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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如人饮冰-第54章

小说: 如人饮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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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熙没有一点来赴鸿门宴的自觉,只开了一辆车,保镖司机都在外面,一个人进了郑家。
    管家还是很讲礼节,虽然罗家八卦少,但也打听到似乎是湘菜口味,所以菜式有不少是地道的湘菜,饭就摆在郑敖常吃饭的偏厅,琉璃花瓶插了白玫瑰,墙上挂的是林风眠的画。罗熙穿了一件烟灰色的衬衫,人很温和的样子。郑敖穿白衬衫,他穿白衬衫有一种独特的美感,因为五官极艳,眼尾细长如狐狸,唇色浅红,衬着最简单的白衬衫,反而别有一番感觉。
    两人都入了席,偌大一桌菜,吃得这样沉默,只听得见勺子碰见碗的声音。
    罗熙前面摆了一道剁椒鱼,鱼身上盖满了辣椒,他夹出一片蒜瓣般的鱼肉来,看了一眼,忽然笑起来。
    “许朗会做这道菜。”
    郑敖看了他一眼。
    “可惜你只吃了一次。”
    “因为许朗宁愿这辈子都不做菜,都不愿意做菜给你吃了。”罗熙不紧不慢地说。
    郑敖把勺子往骨瓷炖盅里一扔,溅出些许汤汁,这些天他越发瘦了,厨房只好变着花样做菜。
    管家在外面听见响动,大概以为东西打了,想进来收拾,刚走了两步,郑敖就冷冷道:“出去。”
    管家带上了门。
    罗熙笑了起来。
    他眼睛仍然像他父亲,带着点忧郁的意思,这笑却很讽刺。
    “这点话就受不了了?”他眼睛里都带着笑:“要是许朗找不回来,你岂不是要杀人?”
    “找不找得回来,都不是你的。”
    “也不是你的。”罗熙的眼尾垂着,看起来很和善,还带着笑,说的话却刀刀见血:“你说,像许朗那样温暖的人大概很适合结婚吧。他向来讨女人喜欢,又不会拒绝人,要是他现在在某个地方,被缠着谈了恋爱上了床,养了小孩,应该会死心塌地地对那个小孩好吧……”
    郑敖只听见脑中“轰”的一声,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手已经挥了出去。
    都说李貅脾气大,郑敖是狐狸,但狐狸被惹急了,一样是要见血的,何况是被人这样不偏不倚地踩中了痛处。
    罗熙轻而易举地躲开了他的手,一扶桌子就站了起来,如果许朗在这里,应该会惊讶他的身手矫健,全然不似当初在温泉山庄挨郑敖打的样子。
    郑敖也想到了,冷冷一笑,不过他既然出手就没想停。直接一脚踹了过去,他的散打很厉害,虽然看起来瘦,但是李貅都未必打得过他。
    罗熙也毫不示弱,见招拆招,偏厅地方小,又摆着饭桌,两人都一言不发只是打,打烂不少东西。
    缠斗中郑敖抓着罗熙一个疏忽,擒住他手腕,把他甩到厅柱上,把他手腕一折,抵住他胸口。
    “我就知道你是装的,”郑敖冷笑:“想在许朗面前装乖孩子使离间计,你还嫩了点。”
    “是吗?”罗熙笑得得意:“那是谁被许朗赏了一巴掌呢?”
    郑敖还想再回一句,罗熙抬膝顶他腹部,郑敖躲过,罗熙抓着这空隙手腕一抖,竟然滑了出来,一个手刀劈过去,擦着郑敖脸颊,不知道见血没有,郑敖被他连着几招逼到墙角,拆招之间,还不忘嘲笑他:“贱人用贱招。”
    “贱招又怎样?”罗熙反问他:“我喜欢许朗,用什么招数都好,只要能接近他。要不是你自己作死,哪里会给我机会。”
    郑敖没有说话,格开他手掌,一拳挥了过去,罗熙来不及防守,只能硬挨了这一拳,手腕一摊,格开郑敖手臂,一掌重重地推在他胸口,郑敖闷哼一声,感觉肋骨都要断了。
    两人各自退开,罗熙吐了一口血沫,擦了擦嘴角,看着郑敖。
    “你以为你自己很高贵吗!你不过是运气好一点,早点遇上了许朗而已!那又怎样,不是被你自己浪费了。”他的眼神凶狠得像狼,仿佛有什么埋在骨子里的东西已经涌了出来,熊熊燃烧:“那就给我啊!你不想要,不珍惜,你这样作践他,那就让给我啊!我能让他生活得比跟你在一起快乐一百倍,你把他逼走了,逼死了,现在又装成这副样子,想查出他的行踪!我们俩到底是谁在犯贱!”
    郑敖竟然一时想不到应答的话。
    罗熙狠狠抹去了仍然在不断涌出来的血,他嘴角破了一口子,但他毫不在意。
    “你想要高速路上的录像是吧?”他看着郑敖,眼里的狠劲尚未褪去,嘴角已经带上了鄙视的冷笑:“你去死吧!郑敖,死了我就烧给你。”
    …
    郑敖走出了偏厅。
    罗熙已经走了,管家大概是去送客人了,回廊上空无一人,他感觉血液里仍然热得像要烧起来,但却不是因为刚才打的那场架。
    他抬起手,停顿了一下,像要控制住自己一样,用力抓住了回廊的栏杆,白色的玫瑰花一直开到里面来,柔软的花朵垂在他手背上,他手背上青筋毕露。
    下一秒他挥起拳头,狠狠砸在了廊柱上。
    木头裂开来,他的手骨像要断了。
    但这样,仍然无法宣泄他心中那种快要把自己烧成灰的愤怒,哪怕一丝。
    罗熙的话仍然在他脑中一遍遍回响,像乌云里的惊雷,一次次劈在他的心上。
    他小的时候看他父亲做事,诸多不解,李祝融的处事方式是严惩失误的下属,零原谅,相比之下他父亲简直算得上慈祥。他心里是更偏向于李家的方式,郑野狐却教他:“这有什么可气的,是别人犯了错。”
    他一直不懂。
    今天才明白,这世上最让人愤怒的,就是搞砸整件事情的人其实是自己。
    无人可责怪,只有你自己。
    这对自诩聪明的郑家人来说,实在是最讽刺的结果。
    不知道过了多久,郑敖抬起头来。
    回廊尽头站着一个女孩子,不高,最近也瘦了,背着一个棕色的书包,穿着短裙和校服衬衫,平淡五官。
    王娴朝他走了过来。
    关映被软禁在后院,常来看的就只有她而已,关家人都不知道去了哪里。想想也是,一个虽然帮了自己但是满心怨毒喜怒无常的老太太,又有什么好看的呢?
    郑敖向来和她没有什么接触,但也没有走开。记得当初他还因为她的事跟许朗闹过,最后下场十分狼狈。那时候他在准备订婚仪式,心里也知道自己这样做不对,所以越发看不得许朗和别人关系好,怕他对比之下越发觉得自己是个混蛋。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会让他失去许朗的人,从来不是罗熙或者王娴,而是他自己。
    如今万事皆休,当初那么狼狈的场景,现在也成了珍贵的回忆,午夜梦回,拿出来一遍遍地嚼。
    “我想起了一件事,想要跟你说一下,”王娴不是开朗性格,语气却很淡定,看着郑敖眼睛:“我想,许朗大概是带着一个孩子走的。”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郑敖挑起了眉毛。
    孩子的事可能是关映告诉她的,当初他也想过查那个孩子的下落,希望能查到许朗,连找车站和机场路线时都专门找带孩子的旅客,可如今罗熙提前一步拿走了高速路上的录像和记录,怎么找都会有漏洞了。
    “我没有高速路录像。”
    “未必要高速路录像,”她说着不符合自己年龄的话,语气却这样淡定:“一个男人带着个出身不明的孩子,总会留下痕迹的。就算现在没有,以后上户口,入学,都很容易查……”
    郑敖的眼睛渐渐亮了起来。
    聪明人就是一点就通。
    王娴见目的达到,不再说了,只是看着郑敖的眼睛,轻飘飘地问了句:“你会一直找下去吧?”
    “我会。”郑敖清楚地告诉她:“一辈子。”
    王娴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郑家的人不会轻易道谢,这也只是一件小事而已。
    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大事。
    他是属于许朗的人,是许朗用心尖上的热血浇出来的一株玫瑰,许朗身上那些最温暖最美好的东西,都给了他。
    如果许朗活着,那么我要他回来的时候,郑敖还等在这里,他要或者不要郑敖另说。
    如果许朗死了的话。
    我不会允许郑敖过上比死更好的生活,更不用说忘掉许朗,开始新的爱情。
    我要他的下半生,都给许朗陪葬。
    作者有话要说:啊啊啊啊!为什么这世上有人要去做盗文网站这种可耻的东西呢!!!同步盗文我很忧桑啊!!!我赚不到足够的钱我麻麻要跟我爸告状啊!!!我不想被揍啊啊啊!!!我想写文啊啊啊啊!
    不过我基友跟我说:不能把这个世界,让给你鄙视的人!!
    所以我不会让的!!!
    我要写很多!这样就可以赚够钱了!!!是不是攻气侧漏!!
    所以下次我又忧桑的时候你们就拿这句话刷屏吧!
    乖!

  ☆、第68章 琉璃

夏天招完人,郑敖的公司直接胖了一倍。
    于素素和他混熟了,也敢开玩笑了;跟他说:“郑敖啊;你这点违法犯罪的勾当,万一被新人举报了可怎么好。”
    郑敖撇她一眼;继续看文件:“你也是从犯。”
    “我未成年啊。”于素素得意得很。
    她其实很聪明,但是聪明在做事上;在人心上的造诣也许连王娴的三分之一都没有。自从上次的事之后;郑敖就特地留意过王娴,这个女孩子貌不惊人,脑子却很聪明;而且她还会本能地掩饰;这点就非常难得。这个圈子里从不缺聪明的人;聪明;也要能活到最后才行。
    但她似乎对做事并无兴趣;只偶尔提醒一下于素素的纰漏。她大概也觉察到了郑敖在观察自己;态度泰然自若;两个聪明人暗自过招,于素素浑然不觉,整天疯玩傻乐,拼命学俄语,请了个长得像熊一样的俄国人,每天和他对话。
    招进来的新人筛选过之后,撇掉心术太正和心术非常不正的,剩下的人都被于素素飞快地混熟了,她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子本来就很讨人喜欢,就像早晨六点的向日葵,花瓣上都带着露水,一股朝着太阳生长的劲,脸庞上都是阳光,天生有股凝聚力。如果这个女孩子做起事来比大人还厉害,那就更了不得了。
    夏夜的晚上,于素素常常叫公司的人去吃夜宵,她舅舅给她的零花钱,她直接攒下来盘了公司楼下的夜宵店,她在吃上很有造诣,赚了不少,每次都请全公司,郑敖结账。要在以前,郑敖是不会参与这种事的,但是最近白天越来越长,新人又渐渐熟悉了,下班早了,回去家里,似乎也无事可做。
    大概是在七月尾,于素素生日,郑敖抵不过于素素的缠功,也被拉去吃夜宵,王娴也来了,公司一堆人坐在路边的大排档,吃烤牡蛎和扇贝,整只的大龙虾劈开,用锡纸裹着蒜蓉烤,云南的野生菌子穿成串,吸收了鸡汤,烤得滴下来。于素素俨然劫道的女匪首,伸手就要了一扎酒,一堆人灌来灌去,于家的司机在旁边等着送人回家,连借口都没得找。
    郑敖坐在左侧,也没人敢灌他酒,许朗走之后,他视力没有再下降,偶尔也戴眼镜,他眼睛太漂亮,戴无边的眼镜刚刚好。喝酒喝到天黑透,外面的月光非常好,地上像铺了一层水银,他忽然想起当初许朗租的那个小房子,小得好像一伸手一投足都要打到墙壁。
    那里也有很好的月光。
    他仍然记得那个阳台,记得许朗的笑容,那么暖和,那么近,好像一伸手仍然可以碰到……
    他的手碰到了啤酒杯,杯壁上挂着水珠,金黄色的啤酒斟满了,他仿佛仍然没有反应过来,蜷了蜷手指,指尖却仍然只有一点冰凉的水珠,和抓也抓不住的月光。
    “来,喝酒。”于素素喝得开心了,也是酒壮怂人胆,把一杯啤酒拍在郑敖面前:“我们来喝酒。老板,我敬你一杯,以前我觉得你是个烂人,现在既然你不是混蛋了,我们就来碰个杯吧!”
    就算已经喝懵了,周围的人还是迅速地把目光都投到了这一边。
    郑敖抬起眼睛看了她一眼。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他没有生气,只是勾了勾嘴角,端起了那杯酒。
    这是他亲手种就的苦果,酿成了一杯美酒,哪怕是穿肠毒药也好。自己酿的酒,总要自己吞的。
    …
    一堆人喝到酒酣耳热,几个酒量浅点的都人事不省了,连王娴都被人敬了几杯,她坐在旁边,捧着一杯啤酒小口喝。如果这时候还有人清醒的话,大概能看出郑敖的不对劲。
    他喝得太凶了。
    一杯一杯,荤素不忌,就算酒量好,也不能这样喝下去,可惜这桌上都是他的员工,且敬且畏,没人敢劝。
    郑敖觉得自己是很清醒的,越喝越清醒,周围的喧嚣似乎都离了很远,大概是喝得太多了,胃里是冷的,他灌下一杯酒,有那么一瞬间,似乎听见有个声音轻声在他耳边说:“别喝了。”
    是的,是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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