候,血月和八个大角星人都不愿意当杀手。因为他们的本性太善良了,不忍心伤人性命。于是,血猎就“循循善诱”地开导他们:说什么,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星球,你不杀人家,人家就会杀你;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为了生存首先要学会自保等等。为了帮大角星人克服杀人时的恐惧心理,血猎还亲自示范,他当着大角星人的面把一个“小孩子”给杀死了(其实是一只猴子)。久而久之,在血猎的调教下,大角星人善良的天性逐渐泯灭了,他们对于杀人害命的行为也已经习以为常。其实,他们杀人并不会见血,因为他们本身具备异能,掌心能发射光束,那种光束类似于强电流,人类身体若被击中就跟触电了一样,会留下被烧灼过的痕迹,并且一瞬间就会死亡。为了不被人类识破,血猎给大角星人配备了枪支,并且规定,不到万不得已,不许使用异能。

    当然了,杀人害命这种事情血猎是不会亲自出马的,他让血月领着她的族人去干。他坐在幕后当老板,只管收钱。因为他的目标还是维尔,他有一种感觉,维尔也应该在这个世界里。

    两年后的今天,血猎再也不用为生计发愁了。因为“血狼社”已经相当有名气,他们每接一宗生意,就会有一笔可观的收入。虽然大家都是扛着棺材行走,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人失过手,因为大角星人有特异能力,即使受伤了,只要不伤到大脑,他们就能把自己医好。

第一百八十四章 调酒

    冬天的雅典城行人不算多,很多街道都略显冷清。此时,不少名胜古迹已经关门,但是,就算隔着栅栏看那阳光下低垂中的重重古迹残垣,一样会让人的心灵产生震撼。

    望眼望去,到处都是石板路,清朗的日光投射在石板路上,反射令人心醉的美丽光芒。从街边院墙里伸出来的火红花枝,高耸入云的杉树,它们所呈现给人类的是一种孤高、清傲的美感。

    “这里好熟悉,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冥王自言自语着。

    “是啊,这里很像十万年前的凡间。特别像尤卡坦。”洛克说道。他又想起了那条古旧的街道,那些从墙里探出的花枝,还有被风吹起来的冰蓝色的一角。洛克望向费尔。楠柯,费尔。楠柯也在看着洛克。

    “那时候我就藏身在树林里,看着你们一路欢笑着走过石桥,那时候我好羡慕你们。其实,一个人并不孤单,想念一个人才孤单,所以……”费尔。楠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和洛克想到了一起。

    或许这就是心有灵犀吧!虽然失落了爱情,但是,我却获取了友谊,看来,苍天对我已经是不薄了。洛克把目光投向远处,那里有一座残破的神庙,支撑着顽强生命的是那个不朽的身躯——一些相当高大和粗壮的柱子。

    “一看那些神庙就知道了,这是一个饱经劫难的国家,即使是到了现代,它的身上还残存着战火的气息。它就像是一个饱经风霜和深受创伤的老人。”叶枫揽着绮儿的纤腰,指着远方的帕特农神庙说道。

    唉,只要有人类的地方就有战争,即使是号称‘和平之星’的哈比星球,也没有谁敢保证不会发生战争。费尔。楠柯在心里叹了一声,其实,内心里他还是很担心的。是他的冲动导致了“磁欧石”的遗失,这件事会不会给哈比星球,乃至整个宇宙带来厄运他也不知道,他的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但是,他又不敢说出来,他怕绮儿担心。

    费尔。楠柯把大家领进了一家烤肉店。这家烤肉店虽然只有两层楼,但是,看起来很大,也很气派。费尔。楠柯点了一桌子希腊风味的特色菜。

    “哇!这是些虾米东东?看上去似乎很好吃耶!”冥王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但是,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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