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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我是警察说了算-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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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人山人海的,前边的两个骑士闷头闷脑的只管走,既不交头接耳,也不东张西望,甚是老实。

帝都门卫装备的档次算是最高的了,翡翠龙形皇家徽章挂在胸前,盔甲样式新颖,别出心裁,肩甲是两个张牙舞爪的24K金龙头,胸口浮雕式的狼头瞪着绿色的孔雀石眼睛,而且手中极北寒铁炼成的方天画戟也霸道十足,让我自惭形愧啊!

几个贵夫人长得不怎么样,牙齿到是分外伶俐,对我品头论足的。我看了看我这法袍,确实寒酸了些,而且已经过时了,不过穷人最有骨气了,我威胁她们道:“离我远一点,小心爷爷的的火球把你们的狗皮衣烧焦!”

我攥起一团火焰跃跃欲试,吓得她们尖叫着跑开了。再看门口,我邪恶的笑容凝固在脸上,两个嫌疑犯不见了!

我气得把火焰丢在地上,厚厚的雪地瞬间烧了个大窟窿,冒着黑烟。

几个气得胡子翘起来的老家伙和门卫谈着些什么,旁边是骚扰我的贵夫人们。我心里亮堂着呢,肯定她们鼓动老公恶人先告状,啃定了我这块外地人的骨头。管他呢,我一身傲骨,你们就等着找牙吧!

几个带头的卫兵点头哈腰得巴结着几个贵族,其中一个长的歪瓜劣枣的白毛大汉招了招手,远处城楼口台阶上休息的十几个低等兵忙不迭地把色子、扑克牌揣到怀里,疯跑到他的跟前。

白毛大汉眼睛放着光,指了指我,一群“饿狼”就朝我狂奔过来。

来吧,来吧,相约地府吧,见钱眼开的混蛋们!

好久没有这么痛快的打雪仗了,呵呵,昨天晚上刚补习的冰法果然没令我失望,一个一个的炮弹炸遍地开花,就在白毛愣神的工夫,十一个冰雕已经塑造完成。

我吹了吹指尖因摩擦冒出的白烟,对准了白毛作个瞄准的姿势。只要他一上前,我这神枪手就要开火咯。

白毛火了,振臂狂喊:“奸细进城了!奸细进城了!皇家门卫队请求支援!皇家门卫队请求支援!……”他身上的肥肉拽动着盔甲,摇摇晃晃的UMD。TXT小说下载到電WWW孖UMDTXT書COM網,像个大肥鸭,嘎嘎乱叫不止。

偶从旁边路过的几个漂亮贵族**也花容失色,罪过!罪过。

门口的贵族老爷子们拉家带小慌乱地上马车,门口的人群如热锅上的蚂蚁乱作一团,马儿嘶鸣声,哭喊声,呵斥声扰的人心更加慌乱,一动百动,一鸣百鸣。

混乱并没有像我预期的那样愈演愈烈,贵族逃跑的能量异常得强大,带动我那火红的长发左飘右扬了数下,终于归于沉寂,死亡的气息笼罩了城门。

门顶的黑铁巨龙好像张开了血盆大口,似乎是它吞噬了刚才喧闹的一切生灵。

第二十七章 遁形

寂静只是一刹那,刚刚被巨大的能量抽空了的门口,扯下了风平浪静的假面孔,两股排山倒海的气流迎面扑来!

铜锈味和生铁味道掩饰不了增援军队嗜血的本性,硝烟弥漫的气息带动着空气化作凝重的钢墙撞得我心头砰砰直跳,热血开始沸腾起来,手中无物,却想拿上一把大砍刀,削开一条口子,避免这种几乎让我快要窒息而亡的压力。

可惜手无寸铁,有的只是自信和清醒。

哈哈!帝都近卫军果然没让我失望!他日我功行圆满之时必撼其锋芒,才不负我与天斗的雄心。

两队人马扬风而鼎峙门口,势如山岳,即使有千军万马恐怕也难进寸步。

一队为红色铠甲,那红是血一般的鲜亮,火山岩浆般的煞气,高傲的圣骑士队长胡须与短发都直若钢针,想来是个强悍的角色,手持丈二黑铁长枪,沉重而锋利,挥舞起来声势定然惊世骇俗。

另一队却是清一色的蓝衣法袍,身体素质相对较差的法师能有如此迅捷的机动能力,其法力和精神力可见一斑。门卫早已躲上城楼嘹望,期待着近卫军将我像稻草人一样撕碎的场面。

高贵而傲慢的皇家法师先发话了:“宵小小儿,在此猖狂,还不束手就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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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既然已经惊动了帝都先锋近卫军的大驾,小子就和诸位大人玩玩再谈正事吧。你们只管放马过来吧,小子好久没有这样开心了。”我对力量的痴迷使我昏了头脑,抛开将军交代给我的差事,狂笑道。

圣骑士队长二话不说,猛地一拉缰绳,乌黑厉马后仰长鸣,一马当先,卷起黄沙飞奔而来。人高马大的他气势胜过泰山压顶,铁一般凝重的空气竟然被他带动起来,像一辆重型装甲车,方圆几十丈的空间产生了急剧的震荡。

哼!他表面上的盛气凌人只不过是吸引我的眼球,难以撼动我清澈的心。

人未到,斗气先到。他强健的身体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九级骑士特有的斗气,那斗气犹如天外金龙,飞腾盘旋而不留痕迹,决堤洪水的力道足可把我砸成稀泥。

直到眼前,那无声无息的斗气才如千百个霹雳雷霆同时炸开,金黄的斗气仿佛也有了血色的黑暗魔光。硫磺的味道在我所立的8立方米的空间内弥散,瞬间压缩的斗气引爆。

蓝衣法师队长惊讶得看了看圣骑士队长,失声道:“你……你不用杀人灭口吧?我们还要拷问他呢。”

圣骑士队长阴阴一笑,道:“一切责任由我承担,”然后面无表情地扬了扬手,收队回程。对他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来说,杀人比吃菜还容易。

蓝衣法师队长气得牙咯吱咯吱响,下马捻起黄土,连血丝也没有,看了看尸骨无存的我,喃喃道:“利克班伯爵的走狗!你们横行一时,难以横行一世,早晚我要让你们碎尸万断!”他随手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翻身上马,扬长而去。

龟息大法作为修真初级阶段的重中之重,深深地刻在了我脑海里,此时干燥的狭小空间反到没让我有呼吸不畅的感觉。

一个灰头土脸的青布虎皮短褂小矮人笑嘻嘻地盯着我,吐出一口黄土,把腰刀递给我,道:“兄弟,你看这把刀值多少银子?”

我对他自以为是的神情哭笑不得,本来我想用太极的绝妙招式以柔克刚,让圣骑士队长自食其果,没想到突然从地下窜出两只小手把我拽了下来。难道他把我弄下来就是想让我评定他手中那把锈迹斑斑的黑铁刀的价值吗?

“哦,刀?这是刀吗?我怎么看都是一块废铁啊?”我装疯卖傻地道。

他脸色变的阴沉下来,道:“你得罪了利克班伯爵的人,后果相当严重,手无寸铁的话,很快就会丧命的。有个酒鬼让我把这把刀交给你,让你防身用。我们矮人是诚实而善良的种族,我非常想要你这把刀,你开个价,卖给我吧!”

我听到“酒鬼”二字,心头发热,郑重其事地拿过黑刀,抽出刀来,摸了摸刀身,立刻打了个寒战。真他***凉,难道是寒铁所铸就?连忙抢过矮人手上的火把照了黑油油的背面,上面雕刻着突起的两个正楷字:“鹰刀”。

“鹰刀,鹰刀,仙侠传鹰之宝刀,古朴、浑厚,天然雕琢,精品中的精品,向来是古中国历代武林中人殊死争夺的神兵利器,怎么会到了这个星球?难道是醉汉?他是传鹰?汗。”我冷冷地笑了笑,不可能,我从来没听说鹰刀上有“鹰刀”这两个字,这样的话,岂不太昭然若揭了?

我真诚地笑了笑,道:“咳,不过是一把破刀,你喜欢的话,送给你吧。”

矮人真是天真无邪的种族,为了一把赝品刀,他竟高兴得手舞足蹈,蹦来蹦去,深深地向我鞠了一躬,道:“你肯卖给我,我已经非常满足了,若这样送给我,我的脸皮也太厚了。干脆你先用几天,如果真的不喜欢再送给我好了。恩,实话告诉你,这把刀如果卖出去,肯定值这个数,”他伸出三个手指头。

我现在实在缺钱花啊,眼睛里塞满了铜钱,垂涎欲滴地道:“三两银子?”

向来老实,待人真诚的矮人竟然露出了鄙夷的神色,道:“往高处猜。”

“三十两银子。”

摇了摇头。

“三百两?”

又摇了摇头。

我不耐烦了,催促他道:“别绕圈子了,到底多少?”

他平静地一字一顿地道:“三千两金子,可以买下一座小镇。”

我的妈呀,我这下可不能白送给他了,幸亏他是个好人,不然我可要捶胸号啕大哭了。

我开始惺惺作态,道:“这个铁片值这么多钱?你们矮人撒谎也不带脸红的,我真服了你。”

矮人急了,拍了拍胸脯,大声道:“我以安拉神的名义发誓,我有半句谎话,天……”

我过意不去地捂住了他的嘴巴,道:“不用发誓了,我相信你了,不过这把毫无光彩的刀怎么这么值钱呢?”

第二十八章 矮人

矮人笑了笑,拿过“鹰刀”,道:“你算问对人了,我们矮人天生就是锻造的行家,千百年的锻造经验是别的种族所无法比拟的。你看这把刀,虽然并不光彩照人,但是它的构造及质料都几乎达到了完美。刀的铸造讲究三精,其一是刀的耐磨损、抗击打程度,这把刀由天外黑铁打造,无论受到多大的打击,多严重的磨擦,都不会有丝毫的损坏。其二,刀的柔韧性,通过刀的柔韧性,可以把用刀者的力量发挥得淋漓尽致,阴阳结合,既能伸又能曲,才是刀的王道。最后就是刀的形态设计,这把刀的造型上,可以看出打造这把刀的高手可谓用尽心计,此刀无论从力学的角度,还是从人的习惯上都达到了颠峰,用此刀握起来顺手,砍起来可以把你所用到刀上的力道全部展现,而且通过它巧妙的力学设计,使挥刀的力度加倍。”

我晕头晕脑地看了看“鹰刀”,实在难以领会它的威力,困惑地说:“你说的只是理论,还是演示一下吧。”

矮人摆了摆手,道:“我不行,这刀是专为人类打造的,我使用起来不顺手的,还是你来舞动一下试试。”

我接过“鹰刀”掂了掂,稍微重了一点,不过耍上几下还是不成问题的。

“唰,唰,唰……”一套降龙伏虎刀法走上一趟,还像模象样的。是不错,刀把我挥臂的力道增强了一倍,狭窄空间里辐射的刀风呼呼作响,像条黑色巨蟒游走四方,吓得矮人倒退了几步,险些跌倒。

我举到头顶,豪迈地大笑:“好刀,好刀,果真是好刀啊!我从来没有使过如此顺手的刀,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妙哉。恩,如果用这把刀横扫千军,驰骋疆场是最好不过了,呵呵。”

矮人见我威风凛凛的姿势,沮丧地叹了一口气,道:“宝物识主,我也该告辞了。”

我可不是得了便宜就卖乖的人,拉住他的手,笑道:“我虽然喜欢这把刀,但是君子不夺人之爱,还是给你吧。”您阅读的。小说。来至ωωω;87book;còm

他说什么也不接受我的好意,最后我无奈地道:“好吧,我先用一阵子,等我厌倦了就送于你。”

他摇了摇头,有叹一口气,不解地说:“你不会厌倦它的,只会越来越喜欢它,这么好的东西,怎么会厌倦呢?”

等我回到超行星时代,这把刀当然没有什么用了,难道我拿着“鹰刀”和光速军舰匹敌吗?简直是鸡蛋碰石头。算了,给他解释,他也不明白,我不再说话,转移到我最关心的话题:“你是谁?”

“我叫克拉克艾德蒙兹,你叫我艾德蒙兹好了。”

“艾德蒙兹,你知道艾力奥斯的府邸在哪里吗?”

“哦,你说的是白狮骑士团团长艾力奥斯阁下吗?”

“是的,你知道吗?”

“当然了,他的大名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跟我来,我带你去。”

杜拉克帝国未建立以前,帝都这片土地曾是矮人的栖息地,是他们赖以生存的领域。然而自从五个世纪前,人类这个高智慧种族的崛起使得矮人在人类阴谋诡计地压榨下,已经屈尊于地下,但是人类依旧不依不饶,非要让矮人绝迹,围捕、屠戮矮人的行动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不过矮人的适应性和生存能力果然让人佩服,竟然在地下又建立了一个又一个的王国,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生存奇迹,不晓得这种生活方式是进化还是倒退。

矮人这个种族的心理和本性确实有待推敲,他们不象人类那样贪得无厌,不象人类那样自私凶狠,有的只是创建和谐的生活氛围,世外桃源般的生活格调。他们也太老实了,被人类在头顶上拉屎,也心甘情愿地忍受,令我对他们的忍耐力佩服得五体投地。

也许他们的大脑还没有进化完全,经济、政治、社会交流并非他们的特长,不过他们也不是一无是处,毕竟他们的锻造技术处于这个星球的领先地位。

杜拉克之所以没有成功灭绝他们,也许与锻造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吧。据艾德蒙兹介绍,帝都百分之八十的盔甲武器店与他们有经济和技术往来。他们通过辛勤的劳动,不分昼夜的夯铁砸钢制成优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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